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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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政策文件的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政策文件的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政策文件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3.21
•【字号】京发改[2018]522号
•【施行日期】2018.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政策文件的通告
京发改[2018]5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4〕736号)等文件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废止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同时,不符合《北京市定价目录》的价格收费政策规定自动失效,《北京市定价目录》所列政府定价项目以外的服务收费不再办理相关收费手续。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正文-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北京发改委

正文-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北京发改委

一、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9〕43号)设立市发展改革委。

内设机构28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人口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产业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发展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规划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督查处、基础设施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成本调查监审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公共信息处、能源发展处、新能源利用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工会,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组。

设在机构7个,分别为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北京市协调推进新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14家,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责任;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等行为;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承担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辖3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本级)、北京市昌平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十三陵防疫站、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按照《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五年(2016—2020年)发展行动计划》制定的目标,管理镇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行政编制72人,实有人数70人;事业编制96人,实有人数93人;离休人员2人。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总计6676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978.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787.76万元。

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2964.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55%;上级补助收入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事业收入1854.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7%;其他收入3125.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1%。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01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5.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56%;项目支出35029.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44%。

2018年结余分配238.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511.79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1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6%;公共安全支出6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6.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6%;节能环保支出10273.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5%;城乡社区支出6033.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88%;农林水支出9975.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6%;交通运输支出105.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1.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18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令第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令第44号)、《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京发改〔2015〕13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实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三项节能专项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情况专项监察(一)监察对象:未按规定提交2017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8年7月至8月。

(三)监察数量:所有未按规定提交2017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四)结果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专项监察(一)监察对象: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8年3月至7月。

(三)监察数量:约50家。

(四)结果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对存在报告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重新上报,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目录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政府采购情况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单位:万元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北京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促 改 革 、 调 结 构 、 惠 民 生 、 防 风 险 各 项 工 作 , 经 济 社 会 保 持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
一 、 综 合
经 济 增 长 : 初 步 核 算 ,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3 0 3 2 0 亿 元 ,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 比 上 年 增 长 6 . 6 % 。 其 中 , 第 产 一 业 增 加 值 1 1 8 . 7 亿
绝 对 数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比 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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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8 . 7 5 6 4 7 . 7 2 4 5 5 3 . 6
2 - . 3 4 . 2 7 . 3
0 . 4 1 8 . 6 8 1 . 0
元,
下 降 % 2 . 3 ;
第二产Fra bibliotek业增
加值
5 647 . 7
亿
元 ,
增 长 % 4 . 2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次 业 构 上 年 24 5 5 3 6 .

% 三 7 . 3


成由
的 0 4: .
变 化 为 按 常 住 人 计 算 全 市 人 均 1 9 . 0: 8 0 . 6 ,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十九大精神 ,
坚 持“稳 中 求 进” 工 作 总 基 调 ,
坚 持 以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革为 主 线,
全面对标对表 高 质 量发展要求 ,
深 入 落 实 首 都 城 市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职责情况(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三)落实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为本区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服务;负责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服务。

(四)承办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工作,落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实施意见。

(五)落实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实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推进本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落实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七)落实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落实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有关权限审核本区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意见和政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制定本区科普工作规划,推动全区科普工作;落实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和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科技合作交流政策;负责科技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第一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三部分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第一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本单位是独立核算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办、综合科、计算中心、数据中心、执法队、人口社会科、能源科、工业科、商调队、服务业科、三农统计科、住户科、价格科、普查中心。

本单位职责研究起草本地区有关统计方面的行政措施,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区的执行情况及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向区政府及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等部门报告。

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制定统计调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按照区政府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下达的统计调查、国情国力调查方案,组织完成本行政区域的统计调查、普查工作。

搜集、整理、汇总、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编辑、出版、发行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负责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管理审批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订全区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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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区发展改革委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做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

二是负责组织制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监测、稽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组织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和稽查工作管理办法;三是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本区全社会投资总规模,服务中央和市属在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承接市发展改革委下放的投资审核和备案权限职责。

负责按行政许可权限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指导与规范招标投标工作。

四是加强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

五是促进区域、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本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六是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七是承接市发展改革委下放的区级定价权职责,依法拟订或调整由区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八是拟订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是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搞好国民经济潜力调查,完成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本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

十一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共设10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行政单位,下设1个事业单位。

行政编制51名,实际47人;事业编制6名,实际5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4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支总计76,007.44万元,比上年减少35,461.12万元,下降31.81%。

(一)收入决算说明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249.96万元,比上年减少2,666.12万元,下降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40.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09.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0%。

(二)支出决算说明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048.9万元,比上年减少17,425.5万元,下降38.32%,其中:基本支出1,80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3%;项目支出26,24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54.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875.62万元,比上年减少36,050.72万元,下降32.80%。

主要原因:由于职能划转,本年电力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节能环保支出8,639.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2%;城乡社区支出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农林水支出2,18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57.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2.63万元,增长24.04%。

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3,057.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2.63万元,增长24.04%。

主要原因:根据我委工作职能及工作要求,追加了个别项目,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经费、对口帮扶协作和支援合作经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费、门头沟区产业发展和战略规划编制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3.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万元,增长70.06%。

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3.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万元,增长70.06%。

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新退休人员,发放上一年度绩效工资。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639.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39.79万元,增长100%。

其中:“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18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2.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为:拨付北京龙泉宾馆锅炉房煤改气工程款及门头沟区桃园等13座锅炉煤改清洁能源工程款,均属于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预算。

“风沙荒漠治理”(款)2018年度决算7,457.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457.7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为:生态办无年初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为:按照支出进度,拨付门头沟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款,年初无预算。

5.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携手奔小康和对口协作专项资金875万元,用于积极推进我区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结对开展对口支援、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旗和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开展结对帮扶、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开展对口协作工作;通过项目咨询评审费225万元,根据发改委工作职责,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能源审计、节能专篇时,要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项目咨询、评估、论证和审核。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2,79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8年度决算12,790.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55.7万元,增长43.15%。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3,85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55.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一是拨付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生态办资金年初无预算,三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于本年度支付。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934.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

2.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门头沟新城35千伏石器线电力隧道工程3,886.26万元:用于安排新城35千伏石器线电力隧道建设工程。

门头沟新城35千伏营门线电力隧道工程3,958.87万元:用于安排35千伏营门线电力隧道建设工程。

上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1,089.5万元,用于安排上岸输变电建设工程及前期保障。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18.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7.19万元,减少6.02%。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302.95万元,年初预算1,449.97万元,减少147.0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73.75万元,年初预算147.50万元,增加26.2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4.71万元,年初预算17.96万元,增加16.75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6.8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6.82万元。

(二)2018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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