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

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

正念占据心灵高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不投机取巧、不心存侥幸、不徇私情,完善自我,反对小我,争做大我。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

这些案例都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体制漏洞没人管等问题。这些教训都教育我们,要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时要对上能约束企业领导,对下能管住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保护我们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益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群众、敬畏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

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员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要守卫底线。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篇一: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按市局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以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 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 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 防变的能力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 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 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粗略认识。 一、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 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范文鹏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 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范文 鹏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 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 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 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 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 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 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范文鹏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 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 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 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 各种诱 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 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 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 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 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最高院公报中最新的13个民商事典型案件的裁判规则

最高院公报中最新的13个民商事典型案件的裁判规则 (精编版)|法客帝国 目录 1. 就同笔款项签订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亦可均有效 2. 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借款,应对债务真实性严格审查 3. 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内部确权的法律效力 4. 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不符,结算行有无责 5. 股东正当取得非专属公司的商业机会,不视为侵权 6. “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7. 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8. 履行方式约定“只能”的,不视为有其他替代方式 9.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及行政规章,合同并不无效 10. 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 11. 注销土地使用证,未注销土地登记的,权利人不变 12. 轻便摩托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保险人亦不因此免责 13. 协助执行义务人恶意侵害保全申请人债权,应赔偿 一、就同笔款项签订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亦可均有效 ——借贷双方约定以签订购房合同形式提供担保的,通过规避流押条款, 亦可达致购房协议和借款协议均有效的效果。 1、【案情简介】 2007年,朱某与开发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开发公司开具了1035万余元的发票。次日,双方又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开发公司向朱某借款1100万元,开发公司自愿将前述商品房抵押给朱某,并约定如按期偿还借款,购房协议不再履行;否则,购房协议应继续履行。因到期未偿,朱某起诉要求继续履行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2、【法院认为】 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了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且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依法应认定上述合同和协议均成立并已生效。《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法律上禁止流押的规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感悟三篇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 感悟三篇 《党员干部背纪背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感悟(1) 看完这本《领导干部背纪背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以下简称为警示录),我感触很多。书中的9位领导干部有很多曾是被组织肯定、被大众信任的好同志,但最后都因本身的缘由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党性,在贪污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究竟是甚么致使他们走向背法犯法的道路呢?总结这些典型案例中的共同点也许能找到其中的答案。 1、理想信心不坚定。____总书记说过:“从政就不要想发财”。我们把公务员称为“人民公仆”,这意味着我们在思想上须怀着崇高的理想;意味着我们所从事的是1个为人民谋福祉的伟大事业;意味着我们不能不舍弃个人的1些利益。警示录中背法背纪的领导干部无不在理想信心的问题上出现了偏离。1个人的理想信心产生了转移,由1心为公办事转变成1心为己办事,也就没法安心工作,也就失去本来理想应有的底线,那末做出违背背纪的行动也不过是早晚的问题。秦玉海对摄影的追名逐利、王敏对奢糜生活的欲罢不能、朱福林对政治学习的毫无兴趣、刘家坤对婚外情的欲壑难填无不体现了这1点。 2、行政权利过度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当本该由市场调控完成的事情却受着行政权利的限制的时候,市场的作用就显得其次而行政权利成为终究门槛。在这1环境下,企业能否顺利生存下来取决于能否超出这个“坎”。权利寻租就此产生,贪污腐败就此开始。行政权利的过度干涉致使另外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企业将无意做强做大、提高核心竞争力。这样对全部地区的产业、经济的伤害将是巨大

