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医院对外接待管理最新规定

合集下载

医院访客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访客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访客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和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规范医院访客的接待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访客的定义和分类1.访客是指非医院职工、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以外的人员。

2.访客可分为以下几类:–亲友访客:患者的亲友及其陪护人员。

–商务访客:与医院相关的商业合作伙伴、供应商等人员。

–学术访客:邀请来医院进行学术沟通或进行学术研究的人员。

–政府机构访客: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媒体记者访客:各类媒体机构记者及其摄影师、摄像师等人员。

第三章访客的申请和审批1.亲友访客:–亲友访客由患者或其陪护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访客登记表。

–医院在核实申请人身份后,为申请人办理亲友访客证,并注明有效期。

–亲友访客证仅限于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患者所在的特定区域,超出有效期必需办理延期手续。

2.商务访客、学术访客、政府机构访客、媒体记者访客:–以上访客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含访客的基本信息、来访目的、时间、地方等,并需附上相应证明料子。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书面通知审批结果。

第四章访客的进入和行为规范1.访客在进入医院前,必需出示有效的访客证件,并在门卫进行登记。

2.访客进入医院后,必需佩戴有效的访客证,并遵守院内的规定和指引。

3.访客在医院内禁止从事以下行为:–异常噪声、吸烟、饮酒和扰乱医院秩序。

–未经许可进入医院的办公区域和医疗区域。

–擅自拍照、录像或发布医院内部信息。

–教唆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所携带物品中有违反医院安全规定的物品。

第五章访客的管理1.医院将设立访客接待中心,负责接待、引导和管理访客。

2.访客接待中心将配备专业的接待人员,供应相关服务,并做好访客信息记录和统计工作。

3.医院将建立访客接待监控系统,对紧要区域进行监控和防范。

4.医院访客接待中心负责制作和管理各类访客证件,并对证件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核。

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外来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医院参观、考察、交流的外来人员。

三、职责1. 医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各科室执行。

2. 医疗安全管理科负责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 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门禁管理,确保医院安全。

四、内容1. 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医院前,需由接待科室提前向医院办公室申请,并填写《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登记表》。

2. 医院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接待科室。

3. 接待科室负责安排专人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并向其介绍医院概况、参观路线及注意事项。

4. 医疗安全管理科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a. 医院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知识;b. 医院环境、设施设备使用注意事项;c. 医疗废物处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5. 外来参观人员参观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a. 服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进入非参观区域;b. 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不得影响患者就医;c. 不得擅自拍照、录像,如需拍摄,需征得医院同意;d. 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医院。

6. 外来参观人员离开医院时,需将《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登记表》交回接待科室,并由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医院办公室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本制度如有修订,以最新修订为准。

医院门诊接待管理规定(3篇)

医院门诊接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接待管理,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导诊员、保安等。

第三条门诊接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服务第一;(二)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三)文明礼貌,团结协作;(四)依法依规,保障安全。

第二章门诊接待服务流程第四条门诊接待服务流程分为以下步骤:一、患者就诊1. 患者进入门诊大厅后,导诊员应主动迎接,向患者介绍门诊布局及就诊流程。

2. 患者咨询就诊事项,导诊员应耐心解答,指引患者至相应科室。

3. 患者挂号后,导诊员应协助患者取号,并告知候诊区域。

二、候诊1. 患者在候诊区等待就诊,导诊员应保持候诊区域整洁,维护良好秩序。

2. 患者候诊期间,导诊员应关注患者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就诊1. 患者进入诊室,医生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检查。

2. 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患者需缴费后方可取药。

3. 患者取药后,导诊员应协助患者核对药品信息,确保无误。

四、离开1. 患者离开门诊时,导诊员应热情送行,感谢患者对我院的信任。

2.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导诊员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章门诊接待人员职责第五条门诊接待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导诊员职责1. 熟悉门诊布局,为患者提供准确的就诊指引。

2. 耐心解答患者咨询,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3. 维护候诊区域秩序,确保患者安全。

4. 协助医生完成相关工作,提高门诊工作效率。

二、护士职责1. 协助医生完成诊疗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2. 负责患者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3. 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4. 保持病房整洁,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医生职责1. 认真接诊,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检查。

2. 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开具处方。

3. 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对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患者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医院参观、学习、交流的外来人员。

三、职责1. 医院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各相关部门执行。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并负责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3. 医院各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安排参观路线,确保参观活动顺利进行。

4. 医院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参观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参观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管理制度1. 外来参观人员需提前向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医院参观。

2. 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医院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身份核实和登记。

