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精编版]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删节版

目录前言一、考核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核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核内容 (1)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 (2)五、综合业务评分(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指数) (2)六、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报送规定 (2)七、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三、考核内容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以观测质量、探空平均高度、测风平均高度、重放球和系统故障五项内容为考核指标,具体统计方法和达标标准如下:(一)观测质量达标标准:错情率≤3.00‰。
(二)探空平均高度达标标准:GCOS台站:探空平均高度≥30000米;非GCOS台站:探空平均高度≥26000米。
(三)测风平均高度1.综合测风平均高度达标标准:GCOS台站:综合测风平均高度≥28000米。
非GCOS台站:综合测风平均高度≥24000米。
2.单独测风平均高度达标标准:单独测风平均高度≥18000米。
(四)重放球重放球是指某次常规观测未达到规范要求高度而必须进行的再观测。
重放球应在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进行,分为非人为重放球和人为重放球。
非人为重放球是指因台风过境、大风(风速14米/秒或以上)、暴雨、暴风雪、无法及时恢复的雷达故障、传感器变性、雷击等原因造成的重放球;其它原因造成的重放球均为人为重放球。
达标标准:全年重放球次数≤6次,即重放球率≤8.3‰(五)系统故障系统故障是指因观测系统主要设备(雷达、基测设备、计算机、制氢设备、发电设备等)发生故障而造成记录缺失、重放、迟测、启用备份设备进行观测等事件。
达标标准:全年系统故障次数<11次,即系统故障率<15‰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一)工作基数和错情统计(二)错情计算一次伪造涂改记录,个人统计30个错情,若能挽回记录,台站可不统计错情,否则台站也统计30个错情。
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DOC 97页)

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DOC 97页)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适应气象观测业务改革发展,推进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客观、准确考核观测业务质量,强化各级气象部门业务质量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业务规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定,根据当前气象观测业务工作实际,面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现行质量考核办法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而形成。
第三条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对象为全国各观测业务台站、各省(区、市)气象局。
第四条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业务种类包括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雷电观测业务、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GNSS/MET 观测业务、大气成分观测业务和气象卫星观测业务,共计10类。
具体指标及解释见附件1-11。
第五条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和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运行可用性、保障可靠性和探测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和大气成分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运行可用性、保障可靠性四个方面;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和GNSS/MET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保测函〔2014〕201号)同时废止。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气测函〔2015〕73号)中对各省(区、市)气象局通报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
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2.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3.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5.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6.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7.雷电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8.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9.GNSS/MET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0.大气成分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1.气象卫星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2. 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文件种类综合观测司2017年12月15日考核方面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序号考核业务种类考核对象考核周期(一)数据质量1.元数据质量A1 正确率A1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A1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A13 高空气象观测A14 区域气象观测站A15 风廓线雷达A16 雷电观测站A17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A18 GNSS/META19 大气成分A191 气溶胶A192 酸雨A193 反应性气体A194 温室气体2.观测数据质量A2 可用率A21 新一代天气雷达月、年A2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A23 高空气象观测A24 区域气象观测站A25 风廓线雷达A26 雷电观测站A27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A28 GNSS/META29 大气成分A291 气溶胶A292 酸雨A293 反应性气体5A294 温室气体A210 气象卫星A2101 风云二号北京地面站月、年A2102 风云三号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A2103 风云四号北京地面站月、年(二)数据传输及时率1.数据传输及时率B1 及时率B1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B1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B13 高空气象观测B14 区域气象观测站B15 风廓线雷达B16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B17 GNSS/M ETB18 大气成分B181 气溶胶B182 酸雨B183 反应性气体B184 温室气体B19 气象卫星B191 风云二号北京地面站月、年B192 风云三号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B193 风云四号北京地面站月、年(三)设备运行可用性1.仪器装备运行稳定性C1 业务可用性C1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C1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C13 高空气象观测C14 区域气象观测站C15 雷电观测站C16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C17 大气成分C171 气溶胶C172 酸雨C173 反应性气体6C174 温室气体(四)保障可靠性1.