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实务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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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培训实务

企业合同培训实务

企业合同培训实务引言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范了企业与合作方之间的关系,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然而,许多企业在处理合同问题时,存在一些实务操作上的困惑和不足。

为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培训与实践结合是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介绍一些企业合同培训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关技巧。

一、合同培训的重要性1. 规避风险合同培训的目的之一是帮助企业了解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合同中常常涉及到各种条款和条例,如果企业员工对合同内容理解不深入或存在错误操作,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或损失。

通过合同培训,企业员工可以获得正确的操作指南,降低合同风险。

2. 提升绩效合同培训有助于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绩效。

通过了解合同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员工可以更加准确地执行合同条款,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同时,合同培训也提供了与合同相关的沟通和谈判技巧,帮助员工更好地与合作伙伴合作,实现双赢的合作关系。

3. 增强合作伙伴关系合同培训也有助于增强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

培训可以帮助员工了解合作伙伴的期望和要求,提高沟通效果,减少误解和冲突。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学习如何与合作伙伴建立互信、互利的关系,增强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合同培训的内容和方法1.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合同培训的第一步是教授员工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

这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和形成要件等。

员工应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以及合同违约和纠纷处理等相关法律规定。

2. 合同条款解读和操作指南在合同培训中,应详细解读一些常见的合同条款和条例,例如付款条款、交付标准、违约责任等。

为了避免员工错误操作,应提供操作指南,明确合同的执行步骤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或角色扮演等形式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3. 沟通和谈判技巧合同培训还应包括提供沟通和谈判技巧。

员工应了解如何有效地与合作伙伴沟通,包括书面和口头沟通。

此外,还应培训员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技巧和策略,以提高谈判的成功率。

合同操作实务培训.

合同操作实务培训.
赖祖亮@小木虫
(五)质量 要求:详细说明验收标准,由己方根据自身实情制定 相应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要有针对性,符合实际 情况。
避免:“按国家标准„„”因为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具有概括性,普遍适用性,一般缺乏针对性。
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般不要少于1年, 要不低于法律规定最低标准。合同额较少时,一般要 预留不低于合同款10%的质保金至保修期届满。
二、买卖合同的组成
交货期限 和地址
质量标准
包装及费 用负担
交货方式及 费用负担
副次品率和 数量超差幅 度及处理
涉及采购加安装的合 同,必须详细规定对 方安装的责任及效果
争议解决 办法
违约处理
结算方式
验收方式
权利义务划分
三、合同文本编排格式
合同正文:
合同正文第一行为合同名称,字体: 二号宋体加粗。 合同签订方名称及其他信息,字体: 小四号宋体。
尽量不要让对方掌握我方违约的证据,及时解决违约 问题(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消除违约责任)
若对方不接受我方的违约行为,要求解除合同,我方应和 对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和平解决纠纷,避免进入诉讼程 序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函件应注意事项?
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违约、合同内容变 更、解除、终止等事项的往来函件,最好经过法务部审查后才 能发给对方,且此类函件必须采用EMS邮寄送达或专人递送由对 方签收送达,尽量不要使用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
支付赔偿金 支付违约金 返还定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守约方选择对自身有利 的方式;定金罚则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相互补充, 但两者并用的结果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总额(不能获得 额外利益)

公司合同法培训

公司合同法培训

公司合同法培训篇一:公司合同法培训讲座公司《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作者:杨洪时间:XX-06-16公司合同法专题培训讲稿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签订、履行合同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大家共同交流的话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和操作中的风险防范。

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以前订立的合同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现实案例来讲解。

我们知道,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步完善,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企业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以前的简单操作,甚至君子协议之类的方式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的增多,和日益复杂的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我国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企业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企业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的工作做好了,企业的纠纷就少了,企业的运行就顺畅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提高,企业的发展也就实现了。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部分的内容,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知识。

1、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以说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

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

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公司的一个合同时,居然发现在合同中对一个违约条款是这样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经济合同法废止接近10年了,尽然还在约定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

企业合同培训(实用7篇)

企业合同培训(实用7篇)

企业合同培训(实用7篇)企业合同培训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公证、诚实信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培训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以及方式1、课程题目:《》。

2、课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3、授课讲师: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讲师”)。

4、课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课程地点:具体地点甲方在开课前5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1、课酬:甲方支付乙方培训费用共计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元)。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履行受托事项。

