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建设施工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量化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量化指标为依据,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二、管理目标1. 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2. 施工现场安全有序,无安全隐患;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无污染排放;4.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指标达标。
三、管理内容1.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1)施工现场内道路畅通,无障碍物;(2)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3)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存;(4)施工现场绿化带保持整洁,无杂草。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佩戴齐全;(3)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畅通,无占用;(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完好。
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达标,无污染;(2)施工现场噪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3)施工现场粉尘、废气排放达标,无污染;(4)施工现场废弃物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4.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1)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2)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宣传到位,员工文明施工意识增强;(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完善。
四、量化指标及考核办法1.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1)道路畅通率:≥95%;(2)材料堆放整齐率:≥95%;(3)垃圾清运及时率:≥95%;(4)绿化带整洁率:≥95%。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安全警示标志齐全率:≥100%;(2)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3)安全通道畅通率:≥95%;(4)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污水排放达标率:≥100%;(2)噪声控制达标率:≥95%;(3)粉尘、废气排放达标率:≥95%;(4)废弃物分类收集率:≥95%。
4.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1)管理制度健全率:≥100%;(2)各项工作指标达标率:≥95%;(3)文明施工宣传覆盖率:≥95%;(4)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完善率:≥100%。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新)

文明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体要求:管理有制度、施工按规范、工程进度快、质量创全优、安全达标准、效益求最佳。
第二条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提高文明工地建设水平,使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文明工地,是公司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都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工点授予的荣誉称号;文明工地样板,是其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是公司授予下属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荣誉称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是组织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项目工点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工点整体文明素质,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企业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项目工点全面建设的有效载体,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各项目工点在工程一开工就必须开展这一活动。
第五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在党委(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本单位、本工点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列入议程,制定规划,纳入工作目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政工团及各部门要齐抓共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文明工地标准第六条现场牌、图标识文明标准:⑴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创优规划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⑵工程简介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⑶施工标牌:主要内容是介绍项目经理部有关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各主要负责人姓名、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员、治安保卫负责人及应急联系电话等。
⑷创优规划牌:主要内容是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技术措施等。
⑸安全生产措施牌:主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等⑹消防保卫牌: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保卫、门卫管理等措施及规定和要求,消防紧急措施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文明工地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树立良好的建设形象。
第二条根据交通部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外委单位。
第二章现场驻地及人员管理第四条公司HSE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文明工地建设管理的监督部门部门,各外委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本项目文明工地建设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并报公司HSE部及相关专业部门核备。
第五条文明施工建设既是规范现场管理、有序组织工程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需要,也是避免施工扰民、营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树立文明建设形象的需要。
各外委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明工地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各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本着有利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做好现场驻地选址,并对驻地办公、生活等设施进行认真规划。
驻地临时设施建设应做到整齐大方、节俭适用。
第七条各外委单位应制定驻地内务及环境管理办法,加强现场驻地日常内务及环境的管理和检查,做到办公室、宿舍、食堂、其它生活设施以及驻地场院内务整齐规范、环境干净卫生。
驻地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清理应及时清理出场,保持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树立文明施工的形象。
各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明工地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各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本着有利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做好现场驻地选址,并对驻地办公、生活等设施进行认真规划。
驻地临时设施建设应做到整齐大方、节俭适用。
第九条各外委单位明确划分人员的责任制,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各外委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上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各外委单位应制定员工工作、生活行为规范,培养员工积极的工作态度、文明的行为举止、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十二条各外委单位应制定驻地作息制度,保证员工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第十三条各外委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有效的形式和方法,丰富现场员工的业余文体生活。
