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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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道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现代社会,一部分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可以轻易地忽略人类价值观和社会规范,从而犯下种种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还会影响其他人的生活。

纪检监察干部是一群需要认真贯彻执行纪律和法规的人员,他们的行为不仅会对自身产生影响,还可能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和社会的稳定带来威胁。

因此,通过案例警示的方式,可以帮助更多人更好地了解这些问题,进而防范类似事件的出现。

第一个案例:XXXXXX自从担任纪检监察干部以来,曾经在反贪污、反腐败、反托拉斯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然而,在接受纪委组织的调查后,结果却显示XXX存在着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原来,XXX曾在执纪办案时张开了贪污的“黑手”,不仅从他人手中收取贿赂,还透露了审查线索,还利用其职务之便,公款大肆挥霍,一度成为了豪华车俱乐部的会员之一。

对于这种行为,纪委组织没有留情,对于XXX给予了极其严厉的处罚,让其失去了工作和政治特权。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品行不正确和行为不端,在人民的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第二个案例:培训中的失误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培训活动都层出不穷,人们也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然而,近年来,一些干部在接受培训时,忽视了纪律规定,行为不检。

有的干部私自将培训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向外泄露,不但没有绝口保密,还公开谈论,并在社交网络上透露秘密。

此外,一些人还将培训中所获得的资源和福利互相进行交换,从而直接涉及了行贿和受贿的问题。

这些行为完全是违法违规的,严重地损害了昔日的正常干部秩序,也让监察机构陷入了极端尴尬的境地。

以上两个案例都充分说明了,在工作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持续增强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行为准则,不能轻易地放纵自己的个人利益,如果违反规定和纪律,其行为会对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作为一个团队的成员,每个人都需要保持清醒头脑,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涉法案件典型案例警示录感想

涉法案件典型案例警示录感想

涉法案件典型案例警示录感想看了涉法案件典型案例警示录,那真叫一个“触目惊心”啊,就像突然发现自己以为的小宠物狗,其实是只藏着尖牙利爪随时准备扑人的小怪兽。

这些案例里那些违法乱纪的事儿,简直就是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的“走钢丝表演”,只不过他们可没有杂技演员的好运气,最后都摔得很惨。

你看那些贪污受贿的,就像一只只贪婪的小老鼠,偷偷摸摸地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往自己的小窝里搬。

他们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就像小孩以为蒙住自己的眼睛全世界就看不到他一样天真。

可是呢,法律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超级摄像头,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最后被抓的时候,那表情就像偷吃了辣椒的猴子,又惊又窘。

还有那些打架斗殴的,冲动起来就像被点燃的炮仗,一点就炸。

完全不顾后果,以为自己是武林高手可以横着走呢。

结果呢,法律可不是吃素的,就像一个严厉的老师,对于这些调皮捣蛋还闯出大祸的“学生”,那是该罚就罚,毫不留情。

被处罚后的他们就像霜打的茄子,没了当初的嚣张气焰。

那些酒驾的就更搞笑了,总觉得自己酒量好,喝了酒开车就像开着无敌战车一样。

可是酒精上头的时候,开车就像玩碰碰车,横冲直撞。

殊不知这不是游乐场,马路上有无数条鲜活的生命呢。

一旦出了事,就像捅破了天,自己的生活也变得一团糟,像掉进了泥沼的小猪,挣扎也难以脱身。

网络诈骗的家伙们就像一群狡猾的狐狸,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设下各种陷阱。

把人们骗得团团转,就像哄小孩把糖骗到手一样容易。

可他们忘了,网络也是有记忆的,法律也在网络的各个角落盯着呢。

一旦被揪出来,就像狐狸尾巴被抓住,只能乖乖就范。

侵犯知识产权的那些人,就像小偷在偷别人的智慧果实。

以为改个名字或者换个包装就能蒙混过关,就像穿上了马甲以为别人就认不出自己的乌龟一样愚蠢。

法律可是火眼金睛,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涉法案件中的人,很多时候就像在玩一场危险的游戏,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法律就像一张细密的大网,疏而不漏。

这些案例就像一声声响亮的警钟,告诉我们要老老实实做人,遵守法律,不然就会像那些倒霉蛋一样,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塌糊涂。