的。 3、对高官的监管乏力。在苏荣案中有1句话言简意赅地概括了这1问题:“苏荣的问题社会上早有反应,但上级发现不了、同级不敢监督、下级不敢抵制,大众不敢言、不敢怒”。在监管乏力的问题上背后深层次的缘由是高官的权利过大。致使苏荣案在监管上出现问题的缘由,1是来自苏荣本身培养团团伙伙,用人唯亲唯顺;2是苏荣权利过分集中,影响到企业及大众的各个方面;3是缺少有效的监管。 20xx年奥运会的主题是“同1个地球,同1个梦想”。7年以后的今天,智能手机、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确当下,“同住地球村”在信息层面上已基本实现。随着云平台的愈来愈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而逐渐从高端、少数人掌握走向平民化、普及化。我们可以看到最近几年来暴光的贪污腐败案件中以微博为代表的新 媒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技术也将让贪污行动抹杀在摇篮当中。现代信息化技术不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也给我们监管官员腐败现象提供了切实的数据。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薛兆丰教授写的《经济学通识》中关于“怎样减少背法”这个话题举了1个很好的例子: “诺贝尔奖得主加里?贝克尔教授要赶着参加1个会议,但恰恰找不到停车位。如果将小车随意停放,就有可能被罚款;如果去找车位,肯定会迟到。教授估算了1下被抄牌的可能性、罚款金额和会议的重要性,就把心1横,决定背章停车。 事后他总结:要下降他背章的可能性,有3种途径。1是加强执法。假设巡查的交警很多,就会冲淡他的侥幸心理。2是加重刑罚。假设刑罚很重,他就会3思而行。3是消除背章的好处。假设会

银行业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从业人员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始终在风险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但风险无处不在,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因操作风险导致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颇多,严重威胁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银行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行为制约机制。因此,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是新时期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 经过此次培训学习,我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学习相关制度、《银行业典型案例汇编》,观看教育视频,我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强维护邮储银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明确了在平凡中奉献,在爱岗中敬业是我们从业人员增强岗位责任心、提高规避风险能力所必备的奉献精神。 为此,我认为银行在加强预防金融犯罪、进行规避风险的同时,首先要重视做好从业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其中重要一条是加强思想方面的教育,就像这次合规教育一样,而不能平时只强调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从业人员的思想建设,从近年来发生的金融犯罪案例看,有许多都存在没有

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所以,银行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既要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又要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使从业人员加固思想防线,经常警示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而为消除金融犯罪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使大家真正认识到,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更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道与德,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 此外,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是预防经济案件的保证。为此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根据我们一线柜员工作的特点,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各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有效的事前防范与监督是预防经济案件的重要环节,本岗位的自我检查与自我免疫是第一位的,比如杜绝为客户代签凭条,在操作中按流程查验存折、身份证真伪等等;还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上级检查、交互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比如从业人员要克服领导交办、亲朋催办、同事请办等因素带来的违规操作问题,防止在此过程中缺相关手续,有没有相关的检查把关环节,进而导致金融犯罪,造成金融风险损失。所以,实现规避风险的最大效益化,对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共2篇)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共2篇) 篇一:学习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近期我行开展了《违规典型案例学习》的学习活动,本人积极认真的参加了高新区支行组织的集中学习。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我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每天我们接待的对公开户业务同样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当前伪冒开户、虚假企业等无时无刻的在挑 战我行的规章制度,洗钱犯罪不仅体现在个人,涉及到的对公业务后果更加严重。所以要求我们在接待每一位客户时候要认真核实企业的开户目的、相关企业资料和企业的真实背景,严防风险的发生。 四、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招行各岗位违规行为的认识,也加强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并时刻告诫自己要严格遵守。同时,我还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招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前提。加强学习,不仅是为了贯彻执行上级行的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篇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

最高法院最新公布的典型案例裁判要点

最高法院最新公布的典型案例裁判要点 裁判要点 1、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2、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劳动者社会保险费已由其原单位缴纳,其不具备再就业企业再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待遇,劳动者要求新单位再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4、因新单位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新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告知义务。 典型案例: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诉张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5月28日,被告张某某受聘于原告黑龙江省伊春市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工程员工作。至2015年9月10日,被告以原告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开原告公司。后于2015年9月14日向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原告公司支付其各项损失费用66136.00元。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1月6日作出带劳人仲字[2015]第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1.由被申请人(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7958.26元(2541.66元×11);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812.49元(2541.66元×1.5);3.驳回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加班加点的仲裁请求;4.驳回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工作截止日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5.被申请人应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2014年5月到2015年9月的社会保险,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被申请人履行相关手续;6.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离职前半个月未支付工资1300.00元。原告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缺乏监督让他们恣意妄为,而每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 “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 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1万元的电视机。此后,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 一、领导干部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二、领导干部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

