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管理制度(热门10篇)
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院琴房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琴房管理员负责安全工作。
二、参加练琴同学必须凭校园卡在琴房管理室领取琴房钥匙,练完琴后锁好门窗,将钥匙交还管理是,取回校园卡。
三、琴房管理人员必须校对核准校园卡持有者为领取钥匙学生本人。
四、学生练琴不得相互串门,影响练琴效果。
五、练琴的同学请注意保管好随身所带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暂离琴房时,请锁好门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琴房管理员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各楼层的安全情况,琴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总务处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报修。
七、爱护公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损坏公物。
八、楼道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楼道通畅。
九、琴房定时开放,结束后管理员例行安全检查,锁好门窗。
十、发现形迹可疑者,管理员要及时上前询问或报告保卫处处理。
琴房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琴房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旨在维护琴房的公共秩序,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琴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卫生。
2. 所有琴房使用者必须遵守本规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使用规定
1. 琴房开放时间:每日8:00至22:00,使用者需在开放时间内使用琴房。
2. 琴房预约制度:使用者需提前通过物业管理处进行预约,未经预约不得擅自使用。
3. 使用者应爱护琴房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三、安全规定
1. 琴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 使用者在琴房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干扰他人。
3. 琴房内不得进行非法活动,一旦发现,物业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其使用权。
四、卫生规定
1. 使用者应保持琴房整洁,使用后需将垃圾带走或放入指定垃圾桶。
2. 琴房内不得进食,以防止食物残渣损坏乐器或设施。
五、设施设备管理
1. 琴房内的乐器和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处负责维护,使用者不得擅自维修或更换。
2. 如遇设施设备故障,使用者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
六、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予以警告、罚款或取消使用资格。
2. 屡次违规的使用者,物业管理处可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使用琴房。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对本规定有异议者,可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物业管理处将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琴房的物业管理需求。
琴房管理规章制度

琴房管理规章制度一、安全管理1.所有使用琴房的人员必须遵守琴房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2.在使用琴房前,应仔细阅读琴房安全须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琴房内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喷雾、点火等活动。
4.定期检查琴房内电线、插座等设备,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5.当发生火警、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并报警。
二、预约和使用1.使用琴房需提前预约,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长时间不使用琴房的人员需主动释放预约,以便他人使用。
3.使用琴房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如学生证、教师证等。
4.使用过程中应爱护琴房设备,杜绝乱损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不得随意将琴房内的乐器带出,借出琴房内乐器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和登记。
三、环境卫生1.使用琴房前,应检查房内卫生情况,如发现脏乱、有异味等情况应及时清理。
2.使用完毕后,要保持琴房整洁,归位乐器,放好琴凳等物品。
3.保持琴房内的空气流通,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门窗。
4.禁止在琴房内堆积杂物,防止摆放过多的个人物品。
5.琴房内不得乱扔废弃物,如纸屑、瓶罐等应放入垃圾桶中。
四、行为规范1.在琴房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或使用高音量的乐器。
2.禁止在琴房内进行商业活动、教学等未经批准的行为。
3.严禁在琴房内食用食品,只允许饮用无色无味的饮料。
4.尊重他人使用琴房的权益,不得占用他人预约的时间。
5.禁止将琴房作为非琴房用途,比如临时寄存个人物品等。
五、违反规定处理1.对违反琴房管理规定的人员,可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者综合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要求遵守规定。
–第二次违规:限制预约使用时间。
–第三次违规:禁止使用琴房1个月。
–第四次违规:长期禁止使用琴房。
2.如情节严重,涉及破坏性行为或影响他人安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由琴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修改后将及时公告。
2.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在使用琴房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
琴房练琴管理制度内容

