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检单一窗口业务系统大数据要求要求规范

合集下载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10•【文号】银保监发〔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出口信保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增强服务意识。

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稳外贸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我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平衡增长的重要作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将支持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对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突出服务重点。

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贸发展政策,继续做好大宗商品、机电设备、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外贸品牌建设、中欧班列发展和铁路运单(提单)应用、通关便利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服务力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三)加强风险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各类外贸金融业务特点,有效识别风险点,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理。

单一窗口分类分级标准

单一窗口分类分级标准

单一窗口分类分级标准
单一窗口分类分级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管理系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边检管理系统、海事管理系统。

单一窗口是指贸易或运输企业可以通过一个统一的平台,向多个相关政府机构提交货物进出口或转运所需要的单证或电子数据;办理涉及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出入境边检、港务等多个监管部门的事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单一窗口主要有单一机构模式、单一系统模式和公共平台模式三种模式。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共包括九大基本功能,其中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企业资质、原产地证、许可证办理、查询统计等七大功能板块已完成建设。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的几点思考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的几点思考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的几点思考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中整合海关、检验检疫、港口、商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政策和业务。

通过“单一窗口”,企业可以在一处完成所有涉及进出口贸易的手续和申报,实现了贸易操作的高效便捷。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以下是对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的几点思考:第一,加强信息共享和整合。

我国国际贸易涉及的相关信息非常庞杂,来自不同的部门和机构。

信息的整合是确保“单一窗口”功能发挥的基础。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提高信息的共享和整合能力,使得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地获取到所需的贸易信息。

第二,提高数据安全和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安全和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我国国际贸易涉及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信息,面临着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国家应加强对“单一窗口”系统的数据安全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企业使用“单一窗口”主要是为了提高贸易操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家应加强对“单一窗口”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应用培训,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提供优质的服务。

还需要加快推进相关改革,简化手续和流程,提高报关和办理时间,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第四,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国际贸易涉及的风险非常复杂多样,包括欺诈、走私、侵权等。

国家应通过“单一窗口”系统来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对贸易活动的监管和预警。

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的自查自纠和合规意识。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一个开放的平台,需要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和交流。

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吸收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边防检查站加强口岸建设具体措施

边防检查站加强口岸建设具体措施
02 加强边检站的信息化建设,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 术和设备,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操作。
完善口岸区域规划
根据口岸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客流量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区域规划,合理布局 口岸区域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
优化口岸的交通组织,完善进出港口的道路交通网络,提高交通的顺畅度和便利性 。
完善口岸的配套设施,如餐饮、休息、购物等设施,提供全面的服务,满足旅客的 需求。
推动建立统一的口岸信息标准,规范信息格式和 数据交换方式,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和共享程度。
提升边检站信息化水平
01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大对边防检查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 信息化设备的配置水平和更新频率,以满足日常 检查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02 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实 现边防检查站各项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边防检查站加强口岸 建设具体措施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加强口岸硬件设施建设 • 优化口岸通关流程 • 加强口岸软件建设 • 加强边检站队伍建设 • 加强与各方的协调合作 •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01
引言
背景介绍
我国边境线漫长,与多个国家接壤,口岸数量众多,分 布广泛。
当前口岸建设存在发展不平衡、设施不完善、通关效率 不高等问题。
建立激励机制
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 秀的边检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工作不力的边检人员进行批评
和惩处。
晋升机制
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让优秀的边 检人员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和空间。
福利待遇
提高边检人员的福利待遇,给予更 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激发他 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03.26•【字号】赣商务陆路字〔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电子信息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陆路字〔2019〕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九江海事局:《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2019年3月26日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署岸发〔2018〕29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称“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单一窗口”数据采集、保存、使用、共享、传输和清理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基本原则(一)权责一致。

“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安全可控、便利使用”的原则开展,做到“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所有),谁授权,谁负责”。

(二)安全保密。

“单一窗口”数据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防护,落实保密要求,防止数据泄露、损毁、丢失和篡改。

未经主管(所有)部门授权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数据。

共享数据不得包括涉密信息。

(三)全程可控。

数据主管(所有)部门要根据对口国家部委数据安全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加大设备投入力度,确保对本级数据采集、加工、保存、使用、共享、传输和清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全程可控。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8.21•【字号】甘商务办发〔2018〕356号•【施行日期】201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厅机关各处室,省贸促会,省经合局:《甘肃省商务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一、解决投诉问题。