典型案例学习心得范例合辑

典型案例学习心得范例合辑 【篇一】 近日,建行爱莲湖支行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行文件《转发湖南省纪委关于4起领导干部受到“断崖式”处理通报的通知》案例的提示,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受到很大的启发。以案为鉴,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不碰红线,知敬畏、存戒惧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要时刻保持合规操作,廉洁自律,做个清清白白的人。 一、加强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导致案件的发生。因此,进行规章制度的学习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知规则,讲规矩,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将各项规章制度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二、以案为鉴,领会学习内容。在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并领悟分行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案件防控的风险提示。以案为鉴,从案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银行每天都“钱”打交道,如果思想觉悟不高,意志薄弱就很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迷失自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因此作为银行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显得格外重要。做到不仅在工作时间,同样在八小时之外也要坚守职业道德,遵守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铤而走险。 【篇二】 近日,对《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镜鉴》等教育读本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观看了高要区纪委监委拍摄的作风暗访片《法治下的责任》及肇庆市纪委监委《信仰之坠》、《病变的仁心》和《政治糊涂自筑囚笼》等警示教育片。教材的案例既有政治变质、经济贪婪的,又有道德堕落、生活腐化的;既涉及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党员干部,又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同时又覆盖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精、甘于被“围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两面人”、对抗组织调查、贪污腐败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查处的高要市原市长梁靖、四会市原政协副主席陈中和、德庆县原政协副主席陈湛洲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又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曾经也是追求进步、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曾经也是主政一方或行

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开展违纪违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民警 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尤为及时、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 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 二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研读了市 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关键。以身作则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 二是带头接受监督。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 群众的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 三是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根本的纪律。遵守党的 政治纪律,坚决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 四是带头警示行为。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出以公心,正确看待 权力,做到眼光远大,心胸开阔,自觉奉献,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深刻反思,严以律已,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通过教育学习活动,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 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 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尽快克服和纠正,做到“三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另外,还必须树立三种意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我们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尽力履行好职责。具体讲,就是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埋头苦干,精益求精,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赞誉;就要对职权范围内的棘手事负责到底,不推诿,不敷衍,不搁臵;就是要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不退却。 (二)要树立学习意识。没有真才实学是做不好领导工作的,一定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刻苦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更好地为履行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法规类别】司法案例发布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3.06.07 【实施日期】2013.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13年6月7日) 案例1: 王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代签名的法律后果 【要点提示】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亲自签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三条第一款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简要案情】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投保人王某是同学关系。在张某向王某推销保险产品时,王某在外地出差,于是王某让张某到自己家中找自己的妻子收取保险费。张某遂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取得了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投保书上签字。投保书所记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王某,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终生,交纳保险费期限为20年,每年应交纳保险费金额为2000元。王某出差回到北京以后,张某将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交给了王某。此后,王某每年正常交纳保险费,累计交费12000元。直到2006年,王某、张某关系恶化,王某遂起诉保险公司,以投保书不是自己亲笔签字为由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在张某代其签署投保书后,取得了张某转交的保险合同文本及保险费发票,应视为其对张某所实施的代签约行为已经明知。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王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即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其对于张某代其签约行为的追认。据此,法院认定王某追认了张某代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2: 田某、冉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人拒赔

典型半导体案例失效分析

典型半导体案例失效分析 Author:朱秋高 光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E-mial: Collins.zhu@https://www.360docs.net/doc/0f8010207.html, 摘要: 开关电源与地之间走线的电感对主开关Mosfet 驱动影响和失效案例 关键词: PWM 驱动信号的布线要点: 在开关转换期间,某些走线 (PCB上的敷铜线路) 电流会瞬间停止,而另外一些走线电流同时瞬间导通(均在开关转换时间100ns 之内发生). 这些走线被认为是开关调整器PCB布线的”关键走线”. 每个开关转换瞬时,这些走线中都产生很高的Di/dt .如图1-1所示,整个线路混杂着细小但不低的电压尖峰.由经验可知,不难理解这是方程V=L*Di/dt 在走线中起作用,L是PCB走线的寄生电感.根据经验,每英寸走线的寄生电感约为20nH 图1-1 确定三种拓扑中的关键走线 噪声尖峰一旦产生,不仅传递到输入/输出(影响电源性能),而且渗透到IC控制单元,使控制功能失稳失常,甚至使控制的限流功能失效,导致灾难性后果. 199

