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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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执行中途离开岗位,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情况下必须洗手的工作制度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在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说,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5.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0-10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

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10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18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5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10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

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饮食店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食品加工企业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

3.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食品加工企业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1.5米的墙壁

5.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6.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

7.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8.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

六.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5.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甲醛(主要成分福尔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黄曲霉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

8.大豆中含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0.大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蛋白酶抑制剂,因此豆浆一定要煮沸10分钟以上,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11.食品从业人员发现有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销

售可疑食物,通知120抢救病人,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保留可疑食物,然后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七.餐具消毒

1.餐具化学(药物)消毒的程序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

2.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有效氯浓度及浸泡时间分别是250MG/L,10分钟

3.配制含氯消毒剂必须使用冷水,才能保证消毒效果

4.配制好的消毒液在使用和放置4小时后必须重新配制,以保证消毒效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各位老师,早上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与心理影响。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更是首当其冲。要求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食堂食材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2、学生营养餐的岗位职责 3、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得能引起食物中毒与食源性传染病得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得可致病得病毒最常见得就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就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得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得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得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得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得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得规定,其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得采购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全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将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应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加强卫生管理。 1、食品的采购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尽量在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证明(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单位进行采购,索取供货商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并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 (2)采购食品时应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识。 (3)禁止采购的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的食品。 ⑦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泡发的水产品及动物内脏。 ⑩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2、食品的贮存 (1)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详细做好进货登记(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并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应按要求专库(一般分为主食库房、调料品库房)贮存,离地隔墙10cm以上,吊牌建卡,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库房不得放置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杂物。需冷藏的食品必须在10℃以下,需要冷冻的食品必须在-18℃以下运输和储存。 (3)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4)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有效防潮、防鼠措施。 3、食品的加工 (1)食品的加工严格按食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粗加工→精加工→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 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 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xxxxxx医院食堂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增强xxxxxx食堂卫生安全,餐厅新近从业人员要提前一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在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待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组织餐厅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少于一次的有关食 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 能积极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来杜绝隐患的发生。餐厅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 次试卷考试,目的是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 从业人员的思想逐步走向正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满足在医院就诊人 员及家属就餐的需求。 培训人员:厨师长及各岗位人员 培训地址:医院食堂大厅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6 培训内容: 一、食堂食品卫生控制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2、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 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 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 素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 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 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 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 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 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 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 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 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要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详见《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详见《食品卫生法》)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1、有效遏制鼠类、蚊、蝇、昆虫的最根本是做好环境卫生,包括合适的垃圾贮存和运出制度。同时要避免在企业内有昆虫孳生地、鼠类孳生的窝穴。并有能防止昆虫鼠类的措施。纱门纱窗、防鼠网等。 食品的采购、贮存的卫生要求(采购和库房管理注意)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 二是注意食品卫生质量,不要采购不新鲜、变质、生虫、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 三要对定型包装食品索取检验合格证,看商标标志,不要采购无证明和商标标志,项目不全的食品。(注意索证) 从外地购进食品应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标明哪些标识? 必须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 贮存食品应做到那"四防"? 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霉或防腐)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注意食品登记,特别注意登记仓库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同类食品先进先出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的加工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要做到生熟分开? 有三个方面:一是生、熟食品制售者应分工;二是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三生熟食品不能存放在同一库房或冰箱内。 厨房的要求: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餐厨比要求是1: 墙壁应有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凉菜间、蛋糕间: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制作凉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三)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四)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材料 内容:日常操作规范 时间:2018.9.7 参与人员:全体工作人员 一、原料采购卫生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采购的食品: a、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b、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c、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d、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建议不采购的食品: 黄花菜,四季豆及亚硝酸盐腌制的食物 2、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等。 3、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 二、食品运输贮存卫生要求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 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库房内要建标立卡,各类食品应建立标签,标明编号,产品名称,过期时间,采 购时间等。其中编号应与索证资料相对应。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 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a、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b、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c、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成品和半成品应尽量使用密闭容器保存,也可用保鲜膜进行覆盖。 d、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三、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第一章. 餐饮业特点分析 , 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季节性比较明显,, 月至, 月由于气温较高,适合细菌等 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一旦食物储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第二章.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技术性法规 , 第一节、规范用语含义 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2.食堂: 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3.食品处理区包括:清洁操作区(如:专间、分装间)、准清洁操作区(如:烹调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一般操作区(如:食品库房、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其中以清洁操作区卫生要求最高,准清洁操作区次之。 4. 冷藏: 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 之间。 5.冷冻: 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 之间。 , 第二节、加工经营场所卫生要求 1.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1.5m 以上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2.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3.更衣场所个人物品不得放置在衣柜外; 4.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 储存食品的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洗涤剂),个人物品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内。5.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6.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7.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8.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植物性清洗池、肉类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 9.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能防止害虫进入、孳生且不污染环境。 10.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 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 第三节、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2.货物入库必须严格检查质量,索取有效证件,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产地、中文标识,数量、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如果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开业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果不按规定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允许其继续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7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消杀用品专人定点存放。一些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此相关如:投毒和有毒物的误用误食。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话稿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在多功能厅举行“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乃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中国人尤其重视饮食。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饮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吃饱,而且要吃好,吃出健康,吃出幸福。所以生活已经由生活必须上升为承载着人们幸福指数、关乎社会和谐的物质,我们应该把食品安全当做民生大事来抓紧、抓好。 近年来,食品安全更是成为举国关注的社会现象并且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国产奶企业的危机,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现象的事件,其实反映了整个国家食品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我们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学校又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学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一类经常发生的疾病,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损害。同学们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阶段,因此,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一下食物中毒的种类。食物中毒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毒素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植物性和动物性食物中毒。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中毒。 容易被细菌污染的食物:肉、鱼、蛋、乳等及其制品,如烧、卤肉类,凉菜、剩余饭菜等。霉变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组织中毒,如河豚、贝类及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等。 2、有毒植物中毒,如毒蘑菇,豆角,毒蕈、含氰甙植物及棉子油的游离棉酚等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重金属、亚硝酸盐及农药中毒等。被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受有毒藻类污染的海产贝类等。 (四)在某一特定环境下能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的甘蔗;未加热煮透的豆浆、芸豆角、杏仁、木薯、鲜黄花菜等。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物中毒主要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多见。另外,菜豆中毒、豆浆中毒和因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中毒也时有发生。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为推进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如下:。 (一) 具体内容:食品安全与识别 培训时间:2017.02.20 培训地点:会议室 培训人员:全体教师 培训形式:讲座 组织者: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例:生物性污染、化

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三是滥用食品标识。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二、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③有中文标明的食品规格、重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④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还必须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 ⑥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示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 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内容培训资料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

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板桥镇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提纲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大肠杆茵等,高发于6到10月。 2.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3.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4.部分有毒食品: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 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有机磷农药,蔬菜、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素 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三、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其要求。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五、食品检验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2.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 3.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个人卫生 1、员工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员工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员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员工如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员工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员工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7、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8、贮存食品,若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食品加工应使用专用工具,工作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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