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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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后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符合性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符合性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3、所有投标文件须经过资格后审后,合格者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及打分,所有在开标会拆封的技术标均由技术评委进行评分。

4、当通过资格后审的有效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

5、商务标评委2人,负责商务标评分和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委5人,负责技术标评分。

附:资格后审评审标准二、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1)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由技术评委和商务评委进行评审。

(2)技术标满分为100分(占总权重的70%)。

(3)商务标满分为100分(占总权重的30%)。

(4)技术标和商务标总得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占总分70%,商务标占总分30%,其计算公式为:投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I)×70%+商务标得分×30%(Ⅱ)。

(5)评委应各自打分,集体打分无效。

技术标得分(I)及商务标得分(Ⅱ)分别取其所有评委的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依据及建安工程费暂按 25786.94万元计算得出的基准设计费【其中丹一路(马莱大道-金谷大街)3834.43万元、丹二路(马莱大道-东五街)7706.04万元、东一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4281.41万元、东二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3611.12万元、米龙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5196.49万元、东五街(孔雀湾大道-友谊大道)1157.45万元】,取其45%作为方案、初步设计费用,根据下浮系数计算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C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L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
18
1、监理组人员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2分,最多得4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采用本单位人员进行配置,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外,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本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出现的情况的;(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

附件2: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注:(1)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

在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工作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工作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2分,最多扣5分。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答辩采用纸质方式,最长不超过20分钟。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企业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银行网点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综合楼或酒店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必须提供项自2010年6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原件。(以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其他要求 具有《宿迁市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为了防止长期受到蓝光辐射的视网膜产生视网膜光 化学损伤,LED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按
EN62471:2008检测标准由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测试报告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公章)
供货方案:
8分
货物供应的时效性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0-2分)
货物供应的成本控制保证措施(0-2分)
网(xxx/)查阅。
投标文件编制质里:3 分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 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评委个人评价,没有下列 情形的得3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最多扣3 分)。
(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
(3)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货物供应安装计划(0-2分)
质保、售后服务及培
训:12分
投标人具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郑州市设置办
事处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没有本地化售后服务
机构的得0分)
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核心产品制造
商在郑州市设置办事处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没
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分)需要提供核心产品制
25.★空鼠功能:支持
26.无线连接、蓝牙:2.4G/5GHZ WIFI蓝牙
★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咼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 件;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 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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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内容完 整性及编制水平 (6 分) 车辆保养措施 (6 分) 2.2.2(3) 实施方案(30 分) 车辆燃料配备措 施(6 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6 分) 应急预案(6 分)
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及编制水平。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制定完善的车辆保养措施。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对车辆的燃料配备给予合理充分的供给。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的实施保证措施。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针对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优得 4-6 分,良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 接到工作任务后, 积极配合委托人工作, 投入充足人 员、设备,保证服务质量的承诺和措施。(1-4 分)
服务承诺
2.2.2 (4)
与合理化 建议 (15 分)
服务承诺(11 分)
帮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减轻委托人工作负 担,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承诺和措施。 (1-4 分) 其他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1-3 分)
合理化建议 (4 分)
供应商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 (1-4 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投标报价: 分值构成 2.2.1 (总分 100 分) (2)企业综合实力: (3)实施方案: 编列内15 分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型企业优惠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 号《郑州市财政 局、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 展,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 5%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 或微利企业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2.2(1) 投标报价(10 分) 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投标报价” ; 凡未按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均不得统计 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投标报价参与评分。 中型企业优惠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5%) 小型或微利企业优惠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6%) 其他企业优惠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即不优惠) 评标基准价=优惠后投标报价的最小值。 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优惠后投标报价 (四舍五 入,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供应商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 48 座以上客车租 赁合同,每有一项得 5 分,此项最多得 20 分。注: 2.2.2(2) 企业综合实力 (45 分) 业绩 (20 分) (评标时以租赁合同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 件,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无复印件不得分。 ) 注: 本项中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与资格条件中的业绩 不得重复。 企业拟能投入本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应急车辆应与本次租赁车辆
项目应急车辆 25 分
类似且车辆登记日期 (以行车证日期为准) 在投标截 止日时不超过 4 年,每有一辆得 5 分,此项最多得 25 分。 注:1、若供应商所提供应急车辆为自有车辆,则须 提供车辆行车证原件,投标文件中附行车证复印件, 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无复印件不得分; 2、若供应商所提供应急车辆为租赁车辆,则须提供 租赁协议原件及行车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附协议及 行车证复印件,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无复印件不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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