引言: 设计开关调整器PCB时,需知最终产品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它的布线,当然,有些开关IC可能会比其他开关IC对干扰更敏感.有时,从不同供应商购得的 “ 同类” 产品也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噪声敏感度,.此外,某些开关IC结构本身也会比其他IC对噪声更敏感(如电流模式控制芯片比电压模式控制芯片”布线敏感度”高很多). 事实上,用户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 半导体器件生产商不会提供其产品噪声敏感度的资料. 而作为设计人员,往往对布线不够重视,结果将似乎可稳定工作的IC弄得波形震荡,易受干扰,以致误动作,甚至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开关烧掉). 另外,这些问题在调试后期往往很难纠正或补救,因此开始阶段就正确布线非常重要. 试验方法: 1. MOSFET 的驱动信号通常由IC内的驱动级产生,故MOSFET的源极应接至IC接地端.但MOSFET的实际表现并不由施加在栅极与参考间的电压所决定, 而是取决于栅极与源极间的电压,即完全取决于实际的V GS. 实例1,如果源极与地之间的走线有点长的话,在开关转换瞬间它上面会出现很大的电感反冲, 不严重的话只是降低开关转换的速度,严重时会使MOSFET错误地开通或关断,导致管子毁坏. 图1-2 是在关断瞬间可能发生的相当安全的情形.栅极控制MOSFET关断,但源极的PCB走线阻抗刚才也流过了电流,并产生小电压源(尖峰) 以阻止电流减小,电流持续流动直到能量消耗光.这使V GS波形发生改变从而使开关转换速度降低.然而,这种降低转换速度的方法并不值得推荐,根据我所知其结果不可预知,因为它本质上是基于寄生参数的. 图 1-2 关断时源极寄生电感的影响 2. 实例2, 图1-3 是一款使用在网络产品上的电源布线图,我们不难发现驱动信号到MOSFET的栅极之间的走线过长,(约为63mm) .且高频电感离驱动信号非常近,而导致在系统使用时,不时发生MOSFET 烧毁和PCB板大面积烧黑的现象, 200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 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

正念占据心灵高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不投机取巧、不心存侥幸、不徇私情,完善自我,反对小我,争做大我。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 这些案例都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体制漏洞没人管等问题。这些教训都教育我们,要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时要对上能约束企业领导,对下能管住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保护我们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益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群众、敬畏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篇一: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

(完整)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典型案例&183;精释精解民事诉讼执行和解撤回上诉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裁判要点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 基本案情 原告吴梅系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吴梅收旧站业主,从事废品收购业务。约自2004年开始,吴梅出售废书给被告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城纸业公司)。2009年4月14日双方通过结算,西城纸业公司向吴梅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吴梅废书款壹佰玖拾柒万元整(¥1970000.00)。同年6月11日,双方又对后期货款进行了结算,西城纸业公司向吴梅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吴梅废书款伍拾肆万捌什元整(¥548000.00)。因经多次催收上述货款无果,吴梅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西城纸业公司支付货款251.8万元及利息。被告西城纸业公司对欠吴梅货款251.8万元没有异议。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西城纸业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吴梅货款251.8万元及违

