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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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

自然辩证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

自然辩证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自然辩证法(Dialectical Materialism)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本理论之一,它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自然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对事物进行辩证地、全面地认识和分析,以此推动科学研究的进展与发展。

下文将探讨自然辩证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

一、观察和分析现象的全面性自然辩证法倡导研究人员要从全面性的角度观察和分析现象。

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常常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现象,并可能倾向于片面地观察和分析。

然而,自然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只有从全面性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现象,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例如,在研究气候变化问题时,不能只看到局部的温度升高,还要考虑到全球的气候系统,并综合考虑各个因素的影响。

二、辨别和解决矛盾的能力自然辩证法强调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并提出了矛盾的辨证法。

科学研究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例如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发展与环境的矛盾等。

通过辨别和解决这些矛盾,才能够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

比如,在研究新能源技术时,研究人员常常需要解决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辩证地分析和解决这个矛盾,才能够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三、推动科学的革命性发展自然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革命性的变革实现的。

科学研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革命性的创新和突破,才能够推动科学的发展。

自然辩证法提醒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观念的束缚,大胆地探索和创新。

例如,在物理学领域,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提出就是对牛顿力学的革命性突破,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四、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和规律自然辩证法强调实践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发现和验证科学规律。

科学研究需要通过实验和观测等手段来进行验证和检验,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和规律,并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自己的理论。

例如,通过实践观察和实验验证,我们才得出了地球是圆的、物种演化等一系列科学规律。

综上所述,自然辩证法在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发展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旨在揭示自然世界普遍的规律和原理,而科学发展则是通过研究和应用这些规律和原理,不断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

本文将探讨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的相互作用与影响。

一、自然辩证法的内涵与基本原理自然辩证法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一种思维范畴和方法体系,强调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联系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认识。

其核心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

对立统一是指宇宙万物都具有矛盾性,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内部的对立力量相互作用与斗争而实现的。

质量互变则是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质变是量变的结果和必然趋势。

否定之否定则强调事物的发展并非线性的,而是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通过旧事物的否定和新事物的产生,推动社会与科学的进步。

二、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科学发展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知和利用的过程,旨在提升人类社会发展的水平。

科学发展的特点主要包括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社会性等。

科学性是指科学发展需要严谨的科学方法和理论支撑,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手段解决现实问题。

创新性则是指科学发展需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和经验,不断开拓新的领域和方法。

实践性是科学发展的核心要求之一,只有与实际结合,将科学理论应用于实际,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

社会性则是指科学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科学发展的趋势是不断拓展科学知识的边界、提高科学的整体水平。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学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大,科学知识也在不断积累和更新。

同时,科学发展也需要跨学科的融合与交叉,通过不同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动科学的发展。

三、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的相互作用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作用和互动。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为科学发展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自然辩证法科研辩证思维

自然辩证法科研辩证思维

自然辩证法科研辩证思维
自然辩证法是一种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维方法,其核心是以整体性、变化性、矛盾性为基础,对自然现象和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在科学研究中,自然辩证法的辩证思维方式可以帮助科学家更加深入地理解科学问题、发现科学规律,从而取得更为深刻的科学成果。

自然辩证法的辩证思维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性思维。

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是整体性的,在进行科学研究时,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透彻地理解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以便更好地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和规律。

二、变化性思维。

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的,科学家需要通过对事物的变化和发展过程的观察和分析,来揭示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规律,以便更好地预测和控制事物的变化。

三、矛盾性思维。

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这些矛盾在不断地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科学家需要通过对事物中矛盾的思考和分析,来揭示事物内在的矛盾关系,以便更好地解决科学问题和推动科学发展。

总之,自然辩证法科研辩证思维是一种全面、深入、开阔的科学思维方式,可以帮助科学家更好地理解自然现象和规律,从而取得更为深刻的科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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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对当代科学研究的启示

自然辩证法对当代科学研究的启示

自然辩证法对当代科学研究的启示摘要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

对于西方科学哲学,我们要进行批判性地吸收,任何一种有前途的学术发展都必须适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有固有的文化内涵、特殊的思想理论背景和独特的现代化进程。

自然辩证法对当代科学研究的启示:以实践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科学理论的合理性;发展科学与增长知识的过程中,既要重视理性的作用,也要看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要正确处理自然科学与科学哲学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科学研究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1]。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1.早期哲学家对认知的探索哲学作为爱智之学,在其产生之初,就是要在变幻的“多”之下,寻求一个永恒不变的“一”。

