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一、引言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有效的查验进货以及规范的台账管理对于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以及农业综合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将从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二、农资产品进货查验1. 进货前查验在进货之前,必须对农资产品进行查验。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标识查验:对产品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查验,核实产品名称、品牌、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
(2)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3)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查验产品是否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4)外观查验: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查验,包括产品的颜色、形状、纹路等。
(5)气味查验:对农资产品进行气味查验,观察是否有异常的味道。
2. 进货后查验在农资产品进货之后,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查验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数量查验:将实际收到的产品数量与订单数量进行核对,确保进货数量与合同一致。
(2)质量查验:抽样检测产品的质量,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有效成分查验: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有效成分查验,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含量。
(4)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三、台账管理制度1. 台账的建立建立健全的台账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对农资产品进货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在建立台账时,需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农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进货信息:包括进货时间、供应商、进货数量、进货价格等信息。
(3)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对象、使用数量、使用方法、使用效果等信息。
(4)库存信息:包括库存数量、库存地点、库存状态等信息。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模版(三篇)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农产品的进货查验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及合作伙伴在购买农产品时的进货查验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农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生产的、以及采摘、砍伐或捕捞的、未经加工的农作物、禽类、畜类、水产品、饲料和兽药等物品。
2. 进货查验:指购买农产品时对其进行外观、包装、标签、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 供应商:指提供农产品的经营者。
4. 设备和工具:指进行进货查验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包括电子称、测量仪器、温度计、计算机等。
第二章进货查验流程第四条进货查验前的准备工作1.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工和包装农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和证书等。
2. 进货查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技术更新。
第五条进货查验步骤1. 收货进货查验人员应在收货时核对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2. 外观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是否完整、色泽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有病虫害等问题,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3. 包装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包括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是否良好、标签是否齐全等问题,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4. 标签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标签进行检查,包括标签中是否有农药残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5. 质量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包括使用设备和工具对农产品的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如测量其重量、温度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6. 处理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货查验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包括立即通知供应商、记录不合格品信息并进行分类处理等。
第六条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人员应将每次进货查验的结果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包括收货信息、外观检查结果、包装检查结果、标签检查结果、质量检查结果等,并保存一定时间。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上墙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和农业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经营资格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2.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熟悉农药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业务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农药进货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进货,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进货时,应当查验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合格。
3.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药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
四、农药储存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专用仓库,并保持仓库干燥、通风、清洁,防止农药受潮、变质。
2. 储存农药时,应当按照农药种类、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 定期检查农药储存情况,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五、农药销售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告知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禁忌。
2.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农药产品。
3. 建立农药销售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的销售日期、数量、购买人等信息。
六、农药废弃物处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对废弃农药包装物、残留农药等进行集中处理。
2. 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七、安全管理制度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农药经营场所、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 经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防护手套等。
八、监督检查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二、购进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不购进包装、标签不合法的农药产品。
三、购进的农药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四、核对购进农药的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购进无生产许可证、无农药登记证及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产品。
五、严格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与农登记公告核对无误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我、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一、熟练使用电脑,及时准确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
二、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销售农药后,及时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农采购、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五、必要时建立纸质农药采购、销售台账。
六、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上季度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报发证机关备案。
一、农药绿营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绿营农药的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农药安全防护器材。
三、销售或搬运农药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戴用防护器具。
四、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器材,保证器材始终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五、农经营、仓储场所严禁烟火,发生农药破漏及时清除干净。
六、农药经营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及时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一、发生农药中毒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抢救工作。
二、发生农药药害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农业主客部门,查明药害原因,及时指导补救。
三、发现农药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农药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质量管理要求1.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农药销售企业应当获取合法的销售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农药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3.农药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避免超量使用、滥用等行为,保护农产品安全。
四、质量管理措施1.生产环境管理(1)农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建立车间生产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整洁、无污染。
(2)要定期对生产设备、仪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工作,避免设备故障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2.原料管理(1)农药生产企业应选择优质的原材料进行生产,确保原料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要建立严格的原料进货检验制度,对进货的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3.生产工艺管理(1)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要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产品的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
