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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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4)

1.1、项目概况 (4)

1.3、编制依据 (4)

1.4、编制原则 (5)

1.5、##县概况 (5)

1.6、研究范围 (7)

1.7、结论 (8)

1.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8)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0)

2.1、项目建设背景 (10)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0)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 (12)

3.1、需求分析 (12)

3.2、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2)

第四章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 (14)

4.1、建设地点 (14)

4.2、选址原则 (14)

4.3、场址选择 (14)

4.4、建设条件 (14)

第五章方案设计 (18)

5.1、项目建设理念 (18)

5、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公益性配套公墓分期建设。 (18)

5.2、服务宗旨 (18)

5.3、总体规划要求 (18)

5.4、公用辅助工程 (19)

第六章消防 (26)

6.1、主要设计依据 (26)

6.2、消防设计原则 (26)

6.3、消防措施 (26)

6.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7)

第七章节能节水措施 (29)

7.1、编制依据 (29)

7.2、主要节能节水措施 (29)

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 (32)

8.1、编制依据 (32)

8.2、项目场址环境现状 (32)

8.3、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32)

8.4、环境影响评价 (34)

第九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35)

9.1、劳动安全措施 (35)

9.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35)

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37)

10.1、组织机构 (37)

10.2、项目建成后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38)

10.3、工程控制 (38)

10.4、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制度 (39)

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 (41)

11.1、建设工期 (41)

11.2、项目实施进度 (41)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2)

12.1、编制范围 (42)

12.2、编制依据 (42)

12.3、投资估算 (43)

12.4、资金筹措 (43)

第十三章招标初步方案 (44)

13.1、编制依据 (44)

13.2、招标范围 (44)

13.3、招标组织形式 (44)

13.4、招标方式 (45)

13.5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45)

第十四章社会风险评价 (46)

14.1主要风险因素的识别 (46)

14.2风险程度分析 (47)

14.3防范和降低风险措施 (47)

第十五章结论及建议 (49)

15.1、主要结论 (49)

15.2、建议 (49)

相关附件、附图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拟建地点:##县泉都街道亚新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7642.87㎡(约146.46亩),总墓带长度17713m,墓地宗数10000宗,绿地面积19345.5㎡,预留用地15950.24㎡,雨水沟长度5358.6m,停车位100个。

4、项目建设法人:##县民政局

5、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00万元。

6、资金筹措:除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

政府自筹解决

7、建设性质:新建

8、建设工期:12个月

1.3、编制依据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书;

(2)《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FGJ124-1999);

(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版);

(4)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的暂行规定》;

(4)《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5)《贵州省公墓管理规定》;

(6)《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建设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8年12月;(8)《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10)《##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11)《##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管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1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4、编制原则

1.项目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设计的原则;

2.突出项目特色的设计理念,力求完善项目的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功能原则,节约投资,尽量做到实用、简洁、大方;

3.满足公益性公墓的使用要求,用地内步道、绿化合理布局,人流、车流疏散得当,既便利通行,又无互相干扰;

4.整体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流线合理、使用舒适。

5.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1.5、##县概况

##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南部,思剑高速公路纵贯县境南北、江瓮高速公路横穿县境东西。总人口约46万人。其中:包括仡佬、侗、苗、土家等12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8%。面积为2173平方公里。

##县地处湘西丘陵向云贵高原过渡的梯级大斜坡地带,##县境内山峦起伏,沟谷纵横,东南高、西北低,岩溶地貌明显。##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暖湿共节,无霜期长。##县幅员面积3599.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5.3万亩、草原面积17.8万亩、水域面积8万亩。##县境的矿藏还有石灰石、大理石、硫铁矿、电碳岩、汞、铅锌、铜、锰等。

1、地理环境

##县隶属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南部,思剑高速公路纵贯县境南北、江瓮高速公路横穿县境东西,面积为2173平方公里。

2、地貌

##县地处湘西丘陵向云贵高原过渡的梯级大斜坡地带,##县境内山峦起伏,沟谷纵横,东南高、西北低,岩溶地貌明显。

3、气候

##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暖湿共节,无霜期长。

4、行政区划

2016年,##县辖3个街道、6个镇、1个乡、9个民族乡:----------。

5、水资源

##县大小河流117条,水能理论蕴藏量10.9千瓦,可开发量4万千瓦。地热水资源分布较广,出露密度居全省之冠,达19处。根据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司,贵州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贵州省地质矿产局地质科学研究所1985年联合调查评价,全县地热水总流量58.45-62.4

