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与适用范围

1、编制目的:我国现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主要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适用于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和机制,但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弊端。特别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也与国际惯例不相吻合。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现行建设工程分类的缺陷,突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障碍,促进我国建筑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本分类标准可与现行有关行业工程分类标准配套使用,互为补充。本标准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保持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

2、本标准可适用于:

(1)建设工程规划(计划)和管理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2)国民经济统计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3)建设工程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

(4)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以及专业划分等: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6)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专业机构在产能规划、投资分析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7)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制订中涉及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8)工程类高等教育专业的设置。

二、分类分级方法

本标准重点研究了建设工程分类、分级及建设工程之间相互关系,主要成果是建立统一的建设工程分类和分解的目录和编码,可为建造师等有关执业资格制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设立提供依据或参考。

1、分类方法。建设工程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性质、投资、用途、功能等分类,其结果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本标准分类方法是首先明确各行业工程范围,再按照自然属性的两个工程类别(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重新排列组合,由于建筑工程量大面广,之后又从土木工程中分离出来,调整为三个类别,即建

筑工程、土木工程、机电工程,符合国际惯例。

2、分级方法。本标准将每一大类工程依次分为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等层次,基本单元为分部工程,这样可以比较完整地反映工程的全貌。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的不同子系统可能都有不同的功能,可以据此再细分为节能工程、消防工程、抗震工程等。

3、其他相关说明。

(1)单项工程:如一个工厂的车间、办公楼、配电房、食堂等,一所医院的门诊楼、办公楼、检验楼、住院部楼、食堂、住宅楼等均属单项工程。

(2)单位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工程中的一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照明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均属于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建筑工程中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等多个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如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工程中的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等都属于分项工程。

(5)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包括许多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既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也包括机电安装工程,为了确保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按照自然属性规则分解或者复原,作为一个房屋建筑有效组成部分的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等划入机电工程,土木工程不再包含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不再包含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

三、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建设工程分类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

联合国统计署(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Division)对世界经济与产业的分类主要有两套标准,一个是产业分类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以下简称ISIC),二是核心产品分类标准(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以下简称CPC)。

(1)产业分类国际标准(ISIC 标准)

ISIC 标准最新版(2005年12月31日第4版)中将建筑业划分为三类,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包括公路、公用事业和其他土木工程)和特殊建筑活动(包括爆破和场地准备,电力、管道和其他建筑安装,装饰等),而矿业开采、化工和其他产品制造则列入另外的产业分类目录,未列入建筑业。显然,这是把工业

制造项目中的工艺流程方面的技术列入制造业,而涉及这些工业项目的建设安装活动才列入建筑业。

(2)核心产品分类标准(CPC 标准)

CPC 标准首先将建设工程施工和建筑产品分开。

建设工程施工分为8个类别,包括:

?施工现场准备

?房屋建筑施工

?土木工程施工

?结构安装

?专业工程施工

?设备安装

?建筑装饰

?机械设备的租赁,等

建筑产品包括房屋建筑(分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和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产品包括:

?高速公路(不含高架路)、城市街道、马路、铁路、机场跑道;

?桥梁、高架路、隧道、地铁;

?水利工程、港口、大坝;

?长距离管线、通信和电力电缆;

?短距离的管线、电缆,附属工程;

?采矿和制造业的建设工程;

?体育和休闲设施建设工程;

?其他。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分类也各不相同,但许多是按照产品分类和实施过程分类并存。我国现行的按照行业分类大致属于国际上按照产品分类,本标准属于国际上的按照实施过程分类。

四、工作过程

2006年,建设部科技司立项“建筑业分类代码研究”课题,后列入《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建设部建标[2007]126号文件)。

2007年4月14、15日,在厦门召开了首次课题会,明确了制订本标准目的和意义、体系结构、层次划分原则、条文与解释、分工与组织、进度计划等。

2007年4月首次课题会之后,又陆续召开了20多次编制工作会议和研讨会

议,对分工、编制原则、工程分类体系等进行了多次调整。

2010年4月提交征求意见稿,2010年10月,第二次征求意见。

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0年7月31日和10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意见处理和标准修改会议;

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于2010年12月30日和2011年1月30日在北京,2011年4月8日在贵阳召开了意见处理和编制标准送审稿会议。

2011年7月,完成并提交送审文件。

2011年,以7月份形成的送审稿为基础,邀请相关专业部门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召开了评审会,相关专家代表签署了评审意见,送审稿通过评审。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 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

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 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国家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正概算时为初步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 3)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部门或地区发布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等相关定额。 5)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村料、机械及设备价格等。 6)国外初步询价资料及所采用的外汇汇率。 7)与概算有关的合同、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及费率标准。 9)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目录 总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编制说明 ............................................................. 第二册“道路工程”编制说明 (51) 第三册“桥涵工程”编制说明.................................................................. 第四册“隧道工程(岩石层隧道)”编制说明 ................................... 第四册“隧道工程(软土层隧道)”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册“给水工程”编制说明 ............................................................. 第六册“排水工程”编制说明 .............................................................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册“路灯工程”编制说明 ............................................................. 第九册“地铁工程”编制说明 .............................................................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

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附件 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的测算、发布和实施工作,科学反映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价格水平差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以下简称“定额”)为计价依据,编制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对定额内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价格水平的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编制基准期价格与概预算定额价格之间的时间差及地区差水平调整。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定额编制价格水平之间的价差计算:发电和电网工程的人工费均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安装工程和电网安装工程的材料及机械费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建筑工程和电网建筑工程按照本办法中给定的典型材料及机械种类、品种及规格等直接进行价差调整。 第二章人工费调整 第五条定额人工费每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见附件1)。不分工种(普通工、技术工)、安装工程不分专业(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计算时按照对应定额基价中人工费总额乘相应的调整系数。

