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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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待用户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并且能够主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2. 服务质量考核: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用户的业务,提供正确的咨询和指导。

3. 业务知识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便民服务中心所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4. 团队合作考核:考察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能力。

5. 纪律遵守考核:考察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办公,并且是否具备保守用户隐私的能力。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考核记录:针对每个工作人员,建立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包括用户的满意度、办理速度、错误率等数据。

2.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3. 考核测试:定期组织考核测试,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能力。

4. 业绩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办理效率进行统计,按照业绩进行排名,以激励和竞争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通过上述的考核方法和内容,可以全面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有效性,需要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示例:1. 工作态度考核:- 根据用户反馈和直接观察,评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包括礼貌用语是否得体、表情是否友好、声音是否亲切等。

- 考核结果可以从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方面来评定,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措施。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绩效考核办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村民办理各类事务而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

代办员作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人员,对村民的需求进行接待、咨询和办理。

为了提高代办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量考核代办员的工作量是衡量其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

工作量考核可根据代办员办理业务的数量、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效性来评定绩效。

1.1 业务数量代办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对接待、咨询和办理的事务进行记录和统计,每月报告业务数量。

例如,办理户口迁移、办理优抚对象认定和发放补助、证件办理等业务,每个业务都可以视为一个业务数量。

1.2 工作完成情况代办员在办理业务时,应了解每个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并按照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

对于每个办理的业务,应主动跟踪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1.3 时效性代办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尽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理时间不会过长,并及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办理业务的时效性。

二、服务质量考核代办员除了要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还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服务质量考核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绩效。

2.1 服务态度代办员应该以友善、亲切、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村民,尽力解答他们的问题,并及时提供帮助。

2.2 服务效率代办员应该快速高效地办理每一个业务,不浪费村民的时间。

同时,代办员还应主动了解和学习新的业务流程和办理要求,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2.3 服务质量代办员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各类表格和文件,并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同时,还需要确保办理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向村民解释清楚。

三、工作态度考核代办员的工作态度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工作态度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绩效。

3.1 敬业精神代办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不推诿、不怠慢、不延误,时刻保持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团队合作代办员应积极参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团队合作活动,与其他队员互相支持和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考勤制度是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勤,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考勤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工作组织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纪律性,促进便民服务中心的稳定和发展。

二、考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工作时间安排(1)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2)上午8:30~12:00为上午工作时间,下午13:30~17:30为下午工作时间。

2. 出勤记录(1)每位员工进入便民服务中心时,须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并记录进入的时间。

(2)每位员工离开便民服务中心时,同样需要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并记录离开的时间。

3. 迟到和早退处理(1)迟到:被记录为迟到的员工,应向主管汇报原因,并接受相应的扣工资处罚。

(2)早退:早退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请假,并接受扣工资处罚。

4. 加班安排(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需要时,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要保证员工的合理工作时间,并且需提前通知员工。

(2)加班的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加班时间进行工作,并且加班时长需由主管进行记录,作为补偿或调休依据。

5. 请假制度(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2)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或医生证明。

(3)请假期间,员工应按照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 考勤统计和考核(1)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和分析,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出勤情况。

(2)根据考勤情况,便民服务中心将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三、考勤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考勤制度的执行由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负责,包括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和管理。

2. 便民服务中心将建立考勤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3. 员工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有义务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进行汇报。

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量化和评价各项指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发现问题、改善不足,提升服务水平。

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更加努力、更加有激情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工作绩效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可以通过设定各项指标来量化工作绩效,如办理业务的数量、办理速度、满意度调查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三、工作效率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需要高效地办理各项业务,节约办事人员和群众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政务服务中心可以通过设定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环节等来评估工作效率。

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可以采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如引入电子政务系统、在线办事等。

四、群众满意度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接受公众投诉等方式了解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政务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应当定期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考核结果也应当被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合理激励,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必要的纠正和帮助。