企业员工培训服务结束,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甲方于15日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讲师负责根据甲方客户提供并确认的课程需求,做好充分课程内容准备,履行备课和授课义务。

2、乙方讲师应当按照双方事先安排的时间、地点准时授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将确认的需求提供给乙方,同时提供公司及受训学员的相关信息及要求,以保证课程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和授课讲师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授课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地点及培训设施的准备,一般包括多媒体投影仪、麦克风、音响、白板、白板笔、白纸等教学授课设施。

3、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乙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乙方讲师课酬费用,以转帐的形式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的形式给乙方。

乙方账户如下: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第五条关于后续合作1、培训结束后,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双方有维护对方知名度、信誉的责任,并允许对方在对外宣传报道中披露对方有关信息。

2、甲乙双方将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未经甲、乙双方确认许可,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提供给受训学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合同管理与实务培训讲义

合同管理与实务培训讲义
➢ 确需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进行业务合作的,其必须拥 有营业执照或取得企业法人书面授权。
➢ 【条文链接】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机关 业务职能部(处)室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 职能科室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 第十九条第二款 严禁以职能部(处)室、科室、车间 、区队等公章代替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对外订立合 同。
合同管理与实务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法律事务处)
万司池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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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及实务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主要有:
1、《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合同管理办法)徐矿司[2006]157号文(2006年8月2 日)共7章48条文;
2、《关于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经营风险管理规定)徐矿司[2007]117号文(2007年8 月15日)共15个条文;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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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 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 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 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 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 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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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解读】本条主要强调签约的主体要适格。
➢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 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 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
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 方面进行:(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 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 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 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对象特定;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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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公司合同法讲座(讲稿)

公司合同法讲座(讲稿)

二○一一年北京泰拓法律培训系列主讲: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肖疆律师课程目标促使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对承办合同(包括:谈判、起草、履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有所了解和掌握。

帮助合同承办人提效减负。

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课程内容及要求第一部分:合同基础法律知识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及方法。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注意要点。

第三部分:现场讨论。

(时间:约30分钟)一、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一)概述合同,也叫契约、合同书、协议(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规避1.合同主体要求合法注册的商事主体:公司、分公司、个体户、非企业组织、个人。

注意:(1)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是没有签约资格的。

(2)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章或营业执照一致。

(3)经办人应持代表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并需要与其公司核实身份。

2.合同的内容要求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

(1)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合同中要把标的物的情况写清楚。

如要加工某个产品,就要写清楚产品的名称、规格、外观尺寸、颜色、光洁度以及内在的技术要求等。

除了使用文字说明以外,有些还需要精确、清楚的图纸来表达。

(2)质量主要是指:合同要求标的物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比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通常标准等。

(3)标的物的数量要准确,准确的数量包括数字和科学的计量单位。

不仅要使用双方合意的计量单位,还要确定好计算方法,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4)标明价款的时候,要写清楚单价和总价。

如果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进行预算变动,比如装修合同,要约定发生增项、减项时,应该怎么计算单价和总价,这些都要有个说明。

企业合同法实务培训

企业合同法实务培训
设立专门的履约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 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形成高效协作的工作 机制。
制定履约管理流程
建立完善的履约管理流程,包括合同履行计划、 进度控制、风险管理等环节,确保合同按照约定 履行。
建立履约管理台账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 形成履约管理台账,方便随时查阅和监控。
详细介绍了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 、履行及纠纷解决等环节。
合同纠纷处理机制
介绍了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合同纠纷 解决方式及其优缺点。
分享成功经验和案例分析
成功经验
强调了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及时履行告知义 务等重要性。
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合同漏洞、履行障碍、违约责任等常见问题,并提供 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跟踪监控关键节点和异常情况
确定关键节点
根据合同类型和履行过程,确定需要特别关注的关键节点,如交 货期、验收标准、付款时间等。
实时监控异常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 异常情况,防止问题扩大化。
定期汇报履约情况
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合同履行情况,包括进度、质量、风 险等方面,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解等。
适用场景
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合同纠纷; 当事人希望继续保持商业合作关系的情况 ;需要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场景。
调解协议效力
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 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
仲裁解决程序及费用预算编制
仲裁程序
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有 关证据;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员选 定;开庭审理和裁决作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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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合同风险防范讲稿今天这个培训是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的。

我很荣幸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沟通和交流。

大家都是资深员工,可能合同方面的实践经验都很丰富,我只是从法律方面就合同和合同风险防范方面的内容给大家提示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妥之处请指正。

