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浅论博物馆展厅文物保存环境及调控措施

浅论博物馆展厅文物保存环境及调控措施博物馆展厅是文物陈列展示的场所,是博物馆最直接与公众沟通的界面。
为了保护展品不受损坏,博物馆展厅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环境控制和文物保存措施。
首先,博物馆展厅对温度和湿度要求较高。
文物展览的理想温度为18℃至24℃,湿度为40%至60%,并且这两个因素的变化应该被控制在±5%以内。
在具体的展厅中应设置温湿度监控仪,实时对展厅进行监控,发现温湿度变化异常时,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修复、调节措施,以保护文物展品。
同时,展厅中应配备空调、加湿、除湿设备等机器设备,维持稳定的温湿度条件。
另外,博物馆应严格控制自然光的进入。
过多的自然光会破坏文物颜色、组织结构和表面结构,同时还会引起温度上升和紫外线辐射等问题。
因此,博物馆展厅应尽量避免自然光进入,通常会采用磷光灯、LED灯等非自然光源取代自然光源。
在使用灯光时也要注意灯源类型和亮度的控制。
此外,博物馆展厅还需要实行空气净化和防火措施。
博物馆的展厅内通常有很多人员进出,不可避免地会带入灰尘和其他污染物。
因此,展厅内应配备空气净化器和粉尘机等设备,确保展示环境的清洁。
防火也是展厅环境的重要部分。
展厅内通常都有照明、插座、电线等电气设施,电气设施的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
因此,博物馆应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如安装灭火器和防火排烟设备等。
最后,展品管理也是博物馆展厅文物保存环境的关键部分。
要保证展品安全保管,需要博物馆考古部门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例如,对于易损粘土文物进行特殊保护和温湿度控制;对于金属文物进行腐蚀保护和防锈处理等。
总之,博物馆展厅的文物保存环境和调控措施是博物馆保护文物重要的一环。
只有保证稳定的环境和有效的管理,才能真正保护好珍贵的文物展品。
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要求

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要求引言博物馆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机构,承载着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文明的重要使命。
对于博物馆来说,展陈是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通过布展展示馆藏文物和展品,向观众传递相关的知识和文化价值。
因此,科学合理的展陈布展要求对于博物馆的发展与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博物馆馆内展陈布展的要求进行详细讨论,包括藏品保护要求、展陈主题设计、展品陈列方式、展览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内容。
藏品保护要求1.环境控制:博物馆展陈场所应具备恒温、恒湿、低照度等环境条件,以保证文物不受湿度、温度和光线的影响。
2.防灰尘和污染:展品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并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污染措施。
展陈空间要做好通风排湿和防尘措施,避免灰尘进入展览区域。
3.恰当的陈列材料:选择无腐蚀、无污染、对文物不产生化学反应的陈列材料,以避免对展品的损害。
4.安全保护设施: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等设施,确保展品的安全。
展陈主题设计1.确定展览主题:根据馆内的藏品和历史背景,确定展览的主题和内容,确保展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合理安排展览顺序:根据观众的浏览习惯和展览内容的关联性,合理安排展品的陈列顺序,使观众能够顺利地理解展览内容。
3.采用多样化的展陈手法:展览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丰富观众的感官体验,提高展览的吸引力。
4.注重展品与场景的协调:结合展览主题,选择合适的展陈道具、照明和背景装饰,与展品形成和谐的整体效果。
5.考虑观众需求:考虑观众的接受能力和审美需求,设计展览内容和展览方式,使观众容易理解和接受。
展品陈列方式1.分类陈列:根据文物的种类、时代或地域等因素,合理进行分类陈列,方便观众了解和比较。
2.时空背景展示:根据文物的历史属性和时空背景,创建恰当的展陈环境和场景,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文物的历史价值。
3.重点突出展示:对于馆内重点藏品,可以通过突出展示的方式引起观众的关注,如单独设立展区或采用特殊的展陈手法。
文物收藏品的保存要求和方法

文物收藏品的保存要求和方法2011-04-25 17:56:05 点击数: 87由于文物收藏品种类繁多,质地不一,性能有别,因此对它们的保存要求是不一样的。
收藏家可根据自己的居住条件和藏品的性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藏品的保管、养护工作。
1、温度和湿度为了使藏品能长久保持良好的状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一般来说,15~18℃的湿度和50~65%的相对湿度对各类物品都比较适宜。
在温度太高时,应进行降温;温度太低时,应进行加温;湿度太大时,采取除湿措施;湿度太小时,进行加湿,在室内须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加以观察,根据室内的温、湿度变化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另应注意放置藏品的架、柜、箱等均不能紧贴地面或墙壁摆放,应将其垫置到适当高度,或离墙有一定的距离,并要时常检查挂在墙上的绘画、挂毯等背面的墙壁是否有潮湿现象。