琴房练琴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琴房练琴的管理工作,提高练琴效率,保障琴房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琴房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琴房使用规定1. 开放时间:琴房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关闭或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使用时段:每次练琴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练琴结束后需将练琴室整理干净并关闭音响设备。
3. 预约规定:学生需提前在琴房管理系统中进行预约,逾期未预约的学生不得擅自使用琴房设备。
4. 预约取消:如需取消预约,需提前2小时在琴房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超时未取消的预约将会被记录。
5. 插队禁止:练琴时不得插队或擅自更改他人的练琴时段,严重者将受到警告或停止使用琴房设备的处罚。
6. 安全意识:在使用琴房设备时需注意安全,禁止擅自调节琴房设备及音量,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琴房管理员。
三、琴房设备管理1. 设备保护:学生在使用琴房设备时需爱惜设备,禁止随意调节琴房设备的音量或拆卸设备零部件。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琴房设备进行检修,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 遗失赔偿:因学生过失导致琴房设备损坏或遗失的,需依据琴房设备价值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琴房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保持琴房环境整洁,禁止吸烟或私设明火行为,不得在琴房内使用易燃物品。
2. 紧急处理: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学生需保持冷静,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3. 紧急联系:琴房内设置紧急联系电话,学生遇到紧急情况可及时联系琴房管理员或报警求助。
五、琴房卫生管理1. 环境整洁:使用琴房设备后需将琴房环境整理干净,包括归还琴房设备、座位整理、废弃物箱清空等。
2. 垃圾分类:在琴房内产生垃圾需进行分类,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存放,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
3. 卫生消毒:定期对琴房设备及环境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琴房内空气清新、无污染。
六、违纪处理1. 违规行为:任何违反琴房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用琴房设备权限、责任追究等。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琴房是学校音乐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琴房的良好管理和正常使用,制定并执行一套严格的琴房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琴房的使用、预约、保养、安全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确保琴房的有效管理。
一、琴房使用规定1. 使用对象:本校所有师生均可使用琴房,但在使用时需先进行预约,并按时使用。
2. 使用时间:琴房开放时间为每日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不得在开放时间外使用琴房。
3. 使用时长:每次使用琴房不得超过2小时,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前预约并等待其他人员使用完毕。
4. 使用次数:每人每周最多可预约使用琴房2次,预约时间不得重叠。
二、琴房预约方式1. 预约途径: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琴房管理办公室进行琴房的预约。
2. 预约规定:学生需提前至少1天进行琴房的预约,预约时需提供姓名、学号、预约日期、预约时间等必要信息。
3. 取消预约:若学生无法按时使用琴房,需提前2小时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不按时使用。
三、琴房保养与维护1. 保持清洁:使用琴房后,应及时清理琴房内的灰尘和杂物,保持琴房环境干净整洁。
2. 使用属具:使用琴房时,请务必使用干净的琴键布或手套,避免因手汗沾湿琴键,影响演奏效果和琴键寿命。
3. 责任心: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琴房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琴房管理员报告,切勿私自维修或更换设备。
四、琴房安全管理1. 预防火灾:不得在琴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确保琴房的安全。
2. 设备保护:禁止将饮食、饮料等溅洒在琴房设备上,防止设备损坏。
3. 人身安全:使用琴房时需注意个人安全,禁止随意攀爬琴架、乱玩琴弦等行为。
五、违规处理措施1. 迟到不按时使用:连续3次未按时使用预约的学生将被取消使用琴房的资格。
2. 损坏设备:如有学生故意损坏琴房设备,将被追究相应责任,并承担修复费用。
3. 他人纠纷:在使用琴房时如有纠纷,应及时向琴房管理员反映,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六、总结基于以上内容,制定琴房管理制度可提高琴房的利用率,保护琴房设备,确保学生安全。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琴房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管理琴房,保护音乐设备,优化学生学习环境,制定一套合理的琴房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规范琴房使用流程,保障琴房设备的安全及学习秩序的良好发展。
【二、琴房管理制度】1. 琴房开放与关闭时间(1) 琴房开放时间:学校工作日的上午8:00至晚上10:00,周末上午9:00至晚上8:00。
(2) 琴房关闭时间:上述时间之外,琴房将关闭,禁止任何人进入、使用。
(3) 特殊情况下,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调整,并提前通知相关师生及工作人员。
2. 琴房使用流程(1) 预约使用:学生可通过线上平台或到学校音乐教育办公室进行预约。
预约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小时,可连续预约两个小时。
(2) 刷卡进出:预约使用成功后,学生需刷卡进入琴房,离开时同样需刷卡登记。
(3) 空余时间利用:如有预约用户提前结束或未到场,其他学生可以利用该时间段进行自习或练琴,但须遵守琴房规定,无干扰他人的行为。
3.琴房规定(1) 环境整洁:使用后请保持琴房整洁,倡导爱护公共设施,妥善处理个人垃圾。
(2) 设备保护:使用者应当妥善保护琴房内的设备,不得随意调整琴台、琴凳等。
(3) 节约用电:使用琴房时,应合理使用电源,并在离开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4) 良好秩序:使用琴房应注意不要大声喧哗,尊重他人学习和休息,不得随意改变琴房内部布局。
