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设计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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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柜的相关国标及定义

防爆柜的相关国标及定义

防爆柜的相关国标及定义
防爆柜是指能够有效地防止爆炸、火灾对内部贮存物品造成损害的一种设备。

以下是与防爆柜相关的国家标准及其定义:
1. GB3836.1-2015《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常规要求》:此标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包括产品设计、电气特性、外部环境的影响等。

2. GB12476.1-200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
要求》: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包括分类、特殊环境的要求、防水要求等。

3.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过程控
制系统》: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中用于过程控制的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包括温度、腐蚀、振动等方面的要求。

4. GB50263-2013 《工业防爆设计规范》:此标准规定了工业
领域中防爆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包括爆炸分区、危险等级、设备选择等要求。

这些国标给出了对防爆柜的设计、材料、结构、电气特性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防爆柜在爆炸环境中的安全性能。

通过符合这些标准的设计和制造,防爆柜能够有效地减少爆炸、火灾对内部贮存物品造成的损害,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中国防爆认证标准

中国防爆认证标准

中国防爆认证标准
中国防爆认证是中国权威的防爆安全认证机构,其认证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防爆型式:本安型
适用防爆标准: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 3836.4-2021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
本安型防爆设备是指其内部所有电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及可能出现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环境的设备。

二、防爆型式:防粉尘点燃外壳
适用防爆标准: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 3836.31-2021爆炸性环境第31部分
防粉尘点燃外壳是一种特殊的防爆外壳,其设计可防止外壳内的粉尘点燃,并符合相关防爆标准的要求。

三、防爆型式:浇封型
适用防爆标准: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 3836.9-2021爆炸性环境第9部分
浇封型防爆设备是指将可能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电路浇封在浇封剂中,以实现防爆目的。

这种防爆型式适用于可能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四、防爆型式:正压型
适用防爆标准: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 3836.5-2021爆炸性环境第5部分
正压型防爆设备是指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及可能出现的故障条件下,内部的电气部件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
外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

这种防爆型式的关键是保持设备内部的气压高于外部气压,以防止爆炸性环境进入设备内部。

以上四个方面的防爆认证标准是中国权威的防爆安全认证机构所要求的,旨在确保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doc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doc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本标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隔爆型“d”第3部分:增安型“e”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第5部分:正压型“p”第6部分:充油型“o”第7部分:充砂型“q”第9部分:浇封型“m”在根据IEC60079-0:1998修订GB3836.1-1983时,为解决Ⅰ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问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要求。

见附表E。

本标准还保留了GB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1)检验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Ⅰ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Ⅰ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

保留该内容,以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标准与GB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1)标准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将术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3)塑料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4)修订了Ⅱ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5)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6)塑料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0.5)mm、长(100±1)mm、宽(1±0.2)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7)增加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8)在试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9)Ⅰ类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3836.1-1983的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10)℃修订为(20±5)℃;10)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11)防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防爆相关国家法规标准

防爆相关国家法规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
该图集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 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环境电气 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防爆标准(GB)
用户标准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 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 安装(煤矿除外) GB 3836.16-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 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GB 12476.2-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 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
5
防爆 起动器类
1. 起动器 3. 变频器(箱)
2. 软起动器 4. 电抗器
防爆相关国家法规
序号 6 产品单元 防爆 变压器类 1. 移动变电站 产品品种 2. 变压器(箱)
3. 调压器
1. 电动执行机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互感器
2. 阀门电动装置
3. 电气阀门定位器
7 防爆电动 执行机构、 电磁阀类 5. 电磁阀 7. 电磁头
防爆相关国家法规及标准
目录
国家法规 防爆标准
国家法规 防爆标准
防爆相关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七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 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 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石油产品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的安全规定范本

石油产品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的安全规定范本

石油产品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的安全规定范本1. 概述石油产品库房是储存和处理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设施,以确保库房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本安全规定旨在规范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的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库房的安全运行。

2. 设计原则2.1 库房布局:库房应根据石油产品的种类、数量和储存方式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确保各种物品的分类明确、储存有序。

