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工伤认定规章制度

工伤认定规章制度工伤认定是指对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或者工作条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进行认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的基石,也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伤认定规章制度。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直接原则:工伤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判断劳动者是否发生工伤。
2. 链接原则:工伤认定应当与劳动者工作期间或工作条件下的事故或职业病相联系,保障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健康权益。
3. 全面原则:工伤认定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工伤申报: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出工伤申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鉴定评估:单位要及时组织医务人员或委托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伤情进行鉴定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
3. 认定决定:单位根据工伤评估结果和相关证据,进行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争议解决: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议或申请仲裁,以解决争议。
三、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是基于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属实标准: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发生、劳动者的伤情和职业病的致残程度等需符合实际情况和医学鉴定的要求。
2. 因果关系标准: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与劳动者工作期间或工作条件有直接因果关系,必须能够证明与工作有关。
3. 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
4. 医疗期限标准:根据伤情的轻重、康复进程等因素,确定工伤医疗期限和康复期。
工伤流程步骤

工伤流程步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身体损伤或生理功能障碍。
当工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和申报。
下面将介绍工伤流程的具体步骤。
一、发生工伤工伤的发生是指工人在工作中遭受了身体损伤或生理功能障碍。
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工伤的发生,比如意外事故、工作环境不良、工具设备故障等。
二、及时报告一旦发生工伤,工人应该立即向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负责人会记录工伤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工人应尽量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三、就医治疗负责人在报告工伤后,会安排工人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工伤的治疗应当由医疗机构进行,工人不得自行选择医院。
医院会根据工伤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诊断和治疗,并出具相关的医疗证明和病历。
四、办理工伤认定工人在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将工伤情况报告给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会委托医疗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鉴定,确认工伤的性质和程度。
五、工伤待遇申请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工人可以根据工伤的性质和程度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人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六、工伤待遇审核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人提交的工伤待遇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以及对工伤的鉴定结果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劳动保障部门会向工人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七、工伤赔偿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损失,工人有权向雇主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工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
八、工伤预防工伤的发生给工人带来了身体上的损害和经济上的负担,为了避免工伤的发生,雇主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工人也应该加强安全意识,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工具设备。
九、心理辅导工伤不仅对身体造成伤害,还会对工人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郑州市工伤鉴定标准

郑州市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是指对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病进行的鉴定,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准确判断工伤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郑州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一、工伤鉴定的基本原则。
1.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受伤情况必须清楚明确,有目击证人或者证据证明。
2.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3.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工伤鉴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准确地进行鉴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鉴定的适用范围。
1. 工伤鉴定适用于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情况。
2. 工伤鉴定不适用于职工在非工作时间或者非工作地点受伤的情况。
3. 工伤鉴定适用于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适用于非劳动关系的情况。
三、工伤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在受伤或者患病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2.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伤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4.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四、工伤鉴定的标准。
1.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应当根据伤情和职工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患者,应当根据医学诊断和职工的工作史、职业暴露史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 工伤鉴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实际情况进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工伤鉴定的结果。
1. 工伤鉴定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2. 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应当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相关医疗救助。
3. 对于未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应当及时向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诉途径。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是什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
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
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
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
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
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
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规章制度