保障业务能力D1表单填报及时率D1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D1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D13 高空气象观测D14 区域气象观测站D15 雷电观测站D16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卫星及地面系统故障报告和处理时效D17 气象卫星北京、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2.仪器装备定标D2 定标及时率D2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年D2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D23 高空气象观测D24 风廓线雷达D25 雷电观测站D26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D27 GNSS/METD28 大气成分D281 气溶胶D282 酸雨D283 反应性气体D284 温室气体3.故障维修能力D3 故障修复及时性D3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D3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D33 高空气象观测月、年D34 区域气象观测站月、年D35 风廓线雷达月、年D36 雷电观测站月、年D37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月、年7D38 GNSS/MET 月、年D39 大气成分D391 气溶胶月、年D392 酸雨D393 反应性气体D394 温室气体地面站业务系统故障维修能力D310 气象卫星北京、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年(五)探测环境保护1.探测环境评价上报及时情况E1 及时率E1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E1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E13 高空气象观测E14 气象卫星北京、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2.探测环境保护评价准确性E2准确性E2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E2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E23 高空气象观测E24 气象卫星北京、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3.探测环境保护变化情况E3变化情况E31 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省(区、市)气象局、台站月、年E32 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E33 高空气象观测E34 气象卫星北京、广州、乌鲁木齐、佳木斯、基律纳、南极地面站月、年注:评估指标相应的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山东省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和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需要,强化质量管理,及时掌握台站观测业务情况,促进观测业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地面气象观测业务。
第三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对象为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人员、观测台站和地市气象局。
第四条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考核内容包括地面观测系统设备运行保障质量、地面观测资料传输质量、地面观测数据质量和观测值班质量四部分。
第五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按月、年考核,实行通报制度,纳入省气象局常规目标考核。
第二章观测质量考核内容第六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以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来衡量。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分为个人、台站、市气象局月(年)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
第七条设备运行保障质量以设备稳定运行率(即业务可用性)为考核指标。
设备稳定运行率统计方法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执行。
第八条观测资料传输质量以到报率为考核指标,观测数据质量以数据可用率为考核指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地面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质量评估办法》执行。
第九条观测值班质量以月观测值班质量为考核指标,当统计结果小于0时记为0。
统计方法按照附件1执行。
第三章观测质量统计第十条月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60%×(0.5×设备运行保障质量+0.25×观测资料传输质量+0.25×观测数据质量)+40%×观测值班质量。
年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为全年各月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市气象局月、年地面气象观测质量为所属各地面气象观测站月、年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一条省气象信息中心和省局大探中心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分别向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报送上个月全省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地面自动气象站设备稳定运行率、到报率、数据可用率等统计数据(附件3、附件4),并公布各台站数据错误、上传数据文件格式错误、缺报时次、不能通过质量检查数据的要素和时次、MDOS系统反馈填报等异常情况详细内容。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气象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公共事业,气象工作者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考核是为了评估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以便确定其适合的岗位和工作职责。
此外,考核也可以鼓励气象工作者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行业水平,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考核对象和方式1.考核对象:为了覆盖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分为三种:科研人员、技术骨干和普通职工。
2.考核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并根据岗位职责和特点,考核采用灵活的方式及多种评价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1)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并概括自己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2)上级评估:上级领导根据考核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通过一对一面谈、现场观察、资料审查等方式,确定考核对象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水平。
(3)同事评估:同事是考核对象的密切工作伙伴,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同事评估通过向同事征求考核对象在工作中的表现、请同事发表对考核对象的评价等方式进行。
(4)用户评估: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邀请用户参与考核并填写用户评估表,以了解考核对象在服务用户过程中的表现和服务质量。
(5)其他评估方式:为了针对不同的工作类型和岗位职责,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式,例如技能操作评估、学术论文评估、项目管理评估等。
3.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气象业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气象业务知识和技能:覆盖气象基础理论、气象观测、数值预报、应用预报、气象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气象仪器的使用和维护,能够准确、及时地掌握并解读天气变化趋势、提供优质的天气预报和服务。
