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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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of Telecommunications Buildings(2005年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of Telecommunications BuildingsYD 5054-2005(送审稿)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施行日期:200X年XX 月XX日XX出版社200X 北京前言本标准系根据信息产业部信规函[2002]30号《关于补充和修订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在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邮电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98)进行修订而成。

本标准没有大的原则性修改,只是随着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修改作了相应的修订及文字上的一些改动。

正文中术语部分取消了2.0.2条的第三、第四两款即“生产管理用房、生活用房”的内容;另外对表3.0.2的内容作了修改。

增加了“本地网通信枢纽楼及通信生产楼;关口局;移动一级、二级汇接中心;高、低级信令转接点”等内容。

取消了附录B “C1、C2交换中心”及所有和邮政有关的条款。

在条文术语2.0.2条第一款生产用房部分,将“分组交换、数字传输设备室、数据传输室、自动传报室、载波电报机房”合并为“数据机房”,增加了“关口局、移动端局、短消息中心”的内容。

第二款取消了“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的内容。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和管理。

本标准具体条文规定的解释由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单位负责。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加固设计说明-110410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加固设计说明-110410

抗震加固设计说明、图纸、预算相关内容1 设计说明1.1 设计依据(抗震加固部分)(1)、通信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2)、通信行业标准《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3)、通信行业标准《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图集》(YD 5060-2010);(4)、通信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 5026-2005);……本工程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条款如下:提醒:对于YD 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若没有2000mm以上的架式设备,请删除5.1.1~5.1.4;如果没有台式设备请删除5.2.2;如果没有自立式设备请删除5.3.1~5.3.2;若是地震设防烈度低于7度(含7度)请删除6.1.2;如果没有蓄电池组请删除6.5.1。

1.2 设计说明(抗震加固部分)本期设备机房按照规范YD5054-2010《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采用标准设防类(丙类)设防要求。

本期通信设备的抗震设防措施根据如下表×-1“本期工程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烈度表”所示:表×-1本期工程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烈度表提醒:1、机房应依据“YD5054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定属于何种抗震类别建筑及抗震设防要求,一般来说:国际局属于特殊设防类(甲类),省中心、本地网枢纽楼、客服中心等属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基站、接入网、模块局等属于标准设防类(丙类);2、全国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见“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录A”。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交换、传输、接入、服务器网关、移动基站、通信电源等(修改设备累)主要设备,应当经过电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抗震性能检测,未获得工信部颁发的通信设备抗震性能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设备加固安装必须满足YD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作者:不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1.总则1.0.1 为使建筑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等级,以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减轻地震灾害,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1.0.3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做专门规定。

1.0.4 各行业、各部门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行业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等级标准的原则要求和规定。

2.术语2.0.1 抗震设防等级划分抗震设计中,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筑所作的设防等级分类。

2.0.2 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本身破坏的损失,以及其停产所受的损失。

2.0.3 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救灾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主要指建筑破坏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生产条件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2.0.5 动力系统建筑指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系统的建筑。

3.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划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3.0.1.5 建筑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考虑进行局部的等级划分。

3.0.1.6 在不同行业之间的相同建筑,由于所处地位及受地震破坏时产生后果及影响的不同,其抗震设防等级可以不同。

3.0.2 建筑应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3.0.2.1 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电信设备抗震检测的规定

