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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制度

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制度

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优质文明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服务质量,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农村商业银行的公信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优质文明服务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行为、职业形象、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纪律及服务环境和设施、受理客户投诉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服务规范第四条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尊重客户、爱岗敬业、悟守信用、严谨高效、文明礼貌。

第五条服务语言规范。

语言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 - )文明用语1. 日常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 .办理业务基本用语:( l )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2 )请稍候。

( 3 )您的手续不全,还缺少xx 手续,请您补齐再来。

( 4 )请您签名(盖章)。

( 5 )对不起,请您到xx 部门(窗口)办理此事。

( 6 )同志,请到我这里来办。

( 7 )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欢迎下次再来。

3 .接待基本用语:( 1 )您好,欢迎光临!(2)请坐。

( 3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4 )请问,您有什么事?( 5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 6 )您的建议很好,谢谢!( 7 )欢迎下次再来。

4 .使用电话用语:( l )接电话:您好!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请问,您找谁?( 2 )发传真:您好!我是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发传真给您,共x 页。

请转交xx 部或xx 同志。

请您给信号,谢谢!。

银行业文明服务规范(新版)

银行业文明服务规范(新版)

银行业文明服务规范一、规范服务环境。

服务环境应做到分区合理,设施齐全,美观舒适,干净整洁,标识清晰,业务宣传到位,公告、提示准确,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公开、明确。

二、规范服务礼仪。

服务岗位人员应按照规范礼仪标准为客户提供服务,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服务语言热情、亲切、灵活,使用恰当;迎、送客户态度和蔼,让客户满意。

三、规范服务行为。

服务岗位人员应认真践行职业操守,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办理业务,做到准确、安全、快捷。

四、规范服务技能。

服务岗位人员应熟悉各项服务规程,全面掌握业务操作技能,熟练操作有关机具设备;努力学业务、连技能,提高服务综合素质。

五、规范业务操作。

服务岗位人员应自觉维护各项服务管理制度严肃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全面控制操作风险。

六、规范档案管理。

及时收集、整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标准、考核办法、培训宣传、竞赛评优、奖励和处罚记录等文字、数据、影像资料,分类归档,规范管理,有效利用。

七、倡导经营机构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为特殊客户群体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场所和安全保障设施;特殊岗位根据业务需要应掌握特殊服务技能,逐步实现无障碍服务。

八、经营机构应建立客户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出现服务突发事件迅速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快速妥善处理,就是恢复正常营业秩序,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九、经营机构应做好反假币的宣传工作,培养客户识别假币的能力。

柜台外必须配置有效的验钞设备,方便客户验钞;处理假钞时要遵守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十、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创新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层次;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延伸和扩大服务管理范围;在防范操作风险前提下,科学、合理进行业务操作系统升级和服务流程再造,简化业务办理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十一、积极参与文明规范服务竞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培育行业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推动银行业服务工作开展。

十二、依据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制定、完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和工作流程,强化自律约束,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调动员工文明规范服务积极性,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和《ⅩⅩ银行业文明服务基本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倡导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为核心,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的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结合的文明创建活动,是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培育优秀的服务文化、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的形象,增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ⅩⅩ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示范单位分两个示范层级。

分别为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简称“百佳示范单位”)和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二十佳示范单位(简称“二十佳示范单位”)。

第五条示范单位是指经过ⅩⅩ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银行协会”)组织评比和考核认定,具有严格的服务管理机制、一流的服务水平、良好的服务形象和优良的经营业绩,体现高度行业文明,依法合规、诚实守信,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银行经营机构。

第六条每一层级的评选活动原则上两年举行一次,错年评选。

采用自愿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示范单位的评选数量由ⅩⅩ银协根据各会员单位及地市实际情况确定和分配。