2、有害气体和灰尘现代社会空气中的污染十分严重。
当大气中含有微量臭氧的时候,能使铜、铁、铅等金属氧化,使织物、纸张和彩画上的颜料褪色或变色。
许多有害气体,如煤中、腐败的食物及厕所中散发出的硫化氢(有臭蛋气味)气体对银器、铜器和铅器等均有害处;氯气能使染料褪至无色、对织物、纸张和皮革等都有破坏作用,并引起金属腐蚀;飞机、汽车、烟囱、煤炉等大量排出的二氧化碳就更不必说了。
空气中还常混杂有极微细的硬质颗粒,它们与湿气结合降落并沉积在物品上,易于细菌和霉菌等微生物的寄生,对各种有机质地的收藏品的危害尤大。
为防止有害气体和灰尘对藏品的影响,应将藏品放在空气较为清新处,尽量减少煤烟及粪便气味等可能对藏品造成的损害。
室内注意清洁,经常用微湿的软抹布消除灰尘,用吸尘器定期清扫房屋,甚至可将藏品用玻璃、盒子等封闭起来。
有条件的,应采用空气净化设备。
3、霉菌和虫害防止霉菌生长的有效办法是自然通风,并想方设法消除室内的生霉环境。
已发现有霉菌的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
也可用一些消毒剂如麝香樟脑、苯酚等制成杀菌溶液,进行喷雾。
博物馆文物保管规章制度细则

博物馆文物保管规章制度细则作为国家文化遗产的代表,博物馆承载着保护、传承和展示文化遗产的重要使命。
为了确保文物的安全、完整以及方便观赏,博物馆需要制定严格的文物保管规章制度细则。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文物保管规章制度细则以及它们的实施方法,以期为博物馆工作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博物馆应建立起完善的文物登记和核查制度。
文物登记是指将文物的基本信息、归属、来源、目录号等进行详细记录的过程。
在登记文物时,必须严格遵守证据链的原则,确保文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了防止文物流失、被盗或损坏,博物馆应定期对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核查。
核查的目的是确认文物的存放位置、状况以及防火、防盗等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其次,博物馆应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文物储存制度。
对于大型、重要的文物,博物馆应尽量采用专用的储存设施,以确保其安全保存。
在储存过程中,要注意文物的酸碱度、温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以免对文物造成损害。
对于易腐、易变质的文物,博物馆应采取特殊的保管方式,如控制环境温度和湿度、使用专用的酸碱中和剂等。
此外,博物馆还应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修复措施,以确保文物储存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博物馆应建立起严格的文物调拨和借出制度。
文物调拨是指将文物从一个博物馆转移至另一个博物馆的过程,而文物借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将文物借给其他博物馆、展览馆或特定机构进行展览、研究等。
在进行文物调拨和借出时,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资质和展览、保管条件等。
在运输和展览过程中,必须采取科学、安全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的完好无损。
同时,还应建立起详细的文物调拨和借出记录,充分记录文物的流动情况,以便于追踪文物的去向和确保其归还。
最后,博物馆应建立起健全的文物保护和修复制度。
文物保护是指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文物免受损害,如防火、防潮、灭虫、防盗等。
在保护过程中,博物馆应加强对文物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博物馆文物保护规范

博物馆文物保护规范博物馆是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载体,承担着保护、传承和展示文物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制定博物馆文物保护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文物保护的目标、措施、管理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文物保护的目标文物保护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文物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保护文物的完整性意味着保持文物的原始状态,严禁毁坏、损伤或偷盗。
保护文物的真实性意味着展示文物时要求做到真实性,不得篡改或伪造文物的历史或形态。
保护文物的可持续性意味着既要确保文物的长期保存,又要使文物能持久地被观众所欣赏和学习。
二、文物保护的措施1. 恰当的环境控制:博物馆应确保文物储藏的环境条件恰当,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控制。
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对文物造成损害。
光线应避免直射,并控制光照强度,以减少对文物的光化学反应。
2. 定期检查和保养:博物馆应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保存状态良好。
对于易受损的文物,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护,如补强支撑结构、进行防腐处理等。
对于表面有污物的文物,要进行清洗和修复工作,以恢复其原有的外观。
3. 谨慎的展览和操作:在展览文物时,博物馆要确保展览环境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对于易碎的文物,要进行专门的加固和保护,确保其在展览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害。
