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道德评语

学术道德评语学术道德评语1.对考⽣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的介绍:该⽣⽂明礼貌,尊敬⽼师,能刻苦学习,肯苦⼲。
性格温和、思想活跃,喜欢思考。
与同学相处和睦融洽,对⼯作认真负责,⽐较踏实,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活动。
该同学道德修养⽐较⾼,能尊敬⽼师,平时学习认真,搞科研认真,能刻苦钻研,能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性格⽐较稳重,是⼀位不错的学⽣。
该⽣学习认真,理论扎实,肯⼲,尊敬⽼师,能按时完成⽼师吩咐的任务,肯花时间放在学习,科研上。
乐于助⼈,乐意帮学弟解决学术上的问题,是⼀位⾮常优秀的学⽣。
2.对考⽣业务⽔平,外国语⽔平,科研能⼒的介绍该⽣想法很多,也能实⼲,有⼀定的科研能⼒,数值模拟⼯作做了不少,有限元法处理问题有⼀定基础。
1英语⽅⾯,能够阅读和理解英⽂⽂献,具有⼀定的英⽂⽂章写作能⼒该⽣具有⼀定科研知识基础,科研能⼒较强,做了⼀些⽐较有创新性的⼯作,也发过⼀些不错的⽂章,具备读博⼠的基础。
该⽣具有⼀定的科研能⼒,硕⼠阶段⼯作做得很出⾊,理论⽅⾯⼯作做得⽐较多,相关软件运⽤⽐较熟练。
基本具备查阅英⽂⽂献的能⼒,能过写作英⽂⽂章。
该⽣在光⼦晶体光纤⽅⾯具有⼀定理论基础,硕⼠期间学术做得不错,具备继续深造的基础该⽣科研能⼒较强,课题背景掌握⽐较全⾯,知道⾃⼰要⼲什么,在光⼦晶体光纤双折射,损耗,⾊散等⽅⾯有⼀定的了解,FEM法有⼀定的基础,⽂章写得不错。
3.从硕⼠学习阶段和考⽣从事的科研⼯作情况看,该⽣有⽆继续培养的前途,对考试报考博⼠阶段的意见2该⽣硕⼠阶段在光⼦晶体光纤这⼀块做了不少模拟⼯作,也取得了些不错的成绩,完全具备继续培养的前途。
希望该⽣今后不仅能够数值模拟,最好能将设计的光⼦晶体光纤拉制并进⾏测试,这样就⾮常好了。
该⽣硕⼠三年做了不少⼯作,尤其在理论数值模拟这⼀块,⼯作也⽐较出⾊。
完全具备读博的条件。
望今后多多锻炼⾃⼰做学术报告的能⼒,还有多做⼀些实验,充实⾃⼰的科研⽔平该⽣硕⼠阶段主要做理论数值模拟,⼯作也相当出⾊,完全具备读博的条件。
大学图书馆规程的制订与思考--以《重庆大学图书馆规程》为例