陕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陕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项得到有效控制。
1.2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1.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二、文明施工要求2.1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材料堆放规范,施工道路畅通无阻。
2.2 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施工纪律。
2.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措施3.1 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3.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3 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四、环境保护措施4.1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2 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4.3 采用环保型材料和工艺,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措施5.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灯,确保交通安全。
5.2 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进出时间和路线,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5.3 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顺畅。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6.1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6.2 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3 对新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七、安全设施与装备7.1 施工现场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网、防护栏、消防器材等。
7.2 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7.3 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八、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8.1 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陕西省)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陕西省)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工地噪音、粉尘等过程污染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制约城市环境质量提升的一大瓶颈问题。
同时,建筑工地的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施工安全和人员生命安全。
因此,为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全省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
目的本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工地现场秩序,促进环保、安全、文明建设,推进全省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建设环境和施工文明典范,打造省内外知名的文明工地品牌。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陕西省范围内进行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施工期间需要实施文明施工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的场所。
实施措施1.工地入口设置在工程项目的入口处设置固定的施工日历,工程图纸和实施方案。
同时采用科技手段,如安装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记录和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
2.环境保护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垃圾收集站点,按要求分类储存垃圾并定期进行清运。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绿化带,保持一定距离外的公共区域交通畅通无阻。
3.施工安全整个工地区域应进行良好的围栏和防护措施,设备、工具、管材等各种材料要妥善储存。
对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区域设有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识。
危险源处应有专人负责,严禁未经许可私自进入。
4.职工休息和生活区域在工地内设有员工休息室或宿舍,并要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厕所、餐厅等,严格按照卫生、健康、安全的标准设置。
5.文化建设在工地内设置文化展览、美术馆、图书馆等活动场所,加强职工文化教育,强化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企业社会责任。
6.评审和奖惩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实行评审制度。
每个工地都要按规划要求进行评审,通过的工地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未及格的工地将依据整改情况进行处理。
实施效果建议对全省建筑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工地文明程度进行排名,每年公布一次。
陕西省文明工地管理暂行规定

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并实施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项目部所从事的建筑施工活动。
3.文件及引用标准3.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2《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工地管理的通知》陕建建发[2001]121号3.3《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业“三优一文明”评选办法〉的通知》甘建联[2002]05号4.职责4.1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文明工地创建的领导工作。
4.2质量安全处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并协同各职能处室对全公司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文明工地创建的策划、具体实施和申报,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5.工作程序5.1基本要求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部,均必需遵循“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基本原则,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5.2创建目标的确定工程中标后,建设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决定该项目是否需要创建文明工地(创建省级、市级或不创建),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5.3省级文明工地规模要求5.3.1西安市:建筑面积8000m2以上;宝鸡、咸阳市:建筑面积6000m2以上;陕西省内其它地(市):建筑面积5000m2以上。
5.3.2兰州市: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或工作量3000万元以上;天水、白银、金昌市: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工作量2500元万以上;甘肃省内其它地(市):建筑面积3000m2以上,或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
5.4市级文明工地规模要求西安市:建筑面积6000m2以上;其它地(市):详见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
5.5对于受工程规模、外部环境等因素限制,建设公司未要求创建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可以不申报文明工地,但现场必须参照文明工地标准的主要要求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5.6对于下达了文明工地创建目标的项目部,应进行认真策划,并编制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书。
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

