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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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奖惩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奖惩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奖惩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是指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控制和治理传染病、慢性病、公共环境危害等公共卫生事项的活动。

为了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惩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奖惩的背景、奖惩的目的、奖惩的原则和奖惩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二、奖惩的目的1.激励先进。

通过奖励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激励和表彰在公共卫生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树立典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个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2.警示后进。

通过惩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作为,警示那些对公共卫生工作不负责任、影响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形成积极、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奖惩的原则1.公正公平。

奖惩管理制度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权威性和公正性,杜绝乱罚乱革。

2.定性与定量结合。

奖惩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标准和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化评估,以保证奖惩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预防与教育并重。

除了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外,更要加强前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习惯,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奖惩的措施1.奖励措施(1)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金等,提高个人和团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2)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公共卫生工作中产生卓越成效的技术创新、项目研究等。

(4)加大公共卫生科研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科研人员进行公共卫生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高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惩罚措施(1)实行罚款制度,对于违规行为或不作为的个人和机构进行罚款处罚,用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故意造成公共卫生事故或传染病传播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个人和机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资质,对于经常出现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或企业,暂停或撤销其业务资质,以防止其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4)限制相关权益,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个人和机构,限制其在卫生领域的从业和参与相关项目的权益。

基本公共卫生奖惩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奖惩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奖惩制度背景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卫生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焦点问题。

公共卫生问题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涉及到国家的稳定和进展。

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推动卫生事业的进展,建立一套能够对公共卫生问题进行奖惩的制度成为必要。

目的基于公共卫生的特别性质,建立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有助于促进公共卫生问题的解决与卫生事业的进展,同时能够管束和惩罚一些卫生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嘉奖的内容和标准工作嘉奖1.卫生工作者因健康防控、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将予以物质或精神上的激励和荣誉表彰;2.健康推广普及和宣扬工作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嘉奖;3.卫生队伍中个人或团队完成紧要科技创新成果,可以进行肯定的基金资助,也可以予以个人表彰和荣誉。

行业规范嘉奖1.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规程的基础上,通过评估和检查的,将予以财政经费和肯定额度的嘉奖;2.发觉医生、护士、药剂师、医学影像技师等职业人员在临床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但积极自动改正错误、自动承当责任的,将予以肯定量的嘉奖;3.在卫生领域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供给优质救治服务、快速反应处理和掌控等实在有效措施的医疗机构,将优先享受国家医疗保障和重点进展支持。

公众参加嘉奖1.长期积极参加社区或任何公共卫生宣扬教育活动,将以荣誉证书等方式予以表彰;2.投诉有理、有据并对卫生行业具有积极作用的公众,将获得表彰嘉奖;3.公众搭配卫生部门开展调查、检查和监督工作,维护和促进卫生领域的进展,会得到肯定的政府嘉奖。

惩罚的内容和标准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1.未依照相关规定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单位,将面临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理;2.违反相关规定,以非法手段从事医疗活动或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将被依法从重惩罚;3.医疗机构包庇医疗纠纷中的差错处理、涉及伪造药品处方等行为,将被依法惩罚。

不良卫生行为1.内外环境脏乱差、影响治安卫生的医疗机构,将被补齐卫生厕所、垃圾处理等硬件设施问题,并面临罚款等惩罚;2.长期不具备医疗资质,或不遵守正常经营管理规程的医疗机构,将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医疗机构批允许可,关闭其经营活动;3.发觉医生、护士、药剂师等职业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有意犯错、危及患者生命健康的,将被送往司法部门,并被永久性取消职业资格证书等惩罚。

卫生制度奖惩模板

卫生制度奖惩模板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特制定本卫生制度奖惩模板。

本模板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一、卫生制度奖励措施1. 个人奖励(1)每人每月累计得分最高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于在卫生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团队奖励(1)部门卫生状况每月累计得分最高者,给予部门一定的奖励。

(2)对于在卫生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团队,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卫生制度惩罚措施1. 个人惩罚(1)个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当月奖金。

(2)对于违反卫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奖金。

2. 团队惩罚(1)部门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给予部门警告,并扣发部门当月奖金。

(2)对于违反卫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部门当月奖金。

三、卫生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卫生制度由公司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公示。

