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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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跨界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水污染问题,促进全球 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04
CATALOGUE
土壤保护政策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制定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土壤污染的定义、防治原则和措 施。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
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治 理土壤污染。
政责任。
政策实施与监督
01
02
03
实施机构
日本政府设立了环境省等 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环 境保护政策。
监督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审计和执 法等手段,确保政策的有 效实施和达成预期效果。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设立环境基金,支持环保 项目等。
02
CATALOGUE
空气污染防治政策
排放限制与标准
环保教育与宣传推广活动
加强环保教育
日本政府将环保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学校、社区、媒体等多种渠道普 及环保知识。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水质标准制定
日本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水质标准,确保水源的安 全和清洁。
水质监测网络
建立了全面的水质监测网络,对水源地进行定期 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信息公开与透明
政府及时公开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公众对水质的 了解和监督。
水资源管理措施
节约用水
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
日本环境保护政 策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15
contents
目录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 空气污染防治政策 • 水资源保护政策 • 土壤保护政策 • 自然生态保护政策 •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

日本气候ppt课件

日本气候ppt课件
海洋对日本气候起到了调节作用,使得日本气候和蔼、 潮湿,四季分明。
海洋对日本气候的影响还表现在夏季带来凉爽的东南风 ,冬季则带来寒冷的西北风。
日本气候的主要特征
日本气候的主要特征是四 季分明,季节变化明显。
夏季(6月至8月)气温较 高,雨水较多,是台风和 梅雨季节。
春季(3月至5月)气温逐 渐升高,樱花盛开,雨水 较少。
适宜种植小麦、马铃薯等耐旱作物。
亚热带季风气候
特点
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冬季 暖和潮湿,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
和秋季。
散布
本州岛南部、九州和四国大部分地 区。
对农业的影响
适宜种植水稻、柑橘等亚热带作物 。
热带雨林气候
特点
全年高温多雨,降水散布均匀,无明显的旱季和雨季。
散布
琉球群岛。
对农业的影响
适宜种植热带作物,如椰子、橡胶等。
气候变暖导致部分地区干 旱或洪涝,影响农作物生 长,导致农业减产。
自然灾害频发
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导致自 然灾害频发,如地震、火 山喷发、台风等。
生态系统受损
气候变化对日本生态系统 造成影响,导致生物多样 性减少和生态系统功能受 损。
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日本政府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 排放,包括推广可再生能源、提
散布
日本农业主要散布在平原和低山地区,如关东平原 、近畿平原和北陆平原等。此外,日本岛屿四周的 沿海地区也是农业集中散布的区域。
日本农业对气候的适应性
温带季风气候
日本大部分地区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夏 季暖和潮湿,冬季寒冷干燥。为了适应 这种气候特点,日本农业在作物种植和 畜牧业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例如, 在暖和潮湿的季节,种植水稻和蔬菜等 需要充足水分的作物;在寒冷干燥的季 节,则以种植耐寒作物和进行畜牧业生 产为主。

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日本的有何不同?

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日本的有何不同?

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日本的有何不同?在当前全球饱受环境危机之苦的时代背景下,各个国家的环保政策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

中国与日本作为亚洲经济大国,其环保政策各有不同,以下就是中国环保政策与日本环保政策的不同之处:一、政策目标不同中国政府在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目标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而日本政府则侧重于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问题,出台了《温室气体减排特別措置法》、《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等政策,旨在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推广循环经济等目标。

二、政策内容不同中国的环保政策重点在于打击企业生产中的污染、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等。

例如:1、污染排放标准:中国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低于日本,并且处罚力度更强。

2、排污许可制度:中国对于企业的排污许可制度,进行了全面升级,要求企业必须要取得排污权许可证才能排污。

而日本的环保政策则更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透明度,如:1、循环经济制度:日本政府较早的出台了节约能源数量等的节能标准制度。

2、实体负责原则:日本政府对家电、建筑物等的环保处理已经达到全球领先水平,要求企业在生产流程中要实行产品环保论证及回收重利用。

3、全国性环境政策:日本不仅提出自己的环保政策,还会联合其他国际组织,共同完成全球环境保护事业。

三、政策执行不同中国在改善环境方面介入了大量的政府资金,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行政机构来执行环境保护政策。

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保政策的实施。

然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环保成效不佳、责任不清、处罚不力等问题。

而日本在执行环保政策方面,更多的采用的是自律性,即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政府的环保法规,达到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等环保目标。

并且日本人的环保意识非常普遍,自觉性十分高,因此政策的执行效果也相对卓越。

总之,中国和日本的环保政策各自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日本低碳经济政策分析及启示