同时,在观众接触文物时,要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对文物造成损伤。
4. 安全的存储和运输:博物馆应确保文物在储藏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文物的储藏要采取防火、防水等措施,避免突发事件对文物造成损害。
文物的运输要注意规范,采用专业的包装和保护手段,避免在搬运过程中对文物造成损伤。
三、文物保护的管理1. 规范的管理制度: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制定文物保护的各项措施和标准,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博物馆应加强对文物保护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浅论博物馆展厅文物保存环境及调控措施

浅论博物馆展厅文物保存环境及调控措施博物馆展厅是文物陈列的重要场所,展厅内的文物保存环境直接关乎文物的安全和持久。
为了保护展厅内的文物,博物馆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调控措施。
博物馆展厅应进行恒温恒湿控制。
文物对于温湿度的变化非常敏感,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都会对文物造成损害。
博物馆展厅应配备空调系统和加湿器,保持相对稳定的温湿度。
通常来说,温度应控制在18-22摄氏度之间,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博物馆展厅要保持足够的光线。
光照对文物也有一定的影响,过强的光线会导致文物的褪色和破损。
博物馆展厅应采取合理的照明措施,使用柔和的光线,并且限制照明时间,以减少光照对文物的影响。
博物馆展厅还要注意防止灰尘和其他外来物质的侵入。
灰尘和其他微小颗粒不仅会污染文物,还会对文物表面造成划痕。
博物馆应定期清理展厅,使用吸尘器或者其他适当的清洁工具清除灰尘。
博物馆还可以在展厅设置空气过滤器,过滤掉空气中的颗粒物。
博物馆展厅应加强安全监控和防火措施。
在展厅中设置安全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测文物的安全状况。
安装火灾报警器,设置灭火器和喷淋系统,以提供火灾发生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博物馆展厅应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定期检查展厅内的温湿度、光线和空气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修复。
还需定期检查展柜、展架等展品陈列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保护文物。
博物馆展厅的文物保存环境对文物的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控制温湿度、光照、防止灰尘和其他外来物质的侵入,加强安全监控和防火措施,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可以有效地保护文物,延长其寿命,并使观众能够以更好的方式欣赏和学习文物。
(完整版)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民族博物馆文物收藏的规范建议解读

民族博物馆文物收藏的规范建议解读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民族博物馆作为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民族文物的重要场所,其文物收藏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要确保文物收藏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就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范建议。
本文将对这些规范建议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民族博物馆的文物收藏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文物收藏的合法性原则文物收藏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
这意味着民族博物馆所收藏的文物必须来源合法,不能是通过盗窃、走私、非法挖掘等违法手段获取的。
博物馆在接收文物时,应当严格审查其来源证明,包括文物的出土记录、流传经过、合法交易凭证等。
对于来源不明或涉嫌违法的文物,必须坚决拒绝收藏。
同时,博物馆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的文物交易活动。
只有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文物收藏,才能保证博物馆的声誉和文物收藏的合法性,为后续的研究和展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文物收藏的质量控制(一)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民族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或仿制的。
在收藏过程中,需要借助专业的鉴定技术和专家的经验,对文物的真伪进行鉴别。
同时,文物的完整性也是至关重要的,残缺不全的文物可能会影响其研究和展示价值。
(二)文物的代表性和稀缺性博物馆在收藏文物时,应当注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文物,能够反映出民族文化的特色和发展脉络。
此外,对于稀缺的文物,更应予以重视,因为它们往往具有更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三)文物的保存状况文物的保存状况直接关系到其寿命和价值。