2.业务质量和效率:在工作中能够遵循规章制度,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任务,确保业务质量和效率。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背景气象业务考核是为了监督和评价气象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气象局内部,气象工作者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都需要通过考核来取得资格。
同时,在对外服务中,气象局也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客户的反馈来评价服务水平。
目的本文档旨在建立气象业务考核的制度和方案,规范气象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和能力要求,确保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考核内容气象业务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气象业务能力:对气象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气象现象的观测和分析能力,以及气象预报和预警发布的能力等。
2.业务应用能力: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会使用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提供咨询和服务等。
3.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能够给客户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服务,并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4.管理能力:包括对气象设备、资料的管理能力,以及对工作进度和任务的安排和协调能力等。
5.业务知识更新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意识,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
考核方法气象业务考核主要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具体方法如下:内部考核内部考核由气象局自行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考核计划制定: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人员的特点,制定适当的考核计划,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等。
2.考核知识测试:通过理论测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内容涵盖气象基础理论、气象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3.考核案例分析:以典型气象业务案例为基础,考核参加者对该案例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现场综合考核:通过实际场景模拟考核,评价参加者的气象业务应用能力和服务态度等。
外部考核外部考核主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具体方法包括:1.考核标准制定:参照气象局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客户需求,制定适当的考核标准和流程。
2.考核过程管理:由考核机构负责考核过程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3.考核结果评价:基于考核结果,给出评价和建议,为下一步气象服务提供参考。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

气象业务考核方案背景为了提高气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气象服务质量,本文提出了一份气象业务考核方案。
目的该考核方案旨在评估气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发现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气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站点质量、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气象专业知识:包括气象学基础、天气监测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科普等方面的知识。
•业务能力:包括各种气象服务的开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工作作风: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用阶段性考核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阶段性考核阶段性考核是对气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的考核,按照月度进行,考核内容覆盖每个考核周期内的所有工作任务,包括服务项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三个方面。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对气象工作人员在一年内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按照年底进行,主要从气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气象专业知识•对气象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应对气象灾害的紧急能力。
•对各种气象行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业务能力•气象服务项目开展能力。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业务水平提升能力。
工作作风•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
•工作态度和工作善意。
•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将根据考核标准和考核标准占比进行打分,并进行加权计算,打分结果供领导层参考,用于提升气象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总结本文介绍了一份气象业务考核方案的编制过程,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希望该方案能够帮助气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提高气象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气象观测考核方案

气象观测考核方案背景气象观测是气象预报的重要基础,准确的观测数据对于预报结果的准确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气象观测人员的考核显得十分重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对气象观测人员考核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为各级气象观测部门提供重要参考。
考核内容1.气象观测操作规范的考核:这部分的考核主要考察观测人员是否能正确和规范地操作各种气象观测仪器、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气象观测仪器操作规范、观测环境的合理利用,以及气象观测资料的书写、报送等方面。
2.气象观测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核:这部分考核主要是针对观测人员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处理、分析和评价的能力,具体包括气象观测数据处理的流程、数据格式的转换、基础应用技巧等内容。
3.气象观测数据质量评估的考核:在这一部分考核中,主要考察观测人员对观测数据质量的评价和判断能力。
包括对各种观测数据异常的判断和处理、数据的评分和排除等内容。
4.气象仪器设备维护能力的考核:这部分考核主要是针对气象观测仪器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的能力。
包括气象仪器和设备操作、故障判断和排除、保养维护、维修等内容。
考核形式气象观测人员的考核形式可以采用考试、笔试、实际操作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核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选择。
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以采取在线考试或者是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为2-3小时。
主要考核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笔试考核笔试考核主要是以阅读、实际操作技能等考察为重点,通过多种题型来考核观测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考核时间一般为2-3小时。
