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保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3.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3.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采购管理,确保原辅材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5.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储存、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适宜、运输安全。
7.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健康条件。
8.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9.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是现代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随着食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商贸企业成为了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商贸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组织机构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并对其未来的影响进行预测。
一、组织架构分析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
1.1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决策层,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政策和规范,确保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得以正确实施。
该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职责主要包括:首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确保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与企业目标相一致。
其次,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规划和实施,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同时,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最后,监督和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足,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1.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是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该部门通常设置为独立的机构或者与质量管理部门合并。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负责制订、实施和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负责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质量。
同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最后,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1.3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是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基层执行者,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监督工作。
这些岗位通常设置在生产线、仓库、销售等关键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首先,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执行,例如监测和检测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原料的卫生状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
3. 食品安全检查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日常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2)采购食品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等。
(3)禁止采购下列食品: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 加工管理(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3)加工食品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3. 餐饮服务管理(1)餐饮服务单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悬挂或摆放。
(2)餐饮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4)餐饮服务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温度适宜,防止食物中毒。
4.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食品安全检查员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跟踪复查。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关系到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德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食堂管理员、营养师、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指导食堂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2. 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3. 营养师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搭配和制作,确保学生饮食营养均衡。
4. 卫生保健教师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食堂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5.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堂就餐管理,确保学生遵守食堂就餐规定。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具备食品采购知识。
2. 采购食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 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要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4.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害、有毒、变质、过期、劣质食品。
5. 食品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储存标准,生熟食品分开储存,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三、食品加工与销售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具备食品加工知识。
2. 食品加工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加工卫生。
3. 食品销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确保学生利益。
4. 食堂必须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 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毒事件,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组织机构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企业负责人领导,包括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相关人员。
四、职责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制度的实施。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改进。
3.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
4. 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和顾客反馈的收集。
五、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控制: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生产过程控制:制定详细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管理、温度控制、交叉污染预防等。
3. 产品检验控制:对成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储存与运输控制: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适宜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5. 产品追溯与召回: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召回。
六、流程控制1. 进货检验流程:对所有进货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生产加工流程: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3. 成品检验流程:对成品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4. 储存运输流程:按照食品储存和运输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
七、培训与宣传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记录与文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培训记录等,以备查验。
十、持续改进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顾客反馈,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四)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以及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章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全程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质量安全;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防止食品污染;加强产品销售管理,确保产品合格。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十四条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有关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的指导和建议。
食品安全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来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安全与可靠。
1.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任何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组织,都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该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 监督和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提供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
该机构应由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确保能够有效履行上述职责。
2.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组织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负责监督和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及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向上级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提供工作报告和数据统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2. 具有相关经验,并了解食品行业的法律法规;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解决问题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总结通过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监督和管理,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各组织应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合理组织和配置食品安全管理资源,切实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完整版)一、总则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及个人。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2.3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3.1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1)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
3.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1)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监测。
(2)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3 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与宣传(1)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3.4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食品生产与经营4.1 原料采购与验收(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原料质量。
(2)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4.2 生产加工与储存(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2)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在适宜条件下储存。
4.3 销售与售后服务(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
(2)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五、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5.1 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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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一)法定代表人职责: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定并落实晨检制度,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隐患予以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7、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样品等。
8、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三)餐饮服务单位各岗位负责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共同保障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宜采取定点采购的方式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不得从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一)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二)从超市、商场、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供货协议或合同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四)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五)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到有经营资质证明的单位进行采购,应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索取与所购食品添加剂品种相一致的检验合格报告。
(七)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3、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4、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的相关资料。
不得涂改、伪造,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持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药、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贮存条件进行存放。
4、与外界相通的食品库房门口应设有高度不低于50cm的防鼠板。
5、需冷藏、冷冻贮存的食品,其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积压存放。
(2)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设施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每年度进行校验或更换。
(3)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4)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时应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食品不得直接叠放。
6、散装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贮存应采用容器或保鲜膜覆盖等方式存放,并在盒上标注品名、生产日期(加工时间)、保持期限。
7、做好出库管理,控制当日加工所需食品原料的出库数量,防止加工场所原料积压。
粗加工与切配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区分标识、按类别、区域使用加工用工具和容器。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以及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物、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以颜色、性状等区分标识。
2、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学校食堂及裱花操作时,宜进行消毒。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10o C至60 o C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当餐次使用。
当餐次不能使用的,应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贮存,再次使用前应检查感观性状。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烹饪操作管理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食品用于烹调加工及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o C。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冷藏(90分钟内冷却至10o C以下,或4小时内冷却至5o C以下),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6、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7、食品再次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冷冻熟制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食品中心温度应达70o C以上方可食用。
8、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主食加工操作管理制度1、主食加工间只能进行与主食品种相适应的加工,不得进行其他品种加工操作。
2、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3、需进行热加工的,应充分加热,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o C。
4、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5、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
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高于60o C 或低于10o C的条件下贮存。
6、在制作馒头、包子、面条等面制品过程中,使用酵母、发酵粉、无铝复合膨松剂等,严禁使用含有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加工膨化食品;严禁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以及含有上述成分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小麦粉及其制品。
备餐及供餐操作管理制度1、非备餐专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备餐间,不得在备餐间内从事与备餐操作无关的工作。
2、备餐操作前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过程中,一旦发生可能污染食品的接触或行为,如触碰面部、口鼻等,应重新消毒。
3、备餐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6、供应的食品应有防尘设施,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7、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8、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9、熟制食品制成至食用时间,常温存放的不得超过2小时。
熟制食品制成至食用时间可能超过2小时的,应在高于60o C或低于10o C的条件下存放。
10、需要现场付费购买的,宜实行刷卡就餐制度,不能刷卡的,售卖时应设专人收款,不得由同一操作人员同时直接用手部收取现金及配餐。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每餐次、每品种菜品必须全部留样。
2、应设专人负责留样和记录工作,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并有“留样专用”标志和温度指示装置;留样冰箱宜放置在备餐间内并上锁。
3、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4、专用容器外,采用简单标记并进行详细留样记录等方法,准确标明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餐次、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专用容器外部标明内容应与留样记录保持一致。
餐用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
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2、餐用具清洗消毒按照一刮、二洗、三部、四消毒、五保洁的步骤操作。
一刮: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二洗: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三冲: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四消毒: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
五保洁: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等擦干,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
3、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
餐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方法,并达到以下要求:①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o C10分钟以上;②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o C,保持10分钟以上;③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o C,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化学消毒。
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药物消毒。
①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5分钟以上。
②化学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
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每4小时更换1次消毒液。
5、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具和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7、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每周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