升/秒,平均水温34.7℃,水质为硫酸重碳钙镁型及重碳酸硫酸钙镁型水,矿化度0.192-0.421克/升,总硬度10.72-18.50。水中普遍含有氡、硅酸、锶等对人体有益的元素,符合医疗矿水和饮用矿水水质标准。极具饮用、医疗、旅游价值,故有"温泉之都"的美誉。

6、经济概况

##县生产总值完成31.4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16.6%;工业总产值完成11.8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17.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8.02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20.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6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60.5%;农林牧渔总产值完成19.8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8.5%;财政总收入完成3.4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40.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6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4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03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1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90元,同比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564元,同比上一年增长17.3%;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7.9亿元,贷款余额25.2亿元。##县争取上级投资项目138个,总投资47.9

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6亿元;##县在建和续建项目184个,总投资220.2亿元,每年度完成投资43.8亿元。招商引资签约项目67个,签约资金38.9亿元,到位资金19.06亿元,连同42个续建项目,共计到位资金51.48亿元,占市下达任务数33亿元的156%,同比2011年增长154.6%。

1.6、研究范围

对项目的背景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建设理由;根据##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实际施工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分析项目的建设条件,提出

项目建设方案;分析研究项目对环境影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总估算。

1.7、结论

(1)本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县社会发展的显示需要,符合##县的丧葬工作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县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本项目建设位置合理,给排水、供电、交通、通讯等配套条件可靠,建设方案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要求。

1.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县县政府按照铜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是##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不仅是提升##县域环境风貌,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县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驿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公墓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公墓建设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大多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大多

数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县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家园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群众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而彻底解决群众乱埋乱葬、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的严重问题。方便了群众祭祀,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节约土地,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县公益性公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项目的实施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县实际情况都是可行的。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

3.1、需求分析

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在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与相对稳定性是统一的。公益性公墓的服务对象象是死亡人口,其绝对增长性体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状况分析,二十一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老年人口和死亡人口将达到相对的高峰期。相对稳定性体现在,如果没有大规模战争和自然灾害,人口的死亡数及其变化是有规可循的渐变过程,一般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这一特征为制定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内部经营战略和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根据。

##县全县少数民族居多,有:苗族、土家族、汉族、壮族等,主要分布在县城及各乡镇。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环保意识、文明意识的逐步增加,以及国家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殡仪馆成为了唯一合法的专业治丧场所。

3.2、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项目服务规模

该项目将严格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应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并与服务人口数量、年死亡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协调。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墓穴安葬数量不宜高于骨灰安置总量的40%,其建设规模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因此该项目按三类进行建设。

2、建设标准

表1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分类

##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根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中第8条表1中,确定规模为四类,其计算公式为:

骨灰安置总量(个)=公益性公墓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口年死亡率×20(个/人)×50%,其中,系数20表示服务年限为20年,系数50表示公益性公墓的实际骨灰安置量占当地骨灰安置需求量的估算比例。据统计##县常住人口为160000万人,人口年死亡率为6.5‰。

骨灰安置总量(个)=160000(人)×0.0065×20(个/人)×0.5 =10000个

根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第四章面积指标中第二十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指标,城市公益性公墓内,每亩可安葬墓穴数估算为320个,由此得出墓地占地面积:10000/320=32.5亩。

经上述分析,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7642.87㎡(约146.46亩),总墓带长度17713m,墓地宗数10000宗,绿地面积19345.5㎡,预留用地15950.24㎡,雨水沟长度5358.6m,停车位100个。

第四章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

4.1、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选址在##县泉都街道亚新村,总用地面积为97642.87m2。

4.2、选址原则

1、服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好,以利建设节约投资;

3、交通便利,充分利用或靠近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市政资源共享;

4、安全保密,避免强污染及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区域,有利于保卫工作和环境保护;

5、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

4.3、场址选择

按照##县人民政府新修订完善的《##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设地址选在##县泉都街道亚新村,场地交通便利、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项目建设地址符合##县的整体规划。

