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电气监理细则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建筑电气工程监理是确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的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监理前准备1.1 确定监理目标:在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前,需要明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1.2 制定监理计划: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的时间安排、监理人员的配置等。
1.3 准备监理工具:准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施工过程监理2.1 施工方案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电气设备的选择、布置、安装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2 施工现场巡视: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3 施工记录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施工日志、施工图纸变更等,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
三、材料和设备监理3.1 材料验收:对所使用的电气材料进行验收,包括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3.2 设备安装监理:对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接线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连接。
3.3 设备试运行监理:对电气设备的试运行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调试、运行参数的检测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符合要求。
四、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4.1 质量验收:对建筑电气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包括电气设备的性能、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方面的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2 安全验收:对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验收,包括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保护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
4.3 工程竣工:对建筑电气工程的竣工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包括工程的完整性、设备的完好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工程的顺利竣工。
五、监理报告和总结5.1 监理报告编写: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的整理和分析。
建筑电气动力监理细则

建筑电气动力监理细则一、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2.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
3.监理人员应了解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和要求,并能准确判断其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二、监理前的准备工作1.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和理解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方案和各种相关图纸,并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选用的材料进行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的检测报告。
3.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计划的制定,并按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施工期间的监理工作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选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工程要求。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电线的敷设质量、接线质量等。
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工人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操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5.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期的顺利进行。
四、成果验收和移交工作1.监理人员应对电气设备的验收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2.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建筑电气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3.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移交工作,将工程档案和相关资料完整地移交给业主。
五、监理报告的编写1.监理人员应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进展,及时编写监理报告。
2.监理报告应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的意见。
3.监理报告应具备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为工程的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六、监理工作的沟通和协调1.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2.监理人员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3.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技术交流和讨论,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为建筑电气动力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监理人员应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住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根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第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及构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对住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三)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四)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终验收。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第五条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提交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六)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的设置;(七)其他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经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督检查材料的保存,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被追溯和查证。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
二、施工前准备1.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等情况,以便制定监理工作计划。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从事建筑电气工程的能力和经验。
3. 监理单位应与业主代表进行会议,明确工程的要求和监理的职责,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进行监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四、工程竣工验收1.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监理单位应向业主代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总结与建议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向业主代表汇报工作进展。
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议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建筑电气工程监理是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过程,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五个部分。
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1.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工作。
1.3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二、监理任务和职责:2.1 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电气工程的前期论证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2.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2.3 监理人员应对建筑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进行监督,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三、监理过程和方法:3.1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计划和进度安排,及时到场进行监理工作,并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
3.2 监理人员应采用现场巡查、抽样检测、验收记录等方法,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3.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监理报告和评估:4.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进展、质量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4.2 监理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和优化建议。
4.3 监理人员应对电气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经济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决策依据。
五、监理验收和总结:5.1 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电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工程质量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2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今后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5.3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进行项目总结和交流,了解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不断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电气工程的监理实施,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电气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电气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程技术背景。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熟悉电气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施工工艺和常见设备的性能特点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监理任务和责任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电气工程的施工方案审查和质量计划的编制,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要求。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电气设备的选型、采购和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组织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规范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及时发现设计不合理和施工偏离图纸的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方使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的监督,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违规施工。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协调。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方、设计单位等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文件备案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造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建造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造电气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合于建造电气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二、监理人员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监理任务和职责1. 监理人员应根据建造电气工程的设计文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路线敷设、接线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合格性。