约利息。宣判后,西城纸业公司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西城纸业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与吴梅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商定西城纸业公司的还款计划,吴梅则放弃了支付利息的请求。同年10月20日,西城纸业公司以自愿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上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因西城纸业公司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吴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对吴梅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予以支持。西城纸业公司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主张不予执行原一审判决。裁判结果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7日作出(2010)眉执督字第4号复函认为:根据吴梅的申请,一审法院受理执行已生效法律文书并无不当,应当继续执行。裁判理由法院认为:西城纸业公司对于撤诉的法律后果应当明知,即一旦法院裁定准予其撤回上诉,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虽然二审期间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对相关权 利义务做出约定,西城纸业公司因该协议的签订而放弃行使上诉权,吴梅则放弃了利息,但是该和解协议属于双方当事人诉讼外达成的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制作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西城纸业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违背了双方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故对其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主张不予执行原生效判决的请求不予支持。精

最高院发布八典型案例

案例1 袁巧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袁巧娥系浙江省云和县华夏工艺厂(系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其与丈夫夏根发(另案处理)共同经营该厂。自2011年年初开始,该厂长期拖欠工人工资。2011年9月初,袁巧娥与夏根发突然逃匿,手机关机无法联系。9月9日,云和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发出指令书,指令华夏工艺厂于9月13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日,云和县人民法院对华夏工艺厂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财产保全。9月21日,因袁巧娥与夏根发未如期履行,云和县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调查。10月8日,袁巧娥到云和县人民法院核对拖欠的工人工资情况。经法院判决和调解,华夏工艺厂拖欠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90270.52元。10月下旬,袁巧娥再次逃匿,并改变联系方式。2012年1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云和县公安局,并于次日被立刑事案件。1月19日,袁巧娥自动到云和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二)裁判结果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巧娥以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9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袁巧娥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袁巧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袁巧娥服判,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劳动者权利保护体系。通过刑法的强力介入,打击恶意欠薪,震慑无良雇主,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案中,被告人袁巧娥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达29万余元,且经云和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并再次逃匿,改变联系方式,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案的审判明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罪要件,该罪主观方面应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拖欠的劳动报酬需达到数额较大,并要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为前提,目的在于在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刑罚的过度干预,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例2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的感悟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的感悟 近日,学习中纪委编印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丛书《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看到苏荣、白恩培、王敏等一个个昔日大权在握的高官写的忏悔录,心中百感交集。 毋庸置疑,这些高官在“出事”前,也曾有过“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豪言壮语和具体行动,也曾用一项项浸满汗水的“战绩”赢得过群众的一次次好评。可他们怎么就从令人仰慕的“公仆”变成令人唾弃的“阶下囚”呢?笔者认为,主要症结之一是“无所顾忌”的思想作怪。 无所顾忌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是这一地区、这一领域的“大王”,没有把纪律法律放在眼里,没有把监督评价挂在心上,随意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横冲直闯”。像苏荣在江西省任省委书记时,视法律法规如无物,随意变更标准,损公肥私。正如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将自己主政的地方变成了亲朋故友谋取私利的经济领地,带坏了社会风气,也害了亲友。” 畏首畏尾是指胆子很小,做事疑虑重重。应该说,在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今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用与时俱进的眼光、开拓创新的意识、敢闯敢试的精神、勇往直前的干劲是很难破解新难题、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的。但在党纪国法面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畏首畏尾”的心态,牢固确立纪律红线不能踩、法律底线不能踏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带头遵纪守法,不去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中要想做到“畏首畏尾”,关键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净化心灵,做到严以修身。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经常反省自己的日常言行,想一想自己入党时是怎么说的、现在做的是不是符合党中央的要求、是不是符合领导干部的标准、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动从焦裕禄、杨善洲等优秀领导干部身上汲取营养和力量,自觉洗涤脑海中的灰尘,努力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永远保持领导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是警钟长鸣,做到严以律己。时下,个别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把各项禁令当成耳边风,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贪赃枉法,一步一步滑进了犯罪的深渊,不知不觉走上了不归之路。对此,领导干部要时时以“手模伸,伸手必被捉”为戒,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不戚戚于名,不汲汲于利,不耿耿于位,多交挚友诤友,多和普通百姓交朋友,拒绝与素质低下、趣味庸俗、爱吃爱喝的人交往,带着营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氛围。 三是心存感恩,做到严格用权。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些领导干部反而得了“软骨病”:信仰迷失,精神萎靡,脱离群众,沾染上“四风”。可想而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