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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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施工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各种危险部位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4.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定期组织施工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8.建立施工工地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9.将施工安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重视施工安全工作的成绩和质量。

10.不断完善施工安全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

2.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5.对施工过程中的烟火、电气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专门的控制和管理。

6.施工工地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7.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8.严禁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及使用易燃物品等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9.出现事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0.施工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要形成台账,并及时跟进和落实。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规范操作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施工中的各类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员工都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3.施工前,项目经理要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围挡、警示标志等。

4.施工前,项目经理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施工过程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记录相关培训情况。

2.项目经理要组织专人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

3.项目经理要建立安全纪律,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不当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标志,明确禁止通行区域和危险区域。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正确使用,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6.施工现场要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7.在施工期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风险。

四、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及时报告项目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2.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要依法进行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项目经理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工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经理要建立安全知识库,定期向工人和施工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材料。

3.项目经理要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和提高工人和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处罚和奖励措施1.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不当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和解雇等。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3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3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各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更加注重安全和文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都能够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保护网、施工通道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工作人员宣传并教育施工现场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和处置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传递施工现场的安全信息,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文明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文明管理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都能够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文明宣传教育机制,组织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积水,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文明施工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文明施工。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和影响。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第十七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可控。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层级的安全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小组,定期组织安全审查和整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安全情况。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外来人员和车辆只能在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的情况下进入。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并对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活动,以备查验和审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防火、防爆、防雷等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火灾、爆炸、雷击等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各项工程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道、通风、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设施故障。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二、安全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 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工地安全管理1. 工地出入口处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巡视人员,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

2. 工地应划定明确的施工区域,并设置安全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通道畅通、危险物品妥善存放,防止滑倒和物体坠落事故。

四、作业安全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头盔、安全带等。

2. 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或忽略安全流程。

3. 施工单位应对高空、深基坑等重点作业进行专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人员。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机械设备应经过检测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防止意外事故。

2. 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应持有效证件,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应建立机械设备使用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情况、使用人员等,以备查阅。

六、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七、安全检查与整改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包括检查时间、地点、问题描述、整改情况等。

3.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堵堵漏洞,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监督和奖惩1.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违章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下文将详细阐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违章处罚措施,以期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权限。

同时,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每日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记录。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应急处理、危险品防护等。

3. 进场安全检查制度每个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佩戴标识,包括安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的人员,应予以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悬挂安全网、设置隔离带、防护栏杆等。

同时,还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5. 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违章处罚措施1. 违章行为认定违章行为是指施工现场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擅自进入高风险区域、操作机械设备未经培训等。

2. 处理程序一旦发现违章行为,相关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记录。

随后,将违章行为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并要求整改。

3. 违章处罚措施违章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承接工程等。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从事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科学、预防、综合、整体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安全有序、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实施。

第六条基于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由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相关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落实到位。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建立安全联防机制,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确保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人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责任1. 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履行好安全生产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

3. 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安全培训1. 对新进员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针对特殊工种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四、安全检查1. 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对施工设备、机械和安全防护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五、应急预案1. 制定项目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流程。

2. 配备应急设备和救护人员,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六、事故调查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宣传1. 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制作安全宣传材料,张贴在易发生事故的区域,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以上是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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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油勘探局闲置设备器材调剂公司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责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河石油勘探局闲置设备器材调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库房所在地及第三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公司所辖施工现场范围内承担基础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修、劳务运输等建设工程项目,或从事废旧物资、资产拉运业务的企业(人员)。

第二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部门制定、监督和管理,业务部门执行、监督和现场考核。 第五条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第六条 办公室是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订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检查、指导、考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承包商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或者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责令停止作业或者停工。 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清出施工现场: (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 (二)未按规定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的。 (三) 在易燃易爆禁烟区域内吸烟或携带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火区及重点防火区的。 (四)在易燃易爆区域接打手机的。 (五)机动车辆未经批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的。 (六)私自使用易燃品清洗物品、擦拭设备的。 (七)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 (八)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的。 (九)未对动火、进入有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辨识的。 (十)无票证从事动火、进入有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的。 (十一)未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含量分析,擅自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 (十二)危险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发生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的。 (十三)擅自拆除、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器材的。 (十四)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者查封的设备的。 (十五)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十六)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的。 (十七)按有关要求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而未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 (十八)未对已发生的事故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的。 (十九)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代签作业票证的。 (二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应当清出施工现场的行为。 第八条 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及油田公司HSE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 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对承包商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或未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的。 (二)未对承包商进行开工前安全审查的。 (三)未审查承包商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未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者生产与施工的界面交接的。 (五)未核查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与承诺施工人员是否一致的。 (六) 承包商施工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三章 作业许可管理 第十条 本办法中作业许可管理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非常规作业,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及其他高风险的临时作业。 第十一条 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工作前安全分析为基础,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票,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申请人应是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当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 作业前申请人应向生产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填写作业许可票,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作业许可票; (二)作业内容说明; (三)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四)风险评估(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五)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六)安全生产责任书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 第十三条 作业批准人应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作业所在区域的属地主管或其授权人。如单位主管领导、业务主管、区域(作业区、车间、站、队、库)负责人等。 主管部门作业批准人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组织申请人和相关人员,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和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支持文件; (三)确认作业活动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四)确认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及应急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五)分析评估作业与周围环境或相邻区域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六)确认许可票期限及延期次数; (七)其他。 第十四条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作业许可生效。 第十五条 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应对申请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审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延时作业,主管部门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主管部门和承包商的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票,报告申请人并告知批准人许可票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票。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发生重大偏离; (四)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五)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六)紧急情况或事故状态。 许可票一旦被取消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票。 第十七条 在作业许可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可申请延期。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环境和条件未发生变化。如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照明等),应在作业许可票上注明。在新要求落实以后,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和相关方,方可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延期。 第十八条 许可票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在延期2次未完成作业的,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票。 第十九条 作业完成后,双方现场负责人和相关方,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均由本人签字方可关闭作业许可票。

第四章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十条 凡在公司所辖施工现场范围内从事施工的承包商都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少于2万元。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由承包商一次性全额缴纳。 第二十三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违反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均可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承包商责任造成公司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承包商的罚款金额均从承包商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承包商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承包商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承包商应根据公司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第二十八条 承包商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 第二十九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所有收支项目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部门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承包商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 承包商退出公司施工市场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业务。

第五章 安全违章处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是公司生产安全处罚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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