2.2 防火防爆间距要求:库房内部设施和设备之间的间距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以确保火灾或爆炸事件的蔓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3 抗静电设计:石油产品库房应设置防静电设施,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2.4 排风系统设计:库房应配备合理的排风系统,确保石油产品中的有害气体及时排除,降低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2.5 防火墙和隔离间设计:库房内的防火墙和隔离间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隔离不同储存区域,确保火灾或爆炸事件的蔓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 设备安装与操作3.1 防火防爆设备的选择:根据库房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门、防火墙、防爆电气设备等。

3.2 设备的正确安装:防火防爆设备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正确的安装,确保设备的具备完整的功能和使用效果。

3.3 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对防火防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4 设备的使用操作:库房工作人员应受到专业培训,确保正确使用防火防爆设备,熟悉应急处理措施,提高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4. 库房管理4.1 火源管理:库房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火、种火行为,严禁吸烟、明火焚烧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4.2 清洁与通风管理:库房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通风,以防止积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4.3 设备设施维护:库房的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4 储存管理:库房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石油产品进行分类、储存、标识和管理,确保库房内石油产品的安全。

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标准1. 引言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易燃气体、蒸汽、粉尘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由于这些环境中存在着潜在的爆炸风险,因此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都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

本文档将介绍防爆电气设备的相关标准,并对其内容进行解读和说明。

2. 国际标准2.1 IEC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简称IEC)制定了众多与防爆电气设备相关的标准。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标准:•IEC 60079-0: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IEC 60079-1: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防爆电气设备 - 水平火花试验装置和实施指南。

该标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防护要求和水平火花试验的装置和方法。

•IEC 60079-11: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防爆电气设备 - 防火焊接。

该标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在进行防火焊接操作时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2.2 NEC标准美国国家电气代码(National Electrical Code,简称NEC)也对防爆电气设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NEC标准:•NEC 500:危险地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气设备时需要考虑的危险地点、防护要求和使用条件。

•NEC 505:爆炸性危险地点的固定电气设备。

该标准规定了爆炸性危险地点中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的要求和安装方法。

•NEC 506:爆炸性危险地点的可移动电气设备。

该标准规定了爆炸性危险地点中可移动电气设备的要求和安全性能。

3. 国内标准3.1 GB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SAC)制定了一系列与防爆电气设备相关的国家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是:•GB 3836系列: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该系列标准包括多个部分,分别规定了不同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分类和标志、防爆结构要求等。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范本(2篇)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范本(2篇)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范本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性与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为了确保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下是相关要求范本:一、总则1.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追求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二、设计要求1. 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环境的特殊性,满足抗爆、耐压、防尘、防水等要求。

2. 设计应采用可靠的防爆结构和材料,能够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3. 设计应合理布置电气元件,优化电路结构,减少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三、制造要求1. 制造应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标准进行,确保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合格率和质量。

2. 制造应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特殊材料和部件,确保电气设备的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

3. 制造应严格控制产品的加工工艺和装配质量,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安装要求1. 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安装图纸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2. 安装应确保设备与矿井环境的适应性,避免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

3. 安装应注意电气设备与其他设备和管线的隔离和防护,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电弧、火花等危险情况。

五、调试要求1. 调试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参数准确。

2. 调试应按照操作指南和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维护和管理要求1. 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松动部位检查、电气元件检测、设备试运行等,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 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程序,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3. 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台帐、维护记录、故障处理等,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设备的状况和运行情况。

七、应急响应要求1. 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应急开关和报警装置,用于及时切断电源和发出警报信号。

2. 应急响应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应急操作和应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和故障。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doc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doc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本标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隔爆型“d”第3部分:增安型“e”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第5部分:正压型“p”第6部分:充油型“o”第7部分:充砂型“q”第9部分:浇封型“m”在根据IEC60079-0:1998修订GB3836.1-1983时,为解决Ⅰ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问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要求。

见附表E。

本标准还保留了GB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1)检验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Ⅰ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Ⅰ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

保留该内容,以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标准与GB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1)标准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将术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3)塑料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4)修订了Ⅱ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5)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6)塑料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0.5)mm、长(100±1)mm、宽(1±0.2)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7)增加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8)在试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9)Ⅰ类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3836.1-1983的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10)℃修订为(20±5)℃;10)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11)防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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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爆外壳材料
1.1 金属材料
常用的有铸钢、铸铁、焊接钢板、铸铝合金、不锈钢等材料。

