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部关于提前退休特殊工种

合集下载

最新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最新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国务院有关部、局、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精神,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目前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改为分别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现将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炭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二、冶金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三、机械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四、化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五、石油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六、水利、电力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七、轻工、纺织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八、建工、建材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的追求,提前退休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期望和目标。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2020年,我国推出了新的提前退休政策,对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特殊工种的定义特殊工种是指那些从事某些特定职业或行业的人员,例如高强度体力劳动者、高风险职业从业人员、特别专业技术人员等。

这些工种因其工作条件的特殊性,导致身体健康状况可能面临更多挑战,因此,他们享有特殊的提前退休规定。

二、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条件根据新政策的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工作年限和身体状况。

首先是工作年限。

特殊工种必须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才能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具体的年限要求因不同工种而有所不同,这个将根据专业性、工作强度和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和调整。

政府将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工作特点对不同工种的工作年限进行动态调整,以更好地照顾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权益。

其次是身体状况。

除了工作年限的要求,特殊工种还需要通过相关的体检判断其身体状况是否能够适应提前退休。

这是为了确保提前退休的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养老生活,并减轻其身体负担。

体检的内容包括生理指标、心理健康以及慢性病等方面的检查。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权益特殊工种享有提前退休的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障和再就业支持。

在养老金方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将享受到与正常退休人员相当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为了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养老保障,政府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确保他们的福利待遇能够得到保障。

在医疗保障方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将享受到与正常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

政府会加大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优秀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同时,为了帮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更好地适应退休生活,政府将提供再就业支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名目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名目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综合文件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一、煤炭1.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2.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3.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4.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二、冶金1.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2.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3.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5.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三、机械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2.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四、化工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2.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3.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五、石油1.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2.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六、水利、电力1.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3.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七、轻工、纺织1.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2.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3.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4.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5.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6.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7.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8.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9.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10.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11.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八、建工、建材1.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5.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8.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9.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九、电子1.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2.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3.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十、兵器、核工业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2.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3.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5.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十一、医药、卫生1.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2.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1.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2.航空工业部关于航空工业工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规定(航劳〔1986〕535号)3.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2号)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79〕劳总护字38号)5.铁道部关于铁路施工、设计单位5个有毒有害等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铁劳〔1988〕55号)6.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62〕劳薪字第309号)7.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5号)8.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9.劳动部关于同意将交通部所属油轮船员列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复函(劳安字〔1991〕4号)10.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十三、地质、地震、测绘1.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62]中劳护宇第13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宇50号)3.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6〕214号)4.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7〕401号)5.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地发〔1988〕276号)6.国家地震局关于野外钻探工人测量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震发人字第380号)7.国家测绘局关于将野外测绘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国测发〔1986〕251号) 十四、邮电、广播电视1.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1〕劳总护字68号)3.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1987〕邮部字374号)4.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38号)5.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1985〕298号)十五、造船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下达船舶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的通知(船总人字〔1987〕1433号)十六、林业1.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3号)2.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笫49号)3.林业部关于林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通知(摘录)(林工字〔[1989]146号〕4.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十七、渔业、水产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十八、粮食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十九、新闻出版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二十、城市建设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

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需求越来越被重视。

在这种背景下,提前退休政策成为了广大工作者关注的热点。

2020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提前退休新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

本文将就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进行详细论述。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定义及背景特殊工种是指一些职业中存在一定风险、高强度劳动或特殊工作环境的工种,例如矿工、消防员、航天员等。

这些工种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对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定义是对这些工作者提供比普通职业更早退休的政策保障,以保证他们能够在相对年轻的时候结束工作生涯,享受退休生活。

背景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出台有两点原因。

一方面,特殊工种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艰苦,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压力。

这不仅影响到工作者自身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也对生产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特殊工种的工作环境相对特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提前退休政策可以控制潜在的事故风险,保障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调整和完善2020年提前退休新政策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 退休年龄的下调根据新政策,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相对于一般职业进行了下调。

以前,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可能与一般职业的年龄相同或者稍微提前一些,现在政策规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更多的年龄退休,以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2. 退休待遇的提高除了下调退休年龄外,新政策还对特殊工种退休待遇进行了进一步的提高。

退休金的发放标准会根据特殊工种的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障特殊工种工作者的生活质量。

3. 退休条件的宽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还对退休条件进行了一定的宽松。

例如,在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累计方面,可以降低特殊工种的工龄要求,使更多的工作者能够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殊工种实用名录十.水利电力doc

特殊工种实用名录十.水利电力doc

六、水利、电力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1962年7月25日)水利电力部:7月2日你部〔62〕水电劳工字第231号函悉。

关于从事高温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范围以及工种名称,我部同意你们的意见。

即:电力工业企业中从事杆上操作的线路架设工、线路检修工、水利电力工地的专业架子工属于高空作业的工种,发电厂的人力卸煤工和人力除灰工,从事主要依靠人力的起重工(从事指挥起重工作的除外),水利电力工地的风钻工属于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

凡是直接从事上述各类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二)项以及《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案)》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1980年5月30日)水利部:你部〔79〕水劳字第26号、第116号来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部将水利系统的河道修防工、水文测工、大坝灌浆工、大坝混凝土工、大坝立模工和人力搬运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的工种,在其退休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

附:水利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水利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1987年12月30日)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结合水利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锅炉运行值班工”等36个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为提前退休工种。

现将“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补充规定如下:一、提前退休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

