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风险揭示书

附件1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并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XX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会函[2002] 169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人由此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资产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在委托资产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尽管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委托资产的运作没有风险。
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委托资产产生潜在风险。
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上各种情形都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一、签订目的本《风险揭示书》是《2016平安租赁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风险揭示书》中使用的定义均与《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所列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揭示2016平安租赁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便认购人了解投资风险。
二、风险揭示2016平安租赁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一)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1、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原始权益人在将基础资产池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本专项计划的同时,还将继续持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虽然按照融资租赁企业会计处理方式,租赁物件并不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且随着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转移,租赁物件所有权已经成为经济利益近乎于零的名义所有权,但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如果原始权益人进入破产程序,在租赁物件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上还存在着司法不确定性,基础资产的回收等也将因此受到租赁物件被列入破产财产及的不利影响。
同时,由于原始权益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在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原始权益人和承租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故原始权益人的破产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或者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基础资产的回收等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在原始权益人担任资产服务机构期间,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关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申请,且原始权益人的自有财产与其代为收取的回收款已相互混同而无法识别,则原始权益人代为收取的回收款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原始权益人的破产财产。
防范措施:为缓解前述风险,专项计划文件规定,在发生任一权利完善事件后,原始权益人应将基础资产有关的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让给计划管理人,并且向承租人、担保人和保险人发出权利完善通知,将租赁物件、基础资产转让的情况通知有关各方;在资产服务机构的长期信用等级下调后,回收款转付期间将依据其级别下调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缩短,从而缩短了回收款在专项计划收款账户的保存时间;当评级机构给予各原始权益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低于一定程度时,各原始权益人应指示相关方将租金、留购价款、担保物变现价款、保险金或其他应属于专项计划资产的款项直接支付至专项计划账户,不再支付至专项计划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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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国债的价格,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磐海创富量化对冲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磐海创富量化对冲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国债的价格,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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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特别提示: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涵盖从事黄金买卖和有关黄金市场的全部风险。
故您在理行黄金买卖前,应全面了解黄金买卖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黄金买卖进行仔细地研究。
本风险揭示书由易昊大通黄金有限公司制定,目的在于协助您确认自己是否适合进行黄金买卖。
在签订《客户协议书》之前,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咨询独立的财务、税务、法律等专业人士。
在决定是否进行黄金买卖前,您应当意识到黄金买卖具有一定的风险,您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遭受较大的亏损。
您在确认是否进行黄金买卖时,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由于黄金供给与需求的变化、国际政治局势的变化和国际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的变化因素,可能会引起黄金价格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由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相关规则、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紧急措施的出台,可能引起黄金市场的价格波动,并导致您的亏损,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市场价格波动可能会给您带来赢利,也可能带来亏损。
另外,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例如当价格发生急剧波动时,您预设的结算指令在有效期内不一定能按预设价格执行,您的损失不一定能被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尽管此类情况发生概率极小),一旦造成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您进行买卖时,如果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买卖账户的风险率达到一定数值时,易昊大通公司可能会依据市场行情变化提示您追加预付款。
当您买卖账户的风险率(风险率说明见《买卖规则》)达到买卖规则规定数值时,为控制风险,您授权易昊大通公司对您尚未交收或未结算的黄金进行全部结算,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5、由于易昊大通公司的黄金买卖报价是参考国际现货黄金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的可交易的人民币价格,所以除国际现货黄金市场价格本身的变动以外,美元和人民币间的兑换汇率变化也会对您的买卖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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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台州亿通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珠宝)的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客户签署本协议,代表其与台州亿通珠宝有限公司未来进行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认知与了解。
本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的风险。
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交易。
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确认。
一、温馨提示1. 亿通珠宝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 亿通珠宝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业务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资者。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一)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本订货与回购系统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本订货与回购系统推出的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本订货与回购系统商品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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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揭示(一)特殊风险揭示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基金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存在不能严格一致的风险,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备案和正常投资运作,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本基金未进行托管,因此,管理人的运营风险、道德风险等可能对基金财产的安全保管及投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虽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
如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或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无法从事代销业务的,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下称“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如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或存续期间,从业人员未能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的,或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职业道德或行为规范,则可能会对本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4、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与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所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关联方,销售机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令投资者面临基金募集失败风险。
5、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管理人将应属本机构负责的事项以服务外包委托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办理的,因代办机构不符合证券监管机关规定的资质、或不具备相关的提供服务的条件、或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6、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纳并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及意见进行本基金的投资管理。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投资顾问的知识、经验、信息、判断、决策、技能、投资顾问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如果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
7、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能通过协会备案所涉风险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如本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备案未通过,可能会影响本基金的正常运行,甚至可能会提前终止清算,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8、私募基金投资单一标的[具体标的名称]所涉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XXX公司股权,本基金为单一投资标的,可能存在无法有效分散风险,当最终被投资项目遇到较大风险或投资失败时,本基金投资人可能承担较高的亏损风险。
9、产品架构风险本基金由X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由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
投资者的资金直接划转到募集机构指定的募集专户,募集完成后资金由募集专户划转到托管账户,本基金备案通过后开始对外投资运作,资金主要用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投资者可能面临因为募集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架构无法实现的风险。
10、底层标的风险本基金的底层标的为未上市企业的股权,非上市企业股权价值估值难以精确估计,且公司股权价值受宏观经济、公司经营状况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这可能使投资人的收益面临不确定性。
11、私募基金通过关联交易投资运作所涉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发行、管理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此种投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被监管层否定的政策风险和相应的关联交易风险。
若本基金投资运作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12、私募基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所涉风险本基金通过投资于XXX合伙企业/公司间接投资于XXX 未上市公司股权,本基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特殊目的载体可能存在挪用本基金资金或者投资范围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等风险。
本基金由托管人持续监督基金与特殊目的载体的资金流,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提供资金划转及投资凭证供托管人核查保管。
13、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股权类标的存在管理人代持相关股权所涉风险本基金组织形式为契约式,契约型私募基金无法人主体,本基金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股权由基金管理人代持,管理人的运营风险、道德风险可能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4、资金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XX年(不包括延长期),本基金在存续期内封闭运作,基金投资者应知悉并接受此运作方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标的不易变现,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1、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 ]起至[ ]为止,延长期(如有)为[ ]起至[ ]为止。
在本基金存续期和延长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资标的风险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6、税收风险契约性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7、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者声明作为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本人/机构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愿自行承担投资该私募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本人/机构做出以下陈述和声明,并确认(自然人投资者在每段段尾“【________】”内签名,机构投资者在本页、尾页盖章,加盖骑缝章)其内容的真实和正确:1、本人/机构已仔细阅读私募基金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本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认识并同意确认募集机构与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如有)、关联交易(如有)、单一投资标的(如有)、产品架构所涉风险(如有)、基金未托管风险(如有)等相关内容,愿意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
【________】2、本人/机构知晓,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当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________】3、本人/机构已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并将于本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后查实其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与打款账户信息的一致性。
【________】4、在购买本私募基金前,本人/机构已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并已按照募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