日本低碳经济政策分析及启示

日本低碳经济政策分析及启示一、日本低碳经济政策目标和基本理念日本是典型的岛国,受其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气候变化对日本的影响远远大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

日本能源资源极度短缺,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几乎全部依靠进口,如不控制对能源的使用、不开发新型能源,日本经济将会受到巨大阻碍。

因此,日本提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即在保持经济增长和环境改善的前提下解决能源供供给难题。

1、低碳经济政策目标2007年,日本内阁会议制定了《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并通过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

这份计划阐述了在未来三五年内将家用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成本减少一半等多项有关减排的措施。

2008年提出的“福田蓝图”,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

其中提出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目标是: 到2050年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减少了百分之60到80。

2009年,日本环境省公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使日本环境领域的市场规模从2006年的70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96日元)增加到2020年的120万亿日元,相关就业岗位也将大大增加。

2、基本理念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对建设低碳社会提出了三个基本理念:①实现最低限度碳排放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社会体系,使产业界、政府、国民等社会所有组成部门都认识到地球环境的不可替代性,充分考虑到节能、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进循环经济;②实现富足而简朴的生活,鼓励人们从大量消费、寻求生活富足感的社会中挣脱出来,此外,生产部门也需要结合消费者的意向进行自我改革;③实现与自然和谐共存,保护森林、海洋等丰富多样的自然环境资源,使其可再生,推动包括地区社会生物质利用在内的“自然调和型技术”的使用,确保与大自然接触的场所和机会。

二、日本低碳经济政策体系概述1、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大体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分别从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具体措施几个方面对低碳经济发展进行指导(见图1);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税、金融等工具,以能源技术革新和发展新能源为核心,将加快研发低碳技术和争取国际碳市场主导权作为发展重点,进行低碳经济的实践探索(见图2) 。

日本清洁能源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清洁能源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清洁能源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清洁能源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引言:随着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清洁能源逐渐成为各国发展的重点。

日本作为一个资源有限的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清洁能源的发展,其政策和实践经验对其他国家有很多启示作用。

本文将首先介绍日本的清洁能源政策,然后分析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日本的清洁能源政策1.政策背景日本是一个缺乏矿产资源的国家,对能源依赖严重,近年来尤其是福岛核事故后,加速了清洁能源的发展。

此外,日本政府还非常重视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发展。

2.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日本政府设定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包括:(1)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22~24%;(2)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50%以上;(3)持续发展国内可再生能源技术。

3.清洁能源政策工具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工具来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包括:(1)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层面上,日本制定了《新能源政策基本法》、《温室气体减排国际竞争力强化特别措施法》、《智能电网推进法》等,加强了政府的介入和推动力度;(2)财政支持:政府提供了广泛的财政支持措施,包括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提供了减税、补贴和贷款等金融支持;(3)发电权购买制度:政府通过设置固定购买价格,鼓励清洁能源产业的投资和发展;(4)技术研发支持:政府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支持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化;(5)宣传教育和培训: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清洁能源的认识和参与度。

二、日本清洁能源政策对我国的启示1.政策一体化日本清洁能源政策的一个成功之处就在于其政策一体化的做法。

日本政府在立法、财政、市场等多个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加大政策一体化的力度,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多元化的经济激励措施为了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日本政府提供了多元化的经济激励措施,包括减税、补贴、贷款等。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每个国家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责任。

日本,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也不例外。

安倍经济学,这一旨在重振日本经济的政策框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安倍经济学的核心策略主要包括大胆的货币政策、灵活的财政政策以及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战略。

然而,这些策略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

首先,从货币政策来看,日本央行长期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可以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和项目。

例如,通过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或定向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提升、绿色交通等领域的投资。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

财政政策方面,日本政府可以增加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支出。

比如,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推广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的普及,改善城市的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问题。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和家庭采取节能措施,可以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

在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战略方面,政府应当积极营造有利于绿色投资的环境。

制定明确的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框架,降低绿色项目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此外,加强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投入,培养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日本在全球绿色技术市场的竞争力。

然而,安倍经济学在应对气候变化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限制。

一方面,日本的能源结构对化石燃料仍有较高的依赖。

虽然日本在核能领域曾经有一定的发展,但福岛核事故后,核能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这使得日本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需要更加依赖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能源效率的提升。

另一方面,日本的产业结构中,一些传统的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仍占有一定比重。

这些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同时也可能面临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短期压力。

