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标准版)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考核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随着煤矿安全事故的频发,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标准化考核变得愈发重要。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考核指标: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包括事故率、死亡率、伤残率、重特大事故发生率等指标,以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
2. 考核周期:确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周期,一般可以是年度考核,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善。
3. 考核方法:确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方法,可以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综合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4. 加权考核: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加权考核,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确定考核结果,以确保各项指标得到合理的重视。
5.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煤矿进行评级,例如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以激励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6. 奖惩措施: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结果,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优秀的煤矿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煤矿进行处罚,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7. 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各方利益,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与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相衔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可行有效的考核体系,以促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得以落实和实现。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一、引言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头等大事,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明确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考核程序,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煤矿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和学习,加强对各岗位安全责任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各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需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组织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4.岗位责任人不同岗位的责任人需按照岗位具体情况,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矿长、监工、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机电工、矿工等。
各岗位责任人需深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三、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细则1.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包括对岗位责任人的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方面的评估。
2.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要求而定,可以根据半年或年度进行考核。
3.考核程序(1)明确考核标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收集资料:收集各岗位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
(3)组织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岗位责任人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定结果反馈:将评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岗位责任人,并将结果报给企业负责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规定一、总则: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1.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目标:(1)伤亡事故管理目标: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____‰(2)安全管理达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3)文明施工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____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____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1福田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____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
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
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四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和支持矿长行使各自岗位相应的决策、指挥等职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得非法违法生产。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内部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健全跟班带班制度。
4、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等,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督促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7、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检查、监管机构。
煤矿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回报。
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公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落实职工安全培训;保证工资按时发放,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安全生产。
10、负责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计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在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时,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备案登记。
1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主管矿长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四、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五、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六、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七、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九、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1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十、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十三、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十四、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一、目的
本细则旨在建立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激励管理人
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安全生产的良好
发展而努力。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煤矿的各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矿长、副矿长、矿领导、安全员、教师、班长、教导员等职位。
三、责任范围
1、矿长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安排和组织,把安全作为首要领导任务,确保安全作为重要管理职责的实施;
(2)负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全社会进步中,实施科学发展观;
(3)负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全社会实行和发展的生产关系和发展经济,把安全作为经济发展的内涵;
(4)负责把安全有关的组织、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纳入矿长日常
管理中;
(5)负责维护生产环境安全和职工权益,确保当局负责安全生产事
项的细化;
(6)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实施,各部门的检查,当局安全生
产的维护;
(7)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支出、财务管理,安全生产设备的采购日常维护;
(8)负责安全培训、技术指导、安全文明文化普及等职责,确保当局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范围,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岗位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单位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担任。
第八条班子成员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一岗双责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一条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各层级人员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20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标准版)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
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