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土地利用规划
武汉市金银湖地区规划

武汉市金银湖地区规划武汉市金银湖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范围金银湖北部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塔径公路,东面和东北面以府河为界,西至张柏路,金银湖以北。
北部片区用地总面积约14.9平方公里。
规划人口16.6万人。
二、规划依据《吴家山金银湖地区用地整合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三、规划目标充分利用本区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已有的建设条件,构筑一个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完备的旅游休闲设施,成熟的商业布局,高速发展的经济环境的区域。
四、规划结构整个北部片区形成“一纵、两横、五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纵”指连接金银湖和规划区北部府河的河道,此河道将规划区分成两部分。
“两横”主要指规划区内横向的两条主干道——环湖路和环湖中路,这“两横”将规划区内的“一纵”、“五组团”有机的联系起来。
“五组团”指两个居住组团、两个工业组团和一个旅游休闲组团。
五、规划内容详见《金银湖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武汉市环金银湖地区绿地景观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环金银湖周边用地及河叉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1.69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吴家山金银湖地区用地整合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三、规划目标打造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湖、黄鹤楼齐名的集城市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纬度生态景观区。
金银湖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国家名胜,三镇明珠,亲和之区,钩沉之地。
四、规划结构金银湖滨水地区的整体景观框架结构由一个核心景观区、五个主题景观区、五条湖汊景观渗透带、两条交通环线;两条城市景观轴线构成。
各景区应按照本规划所确定的功能定位进行开发建设。
五、规划内容详见《环金银湖地区绿地景观规划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武自然资规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规定》的通知武自然资规规〔2020〕1号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国土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土资规规〔2015〕2号)进行了评估,决定该文件继续施行,现予以重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7月1日武汉市规划用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功能区和“三旧”(旧城、旧村、旧厂)改造实施性规划等对用地兼容性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划要求执行。
其他建设用地的规划兼容性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规划用地兼容应维护法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和公共利益优先,有利于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各类规划用地兼容性要求具体见附表。
其中:1.部分兼容“部分兼容”是指在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单种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不超过30%,或混合其他两种及两种以上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之和不超过40%。
表中有单独注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被兼容的功能无法进行用地功能分区的,以上兼容比例按建筑规模计算。
同一街坊内相邻的同性质用地,可合并考虑兼容比例。
2.完全兼容“完全兼容”是指在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一种或几种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可达100%。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第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1.1、 东西湖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
一是自主创新、强化集聚,打造武汉市制造业发展的引擎。充分利用台商投资和临空经济两大优
势,突出产业的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强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2+2+3”的产业发展模式,即, 继续做强食品、机电两个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通讯信息、航空航天产业等2个临空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 节能环保、生物等3个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武汉市四大工业板块之一。2015年,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的 13%。
拉动作用,加大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总部,积极强化保税物流的区域聚散,全面提升高端商务服务功 能,大力发展马彩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着力打造集聚城镇 发展的城市副中心,加快促进武汉市“一主四副多中心”现代服务中心体系的形成。
第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东西 湖区
东西 湖区
总体规划结构图
都市发展区规划图
2010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武汉的城市性 质为: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 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都市发展区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 城市空间结构,整合新城和与之联动发展的新城组团轴向延展、组团式布局,形成东部、东 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六大新城组群。