4.4、建设条件

1、拟建地形地貌条件

拟建场地建设条件较好,交通、通信、用水、用电等能够满足该项

目的建设需要。

2、地质情况

拟建场地范围内的地质情况,参考附近新建建筑物的地质勘察资料,可推断该地第四系地层主要由杂填土、粘土组成,下覆基岩为白云岩,场地地质条件简单,无重大不良地质现象。

3、水文情况

根据场地地理位置及地貌特点,场地地势较高,为地下水不汇积区,该场地地下水埋藏较深,对施工影响不大。

4、地震条件

依据场地的岩土性质、地形地貌条件,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5.1.4条及附录A.0.17条的有关规定,场地类型为Ⅰ类场地,场地属抗震有利地段,场地的地震设防烈度小于6度,建筑物结构不需作抗震设防。

5、城市规划或区域规划要求

本项目建设场址经过审核,符合##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6、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将对现有植被及地理条件造成一定损害,项目建设地点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等对地理环境要求严格的地区,在本项目建设完成之后,进行绿化及一定的维护,将使原有植被得到一定的恢复,从而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7、建设及施工条件

钢材、水泥、沙石、砖等主要建筑材料均可在##县就地采购。施工机械可直接进入工地,建筑材料等无需二次搬运;水、电可就近接入工

地,能满足施工需求;周围建筑物少,施工对周围影响小,施工条件优越。

##县有着多年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技术水平高、实力雄厚的建设队伍及其工程监理和管理人才,同时施工设备配套,机械设备齐全,能够适应项目建设的需要,此外,与项目建设确定的规模、地质、环境要求相适应,还可通过了基本建设的相关程序,引进国内优秀建筑企业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

8、政策优势充分:本项目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之一。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拟建场址进行调研,对项目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项目建设要高标准规划、建设,本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手续已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签发证明文件,待项目进行正常程序后可办理正式批复文件,为本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9、交通:项目的整体规划了道路、水电的供给,能保证该项目的正常运营。

10、供电:项目施工供电量不大,施工期间临时由附近居民供电线路供给,项目完成后,供电由##服务中心供电提供,本项目电功率不大主要用于满足馆内照明使用。

11、给水:项目区用水由自流水提供,工程接室外供水管网,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12、建设用材供应:项目建设所需的三大主材和辅材在当地均可满足供应。

上述分析表明,本项目建设不仅符合##县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区用地规划,也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消防法规要求,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良好。

第五章方案设计

5.1、项目建设理念

1、符合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和省、市人民政府相关之规定。

2、充分尊重当地丧葬习俗。

3、提炼升华佛教习俗和中国风水文化。

4、充分考虑本项目公益性及用途的特殊性。

5、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公益性配套公墓分期建设。

5.2、服务宗旨

修建公益性公墓的宗旨是“关注民生,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次的服务方向,全心全意为丧户服务,使全县人民满意。

5.3、总体规划要求

总体规划要体现人文关怀,营造关爱平和气氛,建筑与景观自然和;主体建筑应注重展示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功能合理,交通流畅,环保节能。

从其使用性质来说,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合理的选址,应考虑人的心理卫生和其中火化遗体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要远离城区的主导风向下风侧。另外还应考虑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较为便利的交通。从使用流程来说,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合理、完善的功能,城市公益性公墓能分区可以有:停车区、室外人流集散区(广场〉、业务办理区、殡仪区、火化区和骨灰寄存区、行政办公以及附属用房等。其中,殡仪区是最主要的功能部分,要处理好“生与死”的分隔。城市公益性公墓的交通具有时段积聚性。在清明、大型悼念活动时会有大量的人流、车流,所以要注重驻车与分流规划设计。城市公益性公墓要考虑丧葬习俗的地域性和民俗性,不同的地域因为不同的历史文化发

展、同一地域也可能因为不同的民族带来不同的丧葬习俗,最终对城

市公益性公墓建筑设计提出不同的要求。

5.4、公用辅助工程

1、场内道路

(1)道路规划原则

高效畅通的交通组织至关重要。道路规划应注重主次分明、结构合理、宽度适宜,做到交通通畅,技术经济合理。并注意道路与地形

地物相结合,做到经济、自然。

1〉合理设计道路线型和竖向标高,保障内外交通安全畅通,利于道路和管线施工;

