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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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四、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其余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湖南九级工伤赔偿项目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停工留薪期工资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9、必要的康复费湖南九级工伤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计算: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参考数据:一、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14元二、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372元三、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887元四、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609元五、上一年度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 43893元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1、农、林、牧、渔业 234412、采矿业 380283、制造业 43707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525125、建筑业 3824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498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48308、批发和零售业 392379、住宿和餐饮业 3018210、金融业 9086011、房地产业 42822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76113、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011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657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562316、教育 41965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5836提醒: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如不能自行判断可以找律师咨询;免责声明:各地区数据来自政府网站或者互联网,仅供参考。

九级伤残保险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保险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是指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功能永久性损伤,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伤残赔偿。

以下是中国劳动保险制度对于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生活自理能力没有明显障碍,但工作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资的3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2. 二级伤残:工伤职工生活自理能力有较轻度的障碍,工作能力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资的4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3. 三级伤残:工伤职工生活自理能力有较明显的障碍,工作能力受到严重限制。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资的5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4. 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作能力丧失。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工资的6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5. 五至九级伤残:工伤职工因事故致伤或患职业病而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且对工作能力丧失,赔偿标准为工资的7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对于九级伤残,其赔偿标准为工资的70% × 工伤等级系数× 月平均工资。

具体的工伤等级系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鉴定结果进行确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月平均工资则是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

十堰九级工伤标准赔偿

十堰九级工伤标准赔偿

十堰九级工伤标准赔偿十堰市是湖北省的一个地级市,工业发展较快,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堰市实行九级工伤标准赔偿。

下面将详细介绍十堰九级工伤标准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十堰市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比较严格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同时,还需要经过医院的诊断和鉴定,由医院出具的《工伤鉴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堰市实行九级工伤标准赔偿。

具体来说,对于一至四级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对于五至七级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伤医疗费和伤残津贴;对于八级工伤,除支付工伤医疗费和伤残津贴外,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九级工伤,除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护理费。

再次,对于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工伤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材料作为证据。

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对于工伤赔偿的支付方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然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领取赔偿金。

同时,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定期对工伤职工的伤情进行评估,根据伤情变化及时调整赔偿标准。

总之,十堰市实行九级工伤标准赔偿,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赔偿标准、申请流程和支付方式都有详细的规定。

工伤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同时,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赔偿标准表

工伤赔偿标准表
2.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职工恢复工作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级:4.5万元
八级:3.5万元
九级:2.5万元
十级1.5万元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不足5年的
不足4年的
不足3年的
不足2年的
不足1年的
全额的80%支付
全额的60%支付
全额的40%支付
全额的20%支付
全额的10%支付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9.5万元
六级:8.5万元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相应的补偿金。

就在许多高危行业的工作者总会不可避免在工作中受伤,而且伤势后果各有不同。

在相关规定中的补偿金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那么,就在工伤被鉴定为第九等级时,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国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相应的补偿金。

就在许多高危行业的工作者总会不可避免在工作中受伤,而且伤势后果各有不同。

在相关规定中的补偿金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那么,就在工伤被鉴定为第九等级时,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三、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四、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方式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及具体计算方法 工伤级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注:如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工资的60%的,按照统筹地区工资的60%来计算本人工资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 1级27个月 月90%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依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

按规定计算的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时,由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计算的标准计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部分。

(含56级) 另注: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级25个月 月85% 3级23个月 月80% 4级 21个月 月75% 5级18个月 月70% 18个月 34个月 不管距退休多长,医疗补助金均全付,距退休5年1次性就业补助金100%,4年80%,3年60%,2年40%,1年20%,不足1年10% 注:伤残津贴适用于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就业补助及医疗补助适用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7 9 11 13 16 18 16 22 28 34 44 526级16个月 月60% 16个月 28个月 7级 13个月 正常工资14个月 20个月 8级 11个月 正常工资12个月 16个月 9级 9个月 正常工资10个月 12个月 10级 7个月 正常工资 8个月 8个月 工亡1、丧葬补助金:6个月平;2、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2010年为19109元/年,2011年为21810元/年,按20倍计算,2012年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436200元。

工伤赔偿条例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受伤的员工或死亡员工的亲属依法享有的赔偿项目所规定的金额。

那么,发生一至十级不同城都的工伤事故该如何赔偿呢?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又有怎样的标准呢?下面就不妨跟着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18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2018年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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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十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十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10个月工资)和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本人12个月工资)
十堰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2018年十堰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
4、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堰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2018年十堰九级工伤赔偿计算: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
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
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
参考数据: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2906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8867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5750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6280元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元
6、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3693元
采矿业 36091元
制造业 35750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93元
建筑业 38766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5470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91元
批发和零售业 30599元
住宿和餐饮业 26282元
金融业 73564元
房地产业 3914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14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9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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