原则上,百佳示范单位每次评选数量总计不超过100家,二十佳示范单位每次评选数量总计不超过20家。

推荐总数原则上按评选总数1.3倍确定。

第七条示范单位由银行协会命名、授牌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的组织第八条银行协会是评选活动的行业组织机构,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其基本职责是:(一)制定示范单位评选办法、检查考核标准以及年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二)组织开展示范单位评选申报及检查验收工作;(三)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确定示范单位名单;(四)组织示范单位的命名表彰、公告宣传和经验交流;(五)负责对示范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根据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是指在银行业服务过程中,以文明、规范、高效、人性化为原则,推行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的单位。

一、评选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要求;
2.服务质量稳定、业务操作规范;
3.具备一定的服务创新能力;
4.具备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进行自愿申报;
2.经过初审,确定候选单位;
3.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4.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评选单位;
5.评选结果公示;
6.评选单位进行评选标识授牌。

三、管理和监督
1.评选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评选单位每年需要进行服务质量自查和文明服务推进工作;
3.评选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4.监管机构对评选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评选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示范单位资格。

四、激励和奖励
1.评选单位享有优先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2.评选单位可以获得一定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支持;
3.评选单位在拓展市场时,可以优先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4.评选单位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

以上是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以确保银行业向着文明、规范、高效、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和谐社会构建,打造我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ⅩⅩ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乌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提升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标的创建活动。

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践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培育优秀的服务文化,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的形象,促进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先进单位是指具有科学严密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依法合规,安全诚信,高效便捷,体现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当年的上半年,评选上年度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每年评选会员单位所辖机构网点的2-5%为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

评选活动采用自愿申报、系统推荐、ⅩⅩ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的方式进行。

先进单位考核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考核标准》执行。

第五条先进单位由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委员会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组织第六条成立ⅩⅩ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先委员会),评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ⅩⅩ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文明规范服务评选和管理等工作。

评先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组成:协会秘书长任评先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副秘书长和协会自律委员会委员。

评先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制定或修订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组织开展行业文明服务评选活动,组织对先进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2-7:中国银行业文明规服务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中国银行业文明规服务示单位(以下简称示单位)评选活动制度化、规化建设,加强对示单位的管理,确保示单位的先进性、示性,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文明规服务示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倡导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为核心,以文明规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作用为导向,以规行业服务管理为目的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培育优秀员工队伍,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服务的形象,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示单位是指经过中银协组织评比和考核认定,具有格的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体现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和社会公众认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基层银行经营机构中文明规服务先进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2年举行一次。

评选数量由中银协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和分配。

示单位的覆盖率控制在银行业经营机构总量的1%以。

第五条示单位由中银协命名、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的组织第六条中银协是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中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银行业服务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以及年度评选活动工作案,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示单位评选及检查验收工作;(三)组织审查和拟定示单位,报协会理事会审定;(四)组织示单位的命名、表彰、公告和宣传;(五)组织对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各地银行业协会是评选活动的地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银行业会员单位开展评选活动。

(一)制定本地区评选活动实施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中银协备案;(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评选活动,组织示单位的申报、审查、初评、推荐,汇总和上报相关材料;(三)配合中银协开展示单位的检查验收、复查、考核等工作;(四)组织本地区示单位的经验交流;(五)负责评选活动的档案管理。

银行分支机构文明规范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银行分支机构文明规范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模版

银行20xx年文明规范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行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我行的整体服务水平,不断规范员工服务行为,树立银行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辖属各分支行二、考核标准(一)文明规范服务日常管理考核(50分)1、考核内容:(1)分支机构对投诉事件的事件经过、与客户沟通情况、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10分)(2)企划部将对各分支行重要客户进行回访,根据回访结果,对分支行进行评分.非常满意10分,满意5分,一般3分,差评0分;(10分)(3)企划部抽取部分分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环境、职业形象、服务行为、服务纪律等(详见《银行现场检查评分表》)。

(30分)2、考核方式:(1)每季度,企划部将到各网点或者抽取部分网点进行现场检查;(2)年底,企划部将到各分(支)行进行年终考核的现场检查。

(二)文明规范服务后期监测考核(50分)1、考核内容:见《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后期监测评分表》。

2、考核方式:后期督导之神秘人暗访。

3、考核得分:《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后期监测评分表》总得分/后期监测次数(三)附加考核项1、加分项:突出事迹:本年度获得总行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文明规范服务方面的荣誉,每项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相同奖项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10分封顶。