【事业•管理】大学图书馆规程的制订与思考一一以《重庆大学图书馆规程》为例•杨新涯王雨史丹(重庆大学重庆400244)[摘要]“十四五”即将到来,图书馆需要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基础上,制订单馆的管理和服务流程规范,作为整个管理体制的纲,以《规程》为统领,梳理本馆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利于图书馆治理能力的深化,在真正意义上提升图书馆效能,实现內涵式发展。
文章以《重庆大学图书馆规程》为例,论述了整个编制过程和主要思想。
[关键词]“十四五”规划智慧图书馆高校图书馆规程[中图法分类号]G25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845(2021)01-0016-09[引用本文格式]杨新涯,王雨,史丹.大学图书馆规程的制订与思考——以《重庆大学图书馆规程》为例[J].高校图书馆工作,2425(5)46-221引言2216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215〕14号),对高校图书馆的体制与机构、人员、管理、服务、资源建设等做了详实的规定,为推动高校图书馆建设发展提供了指导与支持,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但由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是全国高校图书馆界的基本纲领性文件,在参照执行的过程中需考虑到每个图书馆的个体差异,而且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智慧图书馆的逐步应用,高校图书馆的发展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十四五”即将来临之际,各个高校图书馆非常有必要制订本馆的规程,体现不同图书馆主体的管理与服务状况,充分展示机制、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图书馆的“管理之纲,服务之本”。
2高校图书馆规程的制订现状2.3高校图书馆规程的研究现状规程是维系图书馆稳定运行的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规程的路径指导与价值引领。
对于高校图书馆规程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分析点评与其基础上的创新模式研究。
早在1999年,苏显义就提出要保障高校图书馆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必须对图书馆《规程》进行补充与修改,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赵晶莹基于规程视角,解读我国高校图书馆的理念定位,认为高校图书馆的定位已经从原来被行政管控的高校单位,发展成为一个要自主发展并16承担教育和文化社会责任的重要文化组织[2];江玉梅通过对《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和《公共图书馆法》的对比研究,借鉴国外相关国家图书馆立法体系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高校图书馆法治建设的相应对策[];李军以《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为导向,结合信息素质的内涵,重新设计了大学生信息素质课程体系,提出新的信息素质教学运行程序和教学模式,贯彻落实《规程》中发挥图书馆教育功能的目标和定位⑷。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名称为XX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的使命与目标第五条学校使命(一)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国际化。
第六条学校目标(一)到2025年,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到2030年,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结构第七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学术事务、学位评定、教学管理等事项。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教育与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章科学研究第十六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术民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分为校学术委员会、基层学术单位教授委员会。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我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咨询、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
第四条教授委员会是基层学术单位的学术咨询和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所在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
基层学术单位教授委员会工作规则另行制订。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学术创新,维护我校的学术声誉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机构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席位以全校学术人员的3%左右为基准设臵(取最接近的奇数),根据各基层学术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学科分布按比例分配席位,每个基层学术单位至少有1个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
年龄在45岁以下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常务委员11-1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4人,秘书长1人。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
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
秘书长应从学术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分设教学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术评价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学位委员会和学术评价委员会内设自然科学组和社会科学组。
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讨论全校的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务及师生学术行为规范等事项。
第九条专门委员会设委员7~1 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选任,每位委员可在1个专门委员会兼任委员。
第三章职责第十条校学术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一)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二)审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条件,对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三)审议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中的重大学术事项;(四)讨论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五)评审科研、教学、人才等基金项目,科研、教学、师资等奖励表彰人选;(六)对学术争议事项进行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上述事项经审议后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023年学校章程执行与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23年学校章程执行与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我校积极落实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学校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将我校章程建设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严格制定,深入宣传,充分发挥章程作用我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章程制定工作。
20XX年9月22日,《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经河北省教育厅核准,正式颁布。
学校深入开展章程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学校网站全文发布《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校领导班子在党委会上专题研讨章程内涵和贯彻落实办法,探索建立依法治校、照章治理长效机制。
同时,面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解读,推进章程在学校办学实践和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
(一)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进一步明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都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学术机构作用,完善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事务中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突出党政职能机构的服务定位,努力建设服务型处室。
(三)完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途径和机制。
保障师生员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途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探索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学校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并出台《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浅谈现阶段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的形式

52-53. 编辑 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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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 203 页)
活动多、爱说话、较容易口渴,哪些宝宝不太说话、出汗少、 不太容易口渴, 我们便会分情况让有个体差异的宝宝随渴 随喝。 现在看到宝宝们都自己喊道:“我要喝水! ”然后排队 去喝水的情景,虽然队伍还排不像,但有了自己要喝水和排 队喝水的意识,我们心里就特别开心,因为从“要我喝水”到 “我要喝水”确实是不容易的。 2.4 表扬奖励,进一步培养习惯
2 现阶段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的主要形式
对于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的设置, 各高校的章程中有 不同的规定,总体而言,主要涉及到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 术委员会、院系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学术委员会。 校学术委员 会为学校最高的学术审议机构; 学部学术委员会为相关学
科领域的院系、研究所、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 院系学术委员会是院系或相关学科所涉及的单位共同组成 的学术审议机构; 专门委员会主要是指校学术委员会根据 工作的实际需要下设的一些专门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 通 过对多所院校学术委员会的分析, 可大致分为以下五种结 构形式: 2.1 校学术委员会、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其他
作者简介:蔡芸(1986—),女,江苏南京人,硕士学历,南京理工大学发展规划处科员,研究方向为学科建设。 204
总第 278 期 2014 年 5 月(中)
从增强学术权力的视角透析学术委员会章程——基于34所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文本的探讨