3. 卫生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卫生问题。

4. 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卫生问题,确保公司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1. 本卫生制度如有不合理之处,可由卫生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调整。

2. 本卫生制度如有新增内容,应由卫生管理部门拟定草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发布。

通过以上奖惩措施的实施,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到卫生管理中来,共同维护公司的卫生状况,为我公司创造一个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奖惩制度

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奖惩制度

传染病、慢性病报告管理奖惩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慢性病监测报告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病例: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上报公共卫生科并于2 小时内通过院内疾病控制管理系统上报该疾病信息。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责任人扣除三个月绩效工资、停岗1个月处罚,并扣除科主任当月的管理系数。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当班报告。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责任人扣除1000元绩效工资处罚,并扣除科主任当月20%的管理系数。

科室1个月内出现3例及以上病例漏报、迟报,扣除科主任当月的管理系数。

3、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责任人扣除200元绩效工资处罚,并扣除科主任当月10%的管理系数。

科室1个月内出现5例及以上病例漏报、迟报,扣除科主任当月的管理系数。

二、死因监测病例、慢性病及其他上报病例管理:死亡病例、肿瘤、冠心病、脑卒中、伤害住院、农药中毒病例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特殊情况下可以48小时内上报),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隐瞒、谎报、迟报病例的,给予责任人扣除100元绩效工资处罚,科主任同罚。

公卫科奖惩实施方案

公卫科奖惩实施方案

公卫科奖惩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了公卫科奖惩实施方案,以规范公卫科工作的奖惩机制,激励公卫科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个人奖励,对在公共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职称等。

2. 优秀团队奖励,对在公共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给予集体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集体荣誉称号等。

3. 专业技能竞赛奖励,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对获得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金、奖品等奖励。

二、惩罚措施。

1. 违规行为惩罚,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扣发奖金、责令书面检讨、降低评定等级等。

2. 工作失职惩罚,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责令停职、调离现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等。

3. 违法违纪行为惩罚,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

1. 奖惩标准的确定,制定公共卫生工作奖惩标准,明确奖惩的条件和标准,确保奖惩的公正、公平。

2. 奖惩实施的公开透明,奖惩决定应当公开透明,公布奖惩对象和奖惩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奖惩结果的执行,奖惩决定一经作出,应当及时执行,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

四、奖惩实施的保障。

1. 法律法规的支持,奖惩实施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奖惩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 制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明确奖惩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奖惩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监督管理的加强,加强对奖惩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奖惩的公正公平,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奖惩。

五、奖惩实施的效果评估。

1. 绩效评价的开展,定期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奖励和惩罚的绩效评价。

2. 效果评估的监督,对奖惩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各级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时监管,以管促用,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为全面实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精细化管理,推进服务项目任务落实,保证群众受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绩效考核坚持科学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结果公开的分层分级考核原则。

附件1适用于县对镇考核使用,附件2用于指导镇对村的考核,各卫生院应依照本考核方案和细则,制定本镇绩效考核方案。

三、考核对象各项目实施单位四、考核内容目前绩效考核主要通过登录省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电子数据档案进行考核。

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转向注重结果考核,以数量考核为主转向以质量考核为重点,并将居民满意度列为重要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满意度)四部分。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按照分层分级考核的工作原则,县卫生健康局每半年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各项目办负责每季度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进行督导。

考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用查阅系统数据录入资料、电话访问、现场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六、考核结果应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后拨付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相应扣减补助经费,原则上奖励分数线不低于总成绩90分,激励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乡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

为了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需要进行绩效考核。

下面是一份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供参考。

一、考核目标1.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3.良好的工作团队合作与管理;4.实施健康宣教和健康教育活动;5.有效的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6.积极参与健康筛查和防治工作;7.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8.村民对卫生室工作的满意度提高。

二、考核内容1.建筑环境和基础设施考核项:(1)卫生室的建筑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2)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正常使用;(3)卫生室内的医疗设备安全可靠。