电信设备抗震检测的规定

2 美国
美国作为一个地震多发国家,大量的震害灾难促使美国政 府非常重视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和网络通信设备抗 震性能鉴定工作。为此国家专门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 确定了邮电工程作为国家生命线工程的重要地位,通过对 大量已经发生的地震震害的调查和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 网络通信设备抗震目标,并实施对网络通信设备的大量的 抗震性能试验研究。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 能检测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5 通信工程抗震的相关规定(P49)
5.1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5.2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5.3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规定(P59)
目录 一、电信设备抗震检测相关知识介绍(了解)
二﹑电信设备抗震研究和检测的重要性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附 表)
地震灾害 earthquake disaster
由地震产生的灾害。简称震灾或震害。一般 分为地震原生灾害和地震次生灾害。
工程结构破坏等级 grade of earthquake damaged engineering structure
结构出现共振时的频率。 抗震加固 seismic strengthening for
engineering 为使不合格抗震鉴定要求的既有工程结构达到
固定的抗震设防标准而进行的设计和施工。
生命线工程 lifeline engineering 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且地震破坏会导致城市局部或全部瘫痪,引 发次生灾害的工程,如供水﹑供电﹑交通﹑电讯、煤气﹑铁路等。 GB/T18028.3有关生命线工程包括:生命线工程是指供水系统、 供气系统、排水系统、交通系统、供电系统和通信系统中的各类 工程结构设施、设备 。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通信工程建设常用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目录第一章通信工程通用规范 (6)1、《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94 (6)2、《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5003—2005 (7)3、《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YD/T5026—2005 (8)4、《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 (9)5、《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5047—2005 (9)6、《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9)7、《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 (10)8、《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3-2005 (11)9、《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3—2005 (16)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 (16)11、《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5-2005 (17)12、《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2009 (18)13、《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5191—2009 (18)14、《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 (18)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5175-2009 (19)第二章通信电源工程规范 (19)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40-2005 (19)17、《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 (19)18、《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6—2005 (20)1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6-2005 (20)20、《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消噪音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67-2009 (21)第三章有线通信工程规定 (21)21、《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5024-2005 (21)22、《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32—2005 (21)23、《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37-2005 (21)24、《电话网网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53—2005 (22)2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66-2005 (22)26、《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YD/T5070-2005 (22)27、《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76—2005 (22)28、《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7-2005 (23)29、《SDH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YD/T5080-2005 (23)30、《交换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4—2005 (23)31、《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87—2005 (24)32、《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89-2005 (24)33、《光传输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91-2005 (24)34、《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92-2005 (24)3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93-2005 (25)36、《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5—2005 (25)37、《宽带IP城域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17-2005 (25)38、《ATM工程设计规范》YD/T5118—2005 (25)39、《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 5122—2005 (25)40、《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35-2005 (25)41、《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140-2005 (25)42、《SDH数字微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141-2005 (26)43、《移动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142—2005 (27)44、《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45-2007 (27)45、《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5149-2007 (28)46、《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5150-2007 (28)47、《固定软交换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53—2007 (28)48、《固定软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154—2007 (28)49、《固定电话网智能化工程设计规范》YD5155—2007 (29)50、《固定电话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156-2007 (29)51、《移动短消息中心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157-2007 (29)52、《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58—2007 (29)53、《移动多媒体消息中心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159—2007 (29)54、《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D/T5163—2009 (30)55、《电信客服呼叫中心工程验收规范》YD/T5164-2009 (30)56、《移动WAP网关工程设计规范》YD/T5168-2009 (30)57、《移动WAP网关工程验收规范》YD/T5169-2009 (30)58、《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170-2009 (31)59、《个性化回铃音平台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71-2009 (31)60、《本地网光缆波分复用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176-2009 (31)61、《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YD/T5177—2009 (31)62、《光缆通信工程网管系统验收规范》YD/T5179-2009 (31)63、《宽带IP城域网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81—2009 (32)64、《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8—2010 (32)第四章无线通信工程规范 (32)6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17-2005 (32)66、《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28—2005 (32)67、《数字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5034—2005 (33)68、《数字集群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035-2005 (33)6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 (33)70、《900/1800MH 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验收规范》YD/T 5067—2005 (34)71、《数字移动通信(TDMA)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86-2005 (34)72、《3。

YD 5083-2005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 5083-2005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第三部分
通信工程设备性能检测标准规范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 #$%&—’$$#
( 总
()$)(