4. 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未经预约擅自进入琴房、占用他人预约时间、擅自调整设备等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
(2) 处理措施:- 第一次违规:警告一次,并对该学生进行口头教育。
- 第二次违规:禁止预约使用琴房一个月,并扣除一定学分。
- 第三次违规:禁止预约使用琴房一个学期,并记录在案。
- 严重违规情况,由学校音乐教育办公室视情况给予进一步处理。
【三、总结】通过制订琴房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琴房设备,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琴房的安全管理,确保琴房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琴房,包括钢琴房、电子琴房、古筝房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琴房管理员负责琴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2. 教师负责在上课期间对琴房进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使用琴房设施。
3. 学生应遵守琴房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琴房秩序。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琴房设施维护(1)管理员应定期对琴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2)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琴房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2. 安全检查(1)管理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琴房内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火灾预防(1)琴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琴房内配备灭火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4. 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管理员应立即报警,并组织师生撤离现场。
(2)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协助管理员进行应急处理。
5. 使用规定(1)学生进入琴房前,需向管理员登记,并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2)学生使用琴房设施时,应遵循教师指导,不得随意操作。
(3)琴房内不得饮食、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琴房安全管理制度,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琴房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琴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一、琴房使用规定1、琴房仅供学校音乐专业学生、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2、使用琴房需提前预约,每次预约时间不得超过X小时。
预约后若未能按时使用,需提前X小时取消,否则将被视为违规。
3、使用者进入琴房时应在登记册上填写姓名、使用时间、琴房编号等信息,离开时需再次登记离开时间。
二、琴房开放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X点至中午X点,下午X点至晚上X点。
2、周六、周日:上午X点至下午X点。
法定节假日及学校特殊安排期间的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琴房设备管理1、琴房内的钢琴、乐器及其他设备应妥善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如有损坏,使用者需照价赔偿。
2、严禁私自拆卸、改装琴房内的设备。
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3、定期对琴房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四、卫生与环境1、使用者在离开琴房时应清理好个人物品,保持琴房整洁。
2、禁止在琴房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得在琴房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
3、严禁在琴房内吸烟、进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五、安全管理1、离开琴房时,务必关闭门窗、灯光及电器设备,确保安全。
2、不得在琴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以防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3、琴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琴房管理制度的使用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限制其使用琴房X天,第三次则取消其本学期使用琴房的资格。
2、对于恶意损坏琴房设备、扰乱琴房秩序等严重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琴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约登记、设备检查、卫生监督等。
2、及时处理使用者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3、对琴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合理调整管理措施。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规定。
2、最终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琴房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场所,良好的琴房管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练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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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管理制度(热门10篇)琴房管理制度第1篇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全院教师、学生的教学和练习用琴及公共卫生,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琴房管理人员(事务干事和传达室值班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传达室值班员应做好音乐教学楼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强对琴房的监督作用,外来人员进入音乐教学楼要进行登记。
