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十项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2(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3(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3(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5(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5(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6(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用14篇)

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用14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用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及要求。
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2、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并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卫生监督部门的技术指导。
4、如发现学生患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
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
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5、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方式,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组织学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7、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能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8、学校要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二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二十条)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安全。
3.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
二、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原辅料采购与验收1. 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加强食品原辅料验收管理,对不合格的食品原辅料予以拒收,并追溯供应商责任。
3. 建立食品原辅料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考核。
四、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加工过程安全。
2. 加强生产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养,防止交叉污染。
3.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1. 严格执行食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运输车辆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六、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便于追溯和召回问题食品。
3. 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注:本文仅提供前六条规章制度,剩余十四条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七、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2. 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人员和设备,提高检验准确性和效率。
3. 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追溯、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记录食品来源:食品经销商应当记录每批食品的来源地和供应商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严格质量检验: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对每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正确储存食品:食品经销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和温度,避免食品腐败或变质。
4.定期清洁消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严格追溯管理: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够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6.整改风险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7.培训员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8.合理标识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产品信息和警示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9.配送运输安全:食品经销商应当确保食品配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破坏。
10.备案备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留存生产、销售等必要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食品规章制度10条内容

食品规章制度10条内容
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合法注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生产食品,并确保食品生
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
工的全过程均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
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核实,确
保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留检验报
告和相关记录。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包装材料安全无害。
第七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食品时,全程跟踪产品来源,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
第八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存放食品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确保食品的贮存条件
符合要求。
第九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可以追溯产品的来源和流向。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将被责令整改,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或法律诉讼。
通过以上十条规定,可以有效保证食品的生产、销售和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同时,食品企业也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的安全水平,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
食品。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10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食品安全,本公司制定此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合格。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制定程序:1.成立规章制度编写团队;2.收集权威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制定具体章、节、条款,并确定责任主体、执行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4.讨论、修改、征求意见和主管部门审批;5.发布、宣传、落实、监督实施。
四、《劳动合同法》:1.严格执行人员录用、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人员素质合格;2.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疾病信息档案,保证员工健康状况符合从事食品加工制造的要求;3.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举报机制,保护员工举报权益。
五、《劳动法》:1.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实施职业防护措施,预防职业健康危害;3.落实工时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劳动时间合理控制。
六、《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社会责任;2.加强食品生产环境监测,确保生产环境安全;3.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保障员工的法律权益。
七、《行政管理法》:1.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明确食品加工许可的审批程序和标准;2.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造许可证管理制度,确保许可证的使用合法性;3.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考核和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
八、制定相关制度:1.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2.食品加工制造质量管理制度;3.食品生产环境卫生标准制度;4.食品加工作业安全制度;5.食品加工制造秩序管理制度;6.食品加工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九、责任主体:1.管理部门负责该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2.各部门负责该部门制度的组织实施;3.员工应当遵守食品加工制造各项管理规定。
十、执行程序:1.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制度;2.建立落实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3.对于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及时纠正。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安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储存条件等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售后服务管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与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的社会沟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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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或《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规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
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
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为规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