2)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和横断面,节约造价。

〈2〉道路结构

车行道为20厘米厚C25现浇混凝土面层,下设15厘米厚5%干硬性混凝土稳定层,15厘米厚碎石垫层。

林荫道路面铺设广场砖,下设30厘米厚的砂石垫层。人行小路为混凝土路面。

2、停车场

在场区主出入口处规划左、右两个停车场,如有临时停车需要,在主干道上设置港湾式停车位供车辆临时停靠。停车场要考虑生态性设计原则。

3、景观与绿化

逐步建成融园林、人文景观和殡葬为一体,高低起伏、错落有致,四季常青,各色时令花卉争奇斗艳的特色园林式文化馆区。

(1)植物配置的原则

在植物配置时,除了坚持“乔灌草相结合,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外,应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展现馆内自然生态景观效果;

2)人工规整植物造景与自然植物群落景观相辅相成;

3)功能要求与视觉景观高度统一;

4) 基调树种与特色树种相结合。

(2)绿化规划构思

1)充分利用原有植被,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结合地势条件,丰富植物层次。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方法,并注重常绿与落叶树种的交替布置。

2〉改变单一的绿化视觉效果,形成不同季相的景观。同时做好周边绿化。

(3)植物配置

除选用乡土植物树种外,可在建筑周围种植乌柏、榕树、枫香、美丽针葵、黄山奕树、等树种,形成既满足功能要求,又美观大方的绿化效果。

以层次分明的园林绿化处理和高雅的绿化空间处理手法为主,以凸现生态型殡仪馆格调。主要植物选择榕树、香樟、紫玉兰、凤尾竹、箬竹、含笑、杜鹃、樱花等。在景观营造上力求做到庄重、清新悦目、怡然。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和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北京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设施设备配置 (9) 9 环境保护 (10) 10 墓区建设 (11) 11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1) 附录 A (12)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 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 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省公墓管理规定》、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划定 为火化区的村民提供骨灰安葬和非火化区提供遗体安葬服 务的公共墓地。建立农村公益公墓必须本着节约土地、维护 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 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除城镇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就近葬 入户口所在地乡镇境内的公益性公墓外,农村公益性公墓不 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与治 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 第四条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尽可能地选择荒山荒坡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 一) 耕地、森林较为密集的有林地;

( 二)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 区和居民区; ( 三) 县城面山和乡镇集镇面山; (四)距水库、河流、堤坝 1000 米以内和已探清的矿产 资源区、已确定为开发区的地区及公路主干线两测500 米以内;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区及村镇规划区 范围内。 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公益性设 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在火化区建立 骨灰公益性公墓,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对人口较为集中、土 地少的地区可由乡镇和若干相邻的村委会共同联建一个公墓,非火化区 的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多个村委会联建的公墓 占地规模不得少于 200 亩。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占 地规模不得少于 20 亩。 第六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县、乡(镇)、 村三级共同承担。对涵盖火化区多个村委会辖区的公益性公 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以村委会为单 位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每建成一个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 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资解 决。 2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doc

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两篇 第1条 二十、公墓建设规划公墓建设对推进我乡殡葬改革,改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实施工作。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绿色葬礼”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绿化美化,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我乡居民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场地。,合理规划,做好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选址工作,提高火化率,停止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坟墓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遗体埋葬的坟墓面积,单个坟墓每孔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个坟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四,广泛征求意见。 在选择场地之前,应广泛咨询相关部门。村里的老人、老干

部和党员。公共墓地应该精心规划,建造、使用、管理。 第五,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殡葬消费需求,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 、主要任务(1)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墓地的规划设计中,与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一致。我们应该对现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以满足村里埋葬死者骨灰的需要。要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 对于人口较多、靠近乡镇的村庄,鼓励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节约投资,形成规模,防止村庄建公墓和浪费土地。偏远的村庄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墓地,方便村民在附近献祭。 从土地利用规模来看,公益性墓地建设一般可以按照XXXX 人口年死亡率6‰和一个周期来计算和安排土地利用总量,留有空间的材料房、管理房。 在具体选址上,宜尽量利用荒山荒地。严禁在主干道、水库、河流、大坝和水源两侧的区域和集中居住区占用耕地或修建公墓。 (二)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三)万人坑的管理。 加强对盗墓场所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制止和惩治非法盗墓活动;对于超标的非法墓地、孤坟、无主坟墓和耕地分散坟墓、林区,应采取搬迁、破坏、恢复地貌等措施。 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殡葬法。 (4)加强公墓管理。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某某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某某县某某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某某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某某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某某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某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益性公墓建设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XX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 平方公里,6 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XX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 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 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发稿:2009-4-26 18:27:53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兴山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与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与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就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与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与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就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县80个中心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人

