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

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认真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编制和修订城市规划以及在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
必须遵守木办法。
第三条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规划控制区和风景区。
其规划区域分别为:(一)城市市区是指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镇文化路以西、泰山环山路以南的范围;(二)近郊区是指市区东、西、南方向边沿外延2公里的范围(三)工业区是指山口、满庄镇行政区范围;(四)风景区是指泰山凤景名胜区规划范围;(五)规划控制区是指除市区、近郊区、工业区、风景区以外的规划区域,主要包括大津口、黄前、北集坡邱家店、徂徕五个乡慎的行政区和大汶口、省庄、天平等乡镇(办事处)部分行政区以及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规划控制区,应根据城市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区域范围,由市政府公布。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和《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管理工作。
市计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公安、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规划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围绕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处埋好城与山、古与今、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本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服从城市规划的义务和监督城市规划实施的权力。
折叠编辑本段规划编制第七条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和修订,报省政府审批。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中心城近山靠水地区优先发展生活用地。工业用地宜离山离水、靠近交通通道发展。满庄与大汶口之间、104国道两侧用地主要作为工业发展用地。
2、市域城镇化与城镇体系规划
预测2020年市域总人口580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65.2%。
规划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五轴、五组群”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心”:泰安中心城,规划期末人口规模达到135万人左右。“五轴”:包括京沪发展轴、肥城—泰安—新泰两条发展主轴,规划东平—泰安—莱芜、宁阳—磁窑—新泰、肥城—宁阳等三条次轴。“五组群”:即新泰—新汶、肥城—石横、东平—州城、宁阳、磁窑—华丰五处城镇组群。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东部,东经126°2’~117°59’,北纬35°28’~36°33’。北依山东省会济南,南临儒家文化创始人孔子故里曲阜,东连瓷都淄博,西濒黄河。泰安市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县市区,人口554.7万人。
泰安市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旅游城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
泰安市域构筑“中心城—次中心城—中心镇—一般镇”四个层次的城镇体系。确定了1个中心城市,4个次中心城市,11个中心镇以及45个一般镇。
3、市域第二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全市工业发展应构建汽车、非金属材料、电器电缆、精细化工、生物工程、食品等六大主导产业。规划构筑五条产业带:泰安中心城—满庄—大汶口—磁窑—华丰产业带、新泰产业带、肥城—王瓜店—石横产业带、东平—州城产业带、宁阳—堽城产业带。
新一轮规划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泰政发[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9〕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市政府同意《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六日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保障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市财政、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第四条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二)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三)是否完成规定的投资强度;(四)改变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五)是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六)是否超期使用临时用地;(七)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事项。
第五条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
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下发或有偿使用合同等签订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用地信息公示牌,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合同号)、用途、面积、四至、容积率、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2020年修正)-

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2020年修正)正文:----------------------------------------------------------------------------------------------------------------------------------------------------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8月29日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20年2月28日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突出泰安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的特色,建设美丽泰安,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外的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对县(市、区)城市绿化工作进行指导。
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城市绿化的有关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绿化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泰安市总体规划(2004-2020)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纲要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12目录第一章规划基础 (3)第一节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 (3)第二节对原总体规划及实施的回顾与评价 (3)第三节规划依据、原则、范围与期限 (6)第四节工作技术路线 (7)第五节本次总体规划工作重点 (8)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8)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8)第一节城市性质 (8)第二节城市规模 (9)第四章市区规划 (10)第一节城市发展空间选择 (11)第二节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13)第三节市区空间结构 (16)第四节市区城镇职能及规模 (16)第五节空间管制 (17)第六节远景发展构想 (19)第七节发展时序 (19)第五章中心城总体布局 (20)第一节用地布局结构 (20)第二节城市公共活动中心 (21)第三节城市专项用地规划 (24)第六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8)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 (31)第八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3)第九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6)第一节城市形象 (36)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7)第十章城市旅游系统规划 (38)第十一章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39)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9)第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39)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40)第十五章城市公共政策 (42)第十六章附则 (42)第一章规划基础第一节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第1条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1.修编原总体规划是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山东省根据本省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四大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即可持续战略、城市化战略、国际化战略、科教兴鲁战略;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山东半岛城市群战略研究》等。
同时,山东省提出建设“三圈一群”的战略决策。
这些战略与规划将对泰安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03年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县市对其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泰安市政府也于2004年初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编制新一轮总体规划。
泰安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泰安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策略与目标 (2)第三章公共体育设施配置体系与标准 (2)第四章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3)第五章规划实施及建议 (7)第六章附则 (8)附表 (9)附表一:中心城区规划公共体育场地汇总表 (9)附表二:中心城区规划体育用地汇总表 (10)附表三:现状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一览表 (10)附表四: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14)附表五: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15)附表六: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15)附表七: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16)附表八:体育休闲基地建设计划 (17)附表九:体育健身路线建设计划 (18)附表十: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18)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扎实推进泰安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提供保障,为泰安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1)《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08-2030)》(3)《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4)《泰安市绿道规划(2015-2030)》(5)《泰安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3-2020)》(正在编制)(6)山东省“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纲要)(7)《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8)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2、标准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第382号令)(8)《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05)(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0)《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2009)(征求意见稿)(11)《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指标》(2009)(征求意见稿)(12)《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体群字〔2005〕64号)(13)《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令)(14)《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3、相关政策和资料(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2)《山东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实施意见》(鲁体字[2010]8号)(3)《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的通知》(4)《第六次全国体育普查》(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7)山东省体育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鲁体群字[2015]2号)(8)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7号)(9)市体育局提供的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3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泰安市的城市规划区,即泰山区和岱岳区的行政辖区。
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泰安是中国山东省中部一座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境内的泰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对外开放旅游城市。
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县市区。
泰安市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寒暑适宜,光温同步,雨热同季。
全年平均气温13℃,平均日照2627小时,平均降水量697毫米。
泰安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20.30%,林木蓄积量为525.00万立方米。
已建成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各3个。
泰山植被丰富,树木郁葱,水源充足,地势复杂,为各类动物的觅食、栖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据调查,泰山现有兽类近20种,鸟类150余种,昆虫873种,鱼类也较多,泰山是野生动物的乐园。
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一条土地利用现状。
全市土地总面积776183.41公顷,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
1.农用地540859.96公顷,占总面积的69.7%。
其中:耕地357722.57公顷,占总面积的46.1%;园地60204.36公顷,占总面积的7.8%;林地79606.51公顷,占总面积的10.2%;水面43325.52公顷,占总面积的5.6% ;2.建设用地124991.20公顷,占总面积的16.1%。
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7520.47公顷,占总面积的11.3%;交通用地23619.32公顷,占总面积的3.0%;水利设施用地14451.41公顷,占总面积的1.8%。
3.未利用地110332.25公顷,占总面积的14.2%。
其中:山丘荒草地61278.08公颂,占55.5%;沙地343.34公顷,占0.3%;裸岩石砾地2527.56公顷,占2.3%;田坎35739.25公顷,占32.4%;滩涂4586.00公顷,占4.2%;苇地2279.44公顷,占2.1%;其他未利用土地(村外取土坑、取土场)755.81公顷,占0.7%。
泰安市城区土地集约度的动态评价