2、扣分项:服务投诉:一般投诉、中等投诉、严重投诉、非常严重投诉分别扣1分、2分、3分、5分,上不封顶;组织纪律:按要求参加文明规范服务相关会议及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5分封顶;材料报送:按要求准时报送相关材料,迟报一次扣1分,缺报一次扣2分,5分封顶;(四)评分汇总文明规范服务管理考核得分计分方式如下:考核得分=文明规范服务日常管理考核得分+后期监测考核得分+加分项-扣分项分行下设的二级支行(支行下设二级网点)后期监测考核得分与分行本部(支行本部)后期监测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分行(支行)后期监测考核得分,分行下设二级支行(支行下设二级网点)文明规范服务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由分行(支行)自行考核,总行只对分行本部(支行本部)文明规范服务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银行文明服务工作制度范本

银行文明服务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树立银行良好形象,加强银行文明服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前台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银行文明服务工作应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客户满意度为标准,努力提升客户体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四条服务态度1. 面带微笑,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主动询问客户需求,耐心解答客户疑问。

2. 语气和蔼,礼貌用语,尊重客户,不使用粗鲁、歧视性语言。

3.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齐,仪容端庄。

第五条服务流程1. 接待客户时,主动询问客户需求,了解客户背景,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承诺及时处理。

第六条服务质量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2. 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服务监督与考核第七条服务监督1. 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

2. 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员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规范执行到位。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建立文明服务考核制度,将文明服务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2.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定期对员工进行文明服务培训,提高员工文明服务意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银行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文明服务具体要求第十一条客户等待区管理1. 保持客户等待区整洁、舒适,提供足够的座椅和饮用水。

2. 设立客户意见箱,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

3. 定期检查客户等待区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业务办理要求1. 业务办理前,主动向客户介绍业务流程和所需材料。

2. 办理业务时,注意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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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整体水平,建立文明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体制,确保我省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示范性和先进性,##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是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规范行业管理,满足广大社会公众对金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的的创建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塑造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形象,促进我省银行业稳健、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是指经过省协会组织评比认定,具有严格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依法合规经营,安全诚信,高效便捷,体现高度行业文明,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银行营业网点。

第四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评比活动是省协会自2019年开展的“##银行业最佳服务窗口单位”评比活动的延续和品质的提档升级。

共分成三个档次,即:“##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达标单位”(简称达标单位)、“##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简称先进单位)、“##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简称示范单位)。

第五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二年举行一次。

实行按比例,即根据各会员单位的网点数量按比例分配参评额度。

分层次,即根据各会员单位推荐参评网点分为“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三个档次进行评选。

定权限,即三个档次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分别由各会员单位和省协会审批。

并遵循“依法合规、标准公开、自愿申报、逐级认定、统一汇总、集中上报、检查评比、公示表彰”的原则。

第六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由省银行业协会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的“百佳”和“千佳”示范单位必须在“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中产生。

第二章评选活动的组织第八条省协会是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省协会自律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自律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一)制定##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管理办法、检查标准、活动方案等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审查各会员单位申报的名单;(三)组织开展对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四)组织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公示、公告、宣传和表彰;(五)组织对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六)负责评选活动的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会员单位是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本系统活动的参评工作。

(一)制定本系统评选活动方案;(二)对本系统申报单位的资格审定、评选初审和对照标准进行检查;(三)确定本系统参加申报单位的名单,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协会;(四)配合省协会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五)总结推广本系统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先进经验。

第十条省银行业协会各市、地代表处,是省协会的分支机构,可代表省协会开展辖区内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评选活动。

第三章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资格和条件第十一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资格申报参评单位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方具备申报、参评资格。

特殊情况,需报经省协会同意方可申报。

(一)会员单位所属对外营业机构;(二)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经营金融业务,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其网点建筑、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三)无管辖职能的单点式的营业机构;(四)开业一年以上(不含机构地址、名称变更);(五)机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六)经各会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申报单位及主要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通过属地银行监管部门合规性审查。