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和地震工作以 “预防为主” 的方针,
更好地实施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 程序、 期限规定 (第一批) 》 中 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项目的规定, 避免或减轻电信设备的地震破坏, 提高 通信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减少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 制定本规范。 ()$)’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 * 度以上 (含 * 度) 地区公用电信网上使用的交换、 传 输、 移动基站、 通信电源等主要电信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未取得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 不得在抗震设防烈度 * 度以上 (含 * 度) 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 ()$)& 本规范适用于进入抗震设防烈度为 * + , 度地区的主要电信设备的抗地震性 能的考核及评定。一般情况下, 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 烈度。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 可按照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 行抗震检测。 ()$)()$)# ()$). 被测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通信技术性能项目应符合相关电信设备的抗地 被测设备还应符合国家、 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 应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 震性能检测规范。
抗地震性能考核的输入波形, 采用正弦共振拍波或人工合成地震波。
应采用单轴正弦五拍波, 每拍 ( 周, 间歇应该能够 #" 在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考核中, 使设备的。向应运动没有显著的迭加, 振动持续时间应该相当于地震时间历程强部的持 续时间, 其大小按公式 !"$"# 计算确定: )* 式中: " 表示持续时间; " % 表示间歇; 取振动响应检查测试测得的被测设备固有频率。 ! 表示考核频率, 正弦共振拍波波形见图 !"$"# 所示。 (图 !"$"$) 得出要求反应谱, 反演出人工合成地震波。 $" 根据激励波加速度反应倍率 其中要求反应谱中的加速度值 (阻尼比为 ./ ) 按照水平向、 垂直向不同激励水平的地面 输入波形加速度值与图 !"$"$ 中的电信设备加速度反应倍率的乘积得到。人工合成地震 波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 0, 强震部分不少于 $% 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5.4.3 邮电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1 国际海缆登陆战、国际卫星地球站、中央级的电信枢纽(含卫 星地球站),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甲类。 2 大区中心和省中心的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海缆登陆局, 重要市话局(汇接局,承担重要通信任务和终局容量超过五万门的 局),卫星地球站,地区中心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 7度及以上的 县及县级市的长途电信枢纽楼的主机房和天线支撑物,抗震设防类 别应划为乙类。
4.0.3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1. 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 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甲类。
2. 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术 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县级及以上急救 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及以上 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 3.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 震设防类别。
2.
3. 4. 5.
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 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以程度。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 震设防类别。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 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3.0.2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 和地震后果的严重性分类
4.0.5
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及县级中抗震防
灾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
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 指挥系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修订说明]
本条将8、9度的县级防灾指挥中心,扩大到6、7度,
即所有烈度。
4.0.7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就是为了在地震发生时,保证建筑物能够有效地抵御地震破坏,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对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进行探讨。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分类是根据建筑物所在地震烈度区划以及其结构形式、高度和用途等因素来划分的。

根据国家标准,我国将地震烈度划分为1-8度,1度表示无破坏地震,8度表示特大破坏地震。

而建筑物的结构形式、高度和用途分别决定了其所需的抗震能力。

首先,对于低烈度区的建筑物,一般采用一级抗震设防等级。

低烈度区地震破坏力较小,因此一般的建筑物只需要能够保持完好即可。

一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一般采用砖混结构或轻型钢结构,具备一定的抗震性能,可以满足地震发生时的要求。

其次,对于中烈度区的建筑物,一般采用二级抗震设防等级。

中烈度区地震破坏力适中,因此建筑物需要具备较高的抗震能力。

二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一般采用砼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具备较好的抗震性能。

这些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可以发生一定程度的破坏,但不会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再次,对于高烈度区的建筑物,一般采用三级抗震设防等级。

高烈度区地震破坏力非常强,因此建筑物需要具备极高的抗震能力。

三级抗震设防等级的建筑物一般采用钢结构或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具备极好的抗震性能。

这些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发生严重的破坏,但可以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

