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S签注须知

合集下载

单位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须知

单位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须知

一、申请对象〔一〕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或经营单位: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

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深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及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

〔四〕备案对象: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备案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含〕以上,且是在申请备案单位任职的全职员工。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相应的商务备案指标人数:〔一〕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创汇20万—5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1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负责人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年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万—200万人民币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位,可以为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股东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4人。

〔三〕年纳税额为20万—50万人民币、创汇120万—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5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确有商务需要的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6人。

〔四〕年纳税额为50万—200万元人民币、创汇300万—5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1000万人民币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主要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五〕年纳税额为200万—1000万人民币、创汇500万—10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2000万人民币的单位,可以为单位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业务人员申请3个月屡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屡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5人。

往来港澳证、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证、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指南一、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同时申请签注)【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居民【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网上下载或者窗口填写);2、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一张,照片须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提交本市照相馆检测回执单或光盘);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发、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军人交验军官证原件,提交复印件;4、本人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除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规定外,还应当由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交验监护人与申请人的监护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署时)、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6、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7、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应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8、同时申请签注的,还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签发规定】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10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5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证时限】10个工作日二、单独申请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居民(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旅游。

)【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4、本人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但下列情形可按相应规定申请:对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内地企业、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及年审须知

关于内地企业、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及年审须知

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工作告知单根据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局自2007年5月1日起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需办理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一、申请备案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币或外商机构代表处,可登记备案1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登记备案2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3、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企业,可登记备案3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备案所需材料1、交验单位(是指经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机构代表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交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交验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提交《青岛市单位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5、提交《青岛市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养老保险个人编号、户口所在地、港澳商务签注类别(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6、交验申请人上年度至目前由派遣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从社保网上打印的养老缴费明细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

注意:办理3个月多次备案需连续投保6个月以上,办理1年多次备案需连续投保1年以上。

申请往港澳商务须知

申请往港澳商务须知

★★ 申请往港澳商务(S)须知一、申请对象本市常住居民或者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非常住居民(蓝印户口、暂住人员)。

二、申请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具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需申请办理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所在单位须事先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三、申请人应履行下列程序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由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贴二张标准相片),核验身份。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经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暂住人员(蓝印户口人员),需提交暂住地派出所意见。

四、签注签发1.已经办理登记备案的企业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的企业法人代表,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

3.未达到备案标准的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根据需要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

五、工作时限1.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商务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

4.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商务签注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人民币。

申办《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须知

申办《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须知

申办《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须知
一、企业机构无论纳税和创汇多少,均可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证件,但要办理报备手续,
原则上向企业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报备申请。

二、统一报备标准。

除金融、保险系统只能办理3个月商务签注外,不分企业机构类型,凡纳税或创汇5万(美)元以上的,提交税务部门、银行或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总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不再提交税单和创汇单),可配备1年以上商务签注名额;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企业机构只能办理3个月签注,报备对象原则上应为企业机构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

报备人员均可办理港澳两地双签,年度内再次申请不受次数限制。

三、《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名单》要按1年以上、3个月签注有效期顺序逐项填写;《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除了年审记录外,也要填写完整,其中《获批准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名单》也按顺序填写,由公安机关审核后确定。

四、报备前,应在金盾网“出入境管理”栏目里下载“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名单表”,按格式将申办人员名单录入软盘,在申请时一同提交。

五、该规定从2003年4月15日起实行,在此之前已提出申请的,如要求按新标准办证,须重新填表办理新的报备手续。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赴香港商务须知

申请赴香港商务须知

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须知一、项目名称: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须知二、项目类别: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四、办理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活动。

“单位”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活动。

五、申报材料:1、填写完整并有“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的申请表。

2、“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指:1、国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意见;3、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4、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军人管理权限出具意见;5、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6、未满16周岁,免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7、常住户口在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且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8、异地申请商务签注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本人免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3、符合规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2张(申请表上贴1张,交1张)。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7、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1、申请人须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管理)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S)签注须知
深圳市企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S)签注须知
2009年5月25日
壹、申请对象
于深圳工作年满18周岁(含)之上,符合下列条件之壹的深圳户籍人员或暂住人员。

(壹)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于备案有效期内)
1、信用等级为1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于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2、信用等级为2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于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3、信用等级为3级: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信用等级为1、
2、3级的企业或运营单位工作人员,确有商务事项需往来港澳地区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申请办理三个月壹次商务签注。

2、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运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可申请办理三个月壹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材料
(壹)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壹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和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单位派遣函》,派遣函必须有备案签署人的亲笔签名。

(注:没有备案的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运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签署。


(三)关联的身份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暂住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长期)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四)经社保局确认的社保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均可)。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近3个月投保单位和登记备案单位相壹致的社保单。

2、暂住人员提交近6个月投保单位和登记备案单位相壹致的社保单。

(五)关联的出境证明材料:
1、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于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商务签注,须提交备案审批表、资格认定书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2、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信用等级为1、2、3级的企业或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可申请三个月壹次的商务签注,申请时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近3个月(暂住人员提交近6个月)投保单位和登记备案单位相壹致的社保单,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2)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运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办理三个月壹次商务签注,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驾驶往返内地和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申请商务签注须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受理机关
(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
1、信用等级为1级的企业高层人员(法人代表、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

2、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司机及后备司机。

3、外资金融机构员工。

4、符合急事急办条件须加急办理商务签注的。

(二)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大厅
1、本分局受理的商务备案企业的员工(含备案人员和未备案人员)。

2、市局受理备案的信用等级为1级的企业员工。

四、其他事项
1、信用等级为1级的Ⅰ、Ⅱ类企业员工可免交社保单。

企业、运营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资料上注明的法人、负责人、总经理等可免交社保单。

2、商务签注仍有效因港澳通行证页满需换发新证的,只能办理空白证,不再受理商务签注申请。

空白证换发须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单位派遣函、原通行证和原有效签注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暂住人员比照首次办理商务签注条件提交资料,且提交原通行证和原有效签注的复印件。

3、遗失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补办时须提交《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单位派遣函(注明遗失情况)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申请人壹年只能补办壹次。

以遗失的商务签注有效期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发三个月多次签注;超过半年的,补发壹年多次签注。

4、于同壹受理部门、持用同壹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壹事由签注的深圳户籍人员,能够由办证员代为申请,
但非深圳户籍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每次申请均必须面见申请人且现场摄像。

五、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需要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六、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
壹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20元
三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100元
壹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100元
七、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能够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壹)信息咨询服务热线:84465490、96897、95000100。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20-11185(广州),0755-11185(深圳)。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

八、本规定自2007年2月12日起执行。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