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16号)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贵大资字【2015】16号)以及《**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0]59号、[2015]81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外国语学院成立了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个人系统申报2015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个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2015年11月13日——11月17日:学院审核参评资格2015年11月18日——11月24日:学院公示推荐人选、学院系统审核。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额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评定办法(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奖学金的评选以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成果)、社会活动三个方面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各部分均量化为具体分值,三部分的单项分值之和为最后总分值,以最后的总分值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
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分值计算公式如下:2014级:课程考核积分×98%+社会活动积分×2%。
2013级:课程考核积分×30%+科研(学术)成果积分×60%+社会活动积分×10%。
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1)2014级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
(2)2013级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S为课程成绩,N为该课程学分.2、科研(学术)成果科研(学术)成果包括:科研(学术)奖励、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科研项目等。
(1)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2)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人文社科类:注:发表论文必须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4000字以上。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比通知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班级: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比程序各班级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的评选工作。
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的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审核。
二、评比要求各班级在各项评优过程中,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有关主题班会讨论,并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三、时间安排1、10月8日——10月11日,完成各项工作;2、10月11日将各项评选材料、评选结果上报学生科。
四、注意事项1.各类表格可以在机电建工学院网页下载专区的“学生工作材料”或者机电建工学院班长团支书群共享中下载;2.各附件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交至学生科(奖学金材料交至学生科吕键老师,电子文本发至52394464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评选材料交至学生科季翼平老师,电子文本发至电子文本发至244652250@ );3.申报单项奖的同学必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4.表格和材料一律使用A4纸,Word格式。
附件:1.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丽水学院机电建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2.丽水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3.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汇总表4.丽水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5.丽水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机电建工学院学生科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附件1: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通知

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我校特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以表彰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同学。
现将本年度奖学金的申请及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类别1、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本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分在具体分数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的同学。
2、学术创新奖学金鼓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同学,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等。
3、社会实践奖学金表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同学。
4、品德优秀奖学金评选在道德品质、志愿服务、团结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
二、申请条件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申请材料1、奖学金申请表(请在学校官网下载并填写)。
2、个人成绩单(由教务处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复印件即可)。
四、申请时间具体开始时间具体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流程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综合评估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情况,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选标准1、学业优秀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习成绩,同时参考课程难度、学习进步情况等。
2、学术创新奖学金重点考察学术成果的质量和创新性。
3、社会实践奖学金关注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度、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4、品德优秀奖学金注重学生的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七、奖励设置1、各项奖学金均设有不同等级的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具体金额,二等奖学金具体金额,三等奖学金具体金额。
2、获奖同学将获得荣誉证书,优秀事迹将在学校官网和校报上进行宣传。
八、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本季度奖学金评选通知

本季度奖学金评选通知各位同学,大家好!值此新学期的开始,我们学校举办了本学期的奖学金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激励同学们继续发奋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本季度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情况吧。
奖学金种类及评选标准本次奖学金评选共设有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评选的主要标准包括:学习成绩优异,GPA达到3.8及以上。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品德良好,为他人树立了良好榜样。
我们还将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申请与评选流程本次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流程如下: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评选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获奖名单。
获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颁奖仪式将于下月中旬举行,获奖同学届时请务必参加。
申请注意事项请同学们认真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截止时间为本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获奖名单将于下月5日前公布,请获奖同学届时关注学校官网。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诩。
同学们,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相信通过这次奖学金评选,我们将发现更多优秀的同学,给予他们应有的肯定和鼓励。
让我们一起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创美好的明天!。
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尊敬的各位学生: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发展需要,现决定设立奖学金,以资助优秀学生继续深造。
特向广大学生发布以下评选通知:一、评选对象1.本科生:指在我校就读且成绩优秀、品德良好的全日制本科生。
2.研究生:指在我校担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学生。
3.评选对象不限专业、年级。
二、评选标准1.学习成绩:本科生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前20%以内,研究生综合评价排名在前30%以内。