本本次次工汇作报汇的报主的要主内要容内容
一、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二、现状基本情况 三、东西湖区远景规划研究 四、东西湖区“十二五”计划简要 五、东西湖区工业倍增计划概况
1
一、规划背景、定位及目标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 研究区概况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
介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l °22’之间。
东与黄冈市、鄂州市、大冶市接壤,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洪湖市相连,西与仙桃市、汉川市毗邻,北与孝感市、红安县、麻城市相接。
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辖区总面积854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71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60平方公里。
现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区。
总人口838.9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33.21万人。
地形属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山丘、湖泊与平陆相间,其中北部小片山地为大别山余脉。
海拔19.2~873.7米。
江(河)湖水面占总面积的25%。
主要河流有长江、汉水、滠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
较大的湖泊有梁子湖、涨渡湖、汤逊湖、东湖等。
呈东西向的两列低矮山系与南北向的长江在市区形成垂直轴线。
长江、汉水把市区分割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形成“三镇鼎立”的独特城市格局。
武汉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年平均降水量1284毫米,降水相对集中于6~8月,年平均气温16.4℃。
2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2.1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概况据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公顷,占武汉市土地总面积的65.12%,其中耕地面积为33834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8%;园地面积为134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林地面积为8797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9%;牧草地面积为18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17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0%;交通用地面积为1537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577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
数据和结论-武汉市分区土地利用情况

一 原始数据2004年武汉市分区土地利用情况2004年武汉市人口和产值情况 城郊区 人口数量(人)城市人口数(人) 粮食总产量(吨) 农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总产值(万元) 江岸区 636463615026 0 2108635 21690632 江汉区 460112 451132 0 0 160319936 硚口区 537199 526089 0 496801 78991772 汉阳区 482990 424051 0 855867 6915688 武昌区 977036 950751 0 0 11027851 青山区 455872 455601 0 0 44554256 洪山区 790622 605453 24161 369060 1357359 东西湖区 245721 72376 36324 149160 677211 汉南区 105628 22814 66981 98755 181098 蔡甸区 462646 120558 166154 66660 98748 江夏区 648695 194582 320273 57214 84696 黄陂区 1099019 196479 395438 88790 63183 新洲区95701421205830553614223695950城郊区 土地总面积(亩) 耕地面积(亩) 园地面积(亩) 林地面积(亩) 牧草地面积(亩) 建设用地(亩) 水域面积(亩) 江岸区 14861371 155**** **** 175364 0 8849947 836695 江汉区 20645169 30967 0 243612 0 18694201 437677 硚口区 17370091 1472983 0 326557 0 12002733 2139995 汉阳区 6687142 1291287 16717 123043 0 2541783 1077299 武昌区 18044250 0 0 0 0 18044250 0 青山区 14930306 0 0 0 0 14930306 0 洪山区 2329927 678241 35181 123020 0 603218 291939 东西湖区 839230 367079 40534 22239 0 156432 119086 汉南区 550719 271725 14483 15254 0 49785 61184 蔡甸区 626269 291277 1878 36135 438 85172 44026 江夏区 484100 205161 7890 42019 0 54267 22123 黄陂区 729114 339111 5395 127522 22238 79619 54100 新洲区957014505781210546086610488869287二通过以下指标计算得到的数据P: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面积/土地总面积×100%1P:垦殖指数=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2P:园地指数=园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3P:林地指数=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4P:牧草地指数=牧草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5P:建设用地指数=建设用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6P:水域指数=水域面积/土地总面积×100%7P:人口密度(人/亩)=人口数量/土地总面积8P:人均耕地(亩/人)=耕地面积/人口数量9P: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总人口×100%10P:人均占有粮食(千克/人)=粮食总产量/总人口11P:单位土地农业总产值(元/亩)=农业总产值/土地总面积12P:单位土地工业总产值(元/亩)=工业总产值/土地总面积13武汉市土地利用开发利用程度指标值p1(%)p2(%)p3(%)p4(%)p5(%)p6(%)p7(%)江岸区78.96 