第六条各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是参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各地区人工信息价格,或当地定额与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定额人工价格,但其组成内容要与电力建设工程预规和定额所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进行转化后综合取定。 第七条定额人工费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建筑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 *100%-1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 *100%-1 第八条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计算公式: 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合计=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建筑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安装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此处安装工程包括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 第九条在编制电力工程建设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三章安装工程定额材料、机械费用调整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工程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 标准使用指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第一章概述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17号文下达编制任务,成立各专业编制组,拟订各专业的编制大纲。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专家审查会,确定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 3、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由定额总站主持先后将初稿向电力行业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自2006年8月开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总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11号文

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可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先后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 用计算规定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2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力工程建设投资,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利益,我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了《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具体包括《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通讯工程、调试工程》,以及《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通讯工程、调试工程、加工配制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印) 2013年8月1日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六册 通 信 工 程

总说明 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共分七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输电线路工程 第五册调试工程 第六册通信工程 第七册加工配制品 二、本册为第六册《通信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电力专用通信网、信息网及视频监控、电子围栏、门禁系统、输电线路在线监测、光纤入户等相关工程建设。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也是编制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有: 1.GB/T7329-2008 电力线载波结合设备 2.GB/T7946-2008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3.GB/T18018-2007 信息安全技术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 4.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5.GB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8.DL/T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9.DL/T545-2012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10.DL/T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11.DL/T598-2010 电力系统自动交换电话网技术规范 12.DL/T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13.DL/T795-2001 电力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 14.DL/T798-2002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2008-03-04 18:25 ??阅读2095???评论0? 字号:? ? 小 作者:湖南省建设厅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6-1-15 12:56:07 阅读:2145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一、一般土建工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型、椭圆型、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

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4.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钢筋砼设备基础。独立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帷幕桩等。独立的强夯地基工程。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二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四)凡达不到一、二、三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类工程 1.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 3.二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4.除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的钢或钢筋砼,砖石或砖混结构构筑物。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I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市政工程编制说明

目录 一、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编制说明 1、任务描述 2、设计依据 3、工作进程及任务完成情况 4、收获与体会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成果文件 1、投标报价封面 2、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7、主要材料价格表 8、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工程量计算书

编制说明 1. 任务描述 1.1 设计目的 (1)培养我们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培养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动手编制工程预算的独立工作能力。 (3)提高我们施工识图、查阅应用计价规范与定额、应用计算机及其软件、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1.2 设计内容 编制“某市政道路及管道工程”的投标报价文件。 1.3编制范围 “某市政道路及管道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中表示的K0+000-K0+170段道路的土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的全部内容。 1.4 设计要求 (1)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组成、编制依据、编制步骤和编制方法。 (2)掌握“广联达软件”的操作应用。 (3)掌握市政清单和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 设计依据 (1)计量和计价依据: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单价执行云建【2009】635号文,按“52.23元/工日”计算。 (3)材料单价除“附件二”给出的单价外,其余均按定额单价计取。 (4)机械台班单价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其中人工按“53.23元/工日”调整。 (5)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执行。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云建标【2005】661号文执行。 (7)税金机算系数按云建标【2006】295号文执行。 (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XX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 xx 细则(2013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 年版)(以下简称《预规》),结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士800k\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变电站扩建和改建工程按变电站的高压侧电压等级执行相关费用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规》及本实施细则作为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六条人工费 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13 年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 普工34元/工日,建筑技工48元/工日,安装技工53元/工日,输电技工 55 元/工日,调试技工75 元/ 工日。 2、人工费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按照编制当期颁布的综合系数进行调整。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与适用范围 1、编制目的:我国现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主要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适用于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和机制,但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弊端。特别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也与国际惯例不相吻合。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现行建设工程分类的缺陷,突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障碍,促进我国建筑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本分类标准可与现行有关行业工程分类标准配套使用,互为补充。本标准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保持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 2、本标准可适用于: (1)建设工程规划(计划)和管理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2)国民经济统计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3)建设工程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 (4)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以及专业划分等: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6)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专业机构在产能规划、投资分析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7)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制订中涉及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8)工程类高等教育专业的设置。 二、分类分级方法 本标准重点研究了建设工程分类、分级及建设工程之间相互关系,主要成果是建立统一的建设工程分类和分解的目录和编码,可为建造师等有关执业资格制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设立提供依据或参考。 1、分类方法。建设工程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性质、投资、用途、功能等分类,其结果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本标准分类方法是首先明确各行业工程范围,再按照自然属性的两个工程类别(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重新排列组合,由于建筑工程量大面广,之后又从土木工程中分离出来,调整为三个类别,即建

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的划分 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能独立发挥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在工业建设工程中企业的各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单项工程中可单独进行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并可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部分。如生产车间的厂房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单位工程中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位来划分的,如土建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再进一步将分部工程分成若干分项工程。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工程部位、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质量要求和工作的难易程度来划分的,分项工程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称为工程细目,如路基土石方分为松土、软石等。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完整的道路,桥梁通常是一个设施,即称为单项工程。 如道路或桥梁划分标段的话,每个标段就是单位工程。 与单项工程不同的是,单位工程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价值 分项工程:是指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的建筑单位。 分部工程:是指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建筑单位。 给您举个例子吧,希望您能明白。假如有一个学校。 整个学校就是一个【建设项目】,学校里面的图书馆是【单项工程】,盖图书馆的话有土建、水暖、安装部分,这些就是【单位工程】,土建里面又要分混凝土、基础、砌筑等工程,这些就叫【分部工程】,砌筑里面要分砌筑外墙、内墙、女儿墙、填充墙等等,这些就叫【分项工程】。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11】 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 馈我部标准定额司。《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3. 1总则

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 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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