2.科研成果:具有在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社会实践:具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4.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且在学生活动中起到示范作用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1.自愿申报:有获奖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和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成果,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初步筛选:由评选委员会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保申请者符合基本条件。
3.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初步筛选出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4.公示与评议:对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和教师的评议意见。
5.最终公布:根据公示和评议情况,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指定时间进行公布。
四、奖学金设置1.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颁发给优秀的学生。
2.具体奖金数额将根据评选结果和学校财力状况来确定,预计一等奖10000元/年,二等奖5000元/年,三等奖3000元/年。
3.获奖学生将得到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并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活动。
五、申请方式1.申请时间:请注意报名时间,错过申请时间将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科研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等,请尽量提供完整、真实的信息。
3.申请地点: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事务处,或通过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提交。
校级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校级奖学金评审的通知在这个充满竞争的学术环境中,每个学生都期待能获得学校颁发的优秀奖学金。
作为学校的校级奖学金评审通知,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优秀学生提供应有的肯定和支持。
评审依据和标准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将主要基于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活动表现、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学习成绩(40分):学习态度积极主动,课堂表现突出学习成绩稳定在年级前列拥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课外活动(30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学生社团中担任重要职务,发挥积极作用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社会实践(30分):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展现出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通过全方位的考评,我们力求客观、公平地挖掘和发现每一位优秀学子,给予他们应有的鼓励和奖励。
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获得校级奖学金的申请流程如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评审。
评审结果将于XX月XX日前在学校官网公示,并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获奖学生。
获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学金领取手续。
申请过程中,请学生注意以下几点: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积极参加评审委员会的现场答辩,主动展现个人特质和优势。
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保持优良的学习和行为表现。
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不得隐瞒或夸大任何信息。
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旨在为优秀学子提供应有的褒奖和激励,让他们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坚定前行的脚步。
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挖掘每一位学生的潜能,让更多的优秀学子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模板】

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1.适用文件:学生手册《**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见学生手册)2.评选比例:一、二、三等奖学金可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申报,但审核将严格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5%、10%、20%的比例评选。
若出现班级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可按照优先原班的原则,将剩余名额在本院系同年级内进行调剂(仅限于三等奖名额)。
3.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出各等级规定比例,按照德智体总分排名顺序满额为止,超出规定比例者顺延到下一等级优先参评。
德智体总分=课程成绩平均分+德、智、体的加减分(加减分需注明理由)4.降档规定:凡成绩达到《**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中一、二等奖学金评选标准,但有一门课程成绩低于一、二等奖学金单科标准分数者,可获降低一个奖学金等级的评选资格,以同等资格参与该等奖学金的评选。
5.参评科目:除选修课外所有课程参评。
参评科目不得少于5门。
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不作为奖学金成绩统计科目,但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
6.奖学金等级:评选时应根据单科成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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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班主任签字后上交。
不能按期交表或者故意更改成绩的班级取消评选奖学金资格。
表头如下:
(1)能够获奖学金的同学在最后一栏填奖学金等级。
(2)德育、智育和体育成绩由所有班委共同打分,共同认定,并在表格中注明加减分理由。
(3)各班必须将奖学金评选情况在班内公示后再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8.将表格交到院办通过审核后请领取奖学金评选正式表格(一式两份),填写完毕于3月9日下午3:30之前交到院办。
过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奖学金评定通知

管理与经济学部2011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根据津大校研[2010]6号《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以及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现将管理与经济学部2011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一、学制为两年半的专业第五学期不再进行奖学金评定,奖学金标准按照此次评定结果执行。
二、请每位申请人填写“天津大学XXXX级(第X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请导师签署“同意*等”的意见,于2012年6月21日之前将该申请表交给所在班班长。
三、符合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和加分条件的同学请于2012年6月21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25-A202室)李琳老师处,过期不再受理。
四、请到班长处仔细核对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并签字确认。
五、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后果自负。
六、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出国期间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附件1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天津大学XXXX级(第X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天津大学天大校研[2010]6号文件精神,管理与经济学部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一、申请范围1、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是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为五年,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为五年,其他博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一般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年限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各专业学制年限(2年或2.5年)。
二、评定条件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维护祖国统一,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责任心。