此外,对于特殊烈度区的建筑物,如核电站、大坝等,需要采用更高的抗震设防等级。

这些建筑物对地震的抵抗能力要求非常高,必须经过专门的设计和加固。

总结起来,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分类是为了在地震发生时,保证建筑物能够有效地抵御地震破坏。

低烈度区的建筑物一般采用一级抗震设防等级,中烈度区的建筑物采用二级抗震设防等级,高烈度区的建筑物采用三级抗震设防等级。

特殊烈度区的建筑物需要采用更高的抗震设防等级。

准确划分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有助于提高我国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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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旧)
类别
建筑名称

承担特殊重要任务的市话局 应急通信用房 移动一级汇接中心(TMSC1) 移动二级汇接中心(TMSC2) 含高、低级信令转接点(HSTP/LSTP)的局房 地区中心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县级市的长途 电信、通信枢纽楼的主机房和天线支承物
电信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旧)
类别


建筑名称
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 国际卫星通信地球站 国际海缆登陆站
省中心及省中心以上长途电信、移动通信枢纽楼 长途传输一级干线枢纽站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 本地网通信枢纽楼及通信生产楼 20000线及以上市话汇接局 终局容量100000门及以上程控市话端局、移动端局
2. 无论新建,还是改建、扩建通信建筑工程,本 标准的规定都是最低要求。
3. 由于既有工程的情况复杂,故本标准的规定不 包括既有通信建筑。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3.0.1规定
3.0.1 通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
主要内容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5.2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5.3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规定
1
5.1、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背景介绍: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系根据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 准》等2项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工信通 [2008]2号)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2008版)的要求,对YD5054-2005 《电信建筑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进行修订而成。
YD5054-2010 1.0.3规定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通信建筑工程应确定 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通 信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 标准的规定。
5.1、《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10 1.0.3规定
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依据其在全国通信网中 的作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经济性;通信建筑 的规模、遭受地震破坏后对通信功能的影响和修 复的难易程度确定。对通信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分 类,是通信建筑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必要前提。
4.0.2各抗震设防类别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 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 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 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 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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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10 4.0.2规定
2
唐山地震景况
在唐山地震的波及下,天津一座砖结构烟囱 顶部遭到破坏。
在唐山地震的波及下,北京市的一座楼房局 部震塌。
1978年日本仙台地震时,预制钢筋混凝土外 维护墙因锚固不牢而倒塌。
美国奥里乌未幽医院的钢筋混凝土雨棚在1971年圣费 尔南多地震时倒塌,使几辆紧急事故车无法开出。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2.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 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 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 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 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 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 类而规模很小的通信建筑,当改用抗震性 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 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的通信建筑。简称丙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0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3.0.1规定
本条系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 准》GB50223-2008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通 信建筑在全国通信网中的作用和使用功能 的重要性、经济性;通信建筑的规模、遭 受地震破坏后对通信功能的影响和修复的 难易程度,将通信建筑根据我国国情划分 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 (简称乙类)和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 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安全的重大通信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可
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
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
恢复的通信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
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通信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除1、2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
本条对通信建筑的辅助生产用房与生
产用房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作了规定。辅 助生产用房所安装的设备是保证通信主设 备正常运行的支撑设备,其重要性与生产 用房是等同的。因此规定通信建筑的辅助 生产用房与生产用房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相同。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4.0.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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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旧)
类别

建筑名称 甲﹑乙类以外的电信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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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3.0.3规定
3.0.3 通信建筑的辅助生产用房,应与生 产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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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10 3.0.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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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3.0.2规定
3.0.2 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 合表3.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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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10 3.0.2规定
本条是对3.0.1条规定的特殊设防类( 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和 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的具体说明。通 信建筑应严格按此标准执行,不应随意提 高或降低通信建筑类别,以造成不必要的 浪费和社会经济损失。
5.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10 4.0.2规定
3.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 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 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 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 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 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 其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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