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
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以下主要风险揭示内容请本公司客户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行业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一、政策风险
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所属行业是基于当前的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因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相关服务的正常提供。
二、信用风险
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对融资项目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可能不利于客户实现项目的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变动、资产价值波动等不确定的未来市场变化,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可能不利于本公司客户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四、信息风险
借款人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其本人负责,如基于相关材料内容产生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判断,并影响客户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发生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无法控制的事件,本公司客户可能遭受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相关风险揭示。
年月日。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国债的价格,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1. 引言中基协风险揭示书是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揭示基金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该揭示书是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重要合同文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基金产品的全面了解和风险评估的依据。
2. 背景中国基金业协会是中国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监管和指导基金公司的运作。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中基协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其中包括风险揭示要求。
风险揭示书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了解和评估基金产品风险的重要依据。
3. 风险揭示内容风险揭示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基金投资的价值会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商品市场等。
市场风险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市场流动性不足、政策变化等。
投资者需要认识到市场风险的存在,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2 基金经理风险基金经理风险是指基金经理的能力和决策带来的风险。
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经验和决策水平直接影响基金的业绩。
基金经理可能会因为个人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投资策略出现失误,进而影响基金的回报。
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经理的背景和投资风格,以便更好地评估基金经理风险。
3.3 基金运作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是指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和运作风险带来的风险。
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例如,基金公司可能会由于内部管理不善、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基金的运作风险增加。
投资者需要关注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情况,选择具备良好运作风险控制能力的基金公司。
3.4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操作失误或技术故障带来的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包括交易结算、资金划转、风控操作等环节都存在操作风险。
例如,交易失误、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都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的操作风险增加。
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措施,以便评估基金产品的操作风险水平。
风险揭示书模板
风险揭示书模板[风险揭示书模板]尊敬的客户,欢迎使用我们的服务!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书。
本揭示书旨在向您详细说明与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潜在风险。
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将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
1. 市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可能会受到市场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价格变动、利率变动、政策变化等。
这些因素和条件可能对您的投资决策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 交易风险:在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易可能受到市场流动性、执行速度、技术故障、信息传输错误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交易执行失败、延迟或被取消。
您应该对于交易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和行动。
3. 技术风险:我们努力保障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技术故障和网络延迟等问题仍然可能发生。
这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建议您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您的账户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 法律风险: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可能导致您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将致力于遵守适用法律,并与合规机构合作确保服务的合法性。
5. 个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应自行承担个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损失、资金风险、信息泄露等。
我们建议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评估和管理您的个人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注意,本风险揭示书仅供参考,并不能详尽列出所有潜在风险。
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您仔细考虑您个人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经验,并在有需要时咨询专业机构或个人。
如果您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公司名称】。
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三篇
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交易方”):乙方(以下简称“中介方”):鉴于交易方拟进行期货交易,为确保交易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风险提示1.1 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资金损失。
甲方在签订本合应充分了解并认识期货交易的风险。
1.2 甲方应确保其交易决策基于独立、客观、全面的信息,并对期货市场的变动有充分的了解。
1.3 乙方应向甲方合法、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不得误导甲方。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期货交易。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关的交易信息和资料。
(3)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甲方应对自己的交易决策承担全部责任。
2.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调整甲方交易策略。
(2)乙方应向甲方合法、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执行交易,并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乙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得知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三条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3.1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甲方交易的安全。
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4.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合同篇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方”):鉴于委托方拟委托服务方期货交易相关的服务,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购房合同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购房者:在您即将步入购房的重要时刻,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特此向您揭示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您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仔细阅读,并谨慎决策。
一、开发商自制认购书或预购协议的风险部分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诱导购房者尽快交付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
由于协议约定期限较短,购房者可能来不及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导致签订不平等条款。
请您在签订认购书或预购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二、开发商自制合同格式条款的风险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
部分开发商利用自制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迫消费者签字认可。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三、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风险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对绿化、配套设施等作出美好描述,但实际交付时可能存在差异。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承诺,确保与实际相符。
四、手续不全、以小利引诱购买的风险部分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内部认购,以低价吸引购房者。
这种销售行为不合法,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面临投资风险。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齐全的证件。
五、补充合同上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补充条款,部分开发商在补充条款上填写内容不平等。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补充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六、合同空白条款的风险部分购房合同存在空白条款,开发商可能在签订合同后随意填写,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合同条款完整,避免空白条款。
七、定金风险部分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交付定金,若购房者违约,定金可能无法退还。
请您在交付定金前,确保自身购房意愿坚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
八、合同违约责任风险购房合同中可能存在违约责任条款不明确、不合理的情况。
请您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违约责任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为确保您的购房权益,请您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影视投资风险揭示书
