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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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包商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承包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承包商、服务承包商、供应商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承包商都应遵守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将承担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第二章承包商评审和准入管控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承包商准入管理制度,要求承包商在向公司提供服务前需进行评审和申报入库。

第五条承包商准入资格审查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能力、安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能力、资质证书和资信状况等。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评审中设定不同的资质门槛和准入标准。

第七条对于承包商提供的虚假材料或信息,公司可以责令其停止合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八条公司可根据承包商的业务情况和记录,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审,以保证其业务质量。

第三章承包商管理和监督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承包商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承包商进行规范化细化管理。

第十条承包商在公司工作期间,应接受公司的全面指导和监督,保证其服务质量和合作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与承包商签订明确的合同,规定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安全、交底等。

第十二条对于承包商违约行为,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终止合作等措施,并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四章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求承包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第十五条承包商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承包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承包商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和服务提供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公司会对承包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严格的抽查和检验,确保其符合要求。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承包商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5.作业监督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

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

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旨在规范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承包商在履行工作任务时遵守规定,并保障工作安全与质量。

本文将介绍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要点以及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承包商管理制度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承包商在竞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公平、公正,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承包商具有平等的机会。

2. 合规性原则:承包商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3. 安全优先原则:承包商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到位,并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质量导向原则:承包商应注重工作质量,确保按照约定标准完成任务,并接受质量检查与评估。

5. 监督与管理原则: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对承包商履行合同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内容要点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管理:明确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权责分配、沟通机制等,确保双方在工作过程中能够顺畅协作。

2. 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对欲合作的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对承包商的注册资格、技术实力、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承包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合同管理:明确承包商与企业之间的合同流程、签订与变更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4. 安全管理:确定承包商在履行任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

5. 质量管理:制定承包商工作质量评估标准,包括验收标准、质量监督措施等,确保承包商按照约定质量要求完成工作。

6. 监督与考核:建立承包商履约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估。

三、实施步骤实施承包商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制度编写计划:明确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的目标和时间计划,制定相应的制度编写工作计划。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一、概述承包商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与承包商相关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确保承包商在企业内部的各项工作中能够遵守规定,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保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

二、准入与评估1. 承包商准入要求为了确保承包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企业应制定承包商准入要求。

包括要求承包商具备合法注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等。

准入要求应当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合适的文件进行明确,并在合作开始前向承包商通知。

2. 承包商评估体系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承包商评估体系,对承包商进行定期评估和优胜劣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工程管理能力、信誉度等。

评估结果应以合同、协议等形式记录,并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合同与条款1. 合同签订企业与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应通过书面合同进行。

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约定。

合同应附有详细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计划进度、报酬标准等信息,以确保合作的透明、公平和有序进行。

2.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如施工场地、施工图纸、技术指导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与纠纷。

四、安全管理1. 安全责任与义务企业与承包商应共同承担项目的安全责任。

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承包商应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2. 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范、紧急处理措施等。

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企业应周期性开展安全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质量管理1. 质量标准与检验企业应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

承包商应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资质,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准入管理
2.承包商守法信誉评估:对承包商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违法行为等,确保承包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承包商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制定标准合同模板,明确项目目标、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确保双方权益。

2.合同履约: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并进行相应的验收。

三、承包商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承包商在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确保项目安全进行。

2.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承包商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工程安全规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四、承包商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制定: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明确承包商在项目中的质量要求。

2.质量监督检查:对承包商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质量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承包商绩效考核
1.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要求。

2.绩效考核程序:定期对承包商的绩效进行评估,以便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调整。

六、承包商沟通协调
1.沟通渠道建立:建立承包商与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畅。

2.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包商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承包商管理制度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承包商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承包商准入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规定,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承包商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承包工作的质量、进度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1、所有施工、技术改造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

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1 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1.资质预审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选择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3.开工前的准备3.1签订协议。

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2职业体检。

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3安全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过程中的监督4.1制定安全措施。

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4.3落实安全措施。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4确定安全责任人。

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5严格票证办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工贸企业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程序,加强承包商、供给商的平安管理,削减承包商、供给商对公司平安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担当新建、扩建、技改、检修、修理、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全部承包商、供给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暂时工的平安管理。

三、职责3.1选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给商、承包商的挑选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给商的挑选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选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4.1 承包商、供给商的选定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担当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给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急化学品的供给商应具备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平安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暂时工应使具备自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担当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养。

承包商的管理.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详细负责人员按照其担当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重的平安事项,所担当工作持续时光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平安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给商的管理.1供给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选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平安教导及平安注重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给商未根据平安注重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给商自行负责。