无论是米利都学者的“水”、“无定形者”、“气”、“火”“四根”还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对“数”的痴迷,不过都是要给我们理解这个世界提供一个可靠的根基。

探索万物的本原体现了早期哲学家对基础主义的追求[2]。

但理解世界的根基是什么?从柏拉图以来的西方知识论的传统来看,基础主义的追求目标经历了从绝对真理到绝对标准的演变,当绝对标准遭到质疑时,基础主义纲领就开始面临失败的命运了[3]。

从柏拉图开始,基础主义者把可靠知识的根基设定为绝对真理,笛卡尔、康德等唯理论者是这一传统的后继者;培根及其后的洛克、实证主义者、分析哲学家在认识到唯理论的局限后,放弃了对绝对真理的追求,转而把知识的根基设定为永恒的标准。

知识的真由绝对可靠的方法标准来保证[4-6]。

奎因《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击碎了基础主义者最后的迷梦,而库恩的不可通约性理论从根本上否认了永恒标准的合法性,既然标准都是历史的,那么我们更好的办法是持有一种相对的历史的知识态度,基础主义者对绝对、永恒真知识的追求,最终失败了[7-10]。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自然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界发展变化和规律的方法论,它和科学密切相关。

科学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方法,而自然辩证法则是对科学的理论基础的探索和发展。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来看,自然辩证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自然辩证法对科学发展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自然辩证法以物质的全面和具体性为基本观点,要求具体研究具体问题,研究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这与科学的研究方法是相符合的,在科学实践中,需要通过具体的实验和观察来研究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

自然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为科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指导,为科学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自然辩证法对科学发现和创新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自然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变化和矛盾的普遍存在,认为事物内部的相互作用和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源。

科学研究中,对事物矛盾和相互作用的深入探究,能够促进科学的发展和突破。

自然辩证法提醒科学家们在研究中要关注矛盾的存在和相互作用,并通过研究和解决矛盾来推动科学发现和创新。

正是这种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促使科学家们从各个方面出发,全面深入地研究问题,从而推动了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再次,自然辩证法对科学方法进行了批判和反思。

自然辩证法对科学方法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提出了科学研究方法的辩证性和一元性。

科学方法的辩证性是指在研究事物时要考虑事物内部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而不是从孤立的角度,研究其中一个方面;科学方法的一元性是指在研究事物时要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发展的总趋势,而不是只关注表面现象。

这些辩证法提出的观点对于科学方法的改进和完善具有重要启发作用。

最后,自然辩证法对科学与人的关系进行了思考。

自然辩证法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自然和人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发展的,不能把自然与人划分为二元对立的关系。

这对科学的发展也有重要启示意义。

科学研究应当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既要关注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也要关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生态环境。

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发展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发展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发展的关系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发展的关系,听上去好像是两个大叔在聊天,其实它们之间的联系紧密得不得了。

自然辩证法,就像我们平常说的“阴阳调和”,它教会我们看待事物要全面,不能光看表面。

比如,你今天看到一个新科技产品,哎哟,真是个高科技的玩意儿,但是如果不懂它背后的原理和历史,那就有点像看一张漂亮的画,却不知道画家用了什么技巧。

科技的发展,不是凭空而来的,它需要自然界的启示,得从大自然的“课堂”里汲取养分。

说到这,想起了那句老话:“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科学家们就是在不断探索、实验,才能取得进展,没点耐心可不行。

再说了,科技和自然其实是朋友,不是敌人。

就像大树和阳光,互相依赖,互相促进。

比如,在研究环境科学时,科学家们常常得从自然辩证法出发,思考人类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如果人们只顾着“造造造”,而不管“后果如何”,那可就糟糕了。

想想,工厂排放的废气,那可是一场与自然的战争。

科技发展应该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话,像谈恋爱一样,得懂得包容和理解。

这时候,自然辩证法就像个调解员,帮你把两方的关系搞得更融洽。

科技在发展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这时候就得运用自然辩证法来解决。

比如,当面临资源短缺的问题,科技要想办法利用循环经济,这就是一种辩证的思考方式。

哎呀,讲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道理,资源不足的时候,就得动脑筋,用心去创造新的方法。