5.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内容的描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3.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提交给业主和相关部门,供他们参考和决策。
五、监理工作的注意事项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监理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接受或者索取施工单位的财物。
3. 监理人员应保护施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六、监理工作的评价和奖惩1. 监理工作将进行定期的评价和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2. 监理人员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其职业发展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3.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将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对于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将赋予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普通住宅电气监理细则.doc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泊头新世纪花园小区B区1#、11#工程,位于泊头市区解放路以南,胜利路以北,大运河以东,红旗大街以西;总建筑面积16803平方米。
B11#砖混结构,屋面防水三级,外墙采用240厚多孔砖,采用65厚聚乙烯泡沫板保温,外窗采用塑钢窗。
1、建设单位:沧州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沧州建筑设计研究院3、监理单位:沧州宏业监理公司4、施工单位:河北大元建业集团5、承包合同质量目标:合格6、合同工期:2008年10月25日开工,2009年12月25日竣工二、具体内容本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范围包括供电、照明、防雷和接地、综合布线、有线电视、客访对讲系统。
本工程按二级负荷供电。
其中楼梯照明、应急照明为二级负荷,其余用电为三级负荷。
从建筑物外配电站不同母线段引来二路380/220伏三相四线制电源,一路作为主供电源,一路作为备用电源,双电源在配电箱末端自动切换。
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无功补偿在小区变配电站集中补偿。
在总配电箱处做等电位连接,在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连接。
照明种类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景观照明。
照明光源以荧光灯、白帜灯为主。
电力设备配电和照明配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配电,电缆在电缆竖井内明敷,其余暗敷。
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除注明外,照明支路导线采用2×2.5㎜2铜芯线,穿管暗敷,插座支路导线采用3×4㎜2铜芯线,穿管暗敷。
本工程接地采用TN—S系统。
本工程为三级防雷,在屋面不同的女儿墙上安装Φ12镀锌圆钢避雷带作为防直击雷的接闪器,避雷带支架为24×4镀锌扁钢,支架间距为一米,支架高度为0.2米。
屋面上装设20×20m避雷网格,突出屋面金属物和避雷带相焊接。
防雷引下线利用构造柱内两根Φ≥16主筋和建筑物基础圈梁作为自然接地体的钢筋焊接,组成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防雷引下线距室外地坪0.5米处焊出接地测试卡,防雷引下线间距不大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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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住宅工程 电气工程监理
细 则 审 核: 编 制: 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3 二、监理依据 ......................................................... 3 三、质量检查验收内容 ......................................... 3 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 8 五、质量管理措施 ............................................... 12 六、强制性规定条文要点 ................................... 16 七、本工程应形成的资料 ................................... 17 八、附:建筑电气工程监理流程图(框图) ........ 18 住宅工程电气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住宅工程位于 ,本建筑群由四栋多层住宅、十六栋高层住宅、一栋综合楼及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组成,其中1#~4#为5F(局部6F), 建筑高度19.2m,5#~14#、17#为10+1F建筑高度33.30m,15#、16#、18#、20#为15F,建筑高度45.3m,19#为17+1F, 1 / 1
建筑高度54.3m,汽车库停车数量为400辆,为一类停车库,本工程地上部份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部份耐火等级为一级,高层类别为﹤50m的二类高层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4471.84㎡。 二、监理依据 1、 住宅工程监理规划。 2、 住宅工程监理合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_ 住宅工程建筑电气施工图。 4、公司有关规定。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三、质量检查验收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3.电线、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3)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 序号 l 2 3 4 5 6 7 8 9 10 1l 12 13 14 15 16 17 电线芯线标称 截面积(mm²)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400
绝缘层厚度规 定值(mm) 0.7 0.8 0.8 0.8 1.0 1.0 1.2 1.2 1.4 1.4 1.6 1.6 1.8 2.0 2.2 2.4 2.6
(二)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1.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一般项目 2.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
(1)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150~200mm;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问最小允许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mm) 电缆种类 支架层问最小距离 控制电缆 120 lOkV及以下电力电缆 150~200 (3)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3.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3)电缆排列整齐,少交叉;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电缆支持点间距(mm)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力 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
全塑型外的电缆 800 15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三)电线导管、电缆导管敷设 主控项目 1.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接。 一般项目 2.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管卡间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32~40 50~65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墙明敷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0 1.5 2.0 — —
刚性绝缘导管 1.0 1.5 1.5 2.0 2.0 1 / 1
3.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人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粘剂,接口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3)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绝缘导管,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四)电线、电缆穿管敷线 主控项目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一般项目 2.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线在管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2)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管内; (3)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管内; (五)普通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1.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2.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一般项目 3.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²)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0.5 0.5 2.5 室外 1.0 1.0 2.5 (六)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主控项目 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 1 / 1
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一般项目 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顶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七)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主控项目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八)接地装置安装 主控项目 1.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处埋地深度不应小于l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一般项目 3.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浸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最小允许规格、尺寸
种类、规格及单位 敷设位置及使用类别 地上 地下
室内 室外 交流电流回路 直流电流回路 圆钢直径(mm) 6 8 10 12
扁钢 截面l(mm²) 60 100 100 100 厚度(mm) 3 4 4 6 角钢厚度(mm) 2 2.5 4 6 钢管管壁厚度(mm) 2.5 2.5 3.5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