附件投资风险揭示书致尊敬的投资人:感谢您投资XXXX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投资有风险,当您参与目标公司投资,可能获得投资利润,但同时也面临着不确定的商业和投资风险。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审慎考虑目标公司投资影视市场的风险及收益特征,并认真阅读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内容,认真考虑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在充分识别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您应知悉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投资目标公司的全部风险及反映影视投资市场的全部情形。
(一)目标公司经营风险1、运营风险揭示目标公司之执行事务代表依据本协议约定并秉着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目标公司财产,但不保证目标公司财产中的资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目标公司所属行业属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投资行业,投资者应充分知晓目标公司从事影视行业投资运营可能导致投资者发生投资本金损失的相关风险,该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2、关联交易及其他企业共享影视行业市场相关标的收益的风险目标公司之执行事务代表可能将同时管理其他企业并共同投资于影视行业市场相关标的,共享影视行业市场相关标的产生的收益。
目标公司可能投资于目标公司关联方发行、管理的影视项目或与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此种投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存在不被监管层认可的政策风险和相应的关联交易风险。
3、法律及政策监管风险目标公司存续期限内,国际宏观环境的变化,国内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的调整,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税收政策的变化等,都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投资者财产安全及收益造成影响。
(二)影视投资项目风险揭示1、影视项目投资收入风险揭示目标公司投资于影视行业,因电影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为后期票房收入、发行收入、其他商务收入等,而影片最终票房收入受影片自身质量、影片排期、观影人数、上座率等因素影响,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您应充分知悉此次投资为非保本非保收益的风险投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并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XX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会函[2002] 169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人由此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资产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在委托资产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尽管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委托资产的运作没有风险。
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委托资产产生潜在风险。
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上各种情形都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委托资产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就会使得委托资产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管理人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3)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
由于新股/新债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债券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债券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2.管理风险在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判断,导致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委托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可能导致委托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资产受损。
4.信用风险委托资产所投资债券等信用产品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新股发行人或保荐机构在新股投标询价过程中发生违约、不道德、不公允、不透明或者不公正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
5.管理人/托管人风险指管理人/托管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风险。
6.购买力风险委托资产中的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委托资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7.再投资风险固定收益品种获得的本息收入或者回购到期的资金,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从而对委托资产产生再投资风险。
8.票据资产投资风险(1)由于票据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到期拒付的风险由于票据存在瑕疵,导致票据到期承兑银行拒付的风险。
(2)票据承兑银行信用风险票据的承兑银行由于信用状况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票据款项的风险。
(3)标的票据毁损灭失的风险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本计划所投资票据收益权对应的标的票据委托票据代保管银行进行监管,保管期间如保管不到位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票据毁损灭失而影响票据收益权实现的风险。
9.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投资风险(1)投资信托计划的,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不能变现的风险、信托收益不能兑现的风险、信托资金及预期收益延期偿付或无法偿付的风险等。
(2)投资信托计划的,可能面临因信托计划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财产被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并进而发生全额损失的风险。
(3)投资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时,在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所拥有的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可能无效或因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转让方原因导致财产被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并进而发生全额损失的风险。
鉴于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业务由委托人自行调查、自行选定,且投资条件自行商定,自行确定担保措施等,投资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因各种情形导致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受益权、信托贷款债权无法按时收回本息或发生纠纷时,管理人均有权以委托资产现状方式向委托人返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不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及其上下级公司提出诉讼、仲裁或任何权利、主张或请求。
10.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风险管理人接受委托人的指令开展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1)法律与政策风险:因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2)信用风险:因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3)市场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4)操作风险:在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的发放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程序和不适当的管理措施,导致债权投资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5)不可抗力风险:因发生委托人或管理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6)其他风险:是指除上述风险外,所有导致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7)承担相关费用的风险: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担保手续中的公证、登记费用;办理诉讼事务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追索担保人或处置担保物的费用、税金及其他费用),在借款人未及时支付的情况下,委托人将可能承担并预付上述费用;根据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投资合同约定采取诉讼或仲裁等相应措施收回本时,如需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或仲裁,委托人可能将承担相应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从而带来风险。
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业务由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指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委托人应确保指定的借款人身份合法;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委托资金的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
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委托人同意并理解管理人无贷前调查义务,同意并理解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贷款损失。
委托人对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业务相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清楚了解且符合委托人真实的意图。
鉴于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业务由委托人自行调查、自行选定,且投资条件自行商定,自行确定担保措施等,投资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因各种情形导致委托贷款或委托贷款收益权无法按时收回本息或发生纠纷时,管理人均有权以委托资产现状方式向委托人返还,不承担任何责任,委托人不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及其上下级公司提出诉讼、仲裁或任何权利、主张或请求。
11.其它风险除上述风险外,还涉及其它风险,主要包含: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因人为因素诸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操作风险;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影响委托资产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与证券公司共同制定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方案。
您(或贵公司)通过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或者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和其他证券账户合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规定比例时,应自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告、报告、要约收购等义务,并自行承担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向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资产管理合同对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和损失。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确认签字页委托人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书所述内容,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单位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除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客户为机构客户的,请加盖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