而这正是自然辩证法的魅力所在,它教我们变被动为主动,在逆境中寻找新的机会。

说实话,很多时候,科技的发展也得借助自然的“智慧”。

想想那些模仿自然的设计,比如飞鸟的翅膀启发了飞机的设计,水珠的结构让我们发明了防水的材料。

这些可不是偶然,而是通过观察和理解自然,借助辩证的思维,把灵感转化为实际的科技成果。

哎,你看,科学家就像是自然的“侦探”,他们得深入“案件现场”,寻找蛛丝马迹,才能揭开谜底。

这样看,科技其实就是自然的延伸,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个世界。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

从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的关系看自然辩证法的意义自然辩证法是哲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界和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哲学概括所形成的学科,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

自然辩证法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

一、科学技术与哲学的关系科学技术是哲学的基础,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会提出新的哲学问题,都伴随着新的哲学问题的产生。

1. 科学技术会产生哲学问题古代,人们思维观念的发展被材料的缺乏所束缚,对自然界的认识还停留在直觉的猜测阶段; 文艺复兴时期,由于缺乏系统联系的观点,形而上学的自然观在这时占了统治地位。

随着地质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巨大发展,“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是完备了:一切僵化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

这一新的自然观被恩格斯以敏锐的科学思考揭示了出来。

2. 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哲学思想的指导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自然科学中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如克劳修斯、弥勒、达尔文、华莱士、康德、赖尔、门捷列夫、施旺等,就是由于缺乏自觉的辩证思维而陷入了思想混乱,不能真正理解他们科学发展的哲学含义。

所以要达到对科学成果的辩证认识,要实现自然观的变革, 必须有唯物辩证的、科学的、正确的理论思维作指导, 自觉地实现自然观的转变。

恩格斯在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思维, 对自然科学揭示的自然界发展的辩证性质进行了提炼, 上升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从而实现了从形而上学自然观向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革命性转变, 为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创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这充分表明, 自然辩证法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科学的哲学思考, 同样, 没有正确的哲学观点作指导, 就难以深刻认识自然科学成就的哲学意义, 若非如此, 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的发展就如同迷途的羔羊, 会丧失方向。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摘要: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它是辨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

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

技术是现实生产力,是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自然辩证法的创立与发展是同科学技术的进步分不开的,两者相辅相成。

关键词:科学技术;自然辨证法;辩证关系Abstract: natural dialectics is about the universal law of the development of nature and science , it is the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view of nature and science, and get to know nature and transform the natural methodology. Science is a knowledge system, is about nature, society and thinking of the knowledge system, it is summed up the experience of social practice. Technology is the realistic productive forces, is the material force remaking the world. Dialectics of nature is founded and development with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eparable, both supplement each other.Key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tural dialectics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一、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哲学和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曾经在历史上视为一个统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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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哲学,当人们用它去说明世界的时候,是世界观;当人们用它去指导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时,就成了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尤其是其中的自然辩证法,它与自然科学研究活动的关系特别密切,也特别值得我们认真去对待。

笔者认为:应当从历史的角度、用发展眼光来理解和把握自然科学研究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

一、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众所周知,哲学和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曾经在历史上视为一个统一的东西。

古代哲学家和科学家通常是一身二任。

到了近代,一方面,自然哲学仍然具有包罗万象的性质,直至黑格尔,他的自然哲学也不仅有对自然界一般规律的概括,同时又力图回答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具体问题。

近代的一些科学家也把自然科学看作是从属于哲学的,牛顿把他的力学著作称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十九世纪的人们把望远镜、天平、经纬仪等叫“哲学仪器”。

直至今日,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方面有相当造诣的人还被称为“哲学博士”等等。

另一方面,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从十六世纪中叶开始,自然科学从哲学中不断分化出来。

近代自然科学不再是对自然事物的整体直观和对自然奥秘的思辩猜测,而是以分门别类地考察各自然领域为内容的实践知识。

首先分化出来的是力学、光学、化学;之后,热学、电学、生理学等也分化出来;各门技术科学、应用科学的出现,是更加专门化的表现。

现代自然科学中边缘科学的大量产生也是自然科学分化的结果。

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分化,使哲学成为专门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一般规律的学问,但哲学并不因此而失去与自然科学的联系。