3. 外来参观人员参观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非参观区域。

4. 参观过程中,外来参观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参观路线。

5. 参观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饮食、乱扔垃圾,不得在医疗设备上涂鸦、刻画。

6. 参观人员不得在医院内拍照、录像,如有需要,应征得医院相关部门同意。

7. 参观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外来参观人员应立即向医院工作人员报告。

8. 参观结束后,外来参观人员应向接待部门表示感谢,并自觉离开医院。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的外来参观人员,医院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参观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教育或禁止进入医院参观。

3. 对在参观过程中造成医院设施损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外来参观人员,医院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院的公务接待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公务活动中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

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相关科室需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医院工作服务的思想。

2、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接待的原则。

院办是全院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适当区分院级与非院级接待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责尽职的原则。

牵头科室、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应以医院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1、各级领导来院检查、视察工作;2、被邀请的专家,看望住院的主要领导、老干部等;3、来院讲学、会诊及进行技术指导、设备维修、调试等专家、教授;4、外地医疗单位来院考察交流及医保等协作单位相关领导来访等;5、大型学术会议;6、来院进行有关业务洽谈活动等;7、其他经院领导批准的接待活动。

三、接待内容1、食宿、车辆、会场等准备;2、各项接待活动日程,确定相关科室及相关领导参与接待等;3、各项资料准备;4、其他事宜。

四、接待程序接待工作实行院办主管,与对口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

1、接待活动由院办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院办负责安排。

2、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办确认→填写就餐通知单→院分管领导审批→安排就餐。

凡没有院办开具就餐单的,不予核销。

院外接待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院办负责安排。

3、住宿程序:一般情况,来宾住宿自行解决。

如特殊需要院方安排的,由由院主要领导批准后,院办根据来宾职级及需求,与有关宾馆联系订房,协助办理入住手续。

4、用车程序:根据来宾规格和人数安排接待车辆。

车辆使用办法和结算按《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由院办、总务科协助办理。

5、参观程序:宾客如需安排实地参观时,相关科室应支持配合、安排接待人员并作现场讲解。

五、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六、费用核销凭派餐单、接待函、菜单、发票等交院办审核,经院办主任、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财务科核销;临床科室费用由科室列支。

医院服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服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规范接待流程,确保医院接待工作的有序、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对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医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接待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所有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四、接待流程1. 接待预约(1)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提前向医院办公室或相关科室预约。

(2)医院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记录预约信息,确认接待时间和接待人员。

2. 接待准备(1)接待人员提前了解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做好接待准备。

(2)根据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安排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服务。

3. 接待接待(1)接待人员热情接待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主动询问需求,提供帮助。

(2)按照接待流程,引导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到达指定地点。

(3)接待过程中,注意保护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接待结束(1)接待结束后,及时收集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2)对来访客人、患者及其家属表示感谢,并祝愿他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五、接待标准1. 热情、周到、细致,充分体现医院的人文关怀。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3. 主动了解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4.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接受客人、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办公室对各部门接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接待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将接待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作为评价科室和个人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外来人员入院接待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入院接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的正常运作和与外来人员的良好沟通,维护医院的秩序和安全,订立本《外来人员入院接待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进入医院的外来人员,包含患者家属、访客、供应商等。

二、入院接待程序和要求1.进入医院的外来人员必需经过门岗处登记,供应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佩戴访客证或工作证(供应商)方可进入医院。

2.全部外来人员在进入医院前,应接受门岗处的体温检测,并在已指定地方领取口罩。

3.患者家属必需向负责患者接待的相关部门登记,并遵守相应规定。

家属进入病房时,需佩戴口罩、厚底鞋套,并在病房门口进行手部消毒。

4.供应商进入医院前,必需先联系所负责的部门或人员,提前预约来访,并确保进入医院时携带有效的工作证件,同时需与医院签订相应合同。

5.访客需事先申请访问患者,并在接待处登记并供应身份证明,接待处将核实相关信息,并发放访客证。

6.患者不得随便接待非亲属、非探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接待其他人员,必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访客行为规范1.访客被允许进入医院只能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医疗区、工作区及其他限制区域。

2.访客进入患者病房时,应保持安静,避开与其他患者产生不必需的干扰,并遵守医院的卫生要求,包含手部消毒等。

3.访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麻醉、毒品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医院。

如发现携带违禁物品,将立刻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

4.访客不得与医务人员争吵、恐吓、辱骂或进行任何形式的羞辱行为,如有违反,医院有权拒绝其连续访问,并向相关部门报警处理。

5.访客需遵守医院的全面禁烟规定,在医院内禁止吸烟,如需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区域,并注意不得对他人造成不适。

6.访客在医院期间,应自发维护医院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不得随便扔垃圾或在公共场合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四、外来人员管理1.全部外来人员进入医院后,必需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时间布置,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外出,必需事先向上级领导请假。