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

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

水利电力部(87)水电劳字第114号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关于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结合水利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锅炉运行值班工”等三十六个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为提前退休工种。

现将“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补充规定如下:一、提前退休工种退休年龄为,男五十五周岁,女四十五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退休:(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3)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提前退休的职工,如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条件仍能继续胜任本工种工作,本人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经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

三、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已经调换工种的职工,原则上按现工种退休年龄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按提前退休工种执行。

四、本通知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原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继续执行。

附件:1、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见表)2、已批准公布的水利电力系统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见表)颁布日期:1987-12-30执行日期:1988-1-1附件一: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五、通用工种1、混凝土工繁重劳动常年室外工作,接触水泥粉尘,劳动强度大。

2、钢筋工″一般是手工劳动,靠人力搬运,同时人合高空作业。

3、架子工高空二至四级高空作业,危险性大,劳动条件差,强度大。

4、推土机司机繁重劳动常年在野外作业,震动颠簸,易患胃下垂职业病。

5、挖土机司机″同上。

6、重型载重汽车司机″同上。

7、野外勘测工繁重劳动野外勘测工:包括陆地测量、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及线勘测工,常年在野外工作,勘测工具一般靠人力搬运,劳动条件差,生活无规律。

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
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
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87〕水电劳字第114号
(1987年12月30日)
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
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结合水利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锅炉运行值班工”等36个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为提前退休工种。

现将“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提前退休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职工,如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条件仍能继续胜任本工种工作,本人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经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年。

三、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已经调换工种的职工,原则上按现工种退休年龄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按提前退休工种执行。

四、本通知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继续执行。

附:一、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二、已批准公布的水利电力系统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附一:
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合集

[文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合集【PDF】|下载/viewthread.php?tid=152&fromuid=0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合集【PDF】|下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打包下载格式:PDF格式,352页。

目前总结最全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国发文件合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综合文件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一、煤炭1.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2.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3.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4.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二、冶金1.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2.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3.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5.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三、机械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2.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四、化工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2.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3.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五、石油1.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2.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六、水利、电力1.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3.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七、轻工、纺织1.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2.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3.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4.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5.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6.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7.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8.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9.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10.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11.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八、建工、建材1.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5.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8.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9.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九、电子1.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2.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3.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十、兵器、核工业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2.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3.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5.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十一、医药、卫生1.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2.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1.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2.航空工业部关于航空工业工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规定(航劳〔1986〕535号)3.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2号)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79〕劳总护字38号)5.铁道部关于铁路施工、设计单位5个有毒有害等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铁劳〔1988〕55号)6.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62〕劳薪字第309号)7.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5号)8.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9.劳动部关于同意将交通部所属油轮船员列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复函(劳安字〔1991〕4号)10.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十三、地质、地震、测绘1.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62]中劳护宇第13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宇50号)3.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6〕214号)4.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7〕401号)5.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地发〔1988〕276号)6.国家地震局关于野外钻探工人测量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震发人字第380号)7.国家测绘局关于将野外测绘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国测发〔1986〕251号)十四、邮电、广播电视1.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1〕劳总护字68号)3.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1987〕邮部字374号)4.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38号)5.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1985〕298号)十五、造船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下达船舶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的通知(船总人字〔1987〕1433号)十六、林业1.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3号)2.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笫49号)3.林业部关于林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通知(摘录)(林工字〔[1989]146号〕4.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十七、渔业、水产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十八、粮食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十九、新闻出版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二十、城市建设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

以下是我能网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以供大家参考! 国家已批准的8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国务院有关部、局、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精神,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目前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改为分别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现将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炭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二、冶金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三、机械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四、化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五、石油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六、水利、电力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七、轻工、纺织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八、建工、建材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

电力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2020年

电力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2020年电力特殊工种退休制度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其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权益至关重要。

2020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电力特殊工种退休规定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调整。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一、退休年龄的调整根据最新规定,电力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将根据工种的特殊性进行细分。

具体来说,对于工种风险较高和工作环境较恶劣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相对较低;而对于工种风险较低或工作环境相对较好的特殊工种,则退休年龄相对较高。

这样的调整可以更好地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二、退休待遇的提高为了更好地照顾电力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2020年的最新规定还对退休待遇进行了一些调整。

退休人员将享受到更高的养老金和各类福利待遇,以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医疗补贴和悠闲的退休生活。

三、职业转型和再就业的安排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更新换代,特殊工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对于已经退休的特殊工种人员,新规定对于他们的职业发展和再就业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安排。

他们可以选择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并有机会获得再就业的机会。

这不仅使他们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也为他们的人生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希望。

四、权益保障的完善电力特殊工种的退休规定必须充分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权益。

因此,2020年的最新规定在权益保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完善。

包括提高相关保险福利的覆盖范围,及时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问题,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关于特殊工种的评定标准针对电力特殊工种的评定标准,最新规定对其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界定。

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特殊工种人员具备特殊工种所要求的技能和素质。

同时,对于特殊工种的评定将参考其在工作过程中的贡献和表现,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合理。

综上所述,2020年的电力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对于特殊工种人员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电力部关于提前退
休特殊工种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水利电力部
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
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87〕水电劳字第114号
(1987年12月30日)
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结合水利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锅炉运行值班工”等36个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为提前退休工种。

现将“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提前退休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职工,如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条件仍能继续胜任本工种工作,本人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经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年。

三、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已经调换工种的职工,原则上按现工种退休年龄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按提前退休工种执行。

四、本通知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继续执行。

附:一、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附一:
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