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意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在推进便民利民政策、深化行政体制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机制,政务服务中心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而考核制度则是为了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的例子:
1. 工作目标考核: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办理事务的及时性、正确性和效率等,以达到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要求。

2. 服务满意度考核: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情况等方式,评估居民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满意度,以此来衡量服务质量。

3. 团队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应采取团队合作的方式工作,考核团队成员在工作中的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4.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评估其责任心、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能力和积极性。

5. 培训和发展考核:定期进行培训和发展计划,帮助员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在培训和发展方面的表现也是考核的一部分。

6. 管理考核: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需要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作,并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和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们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也应进行考核。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的例子,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通过考核制度,可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更好的服务给居民。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个人素质。

一、工作业绩考核:1.工作量:考核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包括办理业务数量、办理业务速度、办理质量等。

2.专业知识:考核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包括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3.解决问题能力:考核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创新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想法、措施和创新的能力。

二、工作态度考核:1.服务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包括礼貌待客、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等。

2.工作积极性: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包括对任务的主动承担和完成情况。

3.时间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利用情况。

4.自律性:考核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恪守工作岗位规定的规则和制度。

三、团队合作考核:1.沟通能力:考核工作人员与同事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2.合作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3.帮助他人:考核工作人员对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程度。

四、个人素质考核:1.诚信度:考核工作人员诚信、守信的程度。

2.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自我提升:考核工作人员自我学习和提升的积极性和效果。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观察和评价。

2.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的定期考核,由上级领导面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建议。

3.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和工作绩效为依据,通过数据和统计进行绩效评估。

4.360度评估:通过对工作人员、同事和用户进行匿名评估,全面了解他们对工作人员的综合评价。

考核结果和绩效奖励:1.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或加薪等。

2.未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进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高工作业绩。

3.对于多次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可能会采取调岗或解聘等措施。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1.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1.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3.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4.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5.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四)服务态度(10分)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3.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4.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模版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模版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模版一、考核目的:为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考核制度,旨在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和考核标准,以推动便民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考核内容:1. 业务能力考核: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业务过程中的整体能力进行考核,包括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

2. 工作效率考核: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的操作规范、工作效率、处理问题能力等进行考核。

3.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需求,作为评估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考核方法:1. 组织定期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实操、面试等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2. 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定期抽查几个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业务操作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和技能水平。

3. 定期开展培训:根据考核结果,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考核标准:1. 业务能力考核标准:(1) 业务知识掌握:工作人员需熟悉所负责的各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2) 操作技能:工作人员需掌握各类业务办理的操作流程,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和设备。

(3)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态度热情、耐心,能及时解答客户提问和处理问题。

2. 工作效率考核标准:(1) 办事效率:工作人员需按照工作流程和规定时间要求办理各类业务,确保办事效率。

(2) 问题处理能力: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快速、准确地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

(3)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需按规定出勤,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违规操作。

3. 客户满意度调查评估标准:(1) 服务态度:客户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2) 服务效率:客户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问题处理能力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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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管理,防止到岗不到位,杜绝工作拖沓、自由散漫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特制定本。

一、按月每个工作日对实际在岗的个人实行量化管理考核,每月总分10分,每分分值由班子会确定。

二、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示。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每人每次扣1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1、迟到;
2、早退;
3、上班时间玩游戏;
4、未及时开关门;
5、值日交接不及时;
6、未打扫或未及时打扫(大厅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杂物堆放)。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每次扣2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1、旷工(病、事假除外,但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半天以内向中心领导请假,半天以上需书面形式请假,并安排好代班人员);
2、上班时间找不到人。

五、凡当月出现个人考核为负分者,当月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六、全年个人累计得分低于90分者,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全年累计得分低于90分且考核得分为中心最末一位者,视具体情况将其列为第二年的待岗对象(属条管部门的则由党委、政府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离)。

八、凡当月部门考核为负分者,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九、本考核具体由党政办负责执行,凡在考核中徇私舞弊者按当事人应扣分的双倍扣除执行人员的分,年终在目标考核中扣减执行人相应分值的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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