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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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内投诉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投诉管理制度

医院院内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依法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提质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投诉管理工作,旨在规范投诉管理程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医院设立投诉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医院内所有投诉事宜。

医院领导班子对处理结果负最终责任。

第四条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落实投诉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五条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院提供的服务不满,应当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进行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寻求帮助。

第六条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投诉渠道,确保投诉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对医院内部投诉所引发的纠纷,应当依法仲裁解决。

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认真核实投诉事实,及时处理投诉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投诉处理程序第九条患者或医务人员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需包含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以及相关证据。

第十条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在收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予以受理,并及时向投诉人确认收到投诉的情况。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在受理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投诉事实,并向相关当事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医院投诉处理办公室可以要求相关科室或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据,并进行验收和审核。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并作出处理结果,同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如果投诉涉及法律责任,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立即移交相关法律部门处理,并配合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当对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投诉管理报告。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医院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所有患者和相关投诉人员。

第三条医院投诉处理机构下设医务部门和监察部门,分别负责对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第二章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第四条患者和相关投诉人员提交投诉时,医院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认真受理。

第五条投诉受理时,患者和相关投诉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据,并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详细描述投诉内容。

第六条投诉受理后,医院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七条调查结果应当经过反复核实和对比证据,确保准确客观。

第八条所有投诉处理人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投诉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并在医院内部公示。

第十条如果患者和相关投诉人员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医院投诉或者申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第三章纪律和处罚第十一条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任何医务人员和投诉处理人员不得泄露投诉人隐私信息或者泄露医院内部工作秘密。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应遵循工作纪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人员如果有违纪行为,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医院投诉处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投诉处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应当与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

第十六条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患者和相关投诉人员进行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十七条医院投诉处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医院投诉处理机构制定,并依法报备。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者补充,应经医院管理层批准并重新发布。

以上是医院投诉处理制度范本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

XX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和本院制定的《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流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XX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成员: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系统主任、书记、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投诉管理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医院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工作职责: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受理各类投诉。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作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3、负责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二、投诉途径与渠道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上班时间电话号码:、节假日、双休日及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值班电话:)三、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治理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3、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部的投诉。

(电话号码:)4、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5、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6、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8、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9、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10、设备处:受理设备治理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11、院感处: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患者和患者家属对医院服务不满意,提出投诉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实行投诉先行,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定期评估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投诉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

第五条医院要积极宣传本制度,为患者提供投诉渠道和方式,并及时告知患者投诉处理的结果。

第六条医院投诉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共同推动医院服务的改进。

第二章投诉受理和处理第七条医院要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窗口,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投诉受理服务。

第八条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书面等方式向医院提出投诉。

医院必须及时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24小时内予以回复。

第九条医院应当保护患者投诉的隐私权,对于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条医院要建立投诉登记台账,对投诉事项进行分类、记录,并及时进行查询和统计。

第十一条医院对于投诉问题,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向其他部门和员工征求意见和证据。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每一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将每一起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等记录归档保存。

第三章投诉处理程序第十四条医院投诉处理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五条医院投诉处理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处理和结果通报三个阶段。

第十六条初步核实阶段包括患者投诉内容的核实、投诉事实的了解和投诉要求的明确。

第十七条调查处理阶段包括对投诉事项的调查、涉及人员的询问和证据的收集。

第十八条结果通报阶段包括对处理结果的梳理和整理,以及向投诉人和相应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医院要确保投诉处理程序的迅速、高效,对于复杂的投诉问题,可以设置专门的调查组进行处理。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管理制度,加强投诉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诉渠道与处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投诉接待窗口,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联系方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

首次投诉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八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二)被投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三)投诉事项及有关证据;(四)投诉请求。

第九条医疗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诉,应当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受理投诉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事项的事实和证据;(二)医疗机构的责任和处理依据;(三)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受理复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6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复核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复核事项的事实和证据;(二)原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三)复核结果。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维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投诉事务的处理,旨在建立健全的投诉管理机制,维护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医院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内所有投诉事务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配合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五条患者或其家属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六条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投诉处理流程和时间。

第七条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妥善保存患者投诉的相关材料,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投诉事项的具体情况。

第九条初步调查结果应当在48小时内报告医院领导,确定是否立案并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患者有权随时了解投诉进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投诉调查第十一条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专门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深入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当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调查人员应当及时采集证据,核实投诉事项,提出调查结论。

第十四条调查结论应当清楚明确,符合事实和证据,为进一步处理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调查完毕后,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投诉处理第十六条医院领导应当在接到投诉管理办公室的处理建议后,及时确定处理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确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对于误会或不满意的投诉事项,医院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快解决。