10.44 0.05 1.18 0.00 59.55 5.63 江汉区95.59 0.15 0.00 1.18 0.00 90.55 2.12 硚口区94.86 8.48 0.00 1.88 0.00 69.10 12.32 汉阳区79.72 19.31 0.25 1.84 0.00 38.01 16.11 武昌区10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 0.00 青山区10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 0.00 洪山区77.51 29.11 1.51 5.28 0.00 25.89 12.53 东西湖区90.65 43.74 4.83 2.65 0.00 18.64 14.19 汉南区80.23 49.34 2.63 2.77 0.00 9.04 11.11 蔡甸区77.85 46.51 0.30 5.77 0.07 13.60 7.03 江夏区73.81 42.38 1.63 8.68 0.00 11.21 4.57 黄陂区90.94 46.51 0.74 17.49 3.05 10.92 7.42 新洲区85.30 52.85 2.20 6.36 0.00 10.96 7.24武汉市土地集约经营程度指标值p8 p9 p10(%) p11 p12 p13 江岸区 5.45 0.02 96.63 0.00 1418.87 14595.31 江汉区 13.52 0.00 98.05 0.00 0.00 77654.94 硚口区 7.62 0.01 97.93 0.00 286.01 45475.74 汉阳区 2.97 0.07 87.80 0.00 1279.87 10341.77 武昌区 8.08 0.00 97.31 0.00 0.00 6111.56 青山区 6.34 0.00 99.94 0.00 0.00 29841.49 洪山区 0.91 0.32 77.56 30.56 1584.00 5825.76 东西湖区 0.33 1.32 29.45 147.83 1777.35 8069.44 汉南区 0.25 2.01 21.60 634.13 1793.21 3288.39 蔡甸区 0.28 1.66 26.06 359.14 1064.41 1576.78 江夏区 0.21 1.97 30.00 493.72 1181.86 1749.57 黄陂区 0.33 1.42 17.88 359.81 1217.78 866.58 新洲区0.441.2122.16319.261486.251002.60三 通过极差正规化公式:}min{}max{}min{x ij 'ij ij ij ij x x x x --=各指标标准化后的数据土地利用开发利用程度指标标准化值 p1’p2’ p3’ p4’ p5’p6’p7’江岸区 0.803 0.803 0.991 0.932 1.000 0.445 0.651 江汉区 0.168 0.997 1.000 0.933 1.000 0.104 0.868 硚口区 0.196 0.839 1.000 0.892 1.000 0.340 0.235 汉阳区 0.774 0.635 0.949 0.895 1.000 0.681 0.000 武昌区 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青山区 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洪山区 0.859 0.449 0.688 0.698 1.000 0.815 0.222 东西湖区 0.357 0.172 0.000 0.848 1.000 0.894 0.119 汉南区 0.755 0.066 0.456 0.842 1.000 1.000 0.310 蔡甸区 0.846 0.120 0.938 0.670 0.978 0.950 0.563 江夏区 1.000 0.198 0.663 0.504 1.000 0.976 0.716 黄陂区 0.346 0.120 0.847 0.000 0.000 0.979 0.539 新洲区 0.5610.0000.5440.6361.0000.9790.550土地集约经营程度指标标准化值p8’p9’p10’p11’p12’p13’江岸区0.607 0.990 0.040 1.000 0.209 0.821 江汉区0.000 1.000 0.023 1.000 1.000 0.000 硚口区0.443 0.994 0.024 1.000 0.841 0.419 汉阳区0.793 0.968 0.148 1.000 0.286 0.877 武昌区0.409 1.000 0.032 1.000 1.000 0.932 青山区0.539 1.000 0.000 1.000 1.000 0.623 洪山区0.947 0.842 0.273 0.952 0.117 0.935 东西湖区0.991 0.346 0.859 0.767 0.009 0.906 汉南区0.998 0.000 0.955 0.000 0.000 0.968 蔡甸区0.995 0.175 0.900 0.434 0.406 0.991 江夏区 1.000 0.018 0.852 0.221 0.341 0.989 黄陂区0.991 0.294 1.000 0.433 0.321 1.000 新洲区0.983 0.397 0.948 0.497 0.171 0.998四聚类程序data cai;input p1 p2 p3 p4 p5 p6 p7 p8 p9 p10 p11 p12 p13 @@;cards;0.803 0.803 0.991 0.932 1.000 0.445 0.651 0.607 0.990 0.040 1.000 0.209 0.8210.168 0.997 1.000 0.933 1.000 0.104 0.868 0.000 1.000 0.023 1.000 1.000 0.0000.196 0.839 1.000 0.892 1.000 0.340 0.235 0.443 0.994 0.024 1.000 0.841 0.4190.774 0.635 0.949 0.895 1.000 0.681 0.000 0.793 0.968 0.148 1.000 0.286 0.877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0.409 1.000 0.032 1.000 1.000 0.932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0.539 1.000 0.000 1.000 1.000 0.6230.859 0.449 0.688 0.698 1.000 0.815 0.222 0.947 0.842 0.273 0.952 0.117 0.9350.357 0.172 0.000 0.848 1.000 0.894 0.119 0.991 0.346 0.859 0.767 0.009 0.9660.755 0.066 0.456 0.842 1.000 1.000 0.310 0.998 0.000 0.955 0.000 0.000 0.9680.846 0.120 0.938 0.670 0.978 0.950 0.563 0.995 0.175 0.900 0.434 0.406 0.9911.000 0.198 0.663 0.504 1.000 0.976 0.716 1.000 0.018 0.852 0.221 0.341 0.9890.346 0.120 0.847 0.000 0.000 0.979 0.539 0.991 0.294 1.000 0.433 0.321 1.0000.561 0.000 0.544 0.636 1.000 0.979 0.550 0.983 0.397 0.948 0.497 0.171 0.998;proc cluster data=cai method=FLEXIBLE outtree=tree0;proc print data=tree0;proc tree n=3;run;五 SAS运行结果武汉市土地利用分区聚类图OB1:江岸区 OB2:江汉区 OB3:硚口区 OB4:汉阳区 OB5:武昌区OB6:青山区 OB7:洪山区 OB8:东西湖区 OB9:汉南区 OB10:蔡甸区OB11:江夏区 OB12:黄陂区 OB13:新洲区根据图3-4-1聚类结果,结合武汉市行政区划,将全市划分为三大区域:Ⅰ区: 中心城城市建设及近郊蔬菜副食品生产区;Ⅱ区: 城市郊区综合农业生产区;Ⅲ区: 北部林农多种经营及旅游区。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及趋势分析1 武汉市概况武汉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汉水交汇处。