医院对外接待管理最新规定

医院对外接待管理最新规定医院对外接待管理最新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上,根据我省<关于加强经济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省内会务等活动一般不安排餐馆用餐,特殊情况由主办科室先拟计划(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费用总额等)交分管院长经院长例会讨论审批后再计划实施。

(三)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四) 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情况在定点酒店用餐,特殊情况另定。

(五)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

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职能部门联系业务和工作交流接待的客人由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特殊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一)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交流、讲学的专家、学者,由省省统一安排接待。

(二)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省省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省参观、交流;各职能部门邀请前来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等,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三) 需要省省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一)来院联系、交流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

(二)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元、县(区)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市级每人每餐不超过元(含烟酒),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省长批准。

(三)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省省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四)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接待管理办法(一)实行“客餐审批”制度。

医院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外来人员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医院的外来人员,包括患者家属、朋友、探视者、访客、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1.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3. 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本科室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具体规定1. 医院大门设有专门的接待处,外来人员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检测。

2. 外来人员进入医院,需遵守以下规定:(1)穿着得体,不得穿着暴露、怪异、污秽的衣物。

(2)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医院。

(3)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

(4)不得擅自进入病房、治疗室等区域。

3. 患者家属、朋友、探视者等需在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内进入病房,探视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7:00-11:00,下午2:00-5:00。

探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需经病房护士长批准。

4. 医院工作人员进入病房,需佩戴工作牌,并出示相关证件。

5. 医院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时,应做好以下工作:(1)核实身份,登记来访信息。

(2)向外来人员介绍医院相关规定。

(3)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6. 医院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医院将给予表扬。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医院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保卫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医院接待标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部门接待来院参观、考察、交流、洽谈等公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客人,热情周到;2. 严谨规范,高效有序;3. 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合理使用资源;4. 强化廉洁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四条接待地点1. 根据客人身份和来访目的,选择合适的接待地点,确保环境整洁、舒适;2. 接待地点应具备必要的接待设施,如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第五条接待人员1.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医院业务和接待程序;2. 接待人员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佩戴工作证。

第六条接待程序1. 接待前,相关部门应提前了解客人信息,制定接待方案;2. 接待过程中,应热情迎接,引导客人至接待地点;3. 接待过程中,应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如茶水、资料等;4. 接待结束后,应询问客人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第七条接待费用1. 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2. 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3. 接待费用应事先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控制。

第三章接待管理第八条接待审批1. 接待活动需提前向医院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 申请内容包括:接待对象、时间、地点、人数、接待内容等。

第九条接待监督1.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接待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接待工作规范、廉洁;2. 接待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接待总结1. 接待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总结接待工作,形成书面报告;2. 报告内容包括:接待情况、费用支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医院将进一步提高接待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为医院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霍城县江苏医院对外接待管理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使接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接待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上,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
(一)统筹管理的原则:医院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二)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三) 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县内外单位与本院各科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四)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五) 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一般情况在定在签约点餐馆用餐接待,确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特殊情况另定。

(五)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

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后统一安排。

职能科室联系业务和工作交流接待的客人由职能科室对口接待(特殊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
(一)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交流、讲学的专家、学者,由医院统一安排接待。

(二)上级有关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县市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参观、交流以及医院邀请前来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等,由医院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三) 需要省省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
(一)来院联系、交流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在医院内
部的食堂就餐,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早餐:每人每餐1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15元。

(二)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县级各部门(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县(市)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州级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含烟酒),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院长批准。

(三)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医院分管领导和院长审批执行。

(四)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医院承担的接待费用在医院的招待费中开支,由医院领导逐级签批,实行总量控制,其中党委书记、院长:每人每年5000元;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每人每年4000元。

四、接待管理办法
(一)实行“客餐审批”制度。

凡需要医院出面接待和宴请的,具体接待科室事先要请示分管院领导,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院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等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实施。

(二)医院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科室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费宴请。

院内会议不安排工作餐(确因工作加班经办公室安排)。

(三)因业务或公共关系的需要,需在外接待的和确实需要超标准接待的,需取得主要院领导的同意。

(四)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统一安排。

五、接待费用的处理
(一)接待费用实行办公室确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制度。

(二) 坚持谁宴请谁签字的原则,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然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

(三)接待任务完成后,每月24日之前,由办公室按照领导签批的接待内容与签约饮食点对接待科室提交的有关票据或发生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后,经办公室签字确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审批报销。

凡超出接待内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做到月清月结。

六、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
(一)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支持和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履行职责,并督促指导所分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 纪检办、院办、财务科、要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实施招待的,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

(三) 凡采用其它办法变相报销餐费的,一经查实,应退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