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公益性公墓严重不足,农村散埋乱葬问题普遍存在,传统祭祀日存在火灾隐患。妥善解决“逝有所安”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防止火灾隐患,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群众安葬服务需求;坚持革新殡葬习俗,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和培育节地生态安葬新理念、新风尚;坚持疏堵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安葬服务供给,全面加强安葬行业监管,坚决治理散埋乱葬行为;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创新农村安葬服务管理模式和手段。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递次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5年,实现各地规划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能够基本满足农村群众安葬服务需求,覆盖农村的安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省农村初步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

二、加强规划建设 (一)加强统筹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村庄规划。要依据《河北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参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园区项目建设等因素,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统一规划,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数量、布局和规模,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积极推行乡(镇)建设中心型公益性公墓,为全乡(镇)村民提供安葬公共服务。根据实际,人口规模较大或村集体收入较好、具备单独建设能力的村也可以单独建设公益性公墓。对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规范公墓管理。要明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到2020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20%;到2022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省广大农村。 (二)严格建设形式和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模式。火葬区要采取骨灰入室(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格位安放和骨灰生态循环安葬(花坛葬、草坪葬)形式,倡导骨灰生态循环安葬和地上森林地下墓园骨灰格位安放建设模式。土葬改革区,

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2

县农村居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随着××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殡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国家、省、市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及节约用地的法规。 据统计,我县年平均死亡人数在1800人左右,死亡率千分之六左右。 2009年8月实行殡葬改革前,我县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墓,丧属将只是骨灰寄存在长松园、跑马山等殡仪馆,我县唯一的经营性公墓法界寺公墓每年安葬骨灰的6至10具,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身故以后,亡者的亲人都是选择在农村寻找或者购买一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安身之处,这对于本来耕地面积就很少的××来说,更加突出了死人和活人抢土地的问题,死亡其实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认为人死后多变成鬼,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1很好的例证,可以说,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必要性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根据我县的农村实际,它既能适应农村的丧葬观念和消费水平,较好地解决农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安葬的问题,又能促进农村的殡葬改革,净化社会风气,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自 2009年8月份以来,我县率先在全市实行了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2009年,市下达我县死亡人员的火化率要达到60%。

关于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监督情况报告

关于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监督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五个调研监督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从3月12日开始分赴全县各乡镇(农垦办)和县直相关单位,采取听、看、议等方式开展殡葬改革调研监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规划选址:全县已规划县级和乡镇(农垦办)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14宗,其中县级2宗、乡镇(农垦办)共12宗(东阳镇2宗),涉及规划用地面积365.63亩,其中耕地1.83亩。 2.工程招标:全县县级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采取EPC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同时工程监理招标也已完成。 3.用地预审:因规划选址与用地政策特别是林地使用政策不一致,土地预审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也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推进速度。龙津镇、鼎湖镇、万埠镇、东阳镇、长埠镇、县农垦办、县民政局项目进行了环境评估网上备案。 4.土地征收:截止到3月14日已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龙津、鼎湖、万埠、石鼻、黄州、新民、县农垦办(划拨用地),其他乡镇用地征收还在进行中。 5.设计评审:全县14块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都没有送达县发改委组织评审和批复。 6.进场施工:仅有万埠镇、黄洲镇、县农垦办已完成了通电、通水、通路,黄洲镇施工单位已进场。 二、存在问题 1.用地选址不兼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需首先解决林地使用报批,否则不能办理用地使用手续,急需进行土地调规才能推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与省级自然保护区用地政策不相符,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核心区和缓冲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如长埠镇、乔乐乡用地规划选址在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不能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需要进行调整;规划选址与县际边界划分权属不一,如新民乡确定的规划选址土地权属全部属于新民乡,也已完成了土地征收,但林业部门林地边界划分一半属于新民乡、一半属于永修县,办理林地手续仅能办理新民乡的那部分;规划选址与公益林保护政策不相符,如丁湖镇用地选址在省级公益林地,调整难度也较大。 2.土地征收难度大。因受叶落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用地选址所在地的村民对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乡镇其他村部分村民对全乡镇规划统一建设一个墓地也不支持,致使乡镇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难度较大,工作滞后。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DB ×××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emetery for public welfare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是公益性公墓项目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北京市统一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公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公墓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许可)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53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农村公益性公墓