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社会监督
日本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例如市民团体、新闻媒体等 。
社会参与
市民参与
日本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如垃圾分类、植树造林等。
企业参与
日本企业有义务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并对其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同时,政府也 通过税收等政策手段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和绿色经营。
04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成效与 挑战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与监督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成效与挑战 •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01
日本环境保护政策概述
政策背景
1
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日本政府认识到环境 保护的重要性。
01
日本政府大力支持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节能和资源利用
02
日本政府通过补贴和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和居民节约能源,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核能政策
03
日本政府坚持核能发电,但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确保
核电站的安全。
工业污染防治政策
强化污染源监管
日本政府对工业污染实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要 求企业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实施环保标志制度
日本政府通过实施环保标志制度,鼓励企业生产 环保产品,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日本政府鼓励企业开境治理政策
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
日本政府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和交通状况, 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推广绿色出行
日本政府鼓励居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如骑自行车、步行或使用 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

京都协议书6篇

京都协议书6篇

京都协议书6篇篇1《京都协议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一个附件,正式名称为《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

该协议于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签署,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以达到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目标。

《京都协议书》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发达国家在特定时期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根据协议的规定,发达国家应在1990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分阶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约定的减排目标。

其中,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被设定为减排的主要责任方。

同时,协议还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执行”(JI)等灵活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投资和合作来实现减排目标。

《京都协议书》的签署和履行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协议明确了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责任和义务,为国际社会建立了减排标准。

其次,协议促进了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

同时,协议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了全球减排合作。

然而,《京都协议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批评。

一方面,协议的减排目标被指责过于宽松,无法有效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

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退出或未能履行协议,导致其实施效果受到质疑。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京都协议书》只是众多气候变化治理措施中的一部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社会也不断在气候变化议题上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例如,2015年巴黎协定作为《京都协议书》的延续和加强,进一步规定了全球减排目标和行动方案,成为当前国际气候治理的主要框架。

总的来说,虽然《京都协议书》在全球气候治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其实施效果和应对挑战仍然亟待国际社会共同努力。

只有各国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保护地球家园的可持续发展。

篇2京都协议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个重要文件,于1997年通过并生效。

它被视为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里程碑,旨在应对温室气体排放和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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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作者:邵冰来源:《学理论·下》2010年第11期摘要: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共同面临的复杂挑战,国际社会围绕着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进行着斡旋与博弈。

日本试图在具有技术和制度优势的环境能源领域发挥领导力,在国际上开展气候外交,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与合作,在国内采取多项政策措施以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

关键词:日本;气候外交;京都议定书;减排中图分类号:K3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119-02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危机日益加深,大国对环境气候领域事务主导权的争夺日益激烈,纷纷利用这个舞台展现其实力与影响力,一直被视为“低级政治”的环境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变得与“和平与安全”同等重要,上升为“高级政治”问题。

作为全球性议题,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领域。

日本作为环保大国和最早推行环境外交的国家,出于经济和政治的战略考虑,積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对日本而言意义重大。

一、日本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实践与进程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球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能源大量开发和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各国要求对气候变化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

20世纪80年代日本提出“政治大国”的战略目标,试图在国际社会谋求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地位并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同时日本国内经过全国上下的努力,成功地解决国内环境问题后,也开始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了外部的环境问题。

1984年日本政府倡议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1989年日本主持在东京召开地球环境会议,并提出“地球环保技术开发计划”。

1989年,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外交蓝皮书》中,除重复过去日本的安全保障、为世界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和推进国际合作这三大课题外,还增加了“对环境等全球性问题的对策”这一新的课题,第一次将环境问题作为日本外交的课题之一对待,开始将其纳入到日本对外战略框架之内。

而国际气候谈判为日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与影响力的绝好机会,日本开始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环境事务中。

1990年,联合国决定发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国际气候谈判正式拉开序幕。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并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要求发达国家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到20世纪末将其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规定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供给、技术转移、能力建设等援助义务。

1994年3月2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

在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上,日本不仅承诺限制有害气体排放,还承诺五年内为环保事业提供10 000亿日元援助,远远超过欧盟承诺的40亿美元和美国承诺的十亿美元援助额[1],为日本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为了取得在国际气候问题上的领导地位,日本积极谋求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的主办国。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

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即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六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京都议定书》需要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

日本对议定书的生效问题相当重视,由于议定书是以日本地名命名的,一旦议定书生效,国际社会将会记住日本在环保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而议定书的流产将意味着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的失败和日本环境外交的重大挫折[2]。

日本希望通过发表积极的减排目标等方式敦促其他国家效仿,从而主导气候谈判。

但由于气候谈判问题关系到各国的国家利益,很难轻易妥协,因此日本的率先垂范屡屡受挫,先是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后来澳大利亚也追随美国,宣布退出“议定书”。