客房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

客房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

客房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一、案件背景客房政法系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其成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

然而,由于个别成员对职责的认识不足、道德底线的失守等原因,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本文将以客房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切入点,进行深入探讨和警示。

二、典型案件分析1. 案件一:XX派出所民警涉嫌受贿案案情描述:XX派出所民警在履行职责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

#### 警示教育: - 强化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拒绝利益诱惑。

-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2. 案件二:XX法院法官违规审理案件案情描述:XX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

#### 警示教育: -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 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官行为的监督和惩处。

3. 案件三:XX公安局警员涉嫌暴力执法案案情描述:XX公安局警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过度暴力手段,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 警示教育: - 严格执法标准,加强警务培训,提高警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涉警违法行为。

三、案件原因分析1. 法律知识教育不足部分案件的发生与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有关。

在客房政法系统中,法律知识是从业人员必备的基础素质,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才能正确履行职责。

2. 道德底线失守个别案件的发生与相关人员的道德底线失守有关。

在客房政法系统中,从业人员应当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拒绝各种形式的利益诱惑。

3. 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案件的发生与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有关。

客房政法系统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防范和整改措施1. 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客房政法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警示教育案例----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

警示教育案例----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

警示教育案例----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警示录对王敏的采访,几度因他泣不成声而中断。

他的哭声,时而低沉压抑,时而撕心裂肺,其中不乏对自己罪孽深重的忏悔,而更多的则是对纪律审查的恐惧。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面对记者,王敏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

王敏典型的“两面人”特质,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其警示作用之大,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当“收”成了习惯,“要”也就顺理成章、毫无顾忌了。

王敏时常向有“利益输送”的关系人索要钱物。

仅十八大以来,他借到北京参加中央全会、“两会”等机会,多次给赵某打电话,明示暗示让其送钱。

同样是在十八大后,王敏为一己私利,把党的纪律当作耳旁风,多次找山东省某市领导,请其为自己女婿孙某与他人合办的山东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弄块地搞开发。

在王敏的撮合下,孙某选中了该市最好的一块150多亩的土地。

后孙某反悔,违反规定取回了1亿多元的竞拍保证金,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高 校 腐 败 案 件 警 示 录

高 校 腐 败 案 件 警 示 录

高校腐败案件警示录高校腐败案件警示录——象牙塔染上“腐败病毒”前言高等院校在人们心目中原本应该是一片圣洁之地,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楷模。

然而,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据统计,发生在高校及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同时也为高教工作者敲响了长鸣的警钟!纪委、监察室将发生在高校的部分典型案例整理展示,以此作为“警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对腐败行为时刻保持警惕,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共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索贿案2004年8月初,一名广西的考生家长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是一位自称是北航赴广西招生联络员的人,却要求这位考生家长必须先交10万元,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

该家长拒绝了这一要求后,第二天就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退档。

无奈,这位家长只能被迫口头同意对方的要求,表示愿意交出10万元。

经查,向考生家长索取高额费用的庞宏冰、刘天平和高峰三人均系北航教职员工。

其中庞宏冰原是北航计算机系副教授,现为北航天宏电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刘天平是北航天宏公司的一名员工,高峰是北航汽车工程系教授。

据庞宏冰本人交代和广西公安机关查实,在今年的招生中,庞宏冰等人总共收取考生额外费用55万元。

8月16日,在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北航校长李未就招生丑闻公开表示道歉。

四川省部分高校教材采购中职务犯罪案件2004年2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9个书商交代和检举的线索,从调查高校教材购销问题入手,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

成都市有关区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相继侦破了发生在辖区部分高校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

截止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时,总计涉及10所高校和2所中专的51起案件,共42人(含书商行贿案9件9人)。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按照局里要求读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

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

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

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

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

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

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

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

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
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们都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的法律和纪律,并遵守它们。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为不遵守法纪而犯了错误。

这些人的行为虽然只代表个人,但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而言,却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了警示人们不要越红线,不要越过底线,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也成为了我们每个人必须完成的任务。

在学习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遵守法律和纪律,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书中所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形形色色,比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等,虽然这些行为早已被法律明确禁止,但仍有人屡教不改、违法乱纪。