《方案》设立且公布了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信箱,如有企业、客商或社会人员投诉问题,厅办公室、政研室、机关党委将联合转发相关市州和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

一般情况下,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二、收集反面案例。

《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提出了详实具体的要求,请你们对影响投资环境、贸易环境、消费环境、政务环境的事例以及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

三、总结好的经验。

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激励导向作用。

特别对构建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型事例要深入挖掘,弘扬正能量。

通过积极宣传商务改革创新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讲好商务发展故事,营造促进商务发展和作风转变的良好氛围。

四、按月报送情况。

请你们结合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活动,突出主业重点、力求呈现亮点,将营商环境建设抓出成效。

要确定专门联系人员,将每月解决问题情况、反面案例、正面典型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每月29日前反馈厅办公室、政研室、机关党委,汇总后报厅领导审阅。

确定的专门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8月29日前报厅政研室。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0•【文号】国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7年3月30日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

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继续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进一步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大压力测试,切实有效防控风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和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探索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发挥先发优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29•【文号】发改经贸[2016]1647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电子信息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164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7月29日附件“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

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是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便利群众生活、促进就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提高全社会物流质量、效率和安全水平,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物流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快完善物流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大力发展商业新模式、经营新业态,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物流业转型升级,为国民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部分总体功能需求2.1 系统用户角色描述系统中的各类用户2.2 系统需求体系系统功能结构图该图中:网上报检包含入(出)港申报、入(出)境申报;证件增加船员登陆证、监管对象管理系统统一更名为报检用户考核管理系统 网络结构部署图第三部分 详细功能需求3.1 网上报检系统 3.1.1 子系统描述流程描述:船舶代理人在网上填报船舶报检信息及上传相应单证附件进行船舶预检报,边检业务人员查询并下载由系统生成规定格式的预报数据(TXT 格式,)导入至梅沙系统进行审批,然后在网上报检系统中反馈审批结果(预检正常、预检异常、退回重报),并可通过备注功能注明原因。

在整个受理及审批过程中,船舶报检状态分为未受理、已受理(即已下载)、已反馈(即已反馈审批结果)。

3.1.2 用例报告用例图上述结果应能够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有关报检信息发送至船舶代理业务员、边检人员业务联系用手机上。

同时,在用户登录时有新的相关业务信息,应有明显提示功能。

用例说明1)、预报:过程说明:船舶抵离港、移泊前由船舶申报人或代理人向边检部门进行预先申报,填写概要船舶相关信息。

预报信息数据说明输入项:2)、预报查看:过程说明:边检业务人员收到船舶代理的预报信息后仅做查询掌握,不做审批,但需提供预报信息生成TXT报文导入梅沙系统的功能。

船舶抵离港预报TXT格式示例:船舶中文名称^船舶英文名称^CHN^13^国际呼号^IMO号^14^船舶档号^船籍港^1^414^船代公司测试导入^代理业务员^驶来港口^AUS ^20050531120000^01^0000002^^^预报备注^源预报编号^数据来源^ ➢说明:各数据项之间(不论是否为空)以’^’号分隔,最后一个数据项结束时(不论是否为空),也须在末尾处以’^’标识;各数据项不需定长,长度不可大于指定的数据长度限制,小于长度限制不需补齐;每条预报之间以回车换行为分隔;➢数据约束:✧非空项:国籍地区代码、预报分类、口岸代码、船代公司、计划时间;✧国家地区代码为(‘CHN’, ‘TWN’ ,‘HKG’ ,‘MAC’)中任一项时,船舶中文名称非空,国家地区代码为其它情况时,船舶英文名称非空;✧交通工具类型代码为‘13-内地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时,国家地区代码须为‘CHN’;✧国家地区代码为‘CHN’时,不可进行入、出港预报;✧入、出港预报时,抵离港国家须为‘CHN’;✧所有代码类数据须为标准代码✧停靠码头/移泊前码头&停靠泊位/移泊前泊位抵离港预报为预报的停靠码头泊位,移泊预报时填入移泊前停靠码头泊位✧移泊目的码头&移泊目的泊位抵离港预报时为空,移泊预报时填入移泊目的码头、泊位输入项:《总申报单》数据项说明:船员名单数据项说明:旅客名单数据项说明:枪支弹药申报数据项说明:注:该项仅做信息填报,不生成文件导入。