2.服务质量考核项:(1)医务人员按规定佩戴工作服和岗位证件;(2)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友好,沟通技巧熟练;(4)门诊服务流程规范,医生、护士和保洁员各司其职;(5)医务人员清楚掌握常见病和慢性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3.健康宣教和健康教育考核项:(1)卫生宣教栏目更新及时,内容真实准确;(2)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实用健康知识;(3)对新生儿、老人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进行专项健康宣教。

4.疾病监测和报告考核项:(1)准确记录和报告传染病疫情;(2)保持与县级疾控中心的通讯畅通;(3)定期参加疫情报告和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

5.健康筛查和防治工作考核项:(1)定期组织居民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活动;(2)按时发放免疫和计生用品。

6.应急处置能力考核项:(1)具备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2)了解本地区主要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转运程序。

7.村民满意度调查考核项:(1)定期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2)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工作改进。

三、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通过定期到卫生室进行面对面检查,考核各项内容的情况。

2.随机抽查:3.社会满意度调查: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获取客观评价。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评价,并据此确定奖惩措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为了有效规范和激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奖励措施1.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先进工作者表彰,并颁发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2.先进团队奖: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协同合作、工作成效显著的团队,予以先进团队表彰,并颁发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3.先进经验交流奖: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具有创新意义、可推广应用的经验,予以先进经验交流奖表彰,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讲座、研讨等活动。

4.先进宣传奖: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宣传工作出色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先进宣传奖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5.先进培训奖: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能力的人员,予以先进培训奖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惩罚措施1.严重失职处罚: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履职不力、严重失职的个人或集体,予以严重失职处罚,包括警告、降职、解聘等处理。

2.违规行为惩罚: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违规行为惩罚,包括记过、记大过、降薪等处理。

3.不良行为处罚: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个人或集体,予以不良行为处罚,包括公开批评、停职、开除等处理。

4.非法收费处罚: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存在非法收费行为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5.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评奖评优程序1.先进工作者奖、先进团队奖、先进经验交流奖、先进宣传奖、先进培训奖的评选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负责人提出提名,并提交给项目办公室。

2.提名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后,由专业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项目办公室汇总。

3.评审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办公室组织颁发奖励。

四、处罚程序1.对于严重失职、违规行为、不良行为、非法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由项目办公室组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XXX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一、绩效考核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工作,其绩效考核是评价各级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各级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强化管理能力,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二、考核内容(一)人员质量1.学历和专业背景: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人员,要求具备医学或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

特别优秀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研究生学历,并能够运用学术理论指导和指导实践工作。

2.技能水平: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人员,要求具备扎实的基本医学和公共卫生学知识,熟悉常见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能够正确得执行,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

特别优秀的人员还应具备较高的新技术应用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指导和组织团队成员完成项目工作。

(二)服务质量1.项目执行情况:对各级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组织、人员配备、设备故障及时维修等方面。

2.服务效果评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质量、服务覆盖等。

3.预防控制能力: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预防控制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对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策略、措施和效果评估。

(三)管理水平1.项目计划管理:对各级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计划编制、实施进度、计划风险评估等。

2.资金管理:对各级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评估,包括各项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合理性等。

3.绩效考核管理:对各级卫生机构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包括考核标准的合理性、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等。

4.信息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信息管理进行评估,包括信息采集、存储和传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指导方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地方考核还应当符合本省(区、市)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

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7号).(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

财政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四)其他相关文件。

国家及地方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及安排应当事先公布,被考核地区和机构抽取要公平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行严格论证,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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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奖惩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峪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一、处罚事项:
1、按照巩义市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评标准”,每一项若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发单位项目经费50元。

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2、凡在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工作通报中,若对发现问题点名一处或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全市或全镇成绩的,发现1处(次),扣发单位项目经费100元。

3、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督导中,年检表及随访表的必检项目发现1处漏检,扣发项目经费50元;出现1处逻辑错误,扣发项目经费100元。

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4、在访视10例病人中,发现1人弄虚作假扣发项目经费200元,在市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组织的督导中,发现工作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者,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每处每次扣发项目经费50元。

二、奖励:
1、在市或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工作督导考评中,单项一次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每增高1分奖励50元。

2、凡在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督导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单位1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元。

3、凡年度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较好,通过督导组人员考评,各项指标均达标者,从项目经费中给予奖励,奖励单位1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元,同时,给予全镇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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