这些人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公民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也透支了社会的公信力。

我们需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免像他们一样走向犯罪道路。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也把自己的思考带到了书中。

首先,我觉得这些案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了不知道温饱的人沉沦在了贪污、受贿等行为中。

其次,我们需要更加重视从小教育好孩子,让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如何遵守法律和纪律。

最后,我认为政府也应该加
强制度建设,为公民营造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保驾护航。

总之,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让我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意识到了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对社会造成深刻的影响。

希望这本书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我不仅对不同违纪违法行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明白了违纪违
法行为对个人、组织以及整个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首先,学习案例让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对个人的巨大损失。

在案例中,有人因为
一时的私欲、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让我
深刻明白,违纪违法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利益,反而可能导致一生的悔恨和痛苦。

其次,学习案例让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对组织的伤害。

在案例中,有人利用职权
和地位谋取私利,给组织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声誉受损的局面。

这让我认识到,违纪违
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声誉,更损害了整个组织的形象和利益。

最后,学习案例让我认识到了违纪违法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危害。

在案例中,一些人为
了个人私利,不惜采取虚假宣传、欺骗顾客等手段,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这让我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伤害了个人和组织,更对整个社会造成了经济、道
德等方面的损失。

通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我深刻领悟到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
害性。

我将以这些案例为鉴,始终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远离违纪违法行为,
做一个诚信守法的公民。

同时,我还将积极呼吁身边的人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
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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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④“雅好”,错就错在越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录爱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培育情操,提升修养,也可能由“好”而“贪”、由“雅”而“腐”。

秦玉海就倒在了这把双刃剑下。

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秦玉海的蜕变过程,大多与他的雅好——艺术摄影分不开,与他痴迷摄影、追名逐利如影随形。

小节之中有大义,爱好之中见品行。

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使用,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秦玉海的落马让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该培养什么样的爱好?又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爱好?这不仅是一个生活情趣问题,更是领导干部思想情操、生活作风的重要体现。

玩物丧志酿苦果——角色错位导致价值追求转向镜头1:随着光影的移动,水的形态颜色也在不停变化。

全神贯注的他,抓住一个瞬间,咔嚓摁下了快门。

此时,他在冰冷的水中已经站了几个小时。

看到这一幕,你会认为镜头中的他是什么人?摄影家?不,那就是身为高级领导干部的秦玉海。

但如果让他自己来选择,他更希望别人把他当作一流的摄影大师,而不是一名省部级干部。

是啊!如果仅仅是位摄影家,他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那么,秦玉海的角色错位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从秦玉海的履历中可以看出,尽管学历不高,也没有什么特殊背景,但好强、进取的他,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油田搅拌工,迅速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

想干事,也能干成事,这是许多人对秦玉海的评价。

正像秦玉海自己所说的那样,那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想干好工作,造福一方”。

1998年12月,作为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45岁的秦玉海从黑龙江省交流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年后担任市委书记。

短短5年中,在他的力主推动下,焦作市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实现了由“黑”到“绿”的华丽转身。

云台山也迅速扬名全国,被国家列为5A级风景旅游区。

而摄影,就是在这期间走进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最终颠覆了他的人生。

秦玉海曾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我是如何走上摄影之路的》,文中写道:“(焦作‘由黑变绿’)思路确定之后,我就开始动员焦作的摄影家拍摄本地山水。

但之后我发现,摄影家拍摄的焦作山水作品总体上和我所看到的还有距离,还不能准确表现焦作山水的秀美。

因我也喜爱摄影,就拿起相机和他们一起去拍。

”说是“一起拍”,但在秦玉海的心里,其他人都只是陪衬,只有他才能拍出最好、最能反映云台山优美风光的精品。

此后,他的摄影作品被作为云台山宣传推广的代表作,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地铁站中悬挂。

秦玉海出名了。

听着身边人夸张的吹捧,秦玉海愈发觉得,他在摄影艺术上具有卓越的才能。

于是,问题发生了改变,最直接的就是他对摄影的态度——从起初的爱好逐渐变成了痴迷。

“他几乎每周末和节假日都会上山摄影”。

提起秦玉海,云台山旅游景区的工作人员无人不晓。

在当地任职,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秦玉海从2004年升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后,仍然保持着较高的上山频率,而从郑州到云台山开车来回至少需要4个小时。