樟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现状与思考 公墓是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按其性质可分为 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其中公益性公墓属于非营利性,分为城 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近几年,由于建设投入不足,规 范管理缺失,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出现许多乱象,与当前正在 进行的美丽乡村建设极不相衬。为了规范我市公墓及管理现状,进 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绿色节地生态殡葬,有序规范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樟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发展现状 樟树市总面积1291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 36.1万人。全市辖14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自《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颁布,2012修订)、《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殡葬改革有力推进,殡葬事业积极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也得到加强。 二、樟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学规划不够,散埋乱葬严重 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从2018年开始为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 对全市公墓进行统一规划外,大部分乡镇均没有制定公墓建设规划,随意性较大。全市没有一张完整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图。此外,按照6‰的人口死亡率,我市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很难满足镇 村死者安葬需求。因此,散埋乱葬异常严重,每逢冬至、清明等传 统节日,国道省道沿线烧纸上香,挽带纸花,燃放鞭炮,烟雾缭绕,一派乱象,视觉污染非常严重,与当前美丽乡村建设极不相衬。

(二)未批先建营运,擅自扩规建设 近几年,为配合城市建设,服务项目腾地迁坟,部分城郊村迁 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边迁坟边建墓边办手续,结果因规划、国土、林业、文物、环保等部门前置审批手续没有办理或不能办理,民政 部门公墓审批不能落实,导致未批先建。此外,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转包和销售,导致墓位增加,墓区擅 自扩大范围建设。 (三)违规出让公墓,经营理念歪曲 《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益性公墓、骨灰 堂由乡镇、村兴办和管理,安放本乡(镇)、村已故村民的遗体或骨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不得对外经营”。而我市有些农村公益性 公墓变相走经营性公墓的路子,他们把公墓外包给私营公司经营,作为本村创收来源。而这些外包公司为追逐高额利润,随意定价,虚 抬墓价从中牟利,严重违反规定,偏离公墓初衷,群众反响较 大。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 近几年随着殡葬改革的大力推进,农民群众对新的殡葬政策不 明确不知晓,特别是《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还存在宣传盲区。再加上,乡镇级层面还没有出台 相关的管理办法,导致农村村民对政策不理解、村干部乱作为。 (二)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 《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益性公墓、骨灰 堂由乡镇、村兴办和管理……”。按此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谁兴办谁管理”原则,应该由镇、村两级根据权属为主体进行管

城市 公益性公墓标准

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征求意见稿) 2011北京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2011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11北京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全面提升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殡葬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与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与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共同编制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编制工作中,编制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现行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丧户的原则,围绕着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标准的目标,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墓区建设与环境保护。 本建设标准的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 主编单位: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事务司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编制组成员:姜力徐立冯亚平俞建良李波李伯森刘健贺庆勋杨德慧李玉光周雪媚姜思朋王永阔 本建设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慧、周雪媚、李玉光、姜思朋、王永阔、李伯森、张齐安、孟浩、肖成龙、刘国军、李秉杰、郭雷、杨宝祥、张汉平、葛千松、蔡海军、李清明。

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一、生态墓地建设的必要性 。。村地处云龙乡东南边,距云龙乡政府所在地。。。公里,距县。。公里。 东邻。。。村委会,南邻。。。村委会,西邻。。村委会,北邻。。。村委会,辖。。 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农户。。。户,有乡村人口。。人。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改善村庄整体环境,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址咪老村民小组山地,建设。。村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承担单位情况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云龙乡民政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云龙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 具体实施由村领导负责。 三、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1、。。村。。。村民小组村后建立。。。亩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2、配套实施: 墓地绿化、墓地道路建设工程。 (二)技术方案 1、墓地占地面积:

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2、墓碑高度不得大于 0.6米,宽度不得大于 0.4平方米,墓碑安放平置或斜卧式,斜度不得大于30度。 (三)阶段和进度 准备阶段: 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 2009年9月~ 2010年3月) 实施阶段: 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 2010年4月~ 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 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 2010年12月) (四)资金筹措 云龙乡。。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45万元。资金由村委会向县民政局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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