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主要是考核气象观测仪器的操作规范性和数据处理能力。
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气象观测仪器的操作、观测数据的处理、数据的质量评估等方面。
口试考核口试考核主要是对气象观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答题和解答,主要考核的是观测人员的综合运用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考核的重要依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订。
气象观测考核方案

气象观测考核方案背景气象观测是气象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基础工作,其精度和准确度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领域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气象观测工作的质量,需要采取科学的考核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观测精度和准确度。
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气象观测考核方案,以提高气象观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考核内容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考核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到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指标体系应该反映出气象观测的全面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具体指标包括:•观测设备的运行情况•观测仪器的校准情况•观测数据的记录与传输情况•气象实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气象业务的水平和能力•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应该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要灵活应用,兼顾横向和纵向比较。
具体考核方法包括:•日常督查•定期抽查•考核验收•技能竞赛每个方法都应具体明确考核内容、时间、对象、方式和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评判考核结果的依据,它应该既符合规范和标准,又符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同时兼顾奖励和惩罚。
考核标准应该包括:•优秀、良好、中等、差和较差等等级•具体的考核分值和打分规则•奖励和惩罚机制对于考核结果与标准不符的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同时及时反馈和整改。
总结通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气象观测考核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气象观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提高气象观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各领域服务。
同时,也可以激励广大气象工作者勇攀高峰,不断精益求精,为推动气象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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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精编版]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适应气象观测业务改革发展,推进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客观、准确考核观测业务质量,强化各级气象部门业务质量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业务规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定,根据当前气象观测业务工作实际,面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现行质量考核办法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而形成。
第三条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对象为全国各观测业务台站、各省(区、市)气象局。
第四条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业务种类包括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雷电观测业务、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GNSS/MET 观测业务、大气成分观测业务和气象卫星观测业务,共计10类。
具体指标及解释见附件1-11。
第五条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和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运行可用性、保障可靠性和探测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和大气成分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设备运行可用性、保障可靠性四个方面;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和GNSS/MET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保障可靠性三个方面;雷电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设备运行可用性和保障可靠性三个方面;气象卫星观测业务考核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保障可靠性和探测环境保护四个方面。
其中,数据质量、数据传输及时率和设备运行可用性通过考核相关业务上传的数据和状态文件实现,考核文件种类详见附件12;保障可靠性和探测环境保护通过考核相关业务的填报表单和上报文件实现。
第六条每项业务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各考核内容包含若干单项考核指标并分配相应的分值,各单项考核指标得分之和为综合考核得分。
考核以月度、年度为周期。
第七条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由综合观测司、预报与网络司共同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和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具体实施。
第八条考核结果由综合观测司、各省(区、市)气象局观测业务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周期及时进行通报。
考核结果可作为省(区、市)气象局推荐和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作为评价设备质量的依据。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负责解释。
各省(区、市)气象局可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省(区、市)的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气测函〔2013〕312号)、《地面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综合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气测函〔2014〕201号)同时废止。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气测函〔2015〕73号)中对各省(区、市)气象局通报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