如采用铸铝合金时,对Ⅰ类电气设备外壳,铝、钛和镁的总含量不允许大于15%(质量比),且钛和镁的总含量不允许超过6%;对Ⅱ类电气设备外壳,含镁量不允许超过6%(质量比)。

金属外壳的厚度:对隔爆型外壳,应能承受内部爆压和外部冲击能量的考核;对其它防爆类型外壳,应能承受外部冲击能量的考核。

1.2 塑料材料
塑料外壳在增安型电气设备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用的较多。

主要考虑结构轻便,抗环境化学腐蚀能力优的特点。

但材料的老化和变形是塑料制品的关键缺陷。

某些塑料能克服以上的缺点,如DMC、SMC 塑料制品已大量在防爆电气产品的外壳中使用。

选用塑料牌号时要考虑材料的热稳定性至少比设备产生表面温度高20K;低温特性至少比设备使用环境温度下限低5-10K的条件下能耐规定的冲击或跌落试验不损坏。

对移动电气设备及可能被摩擦或擦拭的塑料表面要考虑静电荷的影响,这可按表2的要求来进行设计。

2、紧固件
2.1 设计原则
2.1.1 紧固件的尺寸和材料要满足防爆类型的结构要求,如隔爆型设备紧固件的抗拉强度要承受爆炸压力;增安型和其它设备的紧固件应保证外壳充分压紧,达到规定的防护等级。

2.1.2 铝合金和塑料外壳的紧固件如采用轻金属或塑料制的螺栓,则螺栓的材料和螺纹形状要满足紧固要求就可使用。

2.1.3紧固件的紧固应保证只能用专用工具才能开启的结构。

2.2 特殊紧固件按GB3836.1-2000第9.1条规定。

3、粘接材料
防爆电气部件之间需用树脂复合物进行粘接来达到规定的接合强度时,应考虑复合物的配方和工艺,并应考虑粘接材料的极限温度至少应比设备表面温度高20K。

4、电气连接件和接线空腔
防爆电气设备外部电缆或导管的引入,除用*电缆方法引入外,绝大部分在接线腔内进行的。

设计接线空腔时,应保证有足够的尺寸,便于导线可靠连接。

外壳的防爆型式要符合使用的爆炸性危险环境。

接线腔内设置的接线端子,其导电螺栓的规格应有余量。

5、连接件
防爆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上应设置内、外接地连接件。

外接地连接件应尽量靠近电缆引入装置处,内接地连接件应在接线腔内。

连接件的尺寸应能至少和4mm2以上的保护线可靠连接,并应有防松措施保证可靠压紧,在接地连接件处应设置接地符号,以示正确连接。

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有金属导管连接的电气设备,可不必设置接地连接件。

6、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
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可以和防爆外壳制成一体,也可制成防爆部件(Ex元件)固定在防爆外壳上。

关于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技术要求见GB3836.1-2000 附录D。

电气设备上不装电缆和导管的通孔须用封堵件封堵。

7. Ex元件
防爆外壳、接线端子、电流表、小型开关、小型按钮、指示灯、仪表显示器引入装置、等部件,如制成Ex元件,就可方便的安装在增安型外壳内,达到结构轻巧,安装维护方便的目的。

8.联锁装置和警告牌
为防止防爆外壳带电开盖,应设置联锁装置,其装置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打开的机构。

如无联锁装置,应设置“严禁带电开盖”的警告牌。

9、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外壳明显处上应有“Ex”或“Ex+防爆级别+温度组别”标志的总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铭牌,铭牌材料用黄铜或不锈钢材料制造,厚度无具体要求,国外仪表用塑料表牌已广泛使用,其粘胶材料质量相当好。

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9.1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9.2 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
9.3 防爆标志;
9.4 防爆合格证编号;
9.5 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9.6 环境温度:-20℃ T a 60℃ * 当环境温度为-20℃ ~40℃时,该项无要求。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立足于华南地区,是一家专注防爆认证和煤安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业务涵盖防爆3C认证、防爆合格证、防爆检测、ATEX认证、IECEx认证、防爆设计、现场防爆检查、防爆工程、防腐等级测试、煤安&矿安认证、防爆培训、SIL认证等。

为客户提供从防爆设计、检测、认证、安装、检修、现场检查、防爆施工、防爆改造等一站式防爆技术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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