第十二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条件申报参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公约实施细则》等,以及省协会制定的一系列相关行规行约。

奉行诚实守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在高度自律的基础上实现健康、和谐、有序发展;(二)弘扬合规建设文化,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二年内(含评选年度和上年度)未发现由监管部门确认的各类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媒体曝光及较大负面社会影响,其网点和从业人员无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三)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做到“七不准、四公开”,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在历次检查中无违规经营行为;(四)倡导客户至上经营理念,不断满足客户不同服务需要,坚持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五)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良好的客户基础,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能较好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业务经营指标;(六)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全面负责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在年度评选活动中,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员工积极参与,团队凝聚力较强,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文化体系;(七)能主动开展社会公众服务教育等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积极认真地履行社会责任;(八)能贯彻落实中银协下发的《关于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关注弱势群体。

第四章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产生第十三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分级标准各会员单位具备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营业网点,在对照《##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评比考核标准》通过自检、自查,可根据得分情况申报不同等级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

(一)100分以上(含),可向上级管辖行申报“达标单位”;(二)110分以上(含),每日平均每个营业窗口现金收付业务达到60笔以上可向上级管辖行申报“先进单位”;(三)120分以上(含),每日平均每个窗口现金收付业务达到60笔以上、并且连续两年无经营性亏损、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可向上级管辖行申报“示范单位”。

第十四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产生比例文明规范服务达标单位不受比例限制,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省银行网点总数千分之十五,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省银行网点总数的千分之八。

第十五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审批权限(一)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和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由各会员单位对本系统申报的营业网点进行初审、初评,并统一向省协会申报,省协会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评比考核。

(二)文明规范服务达标单位由各会员单位对本系统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和现场评比考核,考核达到100分(含)以上,可由各会员单位批准为“达标单位”并将名单报备到省协会,省协会进行抽查。

如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评选标准评定,省协会有权责令该会员单位重新进行评审,问题严重的可取消该会员单位的评审资格。

第十六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确认流程(一)各会员单位对本系统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在检查评定的基础上,汇总统一上报省协会;(二)各会员单位外(地)市所辖营业网点申报时,需向省协会驻当地代表处报备名单;(三)省协会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会员单位统一申报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评价考核;(四)省协会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名单,并提交省协会自律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五)省协会通过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六)省协会对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进行表彰、授予牌匾、同时向业内和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现场评价的组织省银协和各会员单位按评定权限制定活动开展的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集中开展培训、细化检查标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现场检查评价方式现场检查评价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现场检查可采用公开检查、现场访问、暗访监测等形式;非现场检查可采取听汇报、查验申报材料、调阅录像资料、档案验证等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现场检查评价的内容现场检查评价的具体内容统一执行省协会制定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评比考核标准》。

第五章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管理第二十条省协会统一对荣获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称号的营业网点进行表彰,并授予统一制作的牌匾和荣誉证书,各会员单位应采取不同形式在本系统内进行表彰。

第二十一条省协会和各会员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进行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十二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实行公开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每相隔两年重新评选一次,同时上一次参评单位所获得的荣誉称号自动废止。

第二十四条省协会和各会员单位应通过不定期抽查、暗访监测、客户满意度调查、监测评价等形式,共同对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文明规范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待授牌或已授牌的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省协会或会员单位随时可以予以否决或摘牌。

(一)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二)发生被监管部门确认的案件;(三)营业网点管理人员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四)发生50万元以上(含)资产损失事件;(五)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业务差错、经营风险,造成严重损失,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六)发生服务质量重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经调查属实的。

被否决和摘牌的营业网点,二年内不得申报文明规范服务单位。

第二十六条文明规范服务单位有效期满后,可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依据自评的结果再行申报。

第二十七条为鼓励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工作成效,推进我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各会员单位应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并加强管理,确保激励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本办法实施后,省协会《关于印发“最佳服务窗口”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银协发[2019]34号)中关于“最佳服务窗口”评选活动方案自动废止,同时原被评选为“最佳服务窗口”的单位不再继续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

##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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