第十九条经医院领导批准的处理方案应当积极执行,确保投诉事项圆满解决。

第二十条处理结束后,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听取投诉人意见,不断改进投诉管理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医院领导应当对投诉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院内投诉管理制度

院内投诉管理制度

院内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类投诉事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服务投诉等。

第三条投诉管理工作由医院院务部门负责,每个科室设立专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投诉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解决投诉问题,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对于恶意投诉行为,医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投诉的方式第六条投诉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患者或家属可以直接向医院院务部门或各科室进行投诉。

第七条投诉可以包括医疗纠纷、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患者或家属需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访。

第八条医院接到投诉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处理。

第九条投诉需要证据支持的,患者或家属应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并配合医院的调查工作。

第十条投诉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医院接到投诉后,应尽快进行回复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章投诉的处理流程第十一条投诉处理流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程序分为五个步骤:接受投诉、调查核实、处理意见、解决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接受投诉:医院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登记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处理,对于属实的投诉应当进行立案并展开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医院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并据此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处理意见:医院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处理意见,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理方式。

第十六条解决问题:医院根据处理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十七条反馈处理结果:医院应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投诉的处理原则第十八条投诉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投诉处理应当公开透明,对于属实的投诉,医院应当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公布处理结果。

医院投诉的管理制度

医院投诉的管理制度

医院投诉的管理制度一、医院投诉的一般管理规定1.投诉受理部门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受患者或家属的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投诉事件。

2.投诉的受理范围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受理患者或家属对医院服务质量、医疗技术、医务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投诉。

同时,医院还应当建立与患者投诉相关的其他信息反馈渠道,如电话、网络等,方便患者进行投诉。

3.投诉的受理流程(1)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及时接受患者或家属的投诉,做好相关记录,并开展初步调查。

(2)对于简单的投诉事件,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对于复杂的投诉事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3)投诉受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处理投诉事件,并在处理完毕后,向患者或家属进行反馈。

4.投诉处理的原则(1)公正、公开:医院应当公开投诉受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并保证投诉处理过程的公正公开。

(2)及时、有效:医院应当及时处理患者或家属的投诉,确保有效解决投诉引发的问题。

(3)诚信、宽容:医院应当以诚信和宽容的态度对待患者的投诉,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5.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程序,确保投诉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二、医院投诉的具体管理办法1.投诉受理流程(1)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院的投诉受理部门、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投诉。

(2)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及时接受投诉,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重大投诉事件,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报告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医院领导。

2.投诉处理程序(1)对于涉及医疗纠纷的投诉事件,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报请医务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协调处理。

(2)对于影响医院声誉的投诉事件,应当及时通报医院领导,做好舆情危机处理工作。

(3)对于重复性投诉事件,应当进行跟踪调查,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整改建议。

3.投诉的录入与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库,对投诉事件进行分类、归档、统计分析,及时发布医院的投诉处理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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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和本院制定的《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流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XX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系统主任、书记、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投诉管理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医院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受理各类投诉。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作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3、负责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二、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上班时间电话号码:、节假日、双休日及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值班电话:)
三、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治理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3、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部的投诉。

(电话号码:)
4、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5、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6、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8、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9、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10、设备处:受理设备治理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11、院感处: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12、药学部: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治理方面的投诉。

(电话号码:)
13、各系统协助相关职能处室处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

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

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

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见附件),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匿名投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4、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并可采取院内医疗质量安全评估等方式,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投诉人,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5、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投诉,按照医院制定的《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对于其它方面的投诉,投诉管理人员应按其投诉性质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如当时能查明情况的,应立即纠正。

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对于投诉自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4、已经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5、其他不属于投诉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投诉。

六、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

对于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的,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七、医院应当将投诉管理纳入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投诉信息上报系统及处理反馈机制:
1、投诉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研究,发现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

2、医院应当定期召开投诉分析会议,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加强督促落实。

八、医院工作人员有权对医院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内部投诉,提出意见、建议,医院及投诉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反馈。

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对于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水、电、气等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有责任向投诉管理办公室或者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投诉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反馈。

九、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立卷归档,留档备查(见附表):
1、投诉人基本信息;
2、投诉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3、调查、处理及反馈情况;
4、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材料。

十、医院应当按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做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的工作。

十一、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开展投诉管理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十二、对于在医院投诉管理中表现优秀,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当予以表扬。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投诉处理渠道
附件:
XX医院护理投诉登记表
说明:投诉到护理部者,本表一式三份(科室、系统、护理部);投诉到系统者,本表一式二份(科室、系统);投诉到科室者,本表一式一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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