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连市城市房屋管理办

【发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文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发布日期】2007-02-26

【生效日期】2007-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大连市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7修正)

(2001年11月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根据2007年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房屋拆

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于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且需要对被拆迁人补

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和房屋所有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

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市内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和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和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提高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促

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于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期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规模确定。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于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城市房屋拆迁,可实行下列俩种方式:

(壹)具有拆迁资格的拆迁人可实行自行拆迁;

(二)不具有拆迁资格的拆迁人应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壹条承担拆迁任务的单位(以下称房屋拆迁单位),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取得拆迁资格,领取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否则不得承担房屋拆迁任务。

房屋拆除施工作业管理,按建筑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应当经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和考核,能熟练掌握和拆迁关联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

第十三条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四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关联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五条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于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壹)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

(二)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且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项;

(三)核实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关系等有关证件;

(四)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且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

第十六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于拆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和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七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人和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房屋承租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且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于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能够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能够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九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行政裁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于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于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

的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第二十壹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须保持原房屋完整,不得损坏房屋各种设施,违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于规定期限内搬迁时,其所于单位应按出勤给予公假俩天。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公安、教育、邮政、电信、建设、水务、工商、广电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子女转托转学、信件投递、电话及有线电视迁移、停止供水供电供煤气、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变更和注销登记或者歇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外国驻连办事机构的房屋,经市级之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有特殊风格和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且订立转让合同,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且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相互制约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制度,

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净值予以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迁补偿的方式能够实行货币补偿,也能够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规定外,被拆迁人能够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三十条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类区、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额。

第三十壹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低于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按最低货币补偿标准补偿;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按市场评估

价格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拆迁人应按增加的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贴。

市内区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由大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制定、调整且公布施行。

第三十二条拆除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成的临时建筑,属于使用人自住、具有常住户口、别处确无住房的,拆迁人应按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中房屋四类区补贴标准给予妥善安置,使用人需按房价的50%承担安置费用。使用人要求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按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中房屋四类区补偿标准的50%支付给使用人。

第三十三条住宅用房临时改变用途的,拆迁时按照住宅用房市场评估价格标准补偿。

拆迁原属集体土地现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附属物经评估作价后,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壹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补贴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产权调换,由拆迁人适当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三十六条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且委托壹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

前款规定的价格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由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且已达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或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和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八条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第三十九条拆迁属于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仍的私有租赁房屋,应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100%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对房屋承租人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条拆迁市内区的住宅房屋,拆迁人应按下列规定给予使用人补助:

(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拆迁而迁出的,壹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于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每月6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实行货币补偿的,壹次性支付每户安置补助费1000元。

第四十壹条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发生的电话(含网络)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以及对有偿取得煤气设施费用的补偿,由拆迁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拆迁非住宅房屋,不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由拆迁人支付因搬迁发生的运输费和设备安装费,且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含经批准住宅临时改变用途的),对经房屋产权人同意装修

的不动产部分,拆迁人应按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装修原值的评估价格,进行折旧后对装修人予以补助,年折旧率为20%。

第四十三条拆迁生产、运营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于停产、停业期间,按上年度市统计局公布的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向被拆迁单位支付直接受到影响的于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壹次性支付3个月生活补助费。第四十四条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应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

助金额、补贴金额、支付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及违约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补偿安置方式、补助金额、补贴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差价结算方式、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及违约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采取过渡安置的,应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年;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年。

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于规定期限内腾退周转房。

第四十六条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期于1年以内的,每月附加50%;1年之上的,每月附加100%。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每户每月200元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七条拆迁人实施拆迁前,必须具有和其拆迁补偿安置任务量相适应的资金,且足额存入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专门帐户。

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可持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到金融机构办理货币补偿、补贴资金领取手续。

拆迁人应根据拆迁进度,按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向金融机构的专门帐户追加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完成全部拆迁补偿安置任务后,如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尚有余额,金融机构能够根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意见将余款返仍拆迁人。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八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四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第四章罚则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且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20元之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壹条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且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之上3%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壹的,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能够且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壹)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第五十三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且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之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未实行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区,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

实施行政处罚,须使用市财政部门统壹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五十五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拒绝、阻碍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于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且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大政发〔1994〕106号《关于实施〈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规定》、大政发〔1999〕88

号《大连市棚户区及重点工程地块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办法》同时废止。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房屋拆迁的补偿、补贴、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附件:大连市市内区房屋类区划分标准特类区:天津街(东至民生街、西至胜利广场)、修竹街(北至长江路、南至天津街);普照街(北至长江路),五惠路(东至解放路、西至友好街),中山路(东至中山广场、西至友好街);解放路(南至五惠路);隆盛巷;新盛街;进步街;友谊街;兴隆街;青泥街;青泥四街;中山广场;友好广场;胜利广场;荣盛街。