对秦玉海来说,去得勤,远远说明不了他对摄影的痴迷。

多年来一直陪其上山摄影的段玉宝说,秦玉海对摄影的执著一般人无法想象,“夏天顶着酷暑,冬天冒着严寒,为了拍出一张图片,有时早上三四点钟就要起床,还有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从悬崖上用绳索吊着拍……”秦玉海告诉记者,那个时候,对摄影的“痴狂”与吸毒无异。

他可以把摄影教材放在饭桌上,认真研读忘了吃饭;可以为拍好一张照片,一夜一夜地不睡,反复揣摩其中奥妙;为尽快看到照片效果,他可以让人当即将胶片从云台山送到北京洗印。

拍摄的对象也在改变。

从2008年开始,秦玉海从拍云台山风光,改为醉心于拍摄水“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泛起的涟漪、闪烁的波光、律动的轨迹”的“真水”系列。

从大山大水到自我欣赏的“真水”,秦玉海的艺术追求和他的人生一样,走入了极端自我的境地。

秦玉海的爱好开始畸形。

对中央的文件,他再没有认真看过,开会讲话心不在焉,随便念念稿子。

他不再关心能在工作上做出什么成就。

他说,自己人生的定位明确了,就是要当摄影家。

他的人生价值追求,从一心想干好工作,转为“把摄影做到极致”。

他欣然担任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并觉得“这是对自己摄影艺术成就的一种认可”;频频出席各类与摄影有关的活动,经常和摄影界有发言权的一些人,在一起吃吃饭“沟通感情”……一个人的价值追求,折射出的是他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变了,是非判断、行为取舍也就随之改变。

秦玉海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使命抛在一边,沉溺于个人的小情趣不能自拔,这是典型的玩物丧志;反过来,“丧志”又进一步加剧“玩物”。

“玩物”与“丧志”互哺,开出的必将是一朵恶之花。

如果此时秦玉海选择离开领导岗位,也不失为明智。

但他没有。

因为他明白,他离不开,他的所谓艺术如果离开了手中的权力,将大为缩水,甚或一文不值。

追名逐利引是非——爱好招来“私人定制式”腐败镜头2:站在意大利米兰宽敞明亮的摄影展厅,看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驻足于他的摄影作品前时,一种“跨入世界一流摄影师”行列的自豪感,让他觉得无比兴奋。

镜头中被展出的作品,是秦玉海最为得意的《真水无香》系列。

在这部作品的序言中,他写道:“从做人的角度讲,应当看透功名利禄,远离世事纷繁,杜绝尔虞我诈,甘食粗粝,不染浮华,修美于内,敛性于心”。

秦玉海曾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既是我面对摄影又是我面对人生的一种态度。

”然而,这真是秦玉海的人生态度和艺术追求吗?英国著名学者罗斯金有一句名言:“艺术的价值在于没有私欲,在于为万人的利益服务。

”但此时秦玉海的摄影爱好,已不是为了“发展焦作、开发云台山服务”,为的只是满足自己出名,或者美其名曰“实现个人的艺术追求”。

在接受采访时,他说,“官做再大,工作干再好,一退休,人们就会渐渐把你淡忘,而艺术是永恒的,可以让你名垂千史”。

摄影,在他看来,正是可能让他“名垂千史”的高雅艺术。

追名,必有“逐利”相伴。

长期为秦玉海提供图片制作服务的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告诉专案组:“这些年秦玉海极力追求知名度,渴望自己的作品进入世界一流艺术殿堂,梦想自己成为世界一流摄影艺术大师。

他要是成功了,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将成为艺术品,价值不菲;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衍生品也将走红市场。