推动哲学前进的,并不单纯是哲学家们的头脑,而是日益发展的科学和技术的力量。

近代自然科学为哲学的概括提供了大量的实证知识。

以自然辩证法中的物质观为例: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哲学家和科学家们一致认为:原子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提出:“宇宙间一切物质都是由坚硬不可分割的极小的粒子——原子组成”。

后来,不少人接受了这一思想,如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伽利略、牛顿、伯努利等人都曾作过物质是由许多不连续的、简单的始原粒子所构成的论述。

十九世纪初,英国科学家道尔顿提出各种元素都是由许多原子组成的假设,把原子论的思想和化学、物理的实现事实结合起来,创立了科学原子论。

此后,法国的迈耶尔和俄国的门捷列夫分别成功地提出元素周期律,确定元素的性质是原子量的周期函数。

由于实验证实了元素周期正确反映各种元素的原子之间内在联系的客观规律,对物质由原子组成的哲学思想无疑是有力的支持。

本来元素周期律的发现还应当导致对原子结构的深入研究,但是,诸如:“原子是不可分割的‘最后质点’”、“各种元素都是最简单的物质,各种元素不可能相互转化”等观点严重地束缚着人们的头脑,道尔顿就断言:“化学元素的原子是不可改变的”;门捷列夫也说:“我们应当消除任何我们已知的单质的复杂性的痕迹”。

面对着上述严重束缚人们思想的观点,作为自然辩证法的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凭着他渊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敏锐的哲学思想,在1867年6月16日给马克思的信中就指出:“原子并不是不可分的,它仅仅是物质结构的无穷系列中的一个‘关节点’。

”1885年,恩格斯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原子决不能被看作简单的东西或已知的最小的实物粒子”。

恩格斯这一富于革命性的哲学思想是随着后来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十九世纪末,X射线、电子和放射性元素的发现。

证实了原子的可分性,表明原子有更深层次的结构之后得以证实的。

也从此,人们对物质深层结构的研究以及物质有深层结构的学说才得以发展。

可以说,是放射性元素的发现,打开了原子和原子核的结构,这一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的成果为自然辩证法的物质可分论提供了有力的实证知识。

有趣的是:自然辩证法中的物质观在回到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时,目前又遇到了新的课题:按照目前高能物理学所提供的夸克模型,和现代科学技术所提供的研究装备,人们确实还未找到自由夸克。

多数物理学家认为夸克是被幽禁起来了。

既然物质无限可分,如何理解“夸克幽禁”呢?笔者认为,遇到新课题正是自然辩证法研究价值之所在。

数学大师希尔伯特就曾经说过:“只要一门科学分支能提出大量的问题,它就充满着生命力。

”正因为自然辩证法的物质观、时空观等方面面临着现代自然科学研究中出现的若干新问题,它才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笔者深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然科学研究的突破性进展,自然辩证法对提出的新问题会作出令人满意的哲学概括,从而也促进自然辩证法本身向前发展。

大量科学史实表明:自然辩证法必须植根于自然科学研究这片沃土。

首先,它的每一个哲学概括都来源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践,并回到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践中去经受检验。

虽然哲学家的思辩是重要的,但自然科学的进展是自然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这是不容置疑的。

自然辩证法研究者必须经常地从自然科学研究的最新成就中吸收营养,不断丰富和发展它的各种基本原理。

实际上,任何哲学,只有当它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够经受得住自然科学研究的严峻考验,它才是有力量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也不例外。

在任何时候,自然辩证法都必须随着自然科学研究的进展更新和丰富自己的内容。

二、自然科学的发展离不开自然辩证法的指导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分化,使自然科学研究高度集中于考察某一个相对狭窄的专业领域,但并不取消它与哲学的联系。

因为自然科学中的许多新的发现和新的理论要求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给予解释,而且科学研究的方法更离不开哲学的帮助。

一般说来,人们对自然界各种对象的研究基本上要通过精密的观察和测量,并运用理论思维进行分析概括而得出结论的。

它既要求有坚实可靠的实验基础,又并不停留在对实验结果的描述和经验规律的概括上,而是力求发现物质结构和运动的内在联系及其定量关系,形成新的概念,概括出普遍规律,建立起严密的理论逻辑体系。

人们在探索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建立系统的科学理论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运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事物的经验,要使用一些概念、范畴,运用一些方法,经历认识发展的一定过程,这就自觉不自觉地把哲学思想引进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中。