博物馆应当优先收藏保存状况良好的文物,对于受损严重的文物,需要评估其修复的可行性和价值,在确保能够有效修复并保持其原有价值的前提下进行收藏。
三、文物收藏的登记与档案管理(一)详细的登记信息每一件收藏的文物都应当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文物的名称、类别、年代、尺寸、材质、来源、收藏时间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对文物进行管理和研究,也是文物身份的重要证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前言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3.4 藏品保存环境:藏品保存场所应该具备的适合藏品长久、稳定保存并能有效控制延缓其自然损毁,防止人为破坏的环境条件。
包括: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
3.5 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藏品保存场所主要由藏品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特定建筑物组成。
自然条件指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音、微振动和生物等。
3.6 藏品库房:藏品集中保存的特定建筑物。
3.7 陈列室:博物馆向公众展示藏品的特定建筑物。
3.8 藏品保护修复室:博物馆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保护、保养、分析和检测的特定建筑物。
4 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4.1 藏品库房的自然条件4.1.1 藏品库区由藏品库、暂存库、周转库、保管设备贮藏室、藏品鉴赏室和保管员业务工作室、风淋更衣间等部分组成。
4.1.2 每间库房的使用面积以80~100?为宜,最小不得低于50?,最大不超过200?。
藏品库建筑不宜超过4层,每层净高2.4~3m。
特大体量的藏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建造,适当调整库房面积和高度。
4.1.3 库房建筑均应避光。
提倡建密闭式无窗库房。
藏品库房有窗者,每间开窗不宜超过两个,每个面积不超过1?。
应加装防盗护栏,采取防尘及吸收紫外线辐射的措施。
4.1.4 库房建筑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藏品柜的制作材料宜用铝镁合金、不锈钢等金属材料或优质木材。
甲醛、苯、氨、氡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空气污染物在藏品库房内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按表3执行。
4.1.5 藏品库房墙体内壁使用易保洁、易除尘并能增强墙体密封性的材料。
铺地材料应防滑、消音、无污染、易清洁、具弹性。
4.1.6 藏品库房应配置藏品柜架、囊匣等保管设备、风淋除尘消毒设备,温湿度检测调控设备、光辐射监测控制设备,空气净化过滤系统,微振动测试设备等。
4.1.7 藏品库房保存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标准按照表1执行。
藏品库房照明标准按照表4执行。
4.1.8 藏品库房空气质量按照表1执行。
4.1.9 库房应安装中央空调或分体式空调等空气调节设备,入口处应有风淋设备。
门窗要严密,防止尘埃从缝隙透入。
4.1.10 藏品库房内的声级不得超过35分贝。
4.1.11 所有藏品必须按材质分类保存。
一级文物藏品应设专库或专柜保存。
复合材质的藏品,可依其主要材料归类保存,但应不以损害其它材质为原则。
4.1.12 藏品应贮存于柜、箱、盒、匣、囊、袋中,进行封闭、避光保存。
大体量文物应根据材质采取防尘、防潮、防震和避光措施。
4.1.13 对泥质、陶瓷、玉器、玻璃等易碎易损文物,要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4.1.14 珍贵有机质地文物应选用除氧充氮密封的特殊柜保存。
4.2 陈列室的自然条件4.2.1 陈列室建筑功能应符合民用公共建筑物的设计规范。
面积不少于博物馆建筑总面积的40%。
陈列室净高为3.5--5m,面积不低于150?,陈列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陈列室单跨的跨度不大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小于6m。
4.2.2 建筑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制作陈列柜的材料应选择无毒、无污染、无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
4.2.3 陈列室墙体内壁使用易保洁、易除尘并能增强墙体密封性的材料。
铺地材料应防滑、耐磨、消音、无污染、易清洁。
4.2.4 陈列室应配备有防尘、防震、防有害光线辐射和易拆卸功能的展陈设备,温湿度检测调控设备,空气净化过滤系统。
4.2.5 陈列室温度、相对湿度的标准按照表1执行。
陈列室照明标准按表4执行。
4.2.6 陈列室空气质量按照表1执行。
在建筑材料和展陈设备材料中,挥发性气体甲醛、苯、氨、氡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在博物馆建筑物内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按照表3执行。
4.2.7 陈列室的声级不得超过45分贝。
4.2.8 陈列室可安装中央空调系统,特殊陈列柜内应独立安装柜内温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设备。
4.2.9 对泥质、陶瓷、玉器、玻璃等易碎易损展品要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4.2.9 陈列丝质文物的展柜应采取除氧保存的措施。
4.2.10 陈列有机质文物的展柜应采取防止有害光线辐射的措施4.3 藏品保护修复室的自然条件4.3.1 藏品保护修复室宜为与藏品库房、陈列室分隔的独立建筑。