三、全院师生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教学设施,严禁在钢琴上放置开水杯及其他可能对钢琴造成损害的物品,严禁在琴房内吸烟和乱扔垃圾。
四、琴房内的.乐器、电、暖、门、窗、桌、椅等设施一旦有损坏现象发生,由当事人或琴房全体成员承担维修费用和赔偿费用。
五、琴房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毕业时及时交还管理人员。
六、琴房内的卫生由本室成员负责。
琴房应保持室内清洁,不要在墙壁上随意张贴图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内乱写乱画。
七、学生对自己的物品应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发生丢失,院上不负责赔偿责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于本院教师、学生教学和练习,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入内,不允许教师和学生在琴房给私人学生上课。
确因特殊情况需借用琴房者,必须请示分管院长同意。
琴房管理制度第2篇一、琴房使用管理细则:1、琴房使用实行凭琴卡领用制。
一卡一琴房,无琴卡人员不得进入琴房。
学生须持琴卡领取钥匙,离开琴房时,须将钥匙交回。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正在使用的琴房。
任何人不得转借琴卡。
2、实行琴房流动制。
1个琴点为一个流动使用时间单位。
严禁将钥匙带出楼外或转借他人,严禁领钥匙后空置琴房。
除扬琴、古筝、贝提、马林巴、手风琴等大件乐器外,学生不得将小件乐器及个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实行具体时间登记制。
每两个小时为一个琴点,不足一个小时的不计琴点。
每周及格琴点为8个。
及格琴点不足者,一次班级批评并通报家长,学期累计二次不足者通报批评并停止使用资格三天,累计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资格一学期。
每学期学校进行一次优秀技练学生的评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护实行使用人负责制。
学生使用琴房时,应先注意检查钢琴、门窗、桌椅等公物情况,如发现缺少、损坏等问题时,使用者必须及时报告值班室并登记。
发现问题不事先报告或不报告者,相应责任由发现问题前的最后一名使用者负责。
5、琴房的钢琴、琴凳、课桌、椅、谱台等教学设备必须按学校要求规范摆放,不得随意搬动和私自搬离琴房。
6、进入琴房的学生必须认真技练和学习,不得做与技练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除学习之外的活动均视为违纪。
7、正常使用时间内,使用者离开琴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严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扰他人技练。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洁。
严禁在钢琴上放置小件乐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
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琴房。
严禁在琴房抽烟。
9、严格执行附中《琴房财产保护责任书》和《钢琴保护责任书》。
二、罚则:所有使用琴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使用管理细则。
如有违反,学校将予以相应的管理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据校纪严肃处理。
琴房管理制度第3篇一、订琴规定:1、原则上,钢琴专业学生,每生每天3个琴点;其他学生,每生每天2个琴点,当天使用,过期作废。
如有特殊需要,由院领导签字批准。
2、练琴时间为7:00-21:50。
22:00准时关门落锁。
3、早上7:00开始订琴。
白天定琴(7:00-17:00),每生每次不超过2个琴点;晚上订琴(18:00-21:00)每生每次限定1个琴点。
过期琴点(超过当定时间10分钟),允许琴点已订完的同学再次使用(每天限定一个)。
4、琴房管理人员按照先来后到,好琴优先的原则,依次发放琴点。
学生不得挑琴、换琴。
5、部分学生,因上课或活动与订琴有冲突,无法订到琴点时,由院里以临时通知的形式,公布院领导研究的订琴办法。
6、服从管理。
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者,责令写出检查,并扣留琴卡1周。
二、练琴规定:1、检查钢琴、墙壁、桌椅、门窗等是否完好无损,如由缺损等非正常情况,立即以书面形式报琴房管理处查实。
不检查,不报告,已经发现缺损,视为练琴者责任,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并扣留琴卡1周;蓄意破环,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校、系纪律处分。
2、一琴一人,严禁2人同在一个琴房。
确有必要陪练者,由院领导签字批准。
将院外人员带入琴房,扣留琴卡1周;院内学生串房,扣留琴卡3天。
3、订琴迟到超过10分钟,管理人员有权转让其琴房,同时其琴点作废。
订琴不到,扣留琴卡1周;订琴不弹,或在琴房休息,扣留琴卡3天。
4、晚上琴点(18:00-21:00),若无人接琴时,可一直弹到21:50,但不准转让或不退房又出现空房现象,违反规定扣留琴卡3天;5、练琴时间,一律拔掉钥匙,关闭房门;房门玻璃,严禁贴纸;需要开门通风时,需停止练琴,避免影响他人;因过失造成房门玻璃损坏者,扣留琴卡3天。
6、音律不准,及时向琴管处报修,严禁私自拆卸修理钢琴;严禁挪移钢琴位置和在钢琴上放置乐谱以外的用品,违反规定,扣留琴卡1周,造成损失的,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
7.在琴房抽烟、喝酒、吃零食,扣留琴卡1周;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扣留琴卡3天。
三、退琴规定:1、练琴结束,及时归还钥匙,超时退琴,扣留琴卡3天。
2、晚上最后一个琴点到21:50结束,22:00前必须将钥匙交回琴管处,否则扣留琴卡3天。
3、离开琴房,须断开电源,关好房门;刮风、下雨天或晚上离开琴房,应同时关好窗户。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根据轻重,扣留琴卡3-7天,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附则:1、以上处罚,将在期末汇总后报辅导员处,与个人量化分、评优、评先挂钩。
2、扣留琴卡一律到辅导员处领取。
3、未尽事宜,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琴房管理制度第4篇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周一至周五12∶10至13∶40)到琴房练琴。
其余时间严禁进入,否则取消使用资格(特殊情况必须由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获批后才能使用)。
二、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或饮料及食物进入琴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且取消使用资格。