成 交 总 额 、 均 G P 人 均 GD 、 均 城 市 用 地 、 均 住 房 、 化 覆 盖 率 和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 构 建 地 D 、 P人 人 绿 , 了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采 用 多 因 素综 合 评 价 模 型 , 算 了 泰 安 市 19 ,0 0和 2 0 并 计 9020 0 7年 三 个 时 期 的
wa u l ,i c u i g t r e l y r Ta g t sb i t n l d n h e a e s( r e ,Crt ra a d Elm e tLa e s n i d c s( h n i i n e n y r )a d 1 n ie t e i ~ e 1
文 章 编 号 :0 05 4 (0 0 0 —0 61 1 0 —6 1 2 1 )20 1 —0
泰 安 市 城 区 土 地 集 约 度 的 动 态 评 价
杨 炯 , 王 卫
(.泰 山 学 院 旅 游 与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 1 山东 泰 安 2 1 2 ; 70 1
ve t e n fx d a s t sm nti i e s e s,r d pa i g,t a m pl e s,a lg ve nm e t r v nue t ot u n oa v n ot le oy e l o r n e e , he t alt r —
o e fal o s me o d ,GDP,p rc p t v ro l c n u rg o  ̄ e a i GDP・u b n l n s r a p r a i ,p rc p t v a r a a d u ea e e p t c a e a i l ‘ ai i g s a e r e o e a e e a i u l r e a d o e t i r a .Th t g a e c r f n p c ,g e n c v r g ,p rc p t p b i g e n ln fac ra n a e ) a c e i e r t d s o eo n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泰安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前言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规划调整完善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目的与意义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指导思想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调整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调整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工作任务要求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区域概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划实施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规划实施评估结论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规划调整完善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发展总体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划调整完善指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与结构调整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土地利用总体格局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划空间管控优化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土地功能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土地功能分区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发展目标与方向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规模调整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两规合一”调整说明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县级土地利用调控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二、附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附图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泰安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年国务院批复以来,在土地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泰安市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在新型城镇化、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泰安市在本次调整完善中,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近期,节约集约、倒逼存量,多方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实施好区域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谋划“十三五”期间区域发展与重大项目用地安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务。
本次调整完善规划范围为泰安市行政范围以内,面积为公顷,全市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计个乡、镇和街道,与现行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规划期限为年,以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作为基准数据,以年为规划目标年。
一、规划调整完善总则(一)目的与意义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土地利用计划的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执法监察等,都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因此,本次调整完善工作尤为重要。
为扎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泰安市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山东省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数据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为依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制度,强化土地规划引导,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立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规划通过对耕地保护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落实山东省下达的公顷(万亩)耕地和公顷(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零星分散的劣质耕地和坡度在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调出,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调入,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双重保护。
在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落实山东省下达的公顷(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完善后的规划尽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空间。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调整原则、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既要严守耕地红线,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施永久保护。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泰安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及已落实选址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经济园区等经济开发区环保项目用地;适度保障旅游乡镇发展养老、宜居、旅游项目。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四)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调整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关于省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发〔〕号);、《关于核销多划基本农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鲁国土资发〔〕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报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号);、《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安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年)》;、《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泰安市统计年鉴》。
(五)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
二是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
对建设用地的调整,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泰安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合理分配各县区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依据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
特别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开展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
一是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
二是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
三是严控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依据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产出强度等标准确定用地规模。
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