奖学金申请人在校期间能够认真按照《天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天大校研[2010]9号文件)完成各个阶段学业,且能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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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字[2013]16号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各学院:为使本学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优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一、评定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雪佛龙奖学金、斯伦贝谢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华油天然气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中原油田奖学金、东营大明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百勤石油奖学金、杰瑞奖学金、勘探励志奖学金、神州方圆奖学金、宝石奖学金、宏生石油奖学金、新奥奖学金。
特别提示: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资金目前未到我校,经多次咨询,估计奖励指标和标准与往年相同,请相关学院做好预案。
二、评定原则(一)本学年内(2013年9月—2014年7月),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
(二)全校统一考察上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本科生大一学年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但可参评助学金。
(四)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组织申请奖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获奖学生于本学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本次评奖不予考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一)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1、奖励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5、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由研究生学院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奖励对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获得本年度助学金。
2、奖励标准:5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都必须位于前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可以在前30%,并提交详细证明材料;4、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应充分体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情况。
5、设奖单位(个人):政府设定。
(三)中国石油奖学金1、奖励对象: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励标准:优秀生6000元/年,特困生6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了解中国石油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优秀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特困奖”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50%,“特困奖”获得者必须从获得2013年助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研究生除外);(6)研究生要求有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考虑。
4、报送材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申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5、设奖单位(个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四)雪佛龙奖学金1、奖励对象:本科生、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生、硕士生20000元/年;本科生10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能源事业和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专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6级考试)和计算机水平(通过计算机二级);(3)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雪佛龙中国能源公司(五)斯伦贝谢奖学金1、奖励对象: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的二、三和四年级本科生以及一年级研究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3)学习刻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4)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斯伦贝谢中国公司(六)宏华奖学金1、奖励对象:本科生、研究生,以油气勘探开发、油气储运、机械设计制造和海洋石油工程等学科为主。
2、奖励标准: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本科生4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3)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4)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七)华油天然气奖学金1、奖励对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硕士、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中评定,以石油地质、石油工程、油气储运、过程装备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工艺、电气仪表工程及自动化、自动控制、电子技术、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安全工程专业为主;优秀学生奖学金在统招本科生三、四年级中评定,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资源勘查、过程装备与控制、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安全工程专业为主;励志奖学金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评定,以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下属学位点招收的专业为主。
2、奖励标准:优秀博士生10000元/年;优秀硕士生8000元/年;优秀本科生5000元/年;励志奖学金8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3)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励志奖学金”必须从获得2013年助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研究生除外);(4)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辽河油田奖学金1、奖励对象: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2、奖励标准:4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具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3)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维护集体利益,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或其他特长。
4、报送材料:《辽河油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5、设奖单位(个人):辽河油田公司。
(九)中原油田奖学金1、奖励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奖励标准:硕士生4000元/年;本科生3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具备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3)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活动,具备出色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4)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位于前30%,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或其它特长。
4、报送材料:报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中原油田分公司。
(十)东营大明奖学金1、奖励对象:全校本科学生。
2、奖励标准:4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3)学习刻苦,综合成绩优异,排名本专业30%以内;(4)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报送材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5、设奖单位(个人):东营大明石油工程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1、奖励对象:研究生在二、三年级地球探测和信息技术、矿产普产与勘探专业中评选,本科生在二、三、四年级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评选。
2、奖励标准:硕士生5000元/年;本科生3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有为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的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志向;(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4)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专研,成绩优异。
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年级的前30%以内;(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4、报送材料:报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5、设奖单位(个人):东方地球物理公司。
(十二)百勤石油奖学金1、奖励对象:石油工程学院大二和大三本科生。
2、奖励标准:5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所学专业;(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专研,成绩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