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2.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3.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5.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6.风廓线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7.雷电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8.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9.GNSS/MET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0.大气成分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1.气象卫星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12. 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文件种类综合观测司2017年12月15日附件注:评估指标相应的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2: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及解释一、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二、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考核指标解释(一)数据质量1.元数据质量A1A11 正确率考核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业务元数据的正确率。
评价方法:正确率=格式正确的元数据总量/元数据总量×100%评分标准:台站:满分10分。
元数据全部正确得10分,正确率每减少1%,扣0.2分,直至不得分。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正确率的算术平均值。
说明:新一代天气雷达参加考核的元数据包括站名、站号、经纬度、雷达站海拔高度、馈源海拔高度、设备型号、联系人。
2.观测数据质量A2A21 可用率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在规定观测时段内上传至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的数据可用性的考核指标。
(注:以基数据为主)评价方法:可用率=通过质量检查的数据个数/应有数据个数×100% 说明:数据质量范围包括(1)雷达设备故障、性能下降、更换器件、信号处理升级等引起的非观测回波;(2)雷达强度定标问题引起的回波偏强/偏弱(差10dB以上),天线定标引起的回波空间位置偏移等;(3)雷达电磁环境干扰严重,如严重影响拼图系统的干扰(不可抗拒的电磁干扰除外);(4)人为因素引起的数据质量问题如参数设置错误、任意修改数据格式;(5)上传至国家信息中心数据字节的完整性等。
评分标准:台站:满分25分。
数据可用率达100%,得25分,每减少0.1%,扣1分,直至不得分。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可用率的算术平均值。
(二)数据传输及时率1.数据传输及时率B1B11及时率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基数据、PUP产品、状态文件上传情况,分为基数据、PUP产品、状态文件三个指标。
考核时段为汛期期间(6月1日-9月30日)。
及时时限要求按照气象数据传输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评价方法:基数据传输及时率PUP产品传输及时率状态文件传输及时率及时率基数据传输及时率0.4PUP产品传输及时率0.4状态文件传输及时率0.2评分标准:台站:满分15分,及时率达90%,得满分,每减少0.1%,扣0.1分,直至不得分。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数据传输及时率的算术平均值。
(三)设备运行可用性1.仪器装备运行稳定性C1C11 业务可用性反映天气雷达稳定可靠运行能力、维修保障能力和数据质量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业务可用性=(雷达实际运行时间+雷达维护时间+特殊情况停机时间+专项活动停机时间+维修性停机时间)/业务规定应运行总时间×100%说明:1)维修性停机主要包括大修、技术升级、配套设施/设备维修。
评分标准:台站:满分15分。
业务可用性达到96%,得满分;每低于考核标准0.1%,扣0.15分,扣完为止。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业务可用性的算术平均值。
(四)保障可靠性1.保障业务能力D1D11保障活动及时率保障活动及时率是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保障活动及时情况的指标;停机通知及时率是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停机通知填报及时状况的指标;维护活动及时率是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类维护活动及时状况的指标;维修活动及时率是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各类维修活动及时状况的指标。
评价方法:保障活动及时率=停机通知及时率×20%+维护活动及时率×40%+维修活动及时率×40%停机通知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实际填报停机通知次数/应填报停机通知总次数×100%维护活动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实际填报维护次数/应填报维护总次数×100%维修活动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实际填报维修次数/应填报维修总次数×100%评分标准:台站:满分5分。
保障活动及时率达100%,得5分,每减少10%,扣0.5分,直至不得分。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保障活动及时率的算术平均值。
说明:停机:根据《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业务职责流程》和相关业务运行规定,台站因设备故障维修停机、维护性停机(周维护、月维护、年维护、年巡检、专项巡检、系统定标、系统常规升级)、维修性停机(大修、等待速调管)、专项活动停机、特殊情况停机等需关闭探测设备时需填写停机通知。
业务规定的新一代天气雷达非观测时段关机维护、维修不需要停机时无需填写。
①发布停机通知气象装备因故障维修停机、维护性停机、维修性停机、专项活动停机、特殊情况停机时,停机后1小时内在ASOM 系统中发布停机通知。
②关闭停机通知相关气象装备停机结束后1个小时内关闭停机通知,在相应的停机通知中填写停机结束时间。
维护:根据国家相关业务规定进行各种气象装备常规维护时,维护结束后,在ASOM中填报维护记录以及真实的维护结束时间,并通过ASOM统计维护时间。
日巡查:当日在ASOM中填写日巡查记录。
周、月维护:完成周、月维护后24小时内在ASOM中填写维护记录。
年巡检和年维护:完成年巡检、年维护后48小时内在ASOM中填写相应记录。
大修:完成大修后72小时内在ASOM中填写大修报告。
维修:当台站业务人员发现设备故障、数据异常或接省级运行监控部门通知后,及时进行核实并通过ASOM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同种设备同一次故障填写一个故障单,不同值班员根据不同故障处理情况或同一故障处理活动的不同及时更新维修信息。
按要求填写故障现象,并及时更新故障处理过程。
及时反馈观测数据质量核实情况。
1.填写故障单时间新一代天气雷达:在值班期间,本省(区、市)气象部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或重大气象服务保障时1小时内、汛期2小时内、非汛期3小时内完成故障信息填报。
若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ASOM系统中及时填报故障时,应在上述时限内通过电话等方式报省级运行监控部门,待网络恢复后12小时内在ASOM系统中补填。
2.更新故障单维修活动结束后填写故障现象及主要处理过程、更换备件情况、维修人员等信息。
根据故障维修活动,在应急响应和汛期期间应每日至少2次(上午9点、下午5点)、非汛期每日至少1次(每日上午9点)更新故障维修信息,若维修活动无进展可不更新;维修活动变更(如由故障诊断状态转为等备件、等人员或维修状态)时应根据维修活动的变更随时更新故障维修信息。
3.关闭故障单故障维修结束后3小时内关闭故障单,即填写真实的故障维修结束时间,完成故障维修小结。
2.仪器设备标定D2D21 定标及时率反映新一代天气雷达及时定标的考核指标。
评价方法:定标率=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标的次数/应定标的总次数×100%评分标准:台站:满分10分。
全部按规定完成定标得满分,有一项不定标,则得0分。
省(区、市)气象局:为台站定标及时率的算术平均值。
说明:1)天气雷达定标分为维护定标、维修定标、调整定标和专项定标四类。
2)按照《天气雷达定标业务规范(试行)》,每月10日前,雷达站将编制的本站定标月报表报省级技术保障部门。
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前,省级技术保障部门将上月本省各雷达站月报表进行汇总,编制为省级定标月报表,报国家级技术保障部门;巡检、年维护定标工作结束后,省级技术保障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巡检定标报表、年维护定标报表报国家级技术保障部门;省级技术保障部门组织的专项定标工作结束后,省级技术保障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定标报告报省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国家级技术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