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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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

为了降低成本,公司决定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员工起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事实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在本次裁员过程中,公司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而是以“优化人员结构”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法律法规分析1.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本案中,公司以“优化人员结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形。

因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中关于法律案例(3篇)

劳动法中关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劳动法中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劳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劳动法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李某因怀孕,公司以李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案例二:拖欠工资案件案情简介:某公司拖欠员工王某工资,王某多次向公司催讨无果,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中,公司拖欠王某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3. 案例三:加班费争议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张某因工作需要,每周加班10小时,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张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公司未支付张某加班费,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4. 案例四:工伤认定争议案情简介:某公司员工魏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公司未对其进行工伤认定。

魏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

本案中,公司未对魏某进行工伤认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魏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

三、劳动法中存在的问题1. 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规定理解偏差,导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的发生。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2018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进行裁员,以降低成本。

在此过程中,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多名员工提出劳动仲裁。

本案中,李某于2010年进入该公司,担任生产部主管职务。

在公司工作期间,李某表现优秀,多次获得公司表彰。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公司决定裁员,李某被列入裁员名单。

在未与李某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李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2.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三、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可见,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本案中,公司因经营困难进行裁员,但未履行法定程序,即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更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因此,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2.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本案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李某,也未进行书面通知,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程序。

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未支付李某经济补偿,也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01劳动合同解除张三和李四因公司业务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双方协商一致案例分析王五因患病需长期治疗,公司依法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案例分析赵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公司。

总结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劳动者单方解除02劳动合同终止小明与A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案例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未能在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则劳动合同终止。

分析期限届满终止案例小明在A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小明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事由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

如果约定的事由出现,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事由出现终止B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宣布解散并注销,其员工小李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在B公司清算解散并注销后,小李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但是,在此之前,小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析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03案例分析上海某公司解除不合格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一北京某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二广州某公司解除欠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三案例二重庆某公司终止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一深圳某公司终止到期劳动合同案案例三厦门某公司终止破产清算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名称: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员工违反履行合同义务案例简述:本案发生于2008年,涉及ABC公司与员工张三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张三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担任销售主管职务。

然而,由于其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和规定,使得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事件经过:1. 2007年1月,张三与ABC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职责为销售工作,薪酬由基本工资加提成组成。

2. 2008年3月,张三开始频繁迟到早退,并对工作态度漠不关心。

多次向公司的销量下滑报警,抱怨其他同事不称职,并与同事争吵影响工作和办公室氛围。

3. 2008年5月,公司与张三进行了面谈,对其表现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改善工作态度和行为,但张三未能作出实质性改变。

4. 2008年6月,由于张三的工作表现不佳,导致销售业绩下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再次与张三进行面谈,并明确告知其必须顾及工作职责、改善行为,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5. 2008年7月,张三在工作中继续表现懈怠,迟到早退的现象进一步恶化,并对同事恶言相向。

公司再次与其进行面谈,明确指出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问题与分析:本案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对于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张三在公司担任销售主管的职位,但其频繁迟到早退,工作态度漠不关心,对工作目标和同事产生负面影响,且与同事争吵引发冲突。

公司在多次面谈后,要求张三改善工作态度和行为,但他未能作出实质性改变。

由于张三的不当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营运和销售业绩,公司因此决定解除了其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根据本案,张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虽然劳动合同法主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田忠旺法律案例(3篇)

田忠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田忠旺,男,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职员。

2019年,田忠旺因工作原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田忠旺遂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件经仲裁委员会审理,最终作出支持田忠旺仲裁请求的裁决。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 公司是否应支付田忠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案件事实1. 2017年7月,田忠旺入职某公司,担任某部门职员,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 2018年5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对员工进行裁员。

田忠旺所在部门共有10名员工,公司决定裁员3人。

3. 2018年6月,公司以田忠旺工作能力不足、不符合公司发展方向为由,与田忠旺解除劳动合同。

4. 田忠旺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5. 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裁决公司支付田忠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6.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本案中,公司解除田忠旺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田忠旺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3.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田忠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五、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田忠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 田忠旺与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和解,公司支付田忠旺赔偿金。

六、案例分析1. 本案中,公司解除田忠旺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近三年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近三年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篇将选取近三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角度进行剖析,以期对法律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案件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乙公司在交付货物时,货物数量不足,质量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案例分析:1. 实体法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2. 程序法分析:甲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乙公司违约的事实,如合同、付款凭证、货物质量检测报告等。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20万元,并赔偿甲公司损失80万元。

三、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案案件背景:丙公司未经丁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了丁公司享有专利权的“XX”技术。

丁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案例分析:1. 实体法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本案中,丙公司未经丁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技术,构成侵权。

2. 程序法分析:丁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丁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丙公司侵权的事实,如专利证书、产品实物、侵权证据等。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在劳动人事争议解决领域中,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是较为常见且具有复杂性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真实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案例,探讨其产生原因、法律依据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案例描述甲公司与员工乙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乙担任甲公司销售部门主管职务。

然而,在约定期限届满前,甲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乙的劳动合同,并以乙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进行解除。

乙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三、法律分析1.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雇主可以因以下情形之一解除与职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并经双方协商,3天内无工作的;(4)患职业病或因非工伤或非职业病原因,经医生诊断不宜从事原工作,并经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的。

2. 甲公司提出的解除理由及乙的反驳甲公司主张乙违反了公司规定,但未具体说明违反的规定内容。

这在法律上被视为不充分的理由。

乙则表示自己从未违反过任何公司规定,并请求甲公司出示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3. 经济补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 un 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甲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则应该支付给乙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解决方案1. 协商解决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

在企业内部,可以组织“三方座谈会”,邀请员工代表、雇主代表以及相关权威部门代表进行调解沟通。

通过详细了解双方的主张和证据,从法律角度出发,协商达成解决办法,解除纠纷。

2.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企业所在地或者乙工作地县级以上城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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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
一、名词释义
【补偿金】
(一)【补偿基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资,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标准支付。

(二)【补偿时间划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补偿最高年限】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待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责令处罚】劳动部门责令逾期未支付工资的,加付50%-100%的赔偿金,其他仲裁、法律裁定的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上述规定六项基本条件,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必须解除劳动,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以协商形式进行补偿。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解释】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解释】
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有关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尽完善有关,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组织者和直接受益者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解释】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是社会弱势群体,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视情况协商解决。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解释】宪法和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

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

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

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解释】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政府和社会都比较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因此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法律保底条款,保护劳动者权益。

(二)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1、劳动合同期满的;
【解释】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

【补偿责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或者低于原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公司仍需要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个人提出不予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则不需要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解释】劳动者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为退休年龄。

【补偿责任】用人单位无需补偿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解释】劳动者主体资格消失,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终止。

【补偿责任】因工死亡或消失,非因工死亡都有赔偿责任,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解释】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补偿责任】公司仍需要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解释】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补偿责任】需要支付【补偿金】【待通知金】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法律保底条款,保护劳动者权益。

【补偿责任】视情况而定。

(三)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解释】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补偿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举证并被认定,可以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应负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一个月违法赔偿金。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解释】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补偿责任】确实证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且规章制度符合规定要求,可以不负有补偿、赔偿责任。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解释】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
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责任】证明事实存在,且被认定,可以不负有补偿、赔偿责任。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解释】一般情况下,指“兼职”情况,且认定事实。

【补偿责任】证明事实存在,且被认定,可以不负有补偿、赔偿责任。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解释】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补偿责任】违反法律原则,可以不负有补偿、赔偿责任。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释】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补偿责任】违法行为可以不负有补偿、赔偿责任。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提出解决劳动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解释】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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