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合集下载

集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集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集体劳作合同(参照文本)集体劳作合同(参照文本)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下简称“工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作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作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作报酬、劳作保险、劳作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作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看法。

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看法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作合同,遵守劳作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展开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企业依据生产经营状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按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企业确保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由于工作必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别原因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省编委《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川编发〔2011〕1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41号)以及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公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备案、审查,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审核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对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管监察,并在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管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监分局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管监察,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煤矿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监察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煤矿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1•【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日南充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7〕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职业病防治关系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水平持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依法规范,重点职业病监测稳步实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诸多问题挑战不断显现,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广。

我市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于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业等20余个行业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达1000余家,相当多的小微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和产业结构落后,作业场所尘毒危害超标严重。

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哪几种

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哪几种

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哪几种篇一: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

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公司集体合同参考文本8篇

公司集体合同参考文本8篇

公司集体合同参考文本8篇篇1公司集体合同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全体员工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2. 乙方是甲方的全体员工,共同组成了公司的核心力量,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此订立本集体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全体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人事、生产、经营等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健康检查。

(4)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福利。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

(2)乙方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3)乙方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4)乙方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3.1 劳动合同的签订(1)甲方应与每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3)甲方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不得随意涂改和毁损。

3.2 劳动合同的履行(1)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福利。

(3)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4)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有关问题的函-川价函[2005]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有关问题的函-川价函[2005]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有关问题的函(川价函[2005]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评价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工作更好的为企业服务,现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文件的规定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评价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委托方有权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从事评价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本通知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应事先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本通知收费标准试行一年,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收费标准二○○五年一月十一日附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投资总额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合计<500万元2‰3‰5‰500万元-1000万元0.7万元-1.5万元1.3万元-2.5万元2万元-4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1.5万元-2.5万元2.5万元-4.5万元4万元-7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2.5万元-5万元4.7万元-10万元7万元-15万元5000万元-1亿5万元-8万元10万元-17万元15万元-25万元1亿-5亿8万元-30万元17万元-70万元25万元-100万元5亿-20亿30万元-70万元7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亿0.2‰0.2‰0.4‰放射性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之和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收。

《职业病防治法》(2019版)-2019年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2019版)-2019年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2019 版)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款修改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在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五、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六、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单位名称:单位住所:经济类型:职工人数:年月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河南省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集体合同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方使用本合同书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时,可根据实际进行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减或修改,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方也可以就本合同书第二章至第九章中某项内容单独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

五、集体合同草案须经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集体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加盖公章,双方首席代表本人签字。

六、集体合同订立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报送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名单用人单位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双方代表协商日期:年月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年月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依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
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职工健康衩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监督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条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条件。

第三条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希.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获得职业卫生危害场所告知权和职业卫生的保障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
第五条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由——任组长,成员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企业决定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企业每年年终向职
代会报告职业卫生情况以及本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第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效治理,保证作业场所尘毒等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载明尘毒等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企业在与职工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告之并详细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待遇等内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情况。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帮助职工掌握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对尘毒等职业危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得安排其上岗。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从事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以及应急性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承担职业健康检
查费用,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从事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职工,按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岗位工作满()年以上的职工适当调整其工种。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企业发现疑似职业病职工,应当及时安排诊断并调离其原工作岗位。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伤残度等级鉴定,并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三章工会与职工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止和纠正侵犯职工合法健康权益的行为;参与企业制定和修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协助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开展各种防治职业病的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七条企业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企业支持工会按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实施群众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

工会每季度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巡回检查。

第十九条工会依法对企业开展涉及职业危害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工会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推广“一法三卡" 等活动,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职工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发现明显职业危害时,工会有权提出停止作业并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第二十二条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企业不得因此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或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学习和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遵守操作规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如,第二十四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企业职业卫生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由企业行政方代表和工会方代表组成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检查组,每季度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劳动保护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检查,查出的问题先由班组解决,解决不了的报企业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 年,自______ 年____ 月—日
起至 ___ 年—月—日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按《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程序签订,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上一级工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企业(章): 工会(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 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曰年月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