大家知道,现今法律正日益完善,对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企业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以前的简单操作,甚至君子协议之类的方式可能就行不通了。

随着交易的增多,和日益复杂的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我国整个社会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的条件下,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可以说,企业经营,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

既然合同对于企业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可以这样讲,合同的工作做好了,企业的纠纷就少了,企业的运行就顺畅了,企业的风险就会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提高。

下面主要讲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同的基本常识和容易混淆的概念。

1、什么是合同?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

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俗话说“口说无凭”,建议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往来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企业通过合同交易的双方或多方的意思固定下来,供双方遵循、执行。

很多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很可能由于形势发生变化、各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不同的理解,因而可能发生纠纷或争议。

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当然,书面形式并非必须要纸张记载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及微信、QQ等一些即时通讯软件或社交软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对一些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例如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等。

3、合同中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一是订金和定金的含义、区别要进行某种交易,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什么“意向协议”、什么“预购合同”交点订金,或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是常有的事。

比如我们打算购买商品房,看房满意后,售楼小姐往往会让你交点定金,说将房子给你留到。

这就是通常的情况。

但两个定金却又很大的学问。

订金,是预付款性质,合同签订后可直接冲抵货款,合同不能签订时退回。

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

五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就是这个。

它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两个定金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分情况使用。

在主要需要约束对方的合同或意向性协议中,最好就使用定金,可以约束对方,对方不履行将不退回定金。

如果主要约束的是我方,那么就最好使用订金,我方如果要改变主意,就返还订金就行,而不会双倍返还。

二是罚款、罚金、违约金的法律含义和区分日常合同中大量可见约定什么罚款,罚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法律含义,乱用罚款不是一个合同法用语,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只有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才可行使行政处罚权,如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队作出的罚款处罚。

罚金是刑事处罚方式,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经常用,比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等情况。

违约金才是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

实际中应很好的运用,约定明确的违约金。

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法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

有的公司在签订合时会出现不少问题,而且有些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付款时间不明确、履行期限不确定、无合同签订时间、无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方未盖章、未约定管辖机构或管辖地、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歧义、有的合同条款前后矛盾等等。

这些合同在履行中很容易出现争议,而且一旦诉讼,就有可能产生风险。

如何签订规范的、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的合同,如何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当中的风险,就是我们公司经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的事情。

1、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方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避免风险的发生。

一是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要清楚合同相对方是自然人、独立的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还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与没有授权的部门签订合同。

还有就是审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后,要求其提供并保留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三是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

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筑单位有相应资质,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分公司不能担保等等。

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可能无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重大合同订立时必须对对方进行调查,在工商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档案,是否年检等等。

2、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各主要条款要完备,清晰明确除即时清洁的交易,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第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些公司可能经常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谈判和交易,这就特别需要注意保存好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等,最好不要用业务员个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避免人员流动造成证据流失。

最好统一使用公司的邮箱,对重要的可能要进行诉讼的材料,要进行证据保全。

同时还要注意收集的相关单据、交接货的依据等。

当然,最有效的防范是尽量先款后货或控制货款数量金额等。

当然这是合同履行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回头看合同条款的订立,一定要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我在审查公司的合同时,发现很多都存在语句不通,表达有歧义等情况。

同样,这一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出的任何书面的东西也要做到。

比如一公司的对账单这样写的:某年某月某日双方经对账,甲共欠乙货款10万元,至某年某月,还欠款一万元。

这里的歧义就很明显,……。

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看得懂,看得明白。

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三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

有些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没有这些条款合同不能成立。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的界定及合同条款的补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各种重要条款具体来说(以买卖合同为例):(1)合同标的:这是合同必须的内容,无论什么合同,总要有合同标的。

买卖合同,买的是什么是要明确的。

也就是货物的名称。

对于合同标的,其风险防范就是应当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转入的标的物。

比如,毒品、国家禁止转让的文物,枪支弹药等等。

(2)规格数量条款: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及数量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出现差错。

比如酒类买卖中,如果只约定购买“一千箱啤酒”,就有可能出现“一箱12支”或“一箱24支”这样两种相差巨大的结果。

(3)质量标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同时约定质保金和质保期。

(4)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货物包装的保护要求,运输途中的造成损害的处理。

(5)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交付时间和方式(送货还是自提)要明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这个条款涉及到合同履行地,涉及到货物所有权转移,涉及到合同风险的转移。

(6)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

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改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改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7)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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