4.3.2 墙体、地面采用防尘、防滑、耐酸碱、易清洗的材料。
工作台要稳固防振,离墙摆放。
台面耐酸碱腐蚀。
4.3.3 藏品保护修复室应配备清洁去污设备,加热干燥设备,灭菌杀虫设备,小型分析检测设备,修复专用设备,通风排污设备,信息采集存储设备等。
表1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标准环境相对湿度日波动值不得大于5%环境温度日较差不得高于2-5℃表2 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3 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建筑材料污染物浓度限值表4 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光照水平标准5.安全技术防范条件5.1 藏品保存场所风险等级的确定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设置按(公安部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执行。
5.2 藏品保存场所的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按(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6 消防技术防范条件6.1 藏品保存场所的消防按(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6.2 藏品保存场所的固定装修应选用非燃烧体或阻燃材料。
6.3 藏品库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物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不得大于1000?;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不得大于700?。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
地下藏品库防火分区不得大于300?,陈列室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6.4 藏品库房、陈列室建筑的隔墙为非燃烧体。
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6.5 避雷措施达到第二类防雷建筑之防雷要求。
6.6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系统与安防系统应独立设置,并通过设备接口建立通讯网络。
6.7 设立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电梯应急控制;应急照明和电源控制;专用通讯和广播系统;消防栓及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并应在消防控制室按程序统一控制。
6.8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易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在1.3?1.5m,且有明显标志。
6.9 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10 藏品库房、图书资料库,均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6.11 博物馆的消防供水系统由消防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组成,应覆盖博物馆建筑的各区域,保证水源供给和设备运转正常。
依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93?93)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和室内外消防栓。
室外消防栓沿博物馆建筑物均匀布置,距建筑物外墙距离不小于5m,不大于40m。
在博物馆陈列室、走廊、楼梯等处合理布置消防栓,消防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防栓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6.12 应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该系统的水源、消防水泵、管网、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等设备性能和使用条件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随时处于准工作状态。
6.13 气体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员安全疏散应设施配套齐备,形成完整的防护系统。
该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依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的规定进行。
7 藏品保存场所的环境监控7.1 应建立藏品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数据库、通用网络平台、局域网络系统。
7.2 应建立自动监测、调控系统或严格的定期监测制度,对库房、陈列室的温湿度、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即时或定期监控。
7.3 藏品保存环境的监测布点要科学合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陈列室开放期间应对温湿度、粉尘、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每日2次以上的监测。
7.4应建立藏品保存环境综合网络平台,对藏品的信息、保存环境监测、安防和消防系统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