船员物品申报数据项说明:在船员录入界面中增加信息填报项即可,不生成文件导入。

出境自查报告做成可供船代用户上传jpg格式的电子附件。

【标准代码由边检部门提供】✧非空项:国籍地区代码、预报分类、口岸代码、船代公司、计划时间;✧国家地区代码为(‘CHN’, ‘TWN’ ,‘HKG’ ,‘MAC’)中任一项时,船舶中文名称非空,国家地区代码为其它情况时,船舶英文名称非空;✧交通工具类型代码为‘13-内地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时,国家地区代码须为‘CHN’;✧国家地区代码为‘CHN’时,不可进行入、出港报检;✧入、出港报检时,抵离港国家须为‘CHN’;接口内容:船舶一总申资料#船舶一船员一资料船舶一船员二资料#船舶一旅客一资料船舶一旅客二资料##船舶二总申资料#船舶二船员一资料船舶二船员二资料#船舶二旅客一资料船舶二旅客二资料##接口格式:资料间以^间隔中文船舶名^英文船名^国家地区代码^交通工具类型代码^国际呼号^IMO^船舶种类代码^船舶档号^船籍港^检查分类^口岸代码^船代公司^代理业务员^驶来港^驶来港国籍地区代码^抵离港时间^停靠码头^停靠泊位^船长姓名^船长国籍^船舶公司^登记证书^总吨位^净吨位^所载货物^航次摘要说明^附件(按位计算,有为‘1’没有为‘0’,第1位:船员名单,第2位:旅客名单,第3位:枪支弹药申报,第4位:船员物品申报,第5位:出境自查报告)^申报备注^申报人^申报时间^申报来源^#人员序号^姓名^性别代码^出生日期^国家地区代码^证件类别代码^证件号码^第二姓名^第二出生日期^第二证件类别代码^第二证件号码^签证种类代码^(民族代码^自定义代码^出入境事由代码^发证机关代码^前往来自国^备注^职务代码^登陆证办理状态^是否首次出境^#人员序号^姓名^性别代码XBDM^出生日期^国家地区代码^证件类别代码^证件号码^第二姓名^第二出生日期^第二证件类别代码^第二证件号码^签证种类代码^民族代码^自定义代码^出入境事由代码^发证机关代码^前往来自国^备注^职务代码^登陆证办理状态^是否首次出境^说明:✧文件第一行为船舶资料;✧第一个“#”以下为船员资料,每行代表一个船员,数据项之间用“^”分隔;✧第二个“#”以下为旅客资料,每行代表一个旅客,数据项之间用“^”分隔;✧“##”表示船舶资料完毕✧各数据项之间(不论是否为空)以’^’号分隔,最后一个数据项结束时(不论是否为空),也须在末尾处以’^’标识;✧各数据项不需定长,长度不可大于指定的数据长度限制,小于长度限制不需补齐;✧各条记录之间以回车换行为分隔;✧同一船舶的不同数据表(船舶信息、船员名单、旅客名单之间以’#’分隔;不同船舶的网上报检信息之间以’##’分隔;举例如下:东耀^DONG YIU^HKG^12^2784^^21^0500001197^^1^278^深圳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孟祥玉^香港^HKG^20060722230000^02^^何启荣^HKG^香港金雄拖轮有限公司^2784^136^91^无货^香港-盐田-香港^10000^^孟祥玉^20060722232600^网上申报^01^何启荣^1^19580104^HKG^24^H0957207300^^^^^Q^^^A^^^^11^0^0^02^黎锦棠^1^19630409^HKG^24^H0831699700^^^^^Q^^^A^^^^22^0^0^###现代共和^HYUNDAIREPUBLIC^LBR^12^MBTU6^^14^0500000335^^4^278^深圳市俊励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李晓冬^上海港^CHN^20060724100000^01^003^YOON SANG-DON^KOR^HYUNDAI MERCHANT MERINE LTD^^74373^43382^集装箱^香港-盐田-上海^10000^无^李晓冬^20060724075400^网上申报^#01^YOONSANG-DON^1^19600528^KOR^17^BS035-03316^^^^^Q^^^A^^^^^0^0^ 02^KEDZIERSKIKRZYSZTOF^1^19740115^POL^17^0179828^^^^^Q^^^A^^^^^0^0^03^PRE FERNANDOVIERNES^1^19610209^PHL^14^RR0405284^^^^^Q^^^A^^^^^0^0^01^SALARDA ABETORANISES^1^19581219^PHL^14^SS0064087^^^^^Q^^^A^^^^^0^0^ 02^AHN SILKUN^1^19580311^KOR^17^BS792-50667^^^^^Q^^^A^^^^^0^0^03^TARBAYEVOLEKSANDR^1^19500201^UKA^17^AB078027^^^^^Q^^^A^^^^^0^0^ ##发送至边检业务员手机上。