暂时工的管理.1暂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举行平安培训,较长久(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举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暂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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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为规范承包方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施工安全,消除和控制施工风险,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2、编制依据
2.1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
5.3项目主管部门在实施招标时,应向投标人(承包商)阐明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风险,投标人(承包商)应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保证措施的投标书。安全生产部应对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保证挑选的施工单位在安全资质和实践方面是合格的,并做好审查档案,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5.4项目主管部门在实施招标时,应对投标人(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以及经营范围、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进行资格预审,国家或行业有强制标准或取证要求时,应查验其相应证书(或其复印件),无施工资质的不准其参与投标。
4、职责
4.1牵头部门是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负全责,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首先安排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不论项目规模大小,牵头部门都必须指定一人来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务。
4.2主管部门必须做好承包商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入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施工项目介绍、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条件、危险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建立施工人员档案(附3:施工人员统计台帐),联系保卫科配制出入厂证。
4.9公司监理部门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5、管理要素
5.1承包商要向公司安全及项目主管部门提供下列与项目施工安全有关的材料,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1.1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交纳回执(具体办法见第8条)。
5.1.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中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证件或证件复印件。
520承包商在作业结束撤离现场时,要保持现场清洁,运走所有废弃物、材料及设备,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督。
5.21承包商把其中部分工作转给分包商的,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责。分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应当签订明确的施工安全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5.1.3施工用起重机械、机动车辆、打沙设备等机具的合格证明。
5.1.4施工现场是否储存、使用化学品等危险物质。
5.1.5施工现场消防、气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1.6电力配置情况。
5.1.7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1.8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1.9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2承包商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建设的重要一部分,公司有权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有权监督承包商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有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时,企业有关部门有权督促承包商执行适用的相关条款。
4.3.5发生紧急情况下和公司的应急通讯方式。
4.4保卫科负责指导承包商经安全入厂培训合格后,配制入厂证,并负责出入查验。
4.5施工项目涉及到的保卫、消防、生产、设备、电力等部门时,各部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施工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6项目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的有关资质,保证承包商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并做好审查档案。并向投标人阐明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18承包商作业行为不得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活动,在厂区范围内从事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插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和设备检修作业等的,必须先办理相应的安全票证,取得批准后方可作业,并接受监督。
5.19承包商进入生产岗位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联络员制度,必须在岗位登记,经岗位组长或主操现场安全告知,办理《外来人员进入岗位施工申请单》(附2)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严禁作业。
5.14承包商应根据施工安全要求,结合现场作业特点,健全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应协调各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报安全部门备案,安全部门应做好监督管理。
5.15承包商使用公司的水、电、气(汽)等时,应先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现场勘察同意后,到所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方式接入施工现场。如需变动时,必须取得项目主管部门和生产车间同意,方可变更。
5.9承包商在现场存储材料及废物处理,必须取得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单位安全部门的同意,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10承包商的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生产区睡觉。
5.11施工人员上下班凭出入厂证从指定厂门出入,不得从其他大门随意出入。承包商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对其雇员在厂区内的安全承担责任。
4.7承包商进入公司承包项目前,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安全部门配合,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现场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信息。
4.8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定期评估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5.7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效的安全标识(警示),必要时,应进行封闭或隔离;施工现场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现场安全告知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做好教育记录,在施工场所周围醒目处标识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安全制度、防火制度等内容。
5.16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性能、数量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如需借用消防设施和气防器材
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否则,不准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和气防器材。
5.17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施工作业时,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施工作业,生产车间应和承包商保持有效联络,当生产中出现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时,生产车间应及时通知承包商,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通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停工、撤离。
承包商档案内容可包括:
A、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B、企业对其的安全预案评价报告。
C、承包商以往的安全生产业绩。
D、5.1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F、其他的有关资料
6、交纳安全风险金
6.1依据法律规定为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和安全生产,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安全风险金制度。
6.2进入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3、管理原则
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和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抓好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5.5项目主管部门在确定项目承包商后,应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在主合同中有明确的安全条款或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应组织其填写《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明细表》,并安排承包商到安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承包商无登记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作业。
5.6承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项目安全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接受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到集团保卫科办理出入厂证。
5.12承包商必须明确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保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的有效联络,定期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1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交通管理的规定,必须执行“八个严禁“,确保厂内交通安全。“八个严禁”即: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调头、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区、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车辆与危化品车辆抢道行驶、严禁无牌车辆进入厂区、严禁随意停放。
4.3.1在施工现场或周围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的危害物质及可能导致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3.2工地边界及限制区域,与施工现场所在单位安全人员的联系方式。
4.3.3公司有关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告知在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实行禁烟,加强对明火、热源、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管理。
4.3.4各项安全作业票证办理程序及说明。
4.3项目主管部门在确定了合格的施工方后,负责安排、组织施工方到施工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安全部门必须协助牵头部门做好施工人员具体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施工所在安全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作业,否则,严禁现场作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6.3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将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公司将从安全风险金中扣除
6.4工程结束,无事故的承包商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安全部门确认,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签字后,返还安全风险金。
7、附加说明
7.1承包商:指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总承包单位。
7.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3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润银总公司项目由润银总公司牵头部门负责,祥瑞总公司项目由祥瑞总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项目由其他部门负责。
3.4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承包商的管理;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安全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5.22承包商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将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公司有权进行必要的处置。
5.2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在对承包商施工监督时,应对其安全表现(包括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进行记录、评价,将评价结果抄送有关部门,并记入承包商档案,作为下次招投标的依据。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或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承包商,不得允许其参加其它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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