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西咸新区城市建设品质,高标准建设宜居城市,实现规划科学、标准超前、建设有序、品质优良、管理高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重要补充,重点对西咸新区范围内各类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公共空间等方面提出更高品质要求。
新区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标准、规定,同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区范围所有新建居住小区、15分钟生活圈、住宅等各类开发建筑以及学校等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标准第四、五条应在新建区域片区综合开发规划、行业相关规划中合理布局,严格落实。
对于已建成区域,应参照标准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实施;本标准第六至十九条应在相关项目用地划拨或出让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将相关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款并严格落实。
对于已获得土地尚未进行方案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应结合实际,鼓励参照新标准落实;本标准涉及的其他项目,应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本标准。
第二章 15分钟生活圈第四条以构建十五分钟合理步行范围内的便民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区域为目标,对各项便民服务设施提出配建要求。
为保证服务半径合理性和服务能力,该区域范围一般不应大于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一般为5-8万人,最大不应超过10万人。
第五条每个15分钟生活圈中,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停车配建、绿化场地、智慧设施等五方面内容配置指标及建设标准应符合附表1要求。
第三章居住小区第六条打造“美观小区”,提高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标准,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差、总体高度、建筑立面、建筑面宽等6方面应满足相关控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
第七条打造“便利小区”,完善居住小区各项设施配套,教育、社区服务、商业设施和生活设施等四类16项设施应满足相关规模控制和品质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
居住小区教育设施配建规模须符合本标准附表3要求,其中,幼儿园具体建设规模须满足附表4要求。
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0]105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0]105号](https://img.taocdn.com/s3/m/84befdd728ea81c758f57839.png)
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0]105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
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总体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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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建设施工文明工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激励施工企业争优创先,推进文明工地建设,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咸新区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第三条、西咸新区建设施工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遵循自愿、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在新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厂房不受面积限制。
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给水、燃气和热力管线、绿化等工程项目规模须达到以下要求:综合性项目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计划工期2个月以上。
第二章验收评审组织机构第五条、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文明工地验收评定及管理工作,并成立西咸新区创建建设施工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管建设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收、评审坚持“验评分离、动态监管”的原则。
验收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牵头组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验收。
验收人员一般由5人组成。
即抽调规划土地环保局主管人员1名,新城管委会主管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
第三章备案及验收申报第七条、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0.00以下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备案规定,逐级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西咸新区管委会所属工程向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申报备案。
各新城管委会所属工程,经各新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至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备案。
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申请表(附表1)2.西咸新区文明工地登记备案表(附表3或附表7)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7.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8.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9.开工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0.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1.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2.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及措施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5.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6.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备案资料必须统一装订,申报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资料报三份(申报省级文明工地需提供四份)。
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在受理完申报备案后,7日内给予是否同意备案的答复。
未在西咸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进行“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的建设施工项目不予“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评定。
房建工程要求1万平方米以下工程设一名项目经理,1-3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设不少于一名安全员,1-3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安全员,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一名项目经理,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可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1亿元以上的工程,可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设两名安全员;1亿元以上的工程,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联合承包的由联合体共同申报备案。
第八条、房建工程主体封顶以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50%~60%时,西咸新区管委会所属工程,施工企业对该项目自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收,并附自查资料;各新城管委会所属工程由各新城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设的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文件形式向西咸新区管委会规划土地环保局申报验收,并附新城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验收资料及企业自查资料。
