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杭政函[2011]157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1]1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8]73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与人民群众需求基本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立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继承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步加快;巩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名中医药专家队伍和基层中医药骨干队伍;中医药文化不断繁荣;努力把我市建成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疾病防治中心,实现“中医药强市”目标。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下同),切实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扶持,重点办好现有的中医医疗机构。
加大区、县(市)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发挥其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带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高。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了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支持政策:
1. 资金支持:国家通过增加中医药的研究与发展经费,提供资金支持中医药科研以及临床实践的项目和机构。
2. 法律法规支持: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中医药的合法地位和权益。
法律法规包括认定中医药为法定的医学体系,明确中医药的药品管理和执业规范等。
3. 人才培养支持:国家加大对中医药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提供奖学金和其他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中医药专业,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4. 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促进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与合作,与其他国家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技术转让,提高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5. 临床实践支持: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临床实践,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济补贴,推动中医药在临床应用的发展和普及。
6. 市场扶持:国家通过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增加保险报销范围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应用。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推动中医药的发展,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等社会变革,中国民族民间中医药在传承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方面,中医药因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复杂的诊疗方法以及工具有限,很难在现代医学体系中改造,即便将它们融入主流体系,也可能失去独特的精髓;另一方面,由于科技的发展,大量的「民族传统”医疗服务处
于逐渐减少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降低了中医药专业人员的数量,使部分民间中医药知识和技能逐渐失传,影响了中医药传承发展。
为解决这些困难,我们必须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政府应制定有利于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政策,充分利用政府资金,帮助中医药技术脱离历史发展,重新定位投资。
其次,政府应提供资助来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发展,并扶持有才能的专业人士以及具有中医药贡献的企业家。
此外,政府还应大力发展民族民间中医药理论研究,调研中医药专业人员,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中医药理论和临床指南,有效维护民族民间中医药的传承发展。
此外,推动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还应当采取更多技术手段,利用网络传播技术来广泛普及中医药理论,建立网上健康教育、中医药咨询平台等来提高中医药的知识接受性,促进其应用和推广。
同时,还需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民族民间中医药的独特性,调动中医药的热情,以激发全社会对民族民间中医药的兴趣,以增强其受众的认可感。
通过上述对策,可以有效促进民族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更好
地利用中医药在现代医学体系中的独特优势,为社会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实现中医药文化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政协委员王承德建议:大力扶持中医院中药制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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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方 面 , 立 中药 制 剂 的 合 理 价 格 形 成 机制 , 议 由相 关部 门核 实 制 定 , 建 建 引入 积 极 有 效 、 操 作 、 易 能评 价 、 率 高 的 价 格 评 价 效 机 制 和 批 准 办 法 。适 当提 高 中 药制 剂 定 价 和 加 成 率 , 证 制 剂 生 产 无 亏 损 运 行 。 保 此 外 , 承 德 建 议 将 已正 式 审 批 通过 的 治疗 性 院 内 中 药制 剂 全 部 纳 入 到 新 农 合 、 镇 职 3 王 城 -医疗保 险 和 基本 医疗 保 险 等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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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长府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长府发〔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预防和保健的服务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西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健全和完善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龙头,以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骨干,以县(市)、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要力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功能、特色鲜明、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明显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较大改善,确立区域性中医疾病防治中心地位,全市中医药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争创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市。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构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政发[201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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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政发[2014]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是我国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药资源优势显著,为我市的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疾病的防治发挥了巨大作用。
目前我市中医药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还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面临体制机制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条件落后、人才严重匮乏、轻中重西、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切实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升我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 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3〕41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健康大同”中的作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继承创新体系和中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人才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逐步实现由中医药大市向中医药强市跨越的目标。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受限于各种因素,中药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亟待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1 对中药材产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项目资金补助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1.2 建立健全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中药材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中药材资源。