4.质量检验(1)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检验实验室,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要建立质量检验记录,并保存相关检测数据,以备查验。
5.产品包装与储存(1)农药生产企业应对产品包装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包装符合国家标准,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2)要建立产品储存管理制度,对储存环境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6.销售检验(1)农药销售企业要对进货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要建立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以备查验。
7.农药使用(1)农药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农药,避免超量使用、滥用等行为。
(2)要对使用的农药进行记录,包括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四篇)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措施,旨在保障农产品进货的质量与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农产品进货查验的重要性、目标、程序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力求全面深入地介绍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农产品进货查验的重要性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之一,其质量与安全关乎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由于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其生产环节和质量管理比较复杂,容易受到环境、种植技术、病虫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设立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对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对农产品进行查验,可以及时发现和判别产品的质量问题,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可能。
同时,查验制度还能够促使农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有权要求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查验制度,可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消费者因购买不合格产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危害。
同时,查验制度还可以提供数据和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最后,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农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供应者。
通过查验制度,可以规范农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打击假冒冒充、劣质产品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查验制度也有利于推动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农产品进货查验的目标农产品进货查验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
具体来说,农产品进货查验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查验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农药进货查验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进货查验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经营质量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农药进货查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查验内容第四条农药进货查验应当查验以下内容:(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二)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三)农药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四)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农药进货查验应当重点查验农药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的内容,包括:(一)农药名称、型号、规格;(二)农药生产日期、有效期;(三)农药成分、含量、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技术要求;(四)农药毒性、安全性、环境影响等信息;(五)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
第三章查验程序第六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采购农药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等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采购农药时,应当对供货商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
第八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采购农药时,应当对农药产品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其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采购农药时,应当对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四章记录和管理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农药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农药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成分、含量、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技术要求等信息。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保存农药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农药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农药的名称、型号、规格、销售日期、购买者信息等信息。
第十三条农药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农药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农药规章制度排列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1. 农药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必须核对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2. 对进货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如有质量疑问,应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二、质量管理1. 农药经营单位销售的农药产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 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产品。
3. 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三、过期农药处理1.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不得经营,应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
2. 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在农药包装上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1. 发生质量事故时,农药经营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农业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2. 因农药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应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五、经营服务制度1. 经营单位应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正确使用说明,包括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2. 经营单位应对所经营的产品作出质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药。
3. 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或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以及撤销登记的农药。
六、宣传教育1. 农药经营单位应积极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意识。
2. 定期举办农药安全使用培训班,向农民普及农药知识,提高农药使用水平。
七、监督检查1. 农业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药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2. 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各农药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农药经营安全,为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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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DT/Z-ZG-19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版本号:B/1
分发号:003
受控状态: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7年1月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
施
发布
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稳定产品质量,通过对进厂原材料厂家控制和质量检验,保证其符合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原材料进厂的检验和实验。
3、职责
技术部负责进厂原材料检测指标的制定以及原材料的技术评价。
质管部负责进厂原材料的的检测以及进货质量的监督和抽检。
供应部负责进厂原材料供货方的产品质量证明的提供。
仓储部负责进厂原材料厂家信息、规格、牌号、数量、检验合格单等信息的核对。
4、流程控制
4.1 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与采购员进行核对,检查进厂原材料的厂家信息、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以及原材料的化验合格单。
4.1.1 若核对无误,仓库保管员持进厂原材料的检验合格单,通知化验室取样进行化验。
化验室抽取样本,根据要求的检测指标进行检验,作出检验结论。
4.1.2 若经核对发现实物的厂家信息、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与采购合同或与指定的产品不符合,由采购部门与供货方联系解决。
4.2 质管部根据检测标准对进厂原材料进行检验。
4.2.1 对于合格的原材料,开具化验单通知仓储科办理入库手续。
4.2.2 对于没有达到指标要求的原材料,将检测结果反馈到采购部,进行调换货;或由技术部进行技术评价,生产厂长审核处理意见,由总经理审批决定产品是否能让步接收。
4.2.3 对于没有达到指标要求的原材料,由仓储科牵头,填写《未达标进厂原材料处理审批表》,根据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2.4 对于进厂原药的含量指标,若采购部另外有合同约定,按照约定含量进行检测。
5、原材料厂家的变更和增加
5.1 原材料厂家的变更和增加,需由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新供方评价表》,并且提供样品及该产品的质量标准,由技术部和质管部在15天内作出评测结论,由副总签字后方可进行变更。
5.2 原材料厂家变更之后,技术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可再进行评价。
5.3 对于原材料厂家的变更,优先考虑规模和信誉较好、资质齐全的厂家。
新供方评价表
未达标进厂原材料处理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