这就是官员摄影腐败的隐蔽性所在。

”“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

秦玉海对于摄影爱好的高调宣扬,更让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嗅到了商机。

曹某说:“对迷上了摄影的官员,如果你送给他一台相机就相当于送上了精神鸦片,当他咀嚼精神鸦片的时候,就无法自拔。

”而这种“精神鸦片”,不像花花绿绿的钞票般庸俗。

和其他赤裸裸的收钱收物相比,唯一不同的只是艺术成为了腐败行为的“遮羞布”。

扯着这块“遮羞布”,秦玉海甚至毫无廉耻地宣称:“只要是为了摄影,一切都可以接受。

”正是这种正中下怀的“私人定制式”腐败,让痴迷摄影的秦玉海在“毒瘾”中越陷越深。

秦玉海想在国内摄影界甚至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曹某立刻提供了全程服务。

据调查,2012年至2014年,曹某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画册,拍摄以秦玉海摄影活动为主题的电视纪录片《一个摄影师和一座山》,先后4次出资为秦玉海举办摄影作品展,甚至不惜动用自己在圈内人脉关系,将其作品展览到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累计花费580多万元。

为抬高自己的身价,秦玉海曾想谋取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的头衔,河南安阳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及时出现。

李某利用自己在摄影圈的关系,为秦玉海张罗饭局,送钱送礼。

所以,尽管秦玉海从心里看不起打着他的旗号到处狐假虎威、影响恶劣的李某,却因为李某“哪里需要哪有我”的贴心服务而“离不开他”。

2013年,当焦作市一起涉黑案件牵涉到李某时,秦玉海和他断了关系。

但是,2014年5月,当李某以帮其在国外举办摄影展为由再次和其联系时,秦玉海又与李某勾肩搭背,狼狈为奸。

秦玉海就是这样被“请君入瓮”,而“曹某们”也是这样谋取到巨大利益。

2007年至2014年6月,应曹某请求,秦玉海向云台山公司打招呼,使曹某公司顺利承揽了云台山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铁广告业务;其间,秦玉海还帮该公司协调提高了广告费标准。

仅此一项,曹某公司就获得广告费7685.5万元,利润率高达76%。

曹某看中的还有云台山长远的旅游文化产业开发。

尽管曹某认为,“他的作品别说在国际上,就是在国内充其量也只能算二流”,曹某仍然不遗余力、耗费巨资推广秦玉海的作品,“我想和秦玉海搞好关系,利用他获得中国摄影最高奖‘金像奖’的‘真水’作品,开发旅游文化产品,这样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

”对于“曹某们”的目的,秦玉海不是不知道。

但是,他更在乎他们为他带来摄影艺术上的名和利。

于是,为了成就“世界一流摄影大师”的梦想,他明知道被利用,仍然一次次出卖着自己的党性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背离着自我标榜的清高脱俗。

公权私用入歧途——个人情趣背后是利用特权侵占公共财产镜头3:坐在豪华的路虎越野车中,前有景区工作车辆开道,后有当地“摄友团”的追随,目之所及是自己无比熟悉的山光水色,心中禁不住有些得意:“没有我,这里的美就被埋没了”。

“我拍片是为云台山服务、发展云台山”,对于摄影目的,秦玉海始终宣称是宣传推广云台山旅游事业的“责任之举”和“实用之需”。

在冠冕堂皇的“为公”旗号下,秦玉海把云台山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心安理得地大肆侵占云台山的公共财产。

“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社会上流传的这句话,足以说明摄影是多么“烧钱”的行当。

十余年间,秦玉海为摄影“烧”的钱高达千万。

但是,用他的话讲,“自己却从没有花过一分钱”,云台山被他当作了随意支取的私人账户。

调查显示,2004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云台山公司先后动用100多万元公款为其购买摄影器材,包括哈苏、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机,共24件。

2010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后安排云台山公司花费166万元购买其摄影作品《真水》画册,花费14.5万元为其印制摄影作品挂历,为其结算照片冲洗费33万余元。

2009年12月,借云台山公司“赴韩风光摄影展”之机,他要求专门增加其个人摄影作品展,展览共花费74万余元。

包括秦玉海及其家人赴外地摄影或参加摄影展的所有费用,等等,都由云台山公司买单。

而这只是算得出的“大账”。

每次上山,秦玉海的“谱”都很大,各式陪同人员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

而这些人的所有花费开销都由云台山公司负责。

云台山庄经理褚晨明说,每次他们浩浩荡荡一行人的吃住,都须以“贵宾”身份安排。

尤为恶劣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云台山摄影,公然接受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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