二、加强科研技术支持2.1 加大对中药材的研发力度,推动中药材产业向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2 加强中药材标准化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的规范化生产,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加强市场营销策略3.1 支持中药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中药材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3.2 提高中药材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用途,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3 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优势,加强对中药材产品的宣传推广,增强用户对中药材产品的信任和认可。
四、加强产业协同发展4.1 加强中药材产业与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中药材产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4.2 加强中药材产业与地方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中药材资源与地方特色产业相结合,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5.1 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中药材领域的科研投入,培养更多的中药材专业人才。
5.2 支持中药材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科研人才,促进中药材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更关乎人民裙众的健康福祉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组织能够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的现状和发展,充分认识中药材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扶持政策,为中药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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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
中医药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医药基础条件差、特色优势淡化、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人才梯队不合理、高级技术人才匮乏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刻不容缓。
在此,对于政府扶持中医药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预防保健能力
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村卫生室要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够运用中西医两法开展诊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深入开展有中医药特色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通过增加执业注册地点的方式,到城市社区、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
以保障民众健康为基础,宣扬中医药文化为目的。
另外可在我县范围内建设名中医工作室,邀请本县名中医,甚至省市名中医定期坐诊,以打造中医药论治为主、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服务机构,为全县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优质中医服务。
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城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合理制定中医“治未病”相关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纳入职工体检,再逐步纳入干部保健、职工医保等报销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
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新增中医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诊所。
扶持基层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行中医
药师带徒从医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带徒从医人员准入规范和标准。
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二、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
(一)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医师。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入选县市级和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是大力推进县级名中医创建工作,激发中医药人员学习钻研中医经典理论、中医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县级名中医师定期开展评审,逐步建立起县级骨伤、脾胃、肾病、肝病、妇科、儿科、肛肠、康复、针灸、推拿等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基地(基地标准由卫生局组织专家制订),每年从各级医院选拔一批有培养前途的学科带头人到基地轮流学习培训。
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培训基地充足的经费补助,用于基地所需设施设备建设和免费培训人才及带教老师的补助。
(二)培植一批中医名科。
到2020年,全县建设优秀的县级重点名专科(含农村特色专科)10个,到2025年总数达到20个。
列入重点专科建设的每个专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支持中医专科开展中医临床研究和中药新药开发。
(三)建设知名中医医院。
以名科带动名院,建设符合国家示范标准的中医医院。
三、发展中药事业,保证中医疗效
(一)促进中医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属亚热带中季风湿润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适宜种植中药材。
我省有植物药2077种,动物药256种,矿物药51种。
其中地道特色药材有玉竹、吴茱萸、湘莲、栀子、白芷、鳖甲、朱砂、雄黄等。
其中湘莲属于我县的道地药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对中药材种植调研,发展我县中药材产业,既是中医持续发展,防病治病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又是一条富民产业之路,结合农业、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种植生产基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企业参加规范化种植认证。
(二)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工作,开展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
(三)改善中药饮片质量。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是优化中药饮片质量,提高中医疗效的保证。
目前我县各医院、药店主要以散装中药饮片为主,质量不一,对临床疗效有很大冲击,可增加小包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剂量准确、易于复核、效率提高、浪费减少、饮片纯净、有利管理等优势,同时小包装中药饮片扩大了患者的知情权,患者可根据包装上的标识自行核对药品与处方,有利于患者监督调剂质量、了解中草药知识,再者,小包装中药饮片还有利于促进中药饮片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药学家学术思想、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术整理、研究和利用。
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建立本地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鼓励名老中医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做好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支持中医院建立临床研究室,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中医药有关的科技评审或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三)支持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
医疗机构内中药制剂是中医的一大特色,它是中医人经过长期临床实践经验总结行之有效的秘方或验方,要加以拯救,不让失传。
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内部调配使用。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阵地,要按照国家《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组织力量,精心设计,在医疗机构内建设好中医药文化浓厚的园地。
要大力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
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保护和宣传。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我县中医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心的定位,大力支持县中医院建设,以县中医院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加强中医经典及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中医在临床中的疗效,建设梯队形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快培养,到2020年前建立一批结构合理,层级分明的高素质中医人才队伍。
(二)培育创新人才和西学中人才。
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研究型人才和学术领军人物。
鼓励高年资西医师脱产带薪系统学习中医,培养西学中人才。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卫技人员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学习培养模式,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
力争在5年内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