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流程

合集下载

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管理规定

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管理规定

双11后的第二天CFDA又颁布了《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230号)》,里面明确了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小编整理电脑时偶然发现了一份文件,拿出来与大家共享,但不能保证文件的真实和准确性哦!总则第一章第一条:为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仿制药审批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以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BE试验)的备案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化学仿制药BE试验备案,是指药品申请人在食品药品監管总局指定的信息平台按照要求提交备案资料的过程。

基本要求第二章第四条:境内研制的化学仿制药的备案资料应。

当由合法的申请人提交。

境外研制的化学仿制药的备案信息应当由境外合法厂商(机构)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之医药率天轮机构提交。

第五条:申请人对备案及研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确保申请备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确保研究过程规范,可溯源。

备案资料可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申请人应当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申请人获得备案号并不表示食品药品監督管理部门认可备案资料符合药品注册的技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第七条:提交的公示内容之外的备案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有关药物研制阶段的所有活动应当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选择原研药品为被仿制药,所备案的化学仿制药应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

剂型,规格。

第十条:本信息平台备案资料仅限于拟开展BE试验的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适用本规定进行备案,需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报。

化学仿制药BE备案范围和程序

化学仿制药BE备案范围和程序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一、备案范围(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BE试验备案:1.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

2.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

3.已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

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4.不以境内注册申请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进行BE试验药品;5.注册申请人认为BE试验可能潜在安全性风险需要进行技术评价的药品。

二、备案程序(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填报说明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填报说明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填报说明2016年11月3日填报须知《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主要面向新申报的化学药。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5年第257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号)中的规定,对符合备案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

本填报说明仅针对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的操作步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操作步骤请参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试验备案填报说明》。

目录1用户注册 (1)2用户登录 (3)3新建备案 (4)3.1承诺书 (5)3.2伦理委员会批件 (5)3.3备案信息申请表 (6)3.3.1基本信息 (6)3.3.2申请人信息 (7)3.3.3参比制剂信息 (8)3.3.4生物等效性试验信息 (8)3.4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 (9)3.5生成备案号 (10)4中止备案 (10)5撤销备案 (11)1用户注册打开网址后,如果用户未注册账号,首先在申请人之窗进行用户注册,操作如下图:图1.1用户注册点击进入注册图1.2注册信息填写在上图1.2中填写用户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

2用户登录企业用户须使用药审中心的申请人之窗账户需要进行登录。

登录方式有两种:账号密码登录和UKEY证书登录。

如下图:图2.1普通登录图2.2证书登陆登录成功之后进入个人首页,此页面包含两部分:用户信息、功能模块。

根据药品备案需求选择不同的备份入口。

本文档主要介绍化学药生物等效性(BE)试验备案(面向新申报的化学药)的操作步骤。

图2.3个人首页3新建备案备案前期准备:在网站首页或者备案信息列表页面下载备案信息表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写,并了解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附件。

模板须启用宏功能,具体操作见《2007启用宏步骤》、《2010启用宏步骤》文档。

整个备案流程分为签署承诺书、上传伦理批件、填写备案申请表信息、上传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生成备案号。

平台登录成功后进入备案记录列表,如下图:图3.1备案记录列表点击“新建备案”按钮进入备案流程。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及规程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及规程

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及规程生物等效性主要包括临床应用得安全性与有效性。

仿制药得研究开发与临床药品应用得替换,其基本要求都就是不同制剂间具有生物等效性。

所以,生物等效性试验有着非常重要得地位与作用。

但就是对于试验方法,很多都不知道,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得介绍一下吧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法一般包括体内与体外两种方法,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得介绍一下:1、药代动力学法:测量生物样本如全血,血浆,血清,或其她生物样本中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浓度与时间得关系;体外法:此种方法具有已确立好得体内外相关关系,可用于预测人体生物利用度得相关数据.2、人体体内法:测量尿样样本中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浓度与时间得关系。

3、药效法:测量药物得活性成份,或其代谢产物得即时药效与时间得关系。

4、临床试验法:通过设计良好得临床比较试验以综合得疗效终点指标来确立生物等效性。

5、体外方法通常为体外溶出度测定法:能够确保体内生物利用度。

6、FDA认可得任何其它用于测量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效性得方法。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得一些方法,现在就来简单得介绍一下实验前应准备那些:1、材料1、1药政部门同意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得批文,同一批号得药检部门得检验报告书。

1、2同类制剂得临床文献,应有疗效分析,不良反应及药代动力学得内容。

1、3受试药得临床前药理与毒理试验得报告及生物等效性试验得计划。

1、4受试药制剂及少量纯品(供作标准曲线用),参比药制剂。

2、受试者为了减少个体误差并保障受试者得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2、1选男性青年: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

身长以160一180cm为宜。

体重应在标准体重土10%范围内。

我国标准体重可按下式估算:标准体重kg二0、7火(身高cm一8得。

特殊药物可选用妇女、儿童、肿瘤病人,不受上述限制。

2、2受试前检查:心电图、血压、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应正常,记录既往病史与既往用药史。

注意过敏体质及有药物过敏史者切勿入选。

be项目流程

be项目流程

be项目流程
BE项目流程指的是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流程如下:
1. 自制样品与对照品溶出拟合。

