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麟杰: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嘉麟杰:公司章程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5)第三章股份 (5)第一节股份发行 (5)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第三节股份转让 (8)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9)第一节股东 (9)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3)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6)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第五章董事会 (22)第一节董事 (22)第二节董事会 (25)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第七章监事会 (31)第一节监事 (31)第二节监事会 (31)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3)第二节内部审计 (36)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7)第一节通知 (37)第二节公告 (38)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1)第十二章附则 (4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3月7日商资批[2008]253号文批准,在整体变更上海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8年4月2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1000040025655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取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下发的沪商外资批[2016]1493号批复,同意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股份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002486嘉麟杰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嘉麟杰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嘉麟杰2023年上半年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29,066.68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43.68%,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22,543.72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较强,经营业务的安全水平较高。
2、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嘉麟杰2023年上半年的带息负债为6,867.14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1.03。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57,147.75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长期投资19,027.94 -5.24 20,590.1 8.21 19,079.64 -7.34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本为57,147.7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2,176.6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9.53%。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33,178.18万元的流动资金。
而企业投融资活动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28,337.65 16.19 28,406.74 0.24 23,253.67 -18.14 应收账款18,437.52 -19.5 23,888.15 29.56 16,200.82 -32.18 其他应收款497.98 -13.7 699.35 40.44 601.8 -13.95 预付账款7,762.5 34.19 4,860.08 -37.39 6,022.19 23.91 其他经营性资产1,765.54 -13.72 453.65 -74.31 556.13 22.59 合计56,801.19 1.97 58,307.97 2.65 46,634.59 -20.02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10,175.66 8.03 8,142.83 -19.98 5,546.69 -31.88 其他应付款424.41 -44.35 377.07 -11.15 382.18 1.36 预收货款0 - 0 - 0 - 应付职工薪酬1,109.71 10.03 2,981.08 168.64 3,419.03 14.69 应付股利0 - 0 - 0 - 应交税金105.45 -94.98 865.81 721.07 552.88 -36.14 其他经营性负债1,152.45 -20.57 1,066.31 -7.47 3,555.61 233.45 合计12,967.69 -12.04 13,433.1 3.59 13,456.41 0.17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金需求为33,178.1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4,874.8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6.07%。
嘉麟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意见书 2010-09-14

发行人律师的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中国 上海 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6F 邮编:200120 电话: (8621) 6886-9666 传真: (8621) 6886-9333电子信箱:info_sh@网址: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0第一节 引 言 (3)一、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3)二、释义 (4)第二节 正 文 (8)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8)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8)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四、发行人的设立 (14)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8)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9)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1)八、发行人的业务 (26)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7)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3)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5)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7)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8)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9)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0)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43)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5)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6)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47)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8)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48)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8)二十三、结论意见 (48)第三节 结 尾 (49)一、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 (49)二、法律意见书的正、副本份数 (49)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徐军律师、顾海涛律师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嘉麟杰: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10-12-15

- 1 -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0-021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任免。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曹思敏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曹思敏女士简历如下:
曹思敏,女,194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
1969年10月至2004年4月,曹女士先后就职于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区樟岭林场、上海远乐针织厂、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劳动人事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财务主管;2004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合同评审与生产成本控制工作。
曹思敏女士有多年的财务会计和内部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司情况,且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曹思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15日。
嘉麟杰: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深交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号)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1]59号)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公司运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
目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各阶段的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一)自查阶段2011年3月16日,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整改工作,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小组组长,统筹指导、组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各阶段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和落实。
根据《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件的要求,专项小组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基本情况和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五大方面各要点进行逐条对照并严格自查。
嘉麟杰: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获悉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签署了《撤销投票权委托的协议》,东旭集团不再拥有黄伟国先生所持有的2,5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股票的投票权。
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2016年11月18日,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黄伟国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38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6%)的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行使,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后经转让部分股票,黄伟国先生仍持有公司2,53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5%,该部分股票的投票权仍委托给东旭集团行使。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东旭集团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
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同日签署了《撤销投票权委托的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16年11月18日签订的《投票权委托协议》,东旭集团不再拥有黄伟国先生所持有的2,5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股票的投票权。
双方将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1、东旭集团与黄伟国先生解除一致关系后,东旭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958.3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56%),并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975.6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嘉麟杰: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骏”)和其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海国骏近期通过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41 %,东旭集团近期通过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74 %。
由于上述减持,上海国骏和东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3.91%下降至22.76%,两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情况
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嘉麟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1-04-08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公告编号:2011-044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结合了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制度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独立董事:王智吴弘郭芃吕长江
2011年4月7日。
嘉麟杰: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10年12月) 2010-12-15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公告编号:2010-029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经公司2010年12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上海嘉麟杰纺织品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专项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第四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嘉麟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05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两名缺席董事分别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其中董事石丸治授权黄伟国进行表决,董事邱巧珠授权杨启东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国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审议,形成如下决议: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黄伟国、邱巧珠、杨启东、周宁、川岛正博、西野幸信、石丸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王智、吴弘、郭芃、吕长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3月2日附全体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独立董事候选人:1、王智,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67年本科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针织专业,1982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针织专业。
1968年至1979年任江西上饶针织内衣厂技术员;1982年至1995年历任纺织部纺织科学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标准所所长,国家棉纺织产品质检中心主任;1997年至2001年先后任中国纺织科技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国纺织科技开发总公司总工程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针织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产业用纺织品协会高级顾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顾问,并自2005年起担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专家技术委员会主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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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0-014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仍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6,11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7,7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11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7,7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