(信息内容设置为可维护且有备注功能)2)边检业务人员报检审批回执信息发送至对应船舶代理申报人。

当边检业务员审批报检信息后,即将审批回执中的船名、报检编号、状态(通过、未通过)、回执内容等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对应的船舶代理申报人手机上。

(信息内容设置为可维护且有备注功能)边检业务员To-do-list(待处理事务):在边检业务员登陆系统后将首先进入To-do-list(待处理事务)界面,界面将列出所有未处理的申报业务信息及记录数,并可点击某笔未处理业务后链接到该业务的审批操作界面。

4. 事前条件描写该用例执行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必须为授权用户未被边检部门中止或暂停相应资格,下同。

5. 事后条件描写该用例执行完之后的条件。

6. 扩展点3.1.3 子系统业务活动图3.2 网上办证系统3.2.1 子系统描述流程描述:船舶代理人在网上填写办证所需的信息及上传相应单证附件,边检业务人员在网上查询和受理。

3.2.2 用例报告用例图用例说明TXT报文格式示例:50^^服务船舶名称^服务船舶名称^^^^^^^^^^^^^^船员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证件类别^证件号码^职务^^^^有效期起^有效期止^申请日期^申请事由^^^^^^^^^口岸代码^^^^^说明:船员登陆证以50开头,‘^’符号按照以上示例数量生成,各项目均为非空项,申请日期根据信息平台系统时间自动生成,其它约束条件参照网上报检数据部分。

系统还应实现在网上报检界面中勾选需登陆船员的方式提交办证申请的功能。

《登轮许可证》TXT报文格式示例:48^^所登船舶^所登船舶^^^^所属单位^^^^^^^^^^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职务^^是否登轮住宿^登轮期限代码^有效期起^有效期止^申请日期^申请事由^^^^^^^^^口岸代码^^^^^^ 说明:登陆许可证以48开头,‘^’符号按照以上示例数量生成,各项目均为非空项,申请日期根据信息平台系统时间自动生成,其它约束条件参照网上报检数据部分,提供人员照片附件(jpg格式)功能。

《搭靠外轮证》TXT报文格式示例:52^^船舶名称^船舶名称^^^^所属单位^船籍港^载重吨位^马力^用途^^^^搭靠船舶^^^^^^^^^^^^有效期起^有效期止^申请日期^^^^^^^^^^口岸代码^^^^^^备注:搭靠外轮证以52开头,‘^’符号按照以上示例数量生成,各项目均为非空项,申请日期根据信息平台系统时间自动生成,其它约6. 扩展点3.2.3 子系统业务活动图注:预报应修改为“申报”3.3监管对象监管系统3.2.1 子系统描述同一家代理公司、同一名代理业务员建立数字档案,边检站可借助该模块,船舶代理公司等报检企业的报检质量和效率进行评分、考核,形成信用记录。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便利。

3.2.2 用例报告用例图用例说明一、船舶报检信息汇总1. 用例名:船舶报检信息汇总分析2. 事件流按不同预报时间段来查询统计每一家船舶代理公司或船舶代理公司业务申报人员的船舶代理公司、业务员、船舶艘次、船员数量、预检正常数量、预检异常数量、预检差错率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