2. 根据批件内容对研究项目进行优化和对质量标准进行升级。

3. 根据新质量标准进行样品试制。

4. 从合法途径购买参比制剂。

5. 与CRO签订临床研究委托合同。

6. 确定临床试验单位和分析检测机构。

7. 确定参比制剂。

8. 确定临床研究方案和方法学摸索和建立。

9. 准备伦理审批资料获得伦理批件。

10. 将合格的试制样品和参比制剂递交给临床试验机构。

11. CRO对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人员进行GCP、研究方案和SOP培训,启动临床研究。

12. 招募合格的受试者。

13. 依照临床试验方案、GCP、SOP等进行给药采血及数据收集。

14. 血样运输至分析检测机构(冷链运输CRO负责)。

15. 根据之前建立的方法学,对血样进行检测。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在进行BE项目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机构或专家,以确保试验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

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一、备案范围(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应当进行BE试验备案:1.仿制已上市的参比制剂,其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应与参比制剂相一致。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品。

2.已批准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开展相应变更研究的药品。

3.已在境内上市,需通过BE试验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参比制剂应为原研药或国际公认的仿制药。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

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4.不以境内注册申请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进行BE试验药品;5.注册申请人认为BE试验可能潜在安全性风险需要进行技术评价的药品。

二、备案程序(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研究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

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制

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制

【重磅解读】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制12月1日正式实施以前啊,业内都在抱怨国内批一个药品临床试验的时间太长太长了……CFDA顺应民意在7月3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140号)》,明确提出“生物等效性(BE)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仅4个月后,BE 试验备案制就在国内正式走起来咯,特别是国家局又在晚上22:00发文,敬业指数十颗星!当BE试验备案制真开始实施的时候,你在欢欣鼓舞之余,是否又有一些迷茫和手足无措?别慌,医药魔方第一时间为你解读BE试验备案制的核心要点,为你解惑压惊。

当然,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在评论里与我们多多互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中国食药监管2015-12-01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230号)等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化学药生物等效性(以下简称BE)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注册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开展BE试验研究,确保研究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及研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研究过程可追溯性。

二、注册申请人如需进行化学药BE试验,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备案资料,获取备案号。

大伙要注意,该平台并非刚刚开通,是和大家熟悉的“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共享。

说下历史:该平台最早于2012年11月1日诞生,其前身融入在CDE申请人之窗中,2013年11月25日,独立的“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线。

截至发稿,还未见“BE备案通道”。

三、在填写备案信息前,注册申请人需将试验方案提请承担BE试验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并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签署BE试验合同。

仿制药be试验备案的技术要求

仿制药be试验备案的技术要求

仿制药BE试验备案的技术要求1. 背景介绍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和适应症的药物。

为了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当,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BE)试验。

BE试验是一种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的相似性的试验。

2. 技术要求2.1. 设计方案•BE试验应设计为随机、双盲、交叉组设计,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BE试验应包括足够数量的受试者,以提高统计学功效。

•BE试验应根据国际通用准则进行设计,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受试者选择•受试者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范围在18岁至45岁之间;–健康状态良好,无严重慢性疾病;–不得同时参与其他临床试验;–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2.3. 给药和采样•给药方式应与实际临床使用方式一致。

•仿制药和原研药的给药剂量应相同。

•采样时间点应根据药物的特性和代谢动力学进行合理选择。

2.4. 分析方法•BE试验应使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如非线性混合效应模型(NLME)或线性混合效应模型(LME)等。

•分析方法应能够准确评估仿制药和原研药之间的生物等效性。

2.5. 数据分析与报告•数据分析应基于预先设定的统计分析方案进行,包括计算均值、标准差、置信区间等指标。

•结果报告应清晰、详细地描述BE试验的设计、方法、结果和结论,并包括必要的图表和统计数据。

2.6. 质量控制•BE试验的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药物质量控制:确保仿制药和原研药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实验室设备验证:确保实验室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结果。

–校准和质控样品:定期进行校准和质控样品的使用,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结论仿制药BE试验备案的技术要求涉及设计方案、受试者选择、给药和采样、分析方法、数据分析与报告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

严格按照这些技术要求进行BE试验,能够确保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生物等效性方面的相似性,并为仿制药上市提供科学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避免大家在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帮助大家更顺利的通过,今天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的流程吧:
(一)注册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签署BE试验研究合同。

(二)注册申请人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前30天,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化学药BE试验备案,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

提前30天申请,但未明确说30天未收到异议即可开展BE研究,这点很重大!
(三)备案资料主要包括注册申请人信息、产品基本信息、处方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参比制剂基本信息、稳定性研究、原料药、试验方案设计、伦理委员会批准证明文件等。

此条对讨论稿中的“合法原料”做了终版解释,无“合法原料”说法,所以可解读为新3+5,老3+6都是可以备案的啦。

(四)注册申请人BE试验的参比制剂及各参与方的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五)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备案号后,应在第1例受试者入组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开展试验前的所有信息登记,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1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注册申请人须说明情况;2年内未提交受试者入组试验信息的,所获得备案号自行失效。

(六)注册申请人应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按照试验方案开展BE试验。

BE试验过程中,参比制剂、原料药、制剂处方、工艺等发生变更,注册申请人应停止试验,通过备案平台提交试验中止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公示其中止试验。

注册申请人根据变更情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变更资料,生成新的备案号后重新开展BE试验。

这条写的很好,BE试验过程中的终止与变更必须引起大家的关注,BE试验在国外的一次性通过几率有多少?偷偷做人体预试验这个事儿,靠谱不?
(七)注册申请人应当在BE试验完成或因故终止一年内,在备案平台提交BE试验的总结报告或情况说明。

(八)注册申请人完成BE试验后,应将试验数据申报资料、备案信息及变更情况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药品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人要承诺其注册申请资料及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

BE结束后,才是正式的“药品注册申请”啦,在此之前都是企业自行验证药品质量的过程。

而真实性的关注将化作永恒。

(九)未按本公告规定备案而开展的BE试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受理其注册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