面积8488平方公里,市区被长江、汉水分隔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现辖13个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总人口831万人(湖北省总人口为6016万人),其中,7个中心城区人口为481万人。
武汉地处长江中游,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铁路、公路主枢纽之一,武汉天河机场是华中地区最大的航空港。
武汉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是华中地区的科技文化教育中心同时,武汉也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流通中心和货物集散地,商品可辐射周边五省近4亿人口。
2 武汉市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5.1%,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3%,其他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
土地垦殖率39.58%土地利用率98.16%土地农业利用率65.12%土地建设利用率17.32%3 武汉市历年土地利用情况(1996-2008年)年份建设用地总量农用地总量未利用地总量耕地面积1996 113464.17 591462.32 149982.34 403051.221997 114140.05 590952.21 149816.57 402536.011998 114955.21 590124.96 149828.66 401667.831999 117063.84 588126.99 149718.00 398755.372000 118539.08 586676.56 149693.19 396514.902001 120816.14 585279.87 148812.82 394956.382002 124842.45 581638.88 148427.50 389157.752003 127254.17 580168.74 147485.91 377558.752004 131449.97 577276.93 146181.93 373569.072005 139699.40 564608.53 150600.89 345119.352006 144541.08 560248.73 150119.01 340654.172007 148273.71 556733.21 149901.91 338344.27(表一)(图一) (图二)(图三) (图四)从图一中看出,在建设用地方面,从1996~2001年期间,建设用地的增加比较平缓稳定;在2002~2005年之间有个较大幅度的变化;2005年之后建设用地的变化基本趋于平缓。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规划目的如下:1.立足武汉市市情,加强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控制,协调各业用地需求,为社会经济协调民展提供土地保障;2.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护耕地,满足规划期间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二、规划依据1.《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4.《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5.《武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三、规划任务1. 在国家及湖北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指导下,落实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2. 明确土地利用的目标,科学划定全市土地利用分区、合理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3. 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确定耕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各项工作的分阶段任务;4. 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5. 制定土地生态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 制定全市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将全市主要土地利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指导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的编制以2008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 研究区概况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有高清大图)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附有⾼清⼤图)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12-12 来源:市局前⾔⼟地是⼈类⽣存和发展的基础。
基于我国⼈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必须贯彻落实"⼗分珍惜、合理利⽤⼟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地制度,统筹⼟地资源的开发、利⽤和保护,提⾼⼟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
根据《湖北省⼟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纲(2005~2020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武汉市⼟地资源供需状况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全市2006~2020年⼟地利⽤主要⽬标和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地区⽤地,优化⼟地利⽤空间布局,明确耕地和基本农⽥保护、建设⽤地节约集约利⽤、⼟地利⽤⽣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城区⼟地利⽤的管控要求,布局和安排⼟地整治⼯程和重点建设项⽬,提出统筹区域⼟地利⽤的调控政策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2010年为近期⽬标年,2020年为远期⽬标年。
