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管理办法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治理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治理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气治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第四条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废气治理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
第七条环保部门负责废气治理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废气治理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三)监督、检查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四)组织废气治理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废气治理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气治理和管理,包括:(一)制定本部门废气治理计划和方案;(二)组织本部门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三)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废气治理工作。
第三章废气治理设施管理第九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气种类和排放量,选择合适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其能够有效治理废气。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章废气排放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排放标准,制定废气排放计划和方案,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废气排放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培训和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废气治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气治理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气治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废气治理水平。
废气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废气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处理管理,预防和控制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排放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气处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四条公司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合理选择废气处理技术,提高废气处理效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二章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废气处理设施应急预案,应对设施故障、停运等突发事件,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
第三章废气排放管理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废气排放台账,记录废气排放情况、污染物浓度等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废气排放口的管理,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防止未经处理的废气排放。
第四章环保监管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监管制度,明确环保监管职责,加强环保监管力度。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环保验收,确保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环保考核,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效果、污染物排放等进行考核,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奖励第十七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气处理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废气处理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废气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气处理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绿色生产,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废气污染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废气污染防治体系,提高废气污染防治能力。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废气排放标准与污染物控制第六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废气排放标准,不得擅自放宽排放条件。
第七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废气进行治理和净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八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
第九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泄漏和溢出,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废气处理技术与管理第十一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根据生产过程和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技术,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第十二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第十三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积极开展废气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高效、低耗的废气处理技术。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2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管理,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废气排放行为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减量、控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废气排放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般排放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
第二章废气排放单位的监管第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环境保护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定期进行废气排放检测和监测。
第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建立完善的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废气排放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废气排放标准第十一条国家对各类废气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排放。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废气排放单位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善,限期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废气排放进行准确、可靠的检测和监测。
第四章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第十五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气排放评估,找出并改善不符合标准的废气排放环节。
第十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提高设备的能效,减少能量消耗,降低废气排放。
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废气。
第五章废气排放的合理利用第十九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重视废气的合理利用,推广废气能源的利用。
第二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废气能源的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废气能源的利用效率。
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制度

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化工厂废气排放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职工健康,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厂内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监测及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废气处理管理小组,负责废气处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废气处理管理小组由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
三、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1. 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量、运行状态、维护情况等。
四、废气排放监测1. 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2. 监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
五、应急预案1. 制定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或异常排放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2.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培训与教育1. 对操作废气处理设施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全厂的环保意识。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废气处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 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不符,应及时修订。
九、记录与文档管理1. 所有废气处理相关的记录和文档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2. 记录和文档的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化工厂应确保废气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升企业的环保形象。
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制度

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1.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由化工厂环保部门负责;2. 环保部门负责废气排放监测、检测和分析工作;3.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排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
四、废气排放管理1. 废气排放监测和检测(1)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化工厂的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2)废气监测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监测记录和档案;(3)对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1)化工厂应建立完善的废气处理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2)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3)废气处理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废气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2)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废气排放,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改正措施,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五、废气排放控制1. 应尽量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排放;2. 合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减少废气排放;3. 提倡循环利用废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六、废气处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化工厂应定期开展废气处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废气排放监测、处理设备维护、排放控制等内容,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八、制度的执行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九、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化工厂环保部门;2. 本制度的修订要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化工厂废气处理管理制度,如有不清晰或需要补充的地方,请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
公司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保证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受罚”的原则,减少因环境污染而给公司造成的影响,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废气排放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二)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据本制度进行实施。
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五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负责控制本单位的废气排放量和排放控制指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报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被监测单位各一份。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的量化管理。
(三)被监测单位针对不合格的废气采取措施,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第六条规定内容(一)公司的废气主要有NH3、SO2、HCl、烟尘,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二)我公司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类。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词及术语解释:1、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烟尘的重量(30mg/m3)。
2、锅炉初始排尘浓度:指锅炉烟气出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处SO2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SO2的重量(2mg/m3)。
4、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囱出处NOx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即烟囱出处单位体积的烟气中含NOx的重量(3mg/m3)。
标准规定应将实测的NO体积浓度(%或皿从)X换算到a为1.2时的浓度值,然后按1^L/L, NOX =2.05 mg/m3换算成质量浓度(以NO2计)。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总3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安全环保处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
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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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环境管理系统
制定日期:18年03月15日
文件编号
废气处理管理办法
修改日期:
页次:1/2
一、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喷漆/涂车间产生的废气能够达到废气标准。
二、范围
本公司的喷漆/涂车间,包括设备启停,处理效果观察,喷淋水的定期更换,设备的一般性保养,故障设备的上报及处理。
三、定义
无
四、权责
生产部:负责操作、维护与点检。
风管循环水
活性碳吸附水泵
喷淋填料吸收塔
达标排收
XXXX公司
版本版次:A/0
14001环境管理系统
制定日期:18年03月15日
文件编号
废气处理管理办法
修改日期:
页次:2/2
5.2处理方法:
1,开工前先检查所有设备设施是否有异常,方可开始喷漆/涂。
2,所有废气必须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方可排放。
3,喷淋水要加盖,避免露天。
5.3日常监管
1.每月底由生产部机修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2.每月底检查活性碳的使用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或补充。
5.4故障处理方法
如出现异常时,必须马上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