虽然同为“伞形集团”成员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拒绝批准,日本仍积极敦促并希望美国能改变决定,试图说服美国批准《京都协定书》。

最终,在俄罗斯等国家同意批准后,《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是设定了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第一份国际协议。

除了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日本还利用G8峰会等平台,试图发挥日本在制定规则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在2007年6月德国八国集团峰会上,安倍提出了“美丽星球50”构想,即在2050年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的目标。

安倍提出,《京都议定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世界需要一个新的行动框架,让每一个国家都加入到世界温室气体减排的行动中来。

2008年7月,八国集团峰会在日本北海道召开,日本以温室气体减排为八国峰会主题,充分反映出其期望以倡导国际环境对话与合作确立气候合作主导权,实现日本“大国化”的战略理念。

在双边层面,日本犹为注重与美国、中国和欧盟的气候变化合作[3]。

在非洲日本也展开了相应措施,福田在2008年1月举行的达沃斯年会上决定,日本将向非洲的马达加斯加和塞内加尔提供约18亿日元的无偿资金援助,用于购买防灾、救灾及抑制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物品,资金援助还将扩展至亚洲、非洲以及中南美洲的41个国家。

气候外交与对非洲外交的结合,将有利于日本扩大对非影响力,确保其在非洲的能源利益。

二、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政策手段日本认为,在地球环境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是日本为国际社会作贡献的主要内容。

因此,不仅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与合作,在国内也采取多项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和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率。

对于使用节能设备的单位日本政府给予税收、贷款等多面的优惠;普及节能汽车;普及家庭住宅节能系统;减少家庭电器、办公室自动化设备待机耗电等。

使用清洁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提倡使用太阳能、核能发电。

开发新能源。

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一直重视能源的多样化,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低热能等方面的研究。

加强减缓气候变化的新技术开发,重点研究温室气体贮存、固定技术,研究开发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环保新技术等。

加强绿化,减缓气候变化,日本政府重视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加强城市楼顶种花、种草等绿化工程。

大力宣传、教育、普及减缓气候变化意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与减缓气候变化有关的知识的宣传、教育。

提倡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日本政府提倡“夏时制”;提倡夏季将空调温度由26℃调到28℃,调高2℃便可减排温室气体17%;提倡上班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私车;提倡国民购买低碳环保商品等。

三、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日本的气候政策《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后京都”谈判艰难启程。

2005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第十一次缔约方会议决定启动“后京都”谈判。

2007年12月,印尼巴厘岛气候大会着重讨论了“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从而把美国纳入其中。

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所极为关心的问题,即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

印尼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式启动了“后京都时代”。

由于日本民间和产业界对《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一直颇有微词,因此,日本希望在“后京都”谈判中争取主导权,以减轻日本温室气体的减排压力。

2008年1月,福田首相在达沃斯世界经济年会上提出了“凉爽地球推进构想”。

该构想包括三项提案:第一是构建“后京都框架”;第二是国际环境合作;第三是技术创新。

其中,第一项内容引起很多争议,因为它提出,修改《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基准年,不再沿用此前设定的1990年。

西欧国家是20世纪90年代后才开始引进节能措施,而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后,就开展了大规模节能运动,到1990年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降低到相对较低的水平。

《京都议定书》规定工业国家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标准,日本认为这显然对其十分不利。

因此福田提出不以1990年为标准,实际上是在为日本解套。

2009年鸠山由纪夫出任首相后不久便提出了“减排25%”的目标。

在此之前,福田内阁虽然提出了2050年比2005年减排60%至80%的长期目标,但未就2020年中期目标表态;麻生内阁提出2020年比2005年削减15%(换算成1990年则是削减8%)的目标。

2010年5月,日本众议院环境委员会通过了《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案》,提出了日本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即到2020年,日本要在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削减25%;到2050年要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80%,并提出要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以及开始征收环境税。

与之前的自民党政府相比,日本民主党政府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看似态度较为积极,但也存在问题,日本对国际社会作出上述承诺的前提是,“主要国家要就构筑公平的具有实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和设定积极的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日本所说的“主要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然而《京都議定书》没有规定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标准,但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日本却要将发展中国家也拉进这个框架中来,有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明确的规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实际上,日本既是给自己预留了政策空间,同时试图通过经济援助、技术转让等手段使那些排放量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对日本有所需求。

参考文献:[1]张玉来.试析日本的环保外交[J].国际问题研究,2008,(3).[2]陈刚.《京都议定书》与集体行动逻辑[J].国际政治科学,2006,(2).[3]赵旭梅.中日环保合作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探析[J].东北亚论坛,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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