《规划》是指导全市⼟地利⽤和管理的纲领性⽂件,是落实⼟地宏观调控和⼟地⽤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地利⽤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章总则⼀、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的战略机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地的根本指导⽅针,统筹区域、城乡、近远期的⽤地需求,协调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态宜居滨江城市提供⽤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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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西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西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年修编,确定了东西湖区2001—2010年土地利用发展目标。
允许增加建设用地:
其中:允许增加城区面积:2404.65公顷、
允许增加居民点面积:13.65公顷、
允许增加工矿面积:991.36公顷、
允许增加特殊面积:1.86公顷、
允许增加交通面积:77.23公顷、
允许增加水利建筑面积:31.62公顷。
耕地保有量:22058.87公顷,
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9248.4公顷。
允许开垦耕地面积:118.98公顷。
到201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34006.39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22058.87公顷、
园地面积:2107.6公顷、
林地面积:1380.24公顷、
水域面积:8459.68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13866.20公顷,
其中:城区面积:5417.08公顷、
居民点面积:1248.44公顷、
工矿面积:1725.99公顷、
特殊面积:241.37公顷、
交通面积:1770.61公顷、
水利建筑面积:3462.70公顷。
未利用地面积:1436.88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主要内容
为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现就加快全区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充分认识加快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战略地位加快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是农民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加快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改变村容村貌,提升对外形象;
有利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五件实事的落实;有利于拉动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明确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要求,在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或建房的同时,坚决刹住农村零散建设,加快推进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农村。
3、加快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的主要措施
(1)修编中心村规划要按照“缩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要求,
1、坚持规划的超前性。
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科学处理好远期与近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生产与生活等方面的关系。
按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可打破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界限,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进行规划。
2、规划的群众性。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合理布局,真正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群众进村建房积极性。
(2)重点解决中心村和农民新型住宅建设的用地。
解决建设用地问题是按规划推进中心村建设的基础和保证。
1、预留用地协商退包。
对规划区内已经预留又临时发包的土地,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动员承包户将临时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2、利用集体拥有的机动地、弃包地调换。
用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和外出经商或务工农民弃包交回集体的土地,换取规划区内农户的承包地。
3、农户之间土地互换。
根据中心村建设规划用地的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者之间可用不同方位,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地块进行互换。
4、通过圩堤、垦地或其它闲置的土地资源,置换规划区内的承包土地。
5、农民需跨村组建房用地的,由相关村组协商进行土地调换;具备条件的,农民可将户口迁到中心村所在地的行政村组,并申请宅基地,原宅基地退还原村组并复垦。
我区具体开展的活动由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提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及“中心村布局规划”工作。
“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今年按计划列入我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达标的有11个大队共11个试点, 11个试点大队在建设类型上分二种:一是拆村新建型;二是整治提高型;
11个试点中,除了慈惠办事处鸦渡大队和慈惠大队2个试点为整改提高型外,其余9个试点都为拆村新建型。
1、进展情况
我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11个试点,规划选址工作都已经完成。
东西湖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工作进度情况
表
(拆村新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