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全面规范和提升。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续)
4.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2)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发放相关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阻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过渡条款
1.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手续。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
1.3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1.4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减少事故发生,防止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 工程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3 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2.4 工程建设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3.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3.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措施4.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5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五、安全生产监管5.1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施工现场是一个涉及多种施工活动、多个施工队伍和多个工种的复杂环境。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进出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鞋和工作服。
2.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并领取临时访客证。
3. 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 临时工人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领取工作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规定1.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包括禁止通行、禁止吸烟、危险区域等。
2. 设立合理、安全的施工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3. 安装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安装防护网、防护栏杆等,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1. 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并备案登记。
2.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更改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功能。
3. 禁止未经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
4.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设置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四、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对于危险作业,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进行专人监护和保护。
3.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必要时要进行体检和休息。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防止引发火灾。
五、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管理规定1. 施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存放,并定期检查和清理。
2. 严禁使用过期、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3. 使用液体材料时,必须设置防漏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六、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定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秩序,不得乱扔垃圾和污水。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
工程安全制度规章模板范文

工程安全制度规章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工程安全制度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执行本规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制定工程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施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九条工程各参与方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安全考核评价制度。
第十条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参与,各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前,需制定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生产计划、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安全信息,以备查验。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示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工程事故处理程序第十六条一旦发生工程事故,应当立即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第十七条工程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迅速消除危险隐患。
第十八条工程事故处理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协作配合,共同应对,不得推诿责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施工____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架体设备____验收制度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九、考核奖罚制度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十三、卫生保洁制度十四、不扰民措施施工____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____《____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____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1、安全生产____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
在施工____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
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 (5)1.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的 (6)1.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范围 (6)1.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原则 (6)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 管理机构设置 (6)2.1.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2.1.2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等。
(6)2.1.3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
(6)2.2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6)2.2.1 项目经理职责: (6)2.2.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7)2.2.3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7)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1 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7)2.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7)2.3.3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7)第3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7)3.1 安全教育制度 (7)3.1.1 安全教育组织 (7)3.1.2 安全教育实施 (7)3.1.3 安全教育监督管理 (8)3.2 安全培训内容 (8)3.2.1 安全基础知识 (8)3.2.2 安全操作技能 (8)3.2.3 安全防护知识 (8)3.3 安全培训方法与要求 (8)3.3.1 安全培训方法 (8)3.3.2 安全培训要求 (8)第4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9)4.1 施工现场布置 (9)4.1.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布局方案,明确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设备存放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等功能区域。
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成员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 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工作。
3.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对所有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
四、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有明确的安全标准。
2. 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
4. 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创新方案,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工地管理1.1 工地基本信息管理- 工地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应及时登记并保存,以备查阅。
1.2 工地周边环境管理- 周边环境应经过评估,确保不会对工地造成不良影响。
- 确保周边道路通畅,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堵塞交通。
- 严禁在工地附近进行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1.3 工地出入口管理- 工地出入口应设立专门的通道,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 出入口应进行标识,明确标示出出入口的位置和用途。
- 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门禁设备,确保只有经过审查的人员才能进入工地。
1.4 工地围栏管理- 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栏,划定工地范围。
- 围栏应具备一定的防护功能,确保工地内外的安全。
- 围栏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
1.5 工地内部管理- 工地内应划定不同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用途和权限。
- 工地内部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人员快速识别,避免混乱和事故的发生。
- 确保工地内部通道宽敞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妨碍行人通行。
二、安全设施管理2.1 消防设施管理- 工地应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灭火器标识。
-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可用。
- 确保消防设施的布放合理,不得遮挡或堵塞。
2.2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 工地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 安全警示标识应与工地情况相符,内容准确清晰。
2.3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工地应根据不同工种和作业内容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 安全防护设施应经过合格检测,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4 安全通道管理- 工地内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和应急情况的处理。
-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三、人员管理3.1 培训管理- 工地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更新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2 安全意识教育管理- 定期组织安全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每位员工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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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4455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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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追求更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监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活动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
第三条施工安全达标目标依据国家,辽宁省和大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检查考核;(一)安全达标合格率100%;(二)安全达标优良率70%以上。
第四条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要做到施工封闭化、围挡标准化、场地硬化,场地绿化、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为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合格率达到100%。
第五条创市安全质量标注化样板工地达到50%,创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到100%。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一)大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总指挥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指挥部成立以总指挥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安定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二)质量安全全部承担指挥部安全工作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
辽宁省和大连市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参建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质量安全部负责做好日常的监督指导,每季度至少对承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公布检查结果。
第六条勘察。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一)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二)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承担勘查、设计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勘察、设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
设计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安全负责。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执业人员应当对其签字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或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的安全实施管理。
勘察外业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勘察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保护勘察作业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等,保证外业安全。
勘探孔应当按规定及时回填,避免对工程施工等造成影响。
(四)勘察单位进行勘察时,对尚不具备勘察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在勘察文件中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在具备现场勘察条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五)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并结合工程特点明确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必要时针对特殊地质条件提出专项勘察建议。
(六)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应根据工程周边环境的现状评估报告提出设计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设计涉及工程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工程安全的设计处理措施。
施工图设计应当包括工程机其周边环境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标准等内容。
(七)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工程的设计方案。
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控控制标准等组织专家论证。
(八)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的,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变更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报审。
(九)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将勘察、设计文件和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十)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解决与勘察、设计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一)施工单位从事工程施工活动,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建筑施工特征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三)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一个工厂项目任职,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付总责任。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依法进行劳务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当对劳务作业进行管理。
(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得盲目抢进度、赶工期。
施工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将竞标。
(七)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措施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用他用。
(八)施工单位应当对于工程周边环境进行核查。
工程周边环境现在与建设单位提高的资料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九)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含可能对工程周边环境造船厂严重损害的分部分项工程,下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专家施工方案应当根据设计处理措施、专项设计和工程时间情况编制,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十)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就有关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一)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等,在施工前将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基本情况、相应保护及应急措施等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识别。
(十二)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支护、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
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并采取应对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十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保障工程安全的设计处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十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使用登记手续。
(十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教育培训考核部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六)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安全文件真实、完整。
(十七)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参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监理单位安全职责(一)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转让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与倍监理工程的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三)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项目监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一个工程项目任职,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
(五)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包括工程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六)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监测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七)监理单位对工程中的危险源的各项施工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八)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九)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施工部符合工程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或监测的;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施工现场挫折安全隐患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十)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十一)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监测单位安全责任(一)从事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以下简称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资质,并向工厂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测单位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承担监测责任。
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测工作负责。
项目监测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程监测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