壹类区:

指市内三个商业繁华中心及交通方便的生活居住区。

具体范围:1、以中山广场为中心,东至五五路;西至英华街;南至五惠路、南山路;北至长江路,除特类区以外的范围。

2、以人民广场为中心,东至市场街;西至不老街;南至珠江路、五四路;北至长江路。

3、以五四广场为中心,东至万岁街;西至中长东五街和如意街;南至黄河路;北至长江路和兴工街。

二类区:

指区域性商业、服务行业和交通条件比较方便的生活居住区,即市街区范围以内、壹类区以外的区域。

具体范围:北至铁路沿线;西至中长街、盖州街和马栏河;南至胜利路(东至绿山巷14号);东至寺儿沟市场;甘井子百货商店附近商业区(文体街、甘井子路、甘井子街围合区域);西南路百货商店附近商业区(西南路、华北路、学工街围合区域);解放路(南至秀月街)、八壹路(西至长春路和八壹路交界处)沿街俩侧。

三类区:

指小区性商业服务网点和壹般性生活居住区。具体范围:中山区、西岗区除特类区、壹类区、二类区外其余均为三类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侯家沟、春柳、台山、黑石礁、马栏子、周水子、金家街、椒房、金南路、新甘井子等地区。

四类区:

三类区以外的区域均属四类区。

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变化情况,由大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适时对《大连市市内区房屋类区划分标准》进行修订且公布施行。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治理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届时通知。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3、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 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要紧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负责人。 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事情; ②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情;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事情; 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 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事情、事故事情、质量标准化事情、“三违”事情、当前存在咨询题、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咨询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事情,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降实、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觉的隐患事情,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完毕后,各矿马上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降实处理。 3、公司第二巡进行井上、下安全隐患大检查时,必须对各矿上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若发觉上次隐患未进行处理排除,必须追究各矿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4、公司在第二次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各矿应再次组织现场办公会议,总结上次检查和处理事情,并降实好新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处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将每次检查及整改的隐患做好登记复查工作。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处罚。 6、各矿严格执行治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发觉咨询题当班现场整改,并仔细做好记录,如当时别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晰进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针对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完成降实的咨询题,及时检查整改事情,逐月分重大隐患、普通隐患做好台帐,并分类存档。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是经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各矿向安全挺进的一种形式。 一、制**全目标 结合环境因素、历史和现实,公司制定一具经过各矿努力能够实现的安全总目标。那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公司的特点。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依照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舞各矿的热情,又能经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思考各矿、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难的威胁。所以,在制**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便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_1

编号:SM-ZD-3702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企业各类管理制度汇总

办公行政管理制度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 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汇编

16、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酒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建设工程中施工用水用电(包含临时生活用水用电)的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中,参与单位及个人(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厂家等单位和参加施工的临时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建设单位 4.1.1工程项目部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 4.1.2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落实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的各项考核。 4.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4.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

术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5.1.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方可正式搭接水电管线。 (1)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用水/用电申请表(见附件二/附件三)并向项目监理单位提交。 (2)用水用电申请的内容包括用水用电方案、容量、地点及时间。 (3)提供施工用水支路布置图、380V动力回路及照明回路系统图。 (4)施工单位指定1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系工作。 5.1.2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批准方可施工。 (1)供水母管由主干网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架接,供水支管由用水单位自行安装,供水支管费用包括材料费、安装费由用水单位自行负责。施工用水可使用钢管、塑料管、PVC管等;生活用水供水支管应使用镀锌管、PVC管。 (2)施工用水管道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路径,以保证取水点的合理布置和供水母管的压力。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水源接入点处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应选用容积式水表并配有合格证,口径≤50mm使用流量≤16m3/h的水表,口径超过50mm 使用流量超过16m3/h的水表。 (4)用水设施的管辖范围: a.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运行维护的用水设施包括:水泵、供水管线及管线内设备、过滤器、阀门、厂区内供水主干网等,施工用水变频柜、断路器、

