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及表格(省厅新办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申请表(格式文本)范文

住所
电话
邮编
单位负责人
职务
从业人员数
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职务
及职称
政治
面貌
电话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基本设备、设施
开办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开
办
资
金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权单位
用房面积
租(借)期限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登记证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
注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民非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及表格(省厅新办表)

民非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及表格(省厅新办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成立登记申请书×××:为×××(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拟举办××××××。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任×××(职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由×××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沁阳市优智中英文幼儿园登记证号单位代码业务主管单位沁阳教育局所属行(事)业教育事业登记日期河南省民政厅印制沁阳市民政局翻印填表说明及要求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
“盖章”应着红色印油。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关于成立“沁阳市优智中英文幼儿园”的登记申请沁阳市民政局:一、申请理由:根据《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优智中英文幼儿园地理位置适中,周围环境优越,处于中心位置,可以为幼儿及家长提供就近入园的方便条件,有成立的必要性。
二、筹备情况:优智中英文幼儿园由毛启超个人出资40万元举办,幼儿园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从业人员21 人,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包括:四开门冰箱1台,即热水器1台,大型和面机1台,大型豆浆机1台,大型绞肉机1台,消毒柜2台,计算机2 台、液晶电视机3 台、16路监控器1套、打印机1 台、影碟机1 台、钢琴两架、校园音响设备1 套,桌椅板凳、大中小型玩具若干等等。
三、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严谨治学、服务社会、踏实务实、教书育人”为办学目的。
四、业务范围:学前教育。
沁阳市优智中英文幼儿园筹备组筹备组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举办该单位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宗旨、业务范围等。
筹备情况包括人员、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
此页写不下的可另加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沁阳市优智中英文幼儿园住所沁阳市文化路33号邮编454550 电话5695108法定代表人 毛启超 职务 理事长 电话 从业人员数 21 执业人员数党员人数开办资金4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时间举办单位情况举办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举办者情况姓 名 出生 年月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 话签字毛启超非党宗 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严谨治学、服务社会、踏实务实、教书育人”为办学目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业务主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行(事)业 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吉林省民政厅印制1填表说明及要求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
“盖章”应着红色印油。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说明:“从业人员”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执业人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具体专业工作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说明:无人事关系单位的人员,由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并加盖公章。
5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说明:1.“单位领导成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所任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主任(校长、所长等)、副主任(副校长、副所长)等的人员,其中“拟任职务”栏应填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所任的上述职务;2.“内设机构”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办事机构(如办公室、财务室等)。
6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说明:1、应将每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面;2、请在此页后附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7说明:“章程草案”,应按民政部制定的章程示范文本草拟。
本页可以复制。
8民非登记表格七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9民非登记表格八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说明:本证明,由住所提供者填写;属“个人无偿提供”的,需再提供个人房产证书复印件;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有”、或“租赁”的,请再提供相关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民办非企业单位消防许可证明说明: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请在此处粘贴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
11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号、印章备案表12民非登记表格十二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13。
成立民非企业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市民政局:您好!我谨代表XXX(申请人名称),向您提交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在申请书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我们的组织宗旨、性质、业务范围、成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
请您予以审查。
一、组织名称与宗旨1. 组织名称:XXX(民非名称)2. 宗旨:我们致力于(简述组织宗旨,如: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保护环境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组织性质与业务范围1. 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机构等)2. 业务范围:具体描述组织将要开展的活动和业务,如:教育、科研、文化、艺术、环保、医疗、养老等。
三、成立可行性分析1. 社会需求:阐述当前社会对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求,以及该组织所能解决的社会问题。
2. 政策支持:说明国家相关政策对拟成立组织的支持,如优惠政策、资金扶持等。
3. 资源保障:介绍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来源,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4. 市场调研:分析拟成立组织的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市场发展前景。
5. 风险评估:评估拟成立组织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1. 组织结构:说明组织的管理层级、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2. 管理制度:阐述组织将如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组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五、资金来源与使用1. 资金来源:说明组织的资金来源,如: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收费服务等。
2. 资金使用:详细描述组织将如何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组织业务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六、发起人与团队成员1. 发起人:介绍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背景及与组织的关联。
2. 团队成员:说明核心团队成员的资质、经验和业务能力。
七、场地与设施1. 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
2. 设施设备:描述组织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获取途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提供其他有助于了解和组织评估的材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书、合作协议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报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申请表填写说明:括号内文字为提示内容,填报时应予以删除。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登记证号单位代码业务主管单位所属行(事)业登记日期平顶山市民政局监制填表说明及要求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
“盖章”应着红色印油。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目录1、自律承诺书;2、由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书;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6、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设施情况表;7、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9、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10、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书;11、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12、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经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
1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14、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表。
15、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号、印章备案表。
自律承诺书平顶山市民政局:现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自治原则,承诺如下: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4、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5、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6、主动公开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申请单位名称: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平)民非登记表格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举办该单位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宗旨、业务范围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格式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格式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申请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包括单位性质,例如:XX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地址:(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填写单位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单位的电子邮箱)二、单位成立背景和目的(这一部分可以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背景和目的,包括成立的原因、宗旨、愿景等。
可以介绍单位的发展历程、社会影响力等。
)三、单位组织结构和人员设置(这一部分可以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设置,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和职责。
可以描述单位的工作团队和专业人员的组成情况。
)四、单位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这一部分可以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包括捐赠、赞助、财政拨款等渠道的经费来源,以及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可以描述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的公开透明情况。
)五、单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这一部分可以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章程、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
可以描述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对外合作的原则和规定。
)六、单位成立后的计划和发展方向(这一部分可以详细描述申请单位成立后的计划和发展方向,包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项目规划、社会影响力提升等。
可以描述单位的战略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
)七、申请单位的法律依据和材料清单(这一部分可以列举申请单位的法律依据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和解释,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可以提醒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说明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格式。
)八、其他补充说明(这一部分可以补充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例如申请单位的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等。
可以提醒申请人注意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以上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申请书的撰写要准确、清晰、简明,避免使用太多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以便审批机关能够快速理解和审核。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沁阳市优智中英文幼儿园登记证号单位代码业务主管单位沁阳教育局所属行(事)业教育事业登记日期河南省民政厅印制沁阳市民政局翻印填表说明及要求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
“盖章”应着红色印油。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说明:正文内容应主要阐明举办该单位的申请理由、筹备情况、宗旨、业务范围等。
筹备情况包括人员、场所、基本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情况。
此页写不下的可另加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说明:“从业人员”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执业人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具体专业工作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说明:无人事关系单位的人员,由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并加盖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说明:1.“单位领导成员”,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所任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主任(校长、所长等)、副主任(副校长、副所长)等的人员,其中“拟任职务”栏应填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所任的上述职务;2.“内设机构”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办事机构(如办公室、财务室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人员登记表说明:应将每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面。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表-1表-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说明:“章程草案”,应按民政部制定的章程示范文本草拟。
由业务主管部门核查后加盖骑缝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书说明:请在此页粘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
(沁)民非登记表格九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说明:本证明,由住所提供者填写;属“个人无偿提供”的,需再提供个人房产证书复印件;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有”、或“租赁”的,请再提供相关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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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成立登记申请书×××:为×××(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拟举办××××××。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任×××(职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由×××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
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
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