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风险揭示书(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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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

当您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亏损的风险。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做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特殊风险揭示:
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本计划的特殊性阐明。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资产管理合同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资产管理计划未托管所涉风险;
3、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资产管理计划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资产管理计划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所涉风险;
7、资产管理计划设置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涉风险;
8、资产管理计划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
续或不予备案情形所涉风险;
9、其他特殊风险。

一般风险揭示:
本金损失风险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计划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艾方多策略对冲增强8号B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资产管理计划。

一、了解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艾方多策略对冲增强8号B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管理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如变现时间较长,且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计划,从而对计划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信用风险本计划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计划持仓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债券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损失。

(四)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1、本计划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计划收益不能达到投资目标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2、严格遵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导致的投资机会的减少。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要点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1.特殊风险揭示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2.一般风险揭示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 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相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1 )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附件一: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了解拟参与的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私募基金是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其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委托资产的金融产品,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管理人管理基金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律文件管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法律文件、不当处理基金事务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二、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会对基金财产投资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若投资此类相关资产,其收益水平存在受利率变化影响的风险。

4、购买力风险基金财产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5、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财产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6、赎回风险因基金持有的证券停牌或其他投资标的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投资者在赎回产品时,未赎回投资者在后续赎回时较现行赎回投资者承担更大的产品净值波动风险,该部分持续持有投资者在后期赎回时可能出现损失的风险。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委托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委托人。

(二)委托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基金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申购本基金。

(三)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文件约定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委托人自担。

二、基于证券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委托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委托人可能会亏损基金本金。

(二)委托人已充分了解本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并出于对本基金管理人的了解和信任。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基金文件约定独立自主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并进行基金财产的运用。

本基金的投资建议及投资决策乃依据市场情况相机做出,并不能保证基金盈利,由此引致的全部风险将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1)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股申购、定增、证券投资基金(含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2)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含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3)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4)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包括投连险、项目资产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登记)发行的产品(含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5)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类金融产品;(6)融资融券、港股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已挂牌企业股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1. 投资存在风险,您应该认真评估自己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 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可能会造成资金亏损。

3. 相对于保证资金安全的银行存款,证券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交易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

4. 小盘股、新股、次新股以及非主板股票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可能存在较大的价格波动和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5. 股票融资交易、股票期权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可能造成较大的资金亏损。

6. 基金、期货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杠杆效应和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较大的投资损失。

7. 投资需谨慎,您应该遵循自己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科学合理地配置投资组合。

8. 在投资过程中,您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9. 您应该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规则,保证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10. 您需要注意市场信息披露的风险提示和警示内容,合理应对股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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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由于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缺乏足够的认知和了解而造成的投资风险。
7、管理人、资金保管人风险
本合伙企业管理人、资金保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取消业务资格等,或因管理人、资金保管人停业、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而导致本合伙企业终止的风险。
8、突发偶然事件的风险
指超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本合伙企业或其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受损。
2、提前终止风险
存续期间,出现合伙文件约定情形,导致本合伙企业提前终止。
3、流动性风险
根据合伙文件的约定,合伙人的出资转让和退出受到严格限制,将有可能出资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变现困难,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了解自身特点,慎重选择参与入伙本合伙企业
由于本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按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在入伙本合伙企业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伙文件的全部内容,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慎重选择入伙本合伙企业。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4、信用风险
本合伙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易违约或者所投资企业倒闭、信用评级被降低、违约、拒绝支付到期股息红利的情况,从而导致本合伙企业财产损失。
5、合规性风险
指本合伙企业在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违反法规及《合伙协议》有关规定的风险。
6、有限合伙人认知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身份证号码(或机构执照号码):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住所:
电话:
传真:
3、管理风险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存在管理风险。
管理人在管理本合伙企业、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管理人在管理本合伙企业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与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资产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2、流动性风险
指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个别偶然事件,如出现被投资企业无法上市、所投资资产无法或难以变现的情况。上述情形的发生可能会导致本合伙企业的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本合伙企业资产的价值。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合伙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中“突发偶然事件”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
(二)特定风险
除了以上常规风险外,本合伙企业还将面临以下特定风险:
1、设立失败风险
由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募集期结束时,本合伙企业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同业竞争的影响,募集规模可能未达到合伙文件规定的最低设立条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能成立的风险。
特别提示: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表明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入伙本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对于以上《【】公司(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本人(或本单位)已经完全阅读并充分理解其全部内容,本人(或本单位)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入伙本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拟入伙人参与入伙本合伙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拟入伙人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有限合伙人在入伙本合伙企业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伙文件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入伙本合伙企业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分担,其管理人、财务顾问及保管银行不以任何方式向拟入伙合伙人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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