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审批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奖惩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峪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一、处罚事项:

1、按照巩义市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评标准”,每一项若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发单位项目经费5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2、凡在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工作通报中,若对发现问题点名一处或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全市或全镇成绩的,发现1处(次),扣发单位项目经费100元。

3、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督导中,年检表及随访表的必检项目发现1处漏检,扣发项目经费50元;出现1处逻辑错误,扣发项目经费1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4、在访视10例病人中,发现1人弄虚作假扣发项目经费200元,在市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组织的督导中,发现工作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者,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每处每次扣发项目经费50元。

二、奖励:

1、在市或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工作督导考评中,单项一次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每增高1分奖励50元。

2、凡在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督导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单位1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元。

3、凡年度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较好,通过督导组人员考评,各项指标均达标者,从项目经费中给予奖励,奖励单位1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元,同时,给予全镇通报表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