第九条、凡工程施工过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死亡事故。
以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的施工现场不得申报验收文明工地。
第四章验收评选第十条、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自接到申请验收文件7日内组织专家,依照“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评表”,分五部分逐项进行验收评分,填写“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评意见表”,验收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工程,评为“西咸新区文明工地”,由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向施工企业颁发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证书;验收评分80分以下的工程不能被评为“西咸新区文明工地”,不再组织复查。
对总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且规模符合省级文明工地要求的工程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第十一条、检查验收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验收资格。
第十二条、获得“西咸新区文明工地”称号的工地,应继续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西咸新区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将对现场文明施工持续跟踪检查。
第五章表彰奖励第十三条、评选出的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工程由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以文件形式命名,向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颁发奖牌和奖证,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表彰。
对已经命名的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如不能保持文明工地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已授予的文明工地的称号及证书。
1.不能保持文明施工水平,文明施工管理比检查评定前放松的;2.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3.工程主体工序质量检验项目合格率平均值未达到80%的;4.发生重大治安扰民事件,影响较大的;5.挖断管线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西咸新区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附表1: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申请表附表2: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收申请表附表3: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附表4: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附表5: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评意见表附表6: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附表7: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附表8: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验评总表附表9: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验评表附表10: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评定流程图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评定流程图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申请表附表1致: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由我公司负责的工程,位于,该工程主要包括:,工程建安总造价万元。
我们以创建“西咸新区文明工地”为目标,严格按照《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评定办法》及《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表》的内容要求组织创建活动。
现申请“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望贵局给予批准!申报企业意见:申报企业盖章年月日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收申请表附表2致: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由我公司负责的工程,位于,该工程主要包括:,工程建安总造价万元。
我们以创建“西咸新区文明工地”为目标,严格按照《西咸新区文明工地评定办法》及《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表》的内容要求组织创建活动,验收要求资料已全部提交。
目前,该工程形象进度已达到验收条件,各部分工程进度详细情况如下:现申请贵单位对该工程进行“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收!申报企业意见:申报企业盖章年月日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附表3 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建设单位层数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形象进度监督机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发证机关许可证主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号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施工企业意见:施工企业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各新城管委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意见:公章年月日西咸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注:1、提供资料:(1)西咸新区文明工地备案申请表(附表1)(2)西咸新区文明工地登记备案表(附表2)(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7)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8)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9)开工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0)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1)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2)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及措施;(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5)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6)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本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2、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必须在2000平方米以上,工业厂房不受面积限制。
3、房屋建筑工程应在在±0.00以下、其他工程应工程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4、房建工程要求1万平方米以下工程设一名项目经理,1-3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设不少于一名安全员,1-3万平方米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安全员,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另附材料。