设 、学 术评 价 、学 术 发 展 中的重 要 作 用 。探 索 教 授 治学 的有
效 途 径 ,充 分 发挥 教 授 在教 学 、学 术 研 究和 学 校 管理 中 的作
用 。 ”
一
本 文 选取 了 1 O所 “ 8 9 5高 校 ” 4所 “ 1 、1 2 1高 校 ” 以 及
、
对 学 术权 力 呐 喊的 重视 及 实 施 中的 批 判
本文从 我 国 高校 对 学 术权 力 的 “ 呐喊 ” 和 对增 强 学 术权 力 的研 究入 手 ,对 3 所 高校 学 术委 员会 章 程 从 学 术委 4 员会 成 员组 成 、 常设 机 构 、表 决形 式 、职 责 和作 用 、每 届 任 期 、主 任 任 命 及 其 与 院 系所 学 术委 员会 关 系等 方
康 德 曾说 :“ 学 是 一 个 学 术 共 同 体 ,它 的 品性 是 独 立 大
追求 真 理 和 学 术 自 由 。 但 在 追 求 真 理 和 学 术 自 由的 时 候 , ”
治 ,才 能 建成 世 界一 流大 学 。 目前 中 国大 学 内 部行 政 权 力 和 学术 权 力 失衡 ,很 多大 学 里不 是 行 政在 为 学 术 服 务 ,而 是 学 术在 为 行 政 服务 。暂 不 论 这些 言 语 是 否偏 激 ,但 至 少 说 明存
看 ,对 于 委员 的 要求 是 很 宽泛 的 ,群体 的范 围很 大 。但 实 际
成 员往 往是 校 长 、院 士 ( 般 应 为 委 员 ) 一 、各 学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主任 和专 家 教 授代 表 、校 内各 学科 领 域 有代 表性 的教 授 和
些 学者 曾说 ,只 有 实现 学 术 自治 、教 授 治 校 、学 生 自
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联合实验室章程-USTC

第五章 评估机制
第二十一条 考虑执行《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
第六章 长期发展
第二十二条 在联合实验室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现有科研条件,抓住机遇,为 共同申请并筹建院重点实验室做好准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室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后 执行。
出席会议的有高能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大、广西大学、河南师 范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等国内十多家科研院所 及夏威夷大学、华盛顿大学、东京大学、吉森大学(Universitaet Giessen)、波鸿 大学(Bochum University)、德国重离子研究中心和俄罗斯杜柏纳等国际合作单 位共百余名代表。
相互推荐和聘请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和兼职博士生导师。
联合实验室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书育人传统,为本科生提供 实习基地,为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创造研究实习的有利条件。
联合实验室应向社会及有关领域推广本学科的科研技术与成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联合实验室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室务委员会负责制。
第十条
5
51 位国际代表和高能所、理论所、北京大学、中科院研究生院等单位的百余名 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在三天的会议期间,专家们深入探讨了介子谱、新物质形态、粲偶素的强衰 变、D 介子的混合和 CP 破坏、阈值附近的 Tau 物理、R 值的精确测量等问题。热 情洋溢地讨论了当前τ物理和粲物理实验和理论的最新进展和τ-粲物理在未 来几年的发展。这次研讨会使人们更加认识到了在未来 LHC 时代τ-粲物理仍然 在高能物理理论和实验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尤其是在未来强子对撞机上一旦发现 新的物理现象,人们会更清楚地探讨隐藏在重味物理衰变中的对应的新物理现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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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优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管理”的办学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的学风,服务学校战略需求。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按比例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
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七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同步,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委员因故需要替换时,补缺人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
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及直属科研单位成立分学术委员会。
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一定的组织程序民主产生。
分学术委员会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出委员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
各类重点实验室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学科和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条评定并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评审学校各类科研基金支持的项目。
第十一条接受校长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学校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调查结果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推动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弘扬科学精神。
第十四条主动了解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情况,为推动学校的学术发展建言献策。
第四章议程
第十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
校学术委员会决定重大事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
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
全体会议须1/2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校学术委员会闭会期间,可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行使职责。
第十六条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校学术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第十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评议的事项与委员或其亲属有关时,该委员要回避。
第十八条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委员必须保密,并执行和维护校学术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工作会议审定后发布施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