正如恩格斯所说:“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

问题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

”科学史上,自觉地正确地运用自然辩证法指导自己的科研实践,而取得成功的例子不少:例如:日本物理学家坂田昌一通过阅读大量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哲学著作,从中汲取了物质层次的思想,敢于同把基本粒子当作物质始原的观点相抗衡,认为基本粒子不基本,提出了基本粒子的“坂田复合模型”,取得了重要的科研成果,对揭示“基本粒子”有内部结构,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

又例如,在函数值分布理论的研究中,国际上对亏值和奇异方向曾孤立地分别进行研究。

我国数学家杨乐、张广厚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思想,认为对立统一是事物的根本规律,亏值和奇异方向这两个概念之间也应该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为此,他们不仅对两个概念分别考察,而且还联系起来考察,终于揭示了二者的辩证关系,得出了新的数学表达式,使函数值分布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科学史实中,也不乏受错误哲学思想的支配而使科学研究误入歧途的例子:众所周知,牛顿在物理学研究上作出巨大贡献。

但是,在他还有精力作出更多贡献的时候,却转向积极从事论证上帝是否存在的研究,在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他竟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去考证:“四角神兽的小角是否代表罗马教皇”的问题,致使他的后半生没有更大的科学创造。

又例如:曾经对量子力学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德国科学家海森堡,他在对反映微观粒子运动特性的“测不准关系”作哲学概括时,由于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支配,他竟得出:“主体和客体不可分”、“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自然界并不存在”的荒谬结论,使其研究误入了歧途。

可以说,作为方法论,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作用贯穿于我们从事科研活动的全过程。

首先在如何选择科研课题、确定研究方向的问题上,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确定主攻目标等等,都是一系列复杂的思维过程。

有自然辩证法作指导,就容易从平常的事物或现象中,发现不平常的情况,从而发现和提出问题;就能够以一定的科学事实和经验材料为依据,以一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去唯物地、辩证地分析未知的自然事物,从而确定出能有创见、能出成果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在设计实验、分析实验结果的问题上,除了动手去做,还需要思维,有计划、分步骤、有目的地把实验完成。

有自然辩证法思想的指导,就可以注意到继承和创新的辩证关系、注意到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实验来;就可以注意到自然事物都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求出某些因素之间量的关系,分析出质量互变的外因与内因,从而对实验结果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提出新假设、建立新理论的问题上,有自然辩证法思想作指导,就可以排除各种毫无事实根据的主观臆断和迷信,把假说建立在一定实验事实和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就可以勇于让假说回到实践中去验证,使之在反复实践验证中得以完善而上升为理论;就可以使建立起来的理论做到客观、全面、系统和逻辑严密;就可以正确认识各种科学理论的内在联系和真理相对性的辩证关系,从而把科学研究引向深入。

从发展的眼光看,现代自然科学的进步,出现了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

原有的一门学科向纵深发展,演变出许多分支学科;而各门学科的彼此渗透、互相影响,在边缘交叉地带、在横断面上、在各种知识的融汇贯通中形成了更高层次的新兴综合性学科。

这就使自然科学与哲学出现了联系更加紧密的整体化趋势。

例如,贯穿于各门技术科学的控制论、信息论,反映各个领域的整体结构的系统科学,成了最普遍的哲学同具体科学之间的中间层次,它们为哲学概括提供了新的源泉。

现代哲学中不能没有系统、结构、控制、反馈、信息之类的概念,不能不从系统科学和控制论、信息论等综合性新兴学科中汲取营养。

同时,这些综合性新兴学科中又必须有哲学的分析与概括。

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整体与部分、或然性与确定性、有序和无序等辩证关系,这些学科就难以存在和发展。

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理解,都可以说:自然科学的发展离不开自然辩证法的指导。

三、做一个自觉的辩证唯物主义者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或科学哲学的兴起并成为专门的研究对象,是哲学与自然科学互相结合的表现。

就一定意义上说,自然辩证法是哲学和自然科学相互交往的桥梁,自然科学通过它对哲学发生影响,哲学又通过它影响自然科学。

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将通过不断发展的自然辩证法建立起更为牢固和有效的联盟,哲学和自然科学将在相互促进中取得更多的收获。

科学的专业分工往往使人们只看到局部而失去统观全局的眼光和能力。

为了适应科学技术整体化的形势,学习辩证法,自觉用唯物辩证法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应当付诸于行动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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