三、不准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串琴房,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不得将琴房的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练琴资格。
四、琴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练琴结束关好门、窗、灯、风扇等,并落锁。
五、要爱护琴房内的所有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六、发现室内设施有损坏或减少,及时向总务处或专业老师报告,否则追究当班练琴人员责任。
七、严禁在琴房内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琴房管理制度第5篇一、琴房由文化馆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使用前应先向文化馆主管人员申请,经批准签字后,排练人员方可进入。
三、凡进入琴房的人员必须爱护钢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内放置闲杂物品,不得进行无关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琴房使用后需及时打扫卫生、盖琴、关窗、锁门、还钥匙、登记。
五、严禁在琴房内损坏钢琴如刮键、划琴、在钢琴上放重物,在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
六、严禁带食物进琴房或大声喧哗。
七、严禁擅自把琴房钥匙带离文化馆或私配琴房钥匙。
八、遵守所申请的使用时间。
琴房管理制度第6篇琴房开放时间:行课期间:7:30—21:30周末、节假日:8:30—20:301.琴房内不得进行练琴以外的活动,不得在琴房内会客、闲聊。
2.练琴前应检查公共物品是否损坏,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琴房管理员,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
3.练琴者必须保持琴房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乱涂乱写、蹬踏墙壁,不得随意张贴。
4.严禁在琴房及其他公共区域吸烟。
5.禁止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
6.练琴时,不得遮蔽门上窗口,练琴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闭电灯、锁好门窗。
7.不准自行修理、拆卸以及挪用学校乐器和其它物品。
8.保持安静,认真学习,禁止在琴房内奔跑和大声喧哗。
9.禁止在琴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制度,违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琴房管理制度第7篇琴房是供本系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和实训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音乐系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功能及使用权限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包括教学计划内的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师生均须按照排定的课表和琴点进行上课与练琴。
2、本系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系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排练厅、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大课教学、演艺活动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二、琴房分配办法1、按系学生总数确定每个琴房的人数。
2、保证每个琴房有各个年级的学生。
3、钢琴质量分等级,实行轮换制(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三、日常管理与监督1、琴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
在没有专职乐器及琴房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由教学秘书对琴房学生进行具体安排和调配。
2、琴房实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设组长1名(报系教学办),负责“琴点”分配和琴房日常卫生、安全管理。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洁净透明。
做到钢琴上无灰尘、地上无杂物。
3、同一琴房“琴点”分配,应据学生各自的课程分布,集体协商,合理安排练琴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
“琴点”安排表应公布张贴在各自琴房门外,以便督促检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
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不准在琴房内说笑打闹,接待同学、亲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允许在琴房内谈恋爱。
5、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等),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
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6、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
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四关”)。
7、钢琴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系办公室,填写“报修单”申请报修。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任何物品。
钢琴上不准摆放水杯、蜡烛等容易损坏钢琴的物品。
不得将非学习、个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内,如有丢失系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外单位或个人借用琴房,原则上不予考虑。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在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酌情安排。
10、不得将家教学生带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
11、违背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应按价赔偿;对故意损坏者,一经查清将加倍处罚,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