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2024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1.对于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3.行政赔偿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损失,例如违法强制拆迁、非法征用土地等。
二、行政赔偿的主体与程序1.行政赔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侵权行为实施单位。
2.行政赔偿的申请程序分为自愿协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个阶段。
3.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行政赔偿申请。
4.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行政赔偿的计算与支付1.行政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以具体损失为依据,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2.行政赔偿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赔偿、分期支付等多种方式,具体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政赔偿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逾期未支付的,还应当按照法定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行政赔偿的救济措施1.对于行政赔偿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应当在行政复议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3.行政诉讼应当依法在法院提起,法院应当按照行政赔偿法的规定予以审理。
五、行政赔偿的监督与评估1.行政赔偿的监督主要由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赔偿。
2.行政赔偿的评估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确保行政赔偿数额的公正、合理性。
总结:本文介绍了2024年最新行政赔偿法全文,从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主体与程序、计算与支付、救济措施以及监督与评估等五个大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行政赔偿法的修订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参考,进一步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点总结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1. 侵权责任原则国家赔偿法基于侵权责任原则,即国家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原则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原则,确立了国家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
2. 公平合理原则国家赔偿法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即赔偿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公正地进行。
在判定国家赔偿责任和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
3. 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国家赔偿法强调补偿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旨在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弥补受害人的损害,并对国家行为的错误行为进行惩戒,促使国家依法行政,规避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单位,以及依法享有行政公共权力和承担行政公共职责的组织和个人。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的错误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三、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1.行政赔偿条件(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任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3)该行为是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的直接原因;(4)该行为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之一。
2.刑事赔偿条件(1)被侵权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侵权行为与刑事案件有因果关系;(3)被侵权人要求国家赔偿。
四、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国家赔偿的救济方式包括道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金、扶助等。
1. 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恢复受害人的名誉。
2. 赔礼道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大侵害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表达诚挚的歉意。
3. 恢复名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名誉侵害时,应当通过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名誉恢复。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3篇)

第1篇一、引言国家赔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的权利。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进行概述与分析。
二、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1. 新中国成立前的国家赔偿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历史上存在一定的国家赔偿制度,如清朝的《大清律例》中有关于官吏侵权赔偿的规定。
但这些规定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2. 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赔偿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赔偿制度。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国家对于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应当给予赔偿。
”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根本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赔偿制度。
3.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于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应当给予赔偿。
”这一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该法明确了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明确的赔偿依据。
三、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的范围1. 侵权行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包括:(1)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2)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3)违法采取行政处罚的行为;(4)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5)违法采取行政检查、调查的行为;(6)违法采取其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 赔偿对象范围国家赔偿的对象包括:(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
3.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1)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赔偿;(2)财产权受到侵犯的赔偿;(3)精神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规定

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规定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赔偿立案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国家赔偿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赔偿立案工作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决定与实施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国家赔偿立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赔偿立案工作的实施主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机关。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职责,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立案申请第五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行政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立案申请:(一)被国家机关违法侵犯人身自由的;(二)被国家机关错误刑事追诉,遭受羁押、勒索、殴打、侮辱、非法搜查等侵害的;(三)被国家机关错误执行刑事判决或严重违法令其受刑的;(四)被国家机关错误判决、刑事处罚或严重违法损害其名誉、荣誉、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五)被国家机关未依法保障用人单位职工权益,致使因工作原因受到严重伤害的;(六)其他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侵权行为。
第六条立案申请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书面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明确请求赔偿的理由和金额,以及所需证据,如法律文书、鉴定结论等。
第七条立案申请应当简洁明确,并附上必要的联系方式,便于受理机关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通知。
第三章受理与审查第八条受理国家赔偿立案申请的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受理国家赔偿立案申请的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主张与事实是否相符,是否能够构成国家赔偿范围内的侵权行为。
第十条对于符合国家赔偿范围的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要求补充材料或提供证据。
当事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2011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第五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紧张进行,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一)行政复议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对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这是受害人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申请人往往是受害人,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并写明违法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损害程度、具体赔偿要求等。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赔偿义务机关。
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受理和审理适用行政复议程序。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在赔偿处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适用调解,以调解书的形式解决赔偿争议,也可以作出赔偿的裁决。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应当作出赔偿决定。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对因司法错误、行政错误、侵权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等而给个人、法人或其他机构造成的损失,在经济上进行补偿的一种法律行为。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条件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损害的;2. 依法行使公检法职权的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共卫生、教育、交通运输等职能的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损害的;3. 依法行使国有财产管理权和其他法定职权的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损害的;4. 依法在刑事诉讼中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非法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损害的。
二、申请程序1. 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向行政机关或相关执法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人应附带相关证据材料,明确损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 受理与审查:行政机关或相关执法机关负责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损害事实,判断是否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3. 裁定与通知:行政机关或相关执法机关在审查确认符合国家赔偿条件后,会对申请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 补偿程序: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需按照裁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补偿手续。
补偿形式包括经济补偿、道歉赔礼等。
5. 不服申诉:如申请人对裁定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相关执法机关进行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和裁定。
三、注意事项1. 申请时限:国家赔偿申请的时限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过期将不予受理。
2. 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受损害的相关事实证明、法律依据文件、损失的估算等。
3. 证据保全:如申请人担心证据会被销毁、灭失,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4. 法律援助:如申请人苦于证据不足或法律知识有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指定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有哪些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合议。
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二、申请法院国家赔偿情况是怎样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赔偿流程
一、赔偿义务机关
二、申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三、办理所需证件:
受害人本人为赔偿请求人的,提供受害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国家赔偿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律师办理国家赔偿的,还需提供律师本人的身份证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四、办理流程:
行政赔偿的办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刑事赔偿的办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六、办理地点:
七、办理期限:
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行政赔偿或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不需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或在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请求人对一审行政赔偿判决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或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受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
偿请求。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也可以代赔偿请求人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
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应当明确具体的赔偿请求,还应当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
材料,以证明国家机关行使的职权行为违法或者错误并给其造成损害的事实。
赔偿请求
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提出行政赔偿的,还应当同时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国家赔偿实行法定赔偿原则,也就是按国家赔偿法明文规定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法律没有规定的损失部分,不能纳入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三部分,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非刑事司法赔偿。
并非所有的国家机关都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和具有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等司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虽未违法但属于法律规定的措施不当,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该国家机关才能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对其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仅包括法律规定的人身权、财产权直接损失部分,不含间接损失,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