工伤认定规章制度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件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来确认其与劳动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法律责任。
工伤认定规章制度是针对工伤认定程序和标准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文件,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工伤认定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工伤认定的目的与原则工伤认定的目的在于合理、公正、准确地确认工伤,并为受伤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经济救助;工伤认定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因果关系原则:工伤认定需要判断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是否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2.经医学证明原则:工伤认定需要依据医学诊断和鉴定的结果来确定伤病情况;3.综合评定原则:工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事实依据、医学证明、劳动情况等多个因素,综合评定工伤的性质和程度;4.公正、公平原则:工伤认定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工伤认定的程序与标准由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和发布。
具体的程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阶段:劳动者需要在受伤或发生职业病后,向所在单位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调查阶段:相关部门会对工伤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受伤劳动者的就业情况、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等;3.医学鉴定阶段:受伤劳动者需要接受医学鉴定,由专业医生出具工伤鉴定报告,确认伤病和其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4.评定阶段:根据调查和医学鉴定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的评定,确定工伤性质和程度;5.公示与异议阶段:评定结果会进行公示,劳动者或单位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和复议;6.裁定阶段:根据评定和异议处理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裁定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伤病的诊断与鉴定、因果关系的判断、工伤程度的评定等。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工伤认定的意义与影响工伤认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重要意义。
工伤调查工作制度
工伤调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工伤调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工伤事故的客观公正、合理合法认定,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工伤调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尊重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
二、工伤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工伤调查的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
工伤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受伤职工的身份、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事故发生的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
三、工伤调查的程序和步骤1. 早介入:及时了解受伤职工的受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治疗经过等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工伤案件的详细信息和第一手证据材料。
2. 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审核申报材料,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调查计划,组织专人专项负责,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准确。
3. 实地走访:走访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 分析讨论: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和讨论,形成初步调查意见。
5. 依法取证:严格按照《工伤认定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告知被调查人虚假陈述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证言真实有效。
6. 形成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明确事故性质、原因、责任等。
7. 归档管理:将调查材料和调查报告归档,便于查阅和监督。
四、工伤调查的要求和保障1.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2. 工伤调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工伤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确保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5.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调查工作的公正、透明。
工伤认定管理制度
工伤认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伤认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伤认定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伤认定管理。
2.公平公正。
工伤认定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及时有效。
对于工伤认定事项,应及时受理、快速处理,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相关待遇和保障。
4.防范为主。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工伤认定的风险。
三、工伤认定管理流程1.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企业报案,并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企业受理企业应在接到工伤职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及时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情况反馈给工伤职工及其家属。
3.鉴定机构鉴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鉴定费用由企业承担。
4.工伤认定鉴定机构应在收到鉴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鉴定结论,并将结论送交企业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
5.异议申诉对于不满意的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向企业进行申诉,企业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回复申诉结果。
6.诉讼救济如对企业的申诉结果不满意,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工伤认定管理责任1.企业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伤认定管理制度,确保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及时救治,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鉴定机构责任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工伤鉴定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正,提供真实、准确的鉴定结果。
3.劳动保障部门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工伤职工责任工伤职工应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并配合企业和鉴定机构进行相关调查和鉴定工作。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步骤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步骤工伤认定是指企业或单位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认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步骤一般包括以下七个环节。
第一环节:报案登记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企业或单位报案登记。
报案登记应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二环节:就医鉴定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就医,并向医院提供有关事故的报案登记信息。
医院将对员工的伤情进行鉴定,包括对伤情的诊断、鉴定伤残程度等。
第三环节:事故调查企业或单位应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包括调查事故原因、责任归属、作业规定情况等。
调查内容应真实、客观。
第四环节:工伤初定企业或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医院鉴定报告,初步认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认定为工伤,应在工伤初定通知书上标明工伤认定等级和伤残等级。
第五环节: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或其代理人应于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或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事故报案登记、医院鉴定报告等。
企业或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环节:工伤认定复核如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企业或单位申请复核。
企业或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复核认定结果,并及时向员工或其代理人发出复核结果通知书。
第七环节:异议申诉如果员工对工伤认定复核结果仍存在异议,可以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诉。
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组织将进行调解,或交由有关部门进行裁决。
以上是一般的工伤认定程序和步骤,具体操作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整个过程中,企业、员工和相关部门都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在进行工伤鉴定时所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以确定工伤的性质、程度和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最新工伤鉴定标准。
一、工伤的定义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明确了工伤的定义,即在工作期间,因执行或者与工作有关的任务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职业病。
工伤不包括下列情形:1.超过工作职责范围的活动所致的伤害;2.与职工故意自残、自杀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伤害;3.职工及其监护人在职工的工作、生活或者社会活动中故意造成的伤害;4.在工作期间,职工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没有履行工作或者工作任务范围内的义务,造成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体伤害。
二、工伤的鉴定基本原则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明确了工伤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性原则:鉴定结果应基于事实和切实可行的证据,尽量避免主观推测和偏见。
2.科学性原则:鉴定过程应依据科学方法和鉴定技术,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3.独立性原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外部干扰和压力。
4.公正性原则:鉴定应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的程序和要求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明确了工伤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程序:鉴定应依法进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许可。
2.鉴定申请:鉴定申请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等必要材料。
3.鉴定调查:鉴定人员应对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4.鉴定结论:鉴定人员应根据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据,做出准确、科学的鉴定结论。
5.鉴定报告:鉴定人员应编制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过程、鉴定结果及其依据。
鉴定报告应尽快送达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四、工伤鉴定的标准和方法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明确了工伤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伤害认定标准:鉴定人员应根据鉴定人的身体状况、医学证据和相关专业知识,确定伤害的性质、程度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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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工作原则及
程序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伤鉴定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1、要处理好医务劳动鉴定与伤残等级简短的关系。
要聘请有经验、有良好医德和有医务劳动鉴定资格的医学专家成立鉴定技术小组,坚决杜绝一人鉴定的现象;
2、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3、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鉴定档案。
包括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致残证件等。
4、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
劳动鉴定工作人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5、要坚持服务于企业的原则。
劳动鉴定要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为企业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减轻企业承担的社会负担,为企业参与竞争和求得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领导能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经营。
6、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劳动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
事实包括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
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疗技术标准。
鉴定结论应由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抵制不正之风,克服主观随意性,保证劳动鉴定的客观、公正、合理。
劳动鉴定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服务。
劳动鉴定人员要对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做好劳动鉴定工作,并把劳动鉴定工作和对职工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科学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进行劳动鉴定,建立健全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尊重事实,按照政策规定和评残标准,区别轻重,合理定级,妥善处理,避免主观随意性;要坚持秉公办事的作风,不徇私情,集体定论,民主监督,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劳动鉴定工作的干扰;要热情周到地服务,为职工和企业扰忧解难,必要时登门服务。
既要做出正确合理的结论,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