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附表4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建设单位层数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形象进度监督机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主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号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资格证书编号安全员上岗验收时间: 备案登记号:西咸新区文明工地验评意见表 附表5副经理 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 电话证号安全证号项 目 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安全考核合格证号 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施工企业意见:施工企业盖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盖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验评)项目合计得分(100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20分)施工安全达标(27分)工程质量创优(27分)办公生活设施整洁(16分)营造良好文明氛围(10分)分项表得分总得分率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年月日参加人员: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分在对应序号中划√扣分合计实得分数备注不得分项8分项5分项2分项1资质证件与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许可证2、资质证件3、施工组织设计4、上岗证件※⑴无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得分※⑵总、分包单位无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分,项目经理无资格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分※⑶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不得分※⑷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批审查签字、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不得分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分,未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每项扣2分⑹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等每有1人缺上岗证的扣2分10⑴⑵⑶⑷⑸⑸⑹2围档1、冲洗设备2、工地围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3、大门制作规范,坚固美观4、门卫制度健全、执行认真5、单位牌子清晰规范※⑴无冲洗设备不得分⑵冲洗设备达不到节水和环保要求扣8分⑶围墙高度不符合规定, 不坚固、不整洁、不连续、有沉陷裂缝各扣5分⑷大门未实行标准化、定型化扣5分,制作粗糙、不牢固、无企业标识各扣2分⑸门卫制度不健全, 门卫未履行职责,未建立登记各扣2分⑹单位牌子制作粗糙,不整洁各扣2分20⑴(2)(3)(4)⑷⑸⑹3场容场貌1、现场道路硬化坚实平整2、排水系统畅通3、构件、材料、设施料分类堆放、整齐4、平面布局合理5、施工做到工完场清6、楼面堆料不超标※⑴现场主干道未硬化不得分,其它场地未绿化或固化扣5分⑵排水沟设置不合理扣5分,沟槽无硬化、不畅通各扣2分⑶构件、材料、设施料未做到分类堆放,水泥或其它有粉尘材料未封闭存放各扣5分⑷砂、石料场地未硬化,砂、石堆放未成方,钢材堆放未支垫扣5分⑸材料未挂品种、规格、产地等标牌各扣2分⑹施工未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混乱、卫生差各扣5分,较差的扣2分⑺楼面、施工层集中堆放材料超标每处扣8分,楼面材料未归类合理放置扣5分,清理不及时扣2分⑻未划分吊装区域扣5分20⑴⑺(1)⑵⑶⑷⑹⑺⑻⑵⑸⑹⑺检查内容小计15扣分项目小计20扣分小计得分小计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附表6-1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附表6-2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分在对应序号中划√扣分合计实得分数备注不得分项8分项5分项2分项4标牌标识与安全警示1、大门处“六牌一图”齐全整洁2、施工区域标志醒目3、危险区域禁令明显4、机械设备有操作规程牌5、临街、楼面有文明礼貌标语6、现场管理人员挂牌上岗⑴“六牌一图”不齐全、尺寸不统一、位置不当、不醒目、不整洁、设在围墙上各扣2分⑵进出口、临边、危险作业点缺警告、禁止、提示标牌各扣2分⑶未进行危险源辨识、无危险源公示牌、无职业危害公示栏各扣5分,在危险源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⑷仓库、配电房、木工棚、危险品存放点、现场火源处缺少管理制度、禁令标志、隔离措施各扣2分⑸机械设备缺少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人牌、位置不合理、制作不规范各扣2分⑹未按要求设置文明礼貌用语标牌扣2分⑺施工作业、管理人员每有一人不挂牌上岗扣2分⑻防护栏杆、踢脚板等色标不清,不符合要求各扣2分15⑶⑴⑵⑶⑷⑸⑹⑺⑻按照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检查5作业条件环境保护1、地面固定作业有工作棚2、机械设备有防雨棚3、环保有措施4、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⑴工作棚搭设未做到定型化、工具式扣8分,搭设高度、宽度、采光、通风等达不到要求,各扣2分⑵机械设备无防雨棚每处扣2分⑶缺少环保措施、焚烧废弃物、无控制噪声、扬尘措施的各扣5分⑷垃圾清运单位无资质扣5分,在建工程楼层垃圾未采用容器或管道清运扣5分、现场垃圾堆放地点不合理、无标志各扣2分⑸未设封闭式垃圾台、垃圾未按分类存放的扣5分⑹现场无饮用水供应点扣5分20⑴⑶⑷⑸⑹⑴⑵⑷同上6防火防爆防毒1、易燃、易爆材料分类、分仓库存放2、消防措施到位3、受压容器处于安全状态4、生活用火安全5、工地有吸烟室6、防毒有措施⑴未设易燃、易爆材料库及材料未分类存放扣8分,库房建筑、位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⑵消防器材不足、失效、位置不合理各扣2分⑶现场明火作业无动火证、无责任人及监护人各扣2分⑷氧气瓶、乙炔气瓶缺安全帽、防震圈、放置不正确、不稳固、安全距离不够,无防晒、防油措施各扣2分,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扣5分⑸生活用火有安全隐患每处扣2分⑹现场无吸烟室(点)、位置不合理、布点不足各扣2分⑺作业场地每有一人吸烟扣2分⑻有毒作业未采取通风及个人保护措施、有毒材料未建立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各扣2分15⑴⑴⑷⑵⑶⑷⑸⑹⑺⑻同上检查内容小计16扣分项目小计22扣分小计实得分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应得分该表实得分20西咸新区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二部分施工安全达标附表6-3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分在对应序号中划√扣分合计实得分数备注不得分项8分项5分项2分项1安全管理1、安全备案2、安全保证体系有效发挥作用3、安全责任制落实4、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5、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认真执行6、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7、事故预控措施有针对性,落实有效※⑴未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分⑵项目部未组建安全领导小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扣8分⑶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5分⑷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扣5分,未认真执行扣2分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每缺一项扣5分,执行不认真每项扣2分⑹特种作业人员每有一人缺证或证件过期扣2分⑺未编制事故预控措施扣5分,未认真执行扣2分18⑴⑵⑶⑷⑸⑺⑷⑸⑹⑺按照JGJ59-99表3.0.2检查2脚手架与平台1、脚手架搭设形式满足施工要求2、材质符合质量要求3、搭设质量达到规范规定要求4、设计、计算、检查、验收符合规范要求5、转料平台符合规范要求(各类脚手架检查验收标准分别按对应规范标准)※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鉴定证书、推荐证、进陕登记不得分;悬挑架超高(4层15米)、转料平台未用型钢制作、未使用小孔网封闭不得分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安装、提升、下降阶段无检查、验收资料扣8分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材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⑷各类脚手架搭设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每项扣5分,未认真执行扣2分⑸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扫地杆、连墙杆、杆件接头、剪刀撑设置、脚手板铺设,悬挑脚手架型钢设置不规范,卡环、木楔固定不牢固,斜拉钢丝绳绳卡数量不够、方向不正确每项每处扣2分⑹转料平台同架体连接扣5分,无限载标识、超载堆放或吊运不及时每项扣2分⑺脚手架未搭设首层、隔离层、作业层、临街处、通道口防护不严密各扣5分,有挑头板、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每处扣2分⑻转料平台、脚手架使用前未经验收扣5分,参与验收人员未签字每人/次扣2分⑼脚手架体与建筑结构连墙件设置18⑴⑵⑶⑷⑹⑺⑻⑼⑷⑸⑹⑺⑻整体提升脚手架按照建设部标准进行检查3施工用电1、采用TN-S系统配电,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2、配电室建筑符合要求3、线路架设、埋设符合标准4、开关箱、电器元件质量符合标准,安装有序、位置正确5、漏电保护器参数按规定配置6、用电管理责任落实7、照明符合安全要求8、防雷装置符合规程※⑴外电线路距离建筑物(外架)达不到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不得分⑵未采用TN-S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各扣8分;未使用透明塑壳电器元件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