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汇总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三、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1、工程项目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考勤时间为:8:30-18:00 2、工作人员外出需要向项目管理人员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管理人员外出需向分管经理汇报。 4、事假要提前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及时安排好自己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5、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公司相关加班制度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考勤由安全员每日统计并报公司办公室登记考勤。 奖惩设置: 1、每月全勤者发放全勤奖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 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并通报批评。 3、加班人员根据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加班工资及调休安排。 4、夏季高温时期工作时应避开日最高温时段,以防中暑。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7-8月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高温工作补贴100元/每月。 二、施工现场记录管理 1、施工现场每日例会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记录归档,并报送经理。 2、工程施工安全员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档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及每日施工日志。 3、各类档案资料施工日志等需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每日报送经理。 奖惩设置: 1、每日施工日志记录完整,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交者奖励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无故缺席例会或没有及时报送施工日志第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四、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管理人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中石化HSE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如东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 工。 2、 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 工作时间,职工要按中石化规定穿戴工作劳保。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 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 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 酔酒后禁止上岗。 (6)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 非生产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 所有车辆(包括甲方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禁止轮胎粘有污染物的车辆进出厂区。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

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站内主要负责人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甲方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安全培训制度 一、 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

矿山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随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11、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技术规范。 3、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各类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5、针对矿井存在的危害,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召开工例会等有关技术及通风方面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各项管理制度汇总

一、员工档案管理 1、每位员工档案管理须保存员工如下资料: ⑴求职申请表;⑵员工转正工作评估表;⑶身份证复印件;⑷毕业证(文凭)复印件;⑸健康证;(6)绩效考核记录;(7)奖惩记录…… 2、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应随时保持档案的真实和完整性。若员工职务工资等有变动时,应随时更改、补充,以保持员工档案时效性和延续性。 3、案属员工的个人保密资料,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应妥善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阅。 4、离员工工档案须保存一年以上,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报总经理审批后做销毁处理。二.文件档案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和外公司传真文件均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统一收发和管理。 2、公司行政性文件(包括登记内部文件和外发文件)均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办理。 3、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密级确定发放范围,受文人均须在发文薄上签字。 4、公司各部须发传真,须由部门经理在发文薄上确认,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统一发传真。 5、文件档案、资料属于保密性质的,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 6、根椐文件、资料性质,确定保管期限,年终清理登记、凡经签定需销毁的,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编制文件销毁清单,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程序 1、考勤由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主管负责准确详细记录员工到、离工作岗位时间和休假时间。 2、考勤记录时间为每月1日—30日的每天早上09:00--13.30,下午14:30--18.00。 3、每月5日由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主管统计、审核考勤结果,并报财务部计薪。 二、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接受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主管的监督和检查。 2、员工必须自己签到,委托他人签到,替人签到均被视为违纪行为。 三、请假界定及扣款 1、迟到:凡在规定的到岗时间没有到岗并签到的行为被视为迟到。 2、早退:凡在规定的离岗时间未签退,或未到离岗时间,员工已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 3、旷工: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即私自下班者,计为旷工。 4、迟到5分钟以内,扣款5元;迟到半小时内,扣款1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以半天事假计。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样本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汇编

目录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1)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4)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16)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17)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封闭料仓以及地下室、地窖、井、坑(池)、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等)的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三条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各单位主任(科长)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主体,对

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副主任(副科长)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负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单位负责领取《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填写基本内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填写隔绝安全措施等内容后,签字确认。《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办理完毕后,安全科、设备科要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安全科和设备科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单位定期组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史上最全的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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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

小学学校各种管理制度汇编

一、岗位职责制度 校长职责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主持全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 2、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治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各项学校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开展。 4、领导学校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等工作,以德治校,科研兴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领导后勤工作,切实做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督促总务后勤人员管好校产及各种财物,加强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6、注重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和开展好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等项工作,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 7、指导和帮助学校班、队的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小组和其它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坚持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副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主持召开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检查、总结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指导教导处工作,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实行分层管理。管理好对教师的考核。 3.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知识水平。有计划地培养教师,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新教师的培养。 4.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听课制度,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一个工作点,并及时给予指导。 5.协调好教学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积极开展教学、竞赛和科研活动。 6.建立健全学校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完善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7.定期组织教师对教导处工作进行评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导处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8.每周上课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兼主课听课可适当减少。)9.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并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68502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0、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1、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3、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随便搬动课桌、椅。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74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做好****一期二批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HSE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施工过程中人身伤亡、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污染事故,建立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安装工程HSE管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的HSE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3号) 3.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5、《业主HSE管理制度》 3.6、****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SHE计划 4、教育形式 4.1、入场三级教育 4.1.1、业主HSE教育 4.1.2、项目部HSE教育 4.1.3、施工队级HSE教育 4.2、日常安全教育 4.2.1、对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现场HSE管理规定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重新培训。 4.2.2、已经进行过三级安全培训的人员,若中途离开其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以上,再返回工作岗位时需进行重新培训。(如业主有要求,离开的时间期限可以调整) 4.2.3、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特殊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利用好班前会、各种